7071c7284bb46faa8b13993d

072605j2l27isvrjdbqfb9

8129528_150132069000_2

8467834_111605316103_2

12944177821101

3812b31bb051f81978913b13dab44aed2e73e737

12944178497952  

1765047_143838021_2 

1368014380-2848284548  

10418935_170512286146_2

22519109_325e4db494

5e09b7801df14ed19ac2f971511e428f

20120131120225_4700

2013120815384111

20120209095820216

05300000770195128755066609616

2737907098481414855  

417376_141438083088_2

881515_100230071000_2  

/ 網路的ˊ圖


玉髓是紫霞與青霞的顏色,

音符已停頓,

第幾樂章與第幾格式,回到青蔥味,

要做牛做馬的過來,牧羊人這樣說著編列,

你誤會了,我沒有要你開車來,

這裡什麼交通工具都沒有,

你多了一輛機車的話題,在荒地裡隔核野蠻,

多可笑啊,兒子那麼野蠻,爸爸卻那麼斯文,

通通像一隻牛馬的野蠻吧,至少吃的都一樣,

要是你甘願是我養的動物,你說你今天頭暈,站不穩,零碎,

記憶不清,無話可說,面無表情,流鼻水,咳嗽,笨重,考慮原諒。

 

到了早上9點,我沒想到一根木頭都你都搬不動,

你說你不舒服,年紀大了,你的女工是紅褲子配紅花朵跟咖啡色與米黃細線的上衣,

你店得附近有工地要發展,你沒看你女工,你看著工人們搬著你搬不動的水管的覺得好疾妒,

等等,你今早去市場買的白蘿蔔是營業用的嗎?不是?怎麼蔬菜這季都營養不良?

等等,你昨天下午沒有聽團體說誰的兒子缺齒又缺耳嗎?誰把孩子像雜草這樣養?

這牧場的管理員是誰?誰說派來顧店只要管親友跟不是親友?

等等,你急著把汽車配備香水送到他家兒子那裡做什麼?他家不是斷掉無名指了嗎?

只剩姆指跟小指跟食指?

 

到了中午12點,不知道你對我家的家具是外行還是內行?

70歲的奶奶過來對伯父問:ㄚ弟ㄚ~你家有沒有芹菜,我要煮菜頭湯,

伯父回答:芹菜加到豆乾絲裡做要賣的小菜,沒有芹菜可以送妳,

也就那些是甚麼家具店得隨便誰都可以去買家具?

早上就算你吃了牛排跟咖啡,不知道妳女兒的自家紅衣服跟學校的綠短褲搭配怎辦?

放寒假得在家裡還要這樣搭配?煮完豆腐湯就吃不到豆腐味。

我心想:不知道他那滄勁又溫潤得歌聲是怎麼唱出來的。

 

到了下午1點,第11桌是一對跟伯父伯母差不多年紀的夫妻像上班族,

伯父邊做小吃店邊喝便利商店得像溫潤口感的1瓶19塊的麥茶,

伯父對伯母說:店裡的蛋花湯得塑膠碗沒有了,妳去廚房洗幾個出來,

伯母進廚房,伯父的爸爸對伯母說:店裡正在忙,妳現在洗碗出去要做什麼?

伯父的爸爸炒完客人要吃的炒飯炒麵再到店外門口對兒子說:叫她不要這時候忙得跑去洗碗,

伯父的兒子對伯父說:是我叫她去洗幾個碗出去的,

伯母心想:到底誰一開始先把自家的蛋花湯的塑膠碗送到更遠的地方?誰把塑膠碗送出去的?

第11桌的約40歲夫妻是一個穿灰色而一個穿藍色;

第2桌有個穿粗咖啡色格子衣+米卡其色帽子+白鬍子的約50歲中年男生喝這餐廳得台灣啤酒;

其他桌都是一群30歲女上班族居多,有些點高麗菜或空心菜,像那空地種完李子改種桂花樹?沒有一開始就是榕樹苗?

第3桌有對是2人為一組的,有一對加入第3桌一起吃卻不熟,要是3人行就要問說另個插入另外2個人的話題該怎解釋?

伯母加入2個國小女兒的話題該怎解釋?伯母說那桌大蒜味和酒味太重,伯母說櫻桃或櫻桃蘿蔔泥?女兒說分不清溫暖跟乾淨,

伯母說:明明就著重那個廚房淡而客廳重,或是房間重而廁所淡,那群男生都分不出她們要的容積密度跟曲線或直線或色彩濃淡,

店裡的第7桌是小孩子跟爸爸,廚房卻說要在空心菜給出白醋的酸度?不然沒有樹苗?。

 

到了下午2點午休,我只是你的背景音,背景色,

有了我的琴聲,你可以更進入她們的故事,

你以為我的眼睛看著色彩跟孩子看著色彩都是同等助益的嗎?

鋪著柏油路 或者 走到可以發芽的泥土,都是同等話題嗎?

為了建築,你一下子笑又一下子生氣,我也只好這樣,到底哪個才是你?

那些賭注的六合彩卷,又給他玩了,我才不對他說誰的透明寶石在誰心裡,

一個小小得像綠繡眼鳥般的小鳥般得心臟,就像那芝麻油的香味,又像小小的數字8在原地繞。

 

到了晚上6點,第6桌改第2桌再改第3桌坐的夫妻或父女,女兒穿著白衣跟粉紅衣的是國小生,

爸爸對女兒說:那個第一堂課是一隻好大的史奴比,妳是嚇到還是高興?

第11桌是一對男上班族的西裝外套再聊:第幾回合會跟第1回合一樣?那個經驗不足???

這時小吃店像攝影棚,第6桌來一對兄弟或朋友點這餐廳的青菜豆腐湯喝,

小吃店的小孩下午去便利商店買蚵仔煎口味的洋芋片的兄弟姊妹分著吃,

外帶的太太把這小吃店的涼拌小黃瓜改成波菜的問:小黃瓜可以不要嗎?我要雪裡紅跟波菜,

伯母心想:伯父的爸爸炒波菜得都很用力得再炒,營業時間修剪櫻花的時候才放小力修剪,

伯母真的想吹風,伯父在攝影棚裡才不想吹風,還對伯母說:第3桌要3碗粥,妳幫外帶太太蓋的蓋子怎又破掉?

小孩在3樓房間說:電腦說爸爸得電腦的病毒防護軟體已經過期,電腦又中毒得一直亂跳出來廣告,爸爸沒有想花錢買軟體?

這時要是旁邊有婦產科對伯母的親友說:恭喜ㄚ,又選擇剖腹生?小孩的心跳在第幾周了?產後的傷口要用優碘消毒喔,伯母也很難笑。

之前的是誰說在這家店工作很緊張?是下屬不會表達?還是長官不會表達?

 

到了晚上7點,第11桌是像診所的一對女護士,

第5桌是個約60歲的男生有點掉髮,

第3桌的夫妻跟小孩聊說:那平板手機,是操控者太便宜還是手機太便宜?

第5桌吃著雪裡紅跟素雞跟青菜豆腐湯,

伯父在客人還在的時候,坐第7桌吃著隔壁賣的麵,不是伯父自己家賣的麵,

第11桌護士就吃這小吃店的蔥油餅,伯父沒有想要店裡的客人問題的只是要隔壁麵店處理這家得店?

還是伯父沒跟隔壁麵店說清楚就去吃隔壁的?以為多吃幾家麵店就不用管自己爸爸的麵店了?

伯母心想:就算這時候有溫潤的琥柏項鍊掛著,而不是冰涼的鐵片項鍊掛著,也伯母夫妻沒法談到這裡的。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州郡七

《州郡七》 

《古荊河州》 
1
古荊河州: 今置郡府十八 縣一百三十六
 
2
古荊河州: 河南府洛二十六縣河南 洛陽 汜水 告成 登封 緱氏 密 溫 伊闕 伊陽 壽安 福昌 永寧 澠池 王屋 河陽 新安 鞏 偃師 陸渾 陽翟 濟源 潁陽 河陰 河清 長水   陝陝五縣陝 硤石 平陸 芮城 靈寶   弘農虢六縣弘農 湖城 盧氏 玉城 朱陽 閿鄉   臨汝汝七縣梁 葉 魯山 龍興 臨汝 襄城 郟城   滎陽鄭七縣管城 滎陽 中牟 新鄭 滎澤 陽武 原武   陳留汴六縣開封 浚儀 陳留 雍丘 封丘 尉氏   雎陽宋十縣宋城 襄邑 楚丘 柘城 虞城 寧陵 單父 穀熟 下邑 碭山   譙郡亳八縣譙 臨渙 永城 酇 真源 鹿邑 城父 蒙城   濟陰曹六縣濟陰 成武 冤句 考城 南華 乘氏   潁川許六縣長社 鄢陵 長葛 臨潁 許昌 扶溝   淮陽陳六縣宛丘 項城 南頓 西華 太康 偿水   汝陰潁四縣汝陰 下蔡 潁上 沈丘   汝南荊河十一縣汝陽 上蔡 平輿 郾城 西平 吳房 朗山 真陽 新息 褒信 新蔡   淮安唐七縣比陽 慈丘 方城 湖陽 平氏 桐柏 泌陽   南陽鄧七縣穰 南陽 向城 內鄉 菊潭 新野 臨湍   武當均三縣武當 鄖鄉 豐利   襄陽襄七縣襄陽 臨漢 穀城 宜城 義清 樂鄉 南漳   漢東隨四縣隨 棗陽 唐城 光化
 
《古荊河州》
1
古荊河州: 禹貢曰:「荊河之州,西南至荊山,今襄陽郡南漳縣界,北距河也。伊、洛、瀍、澗既入于河,伊出今河南府伊闕縣陸渾山。洛出今上洛郡洛南縣冢嶺山。瀍出今河南縣穀城山。澗出澠池縣山。四水皆入河也。滎波既瀦,滎本沇水溢出,在今滎陽郡滎澤縣也。波亦水名,言其水並以遏聚矣。一說謂滎水之波也。今沇水不過河。道荷澤,被孟瀦。荷澤在今魯郡方與縣。孟瀦亦澤名,在今睢陽郡虞城縣,即孟瀦澤也。言荷澤水衍溢則使被榢孟瀦,不常入也。道音導。荷音柯。厥土惟壤,下土墳壚。高地即壤,下地即墳壚。壚謂土之剛黑者。墳,扶粉反。壚音盧。浮于洛、河。」因洛入河。舜為十二牧之一。周禮職方:「河南曰荊河州,其山曰華,即今華陰郡山也。連延東出,故屬荊河州。藪曰圃田,在今滎陽郡中牟縣。川曰滎、雒,滎即滎澤。洛即洛川,今福昌縣界。浸曰波、溠。出黃山,在今漢東郡棗陽縣東北。又云波水出歇馬嶺。即應劭所謂孤山,在今臨汝郡魯山縣西北。溠音莊亞反。其利林漆絲枲。人二男三女。畜宜六擾,馬、牛、羊、豕、犬、雞也。謂之擾者,言人所馴養也。穀宜五種。」黍、稷、稻、菽、麥。荊河州在九州之中,言常安逸也。又云逸者,舒也,言稟中和之氣,性理安舒也。其在天官,柳、七星、張則周之分野,漢之河南、雒陽、穀城、平陰、偃師、鞏、緱氏,皆其分也。今河南府之河南、雒陽、偃師,東至緱氏、鞏縣,南得伊闕也,北至於河。房、心則宋之分野,漢之沛、梁、濟陰,皆其分也。今睢陽、譙郡、濟陰地也。觜觿、參則魏之分野,漢之高陵以東,榢陳留、汝南之召陵、郦強、新汲、西華、長平,潁川之舞陽、郾、許、鄢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皆其分也。今弘農郡之北境,滎陽之東北境,潁川之東境,淮陽之北境,汝南之北境,并陳留郡地也。角、亢、氐則韓之分野。漢之南陽榢潁川之父城、定陵、襄城、潁陽、潁陰、長社、陽翟、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兼得新安,宜陽,皆其分也。今陝郡之河南地,河南府之西境、南境、東境,滎陽、臨汝、潁川之西境,漢東、淮安、南陽、武當等郡也。兼得秦楚之交。漢之弘農故關以西,今弘農郡之南境,宜屬秦。漢之汝南,今汝陰、汝南之南境,淮陽之南境,漢之南郡北境,今襄陽郡地,並宜屬楚也。秦分天下置郡,為三川、今河南府、陝郡之河南地,弘農、臨汝、滎陽、陳留等郡地是也。碭、今睢陽、譙郡、濟陰等郡地是也。潁川,今潁川、淮陽、汝陰、汝南等郡地是也。南陽郡之東境、北境,今漢東、淮安、南陽、武當等郡地是也。南郡之北境。今襄陽郡。漢武置十三州,此為荊河州。領郡國五。其今河南府、陝郡、弘農之地,則屬司隸,陳留、濟陰之地,則屬兗州也。後漢為司隸、理洛陽。荊河州,理於譙,領郡國六。譙,今譙郡是也。魏亦同。理汝南安城,今汝南吳房縣也。晉分置司州領郡十一,理洛陽。榢荊河州,領郡國十,理梁國項,今淮陽郡項城縣也。永嘉之亂,荊河州沒於劉、石、苻、姚。宋初有其南境,置荊河州。領縣十,理汝南郡,即今郡。宋文帝永嘉中全盛得之,後失。後魏以後,分裂不詳焉。大唐分置十五部,此為都畿、河南府、陝郡、臨汝、滎陽等郡。河南道,陳留、睢陽、濟陰、譙郡、潁川、淮陽、汝陰、汝南等郡。兼分入山南東道淮安、南陽、襄陽、漢東、武當。榢河東道。弘農。
 
2
古荊河州: 河南府東至滎陽郡二百七十里。南至臨汝郡一百八十里。西至陝郡三百三十里。北至高平郡二百八十里。東南到潁川郡三百二十里。西南到弘農郡四百六十五里。西北到絳郡五百里。東北到河內郡百四十里。去西京八百五十里。戶十九萬三千四百八十,口百十五萬七百八十。
 
3
古荊河州: 洛州凡河北諸縣,並冀州之域,餘則荊河州之域。今理河南、洛陽二縣。蓋周之舊都。昔武王克殷,定鼎於郟鄏。至成王,營成周,卜澗水東、瀍水西而宅洛邑,是為王城。郟鄏,陌名。漢孔安國云:「王城,今河南城。」周靈王時,穀雒鬥,毀王宮,則左傳齊莊公遣師城郟是也。在今城之西。按此穀水本澗水,自後遂更名矣。經今城之苑中,入於洛。又於瀍水東卜,亦吉,遷殷頑人居之。孔安國云:「將定下都,遷殷人,故并卜之也。」平王因犬戎之亂,自酆東遷而居王城,則東周之始王也。至敬王與王子朝爭立,出奔晉,定公使魏舒率諸侯之大夫會於狄泉,以其地本成周之城,而居敬王。按在今洛陽之城東三十餘里故城,是則周之下都也,有狄泉在城中。然而成周是王城、下都之總號,故左氏傳曰「萇弘云,西王天棄之,東王必大克」。時子朝居王城,故曰西王,敬王居狄泉,在王城之東,故曰東王。至考王,封其弟桓公於河南,以續周公之官職。至孫惠公,乃封少子於鞏,號東周惠公。按此時又別稱東周也。王赧立,赧,尼板反。東、西周分理,又徙都西周。則王城也。初,平王時,雒邑與宗周,宗周,鎬京也。通封畿,東西長,南北短,長短相覆為千里。後為諸侯所侵,比周之亡,七城而已。河南、洛陽、新城、平陰、偃師、鞏、緱氏也。按七邑之境,西自今河南、洛陽,南自伊闕、緱氏,東得鞏縣,北至於河。秦平天下,置三川郡。漢高帝置河南郡。領縣二十二。後漢改為河南尹,領縣二十。兼置司隸,領郡七,理於此。魏晉郡因之,兼置司州。領縣十一,理於此。後魏孝文自代徙都之,亦為河南尹。至東、西魏,分有其地,北齊為洛州。石季龍已為洛州,至齊又改名焉。齊滅,屬後周。當東、西魏榢齊、周之時,二境交爭,攻戰邊鎮,俱在於此。隋初為洛州,煬帝之初,移都創制,復曰荊河州,尋改為河南郡,置尹。大唐平偽鄭王充,置洛州。開元元年,改為河南府。凡周、漢、魏、晉、後魏、隋,至於我唐,並為帝都。周謂平王以下,漢謂後漢,晉謂西晉也。今號為東京,後改號東都。按故都城,自周氏至隋大業以前,常為都邑。今都城即隋煬帝大業元年所築。領縣二十六:
 
4
古荊河州: 河南古郟鄏地也,是為王城。又一云「郟,山名,鄏,邑名,在縣西南」也。後漢為河南縣,有闕塞山,俗曰龍門。有穀城山,瀍水所出。金谷、梓澤,並在東北。其古穀城,在縣西北。北齊常山王演築川以拒周師,又築孝水戍,在縣西北。其天津橋、中橋石腳,並長壽中中書侍郎李昭德造。
 
5
古荊河州: 洛陽古成周之地,亦謂之周南。漢為縣。魚豢曰:「漢火德,火忌水,光武去洛字水,而加隹焉。」有邙山。東北有盟津,本孟地名,都道所湊,古今以為津,武王會八百諸侯,同於此盟,故曰盟津。後漢明帝陵在西北,章帝陵在東南。漢平陰縣城在縣北五十里。白社里在故城建春門東。其金墉城在故城西北角,魏明帝築也。
 
6
古荊河州: 汜水古東虢國,為鄭滅之,鄭為制邑,左傳曰「制,巖邑也」。有故虎牢城,即周穆王獲虎,命畜之,故曰虎牢。漢謂之成皋縣。後漢置成皋關。宋毛德祖戍虎牢,後魏晝夜攻圍,二百日方破。其側有廣武城。東魏武定中,將陸子章又增築虎牢城。後魏孝文帝置東中郎將府於此城中。
 
7
打開字典 古荊河州: 告成漢陽城縣。有箕山、潁水、測影臺。漢輪氏縣故城在西南。有鬼谷,即鬼谷先生所居,在今縣北。武太后封中岳,故改曰告成焉。
 
8
古荊河州: 登封漢崇高縣。大唐永徽中,置嵩陽縣,武太后改為登封縣。有中岳嵩高山,其神祠後魏移於岳東南山下。有少室山、崿嶺、故關、五渡水。
 
9
古荊河州: 緱氏古滑國。漢舊縣。有緱氏山、軒轅阪。縣西南公路澗上有袁術固,四周絕澗甚險,俗云光祿澗。柏谷塢在縣東北。
 
10
古荊河州: 密古密國,亦古鄶國。左傳魯僖公六年圍新密是也。漢舊縣也。有洧水、鄶水。鄶,古外反。
 
11
古荊河州: 溫蘇忿生所封,春秋王畿內之邑也。
 
12
古荊河州: 伊闕有陸渾山,伊水所出。漢新城縣也。陸渾山在西南。
 
13
古荊河州: 伊陽後周置兵於此,備齊。
 
14
古荊河州: 壽安有九曲城,所謂九河也。高齊置孔城防以備周,在今縣東南。又有後漢八關城,在縣東北,函谷關都尉所理。
 
15
古荊河州: 福昌後漢宣陽縣。故韓城在今縣東,劉盆子降光武處。魏尚書僕射杜君畿、幽州刺史杜君恕墓並在今縣北。縣城即魏之一金塢城,東南北三面峭絕天險,後周重兵於此以備高齊。有金門山,其竹可為律管。
 
16
古荊河州: 永寧有三崤山,蹇叔哭其子曰「崤有二陵焉」,即其所也,在今縣西北。又有回溪,即馮異敗處,在今縣東北,俗名回坑,長四里,闊二丈,深二丈五尺。自漢以前,春秋時,道皆由此縣。酈道元注水經云:「漢建安閒,曹公西討巴漢,惡南路之險,更開北道,自後行旅率多從之。附側路有石銘云:晉太康三年,弘農太守梁柳修復舊路。」括地志云:「按文王所避風雨,即東垣山也,俗亦號為文王山,有夏后皋墓,北可十里許。其山南臨河陰。漢末以來,移道更於嶺岑山南,其山在夏后墓正南可五里。」公更開北道,即復春秋時路。後周之初,更復南移。隋煬帝大業三年廢。武德初,又通此道,貞觀十四年又廢。其道西入縣界,又東分為二道,東南入福昌縣界,北道東入澠池縣界。又有熊耳山,劉盆子積甲之所,又穀水所出。後周置黃櫨、同軌、永昌三城以備齊也。櫨音盧。
 
17
古荊河州: 澠池有古東西俱利二城,即秦昭王與趙惠文王會處,蓋云秦趙俱利也。又有千秋亭,晉潘岳於此喪子,有澗水也。
 
18
古荊河州: 王屋古召公之邑。北齊置懷州。今縣東二十里齊子嶺,周齊分境處。後周置王屋郡。有王屋山,沇水所出。
 
19
古荊河州: 河陽古孟津,後亦曰富平津。在其南謂之陶河瀦,魏尚書僕射杜君畿試船沉沒之所。其地亦周蘇忿生之邑。浮橋即晉當陽侯杜元凱所立。後魏莊帝時,梁將陳慶之來伐,剋洛陽,渡河守北中府城,即此。孝文太和中築之,齊神武使潘樂鎮於此,又使高永樂守南城以備西魏,並今城也。其中潬城本東魏所築,仍置河陽關。今縣西南十三里古遮馬隄,即後魏爾朱榮殺朝士千三百餘人於此。潬,徒旱反。
 
20
古荊河州: 新安縣東北一里有漢故函谷關。其秦關在今靈寶縣。漢武帝元鼎三年,樓船將軍楊僕數有大功,恥為關外人,上書乞東關,以家財給其用度,乃徙於新安。後周改故函谷關城為通洛防以備齊。郭緣生述征記云:新安縣,漢之函谷關也。今猶謂之新關。項羽坑秦卒於新安城南,即斯地也。魏明帝景初元年,河南尹盧延上言,成皋函谷二里六十步,宜卻函谷關於崤下。弘農太守杜恕議,以東徙潼關著郡下,省函谷關,徙蒯關盧氏縣下。正始元年,弘農太守孟康上言,移函谷關,更號大崤關,又為金關。地理志云,今按此關,正始元年廢也。
 
21
古荊河州: 鞏春秋時,鞏國。戰國時有東、西周,此即東周所居,漢為縣也。故小平縣城在縣西北。有津曰小平。縣北又有五社渡,一名五渡津。
 
22
古荊河州: 偃師帝嚳所都,亦古亳邑也。商有三亳,成湯居西亳,此即一也。至盤庚,又自河北徙理於此亳,商家從此而改國號曰殷。有首陽山,有尸鄉。周武王伐紂,迴師息戎,遂名偃師焉。漢為縣。晉當陽侯杜元凱墓在西北。天寶七載四月,河南尹韋濟奏於偃師縣東山下開驛路,通孝義橋,廢北坡義堂路也。
 
23
古荊河州: 陸渾故蠻國。楚莊王伐陸渾之戎於此,即蠻戎為一名耳。有三塗山在縣西,即左傳云三塗之險也。北齊立北荊州,在東北故城是也。
 
24
古荊河州: 陽翟禹所都也。有禹山,有鈞臺。左傳云「夏啟有鈞臺之饗」是也。亦春秋鄭之櫟邑。有荊山,亦漢潁川郡地。有陽關聚。
 
25
古荊河州: 濟源周大夫蘇忿生原邑,故城在今縣西北。漢軹縣地,故城在今縣東南。高齊拒周,使斛律光築關於此。沇水自王屋山頂崖下,澄停不流,至縣西二里平地,潛源重發,名濟水,東流經溫縣入河。尚書云「濟水入於河,溢為滎,東出於陶丘北」至此。按:後漢郡國志曰「因王莽末旱,此渠枯涸,濟水但入河而已,不復截流而南」。而水經是和帝以後所撰,乃云南過滎陽、陽武、封丘、冤句、乘氏等縣,並今縣地,一依尚書禹貢舊道,斯不詳之甚。酈道元又從而注之,其所纂序榢注解,並大紕謬。已具雍州之域西平郡篇。
 
26
古荊河州: 潁陽漢輪氏縣地。後魏改曰臨武,大唐復改之。
 
27
古荊河州: 河陰三皇山,亦曰鲛鄗山,上有三城,即是劉項相持處也。開元二十三年,分汜水、滎澤、武陟三縣地,於輪場東置,以便運漕,即裴侍中耀卿立。其汴渠在縣南二百五十步。坤元錄云:「亦名莨蕩渠,今名通濟渠,首受黃河。」漢書有滎陽漕渠,如淳曰「今礫溪口」是也。水經云:「河水又東過滎陽北,莨蕩渠出焉。」酈道元注云:「大禹塞熒澤,開渠以通淮泗。」後漢書云:「初,平帝時,河汴決壞,明帝永平中,乃令王景理渠隄。」坤元錄又云:「自宋武北征之後,復皆湮塞。隋煬帝大業元年,更令開導,名通濟渠。西通河洛,南達江淮。煬帝巡幸,每泛舟而往江都焉。其交、廣、荊、益、揚、越等州,運漕商旅,往來不絕。」其汴口堰在縣西二十里,又名梁公堰。隋文帝開皇七年,使梁睿增築漢古堰,遏河入汴也。鲛音敖。鄗,口交反。莨音良。
 
28
古荊河州: 河清南臨黃河。左傳云晉陰,即此。漢為縣。柏崖故城在縣西,即東魏將侯景築。其倉咸亨中考功郎中王本立置也。
 
29
古荊河州: 長水漢盧氏縣也。後魏置南陝縣。隋曰長渾,國家改焉。土滅在縣西北二十五里,蓋古關之塞垣,後周以為鎮防。滅,楚板反。
 
30
古荊河州: 陝郡東至河南府三百三十里。南至河南府長水縣界五十里。西至弘農郡湖城縣界八十里。北至絳郡二百二十里。東南到河南府永寧縣界九十里。西南到弘農郡百里。西北到河東郡二百里。東北到絳郡二百二十里。去西京五百五十里,去東京三百三十里。戶三萬六百八十,口十六萬八千一百八十。
 
31
古荊河州: 陝州凡河北諸州縣,並冀州之域,餘則荊河州之域。今理陝縣。周公、召公分陝之所。公羊云:「自陝以東,周公主之;自陝以西,召公主之。」春秋虢國之地,所謂北虢也。虢仲國,今平陸縣。戰國時屬韓。秦屬三川郡。漢屬弘農郡,後漢因之。後魏置陝州榢恒農郡。後周又置陝州榢崤郡。置兵於此,備齊。隋文帝時郡廢,煬帝初州廢,以其地屬河南郡,後置弘農宮。大唐復為陝州,武德元年,陝東道行臺金部郎中長孫操自陝州東引水入城,以代井給,百姓賴之。或為陝郡。領縣五:
 
32
古荊河州: 陝又故虢國城在今縣東。今郡西四十五里有曹陽澗,曹公改為好陽。郡北大陽橋,貞觀中丘行恭造。
 
33
古荊河州: 硤石縣西有莘原,左傳云「神降於莘」,即此。有底柱山,大唐貞觀中,太宗巡幸,命魏徵勒銘,見存。
 
34
古荊河州: 平陸漢大陽縣。有傅巖穴。有閑原,即虞、芮之人讓畔處。吳山,即騏驥垂耳駕鹽車之所。顛軨阪。軨音令。
 
35
古荊河州: 芮城古芮國城在其西。芮國本在今馮翊郡馮翊縣界。魯桓三年,芮伯萬為母姜氏所逐,居於魏,即此。具左傳注。亦古魏國,為晉所滅。
 
36
古荊河州: 靈寶秦桃林縣。漢弘農縣地。故秦函谷關在縣西南十二里。漢武遷於新安。大唐又置桃林縣。開元末,其地得天寶靈符,因改元兼改縣。東北有桑田亭,左傳虢公敗戎於桑田,即此也。
 
37
古荊河州: 弘農郡東至河南府四百六十里。南至南陽郡七百里。西至華陰郡二百三十里。北至絳郡三百四十里。東南到臨汝郡五百十里。西南到上洛郡四百里。西北到河東郡一百七十里。東北到陝郡一百里。去西京四百十里,去東京四百六十五里。戶萬七千七百四十五,口八萬二千九百十五。
 
38
古荊河州: 虢州今理弘農縣。春秋時虢國地。此虢,今陝郡平陸縣。東虢,在今滎陽縣。西虢,在今扶風郡縣也。晉滅虢,其地屬晉。戰國時屬秦魏二國之境,後屬三川郡。漢武置弘農郡,後漢因之。魏改為恒農。避獻帝諱。晉復為弘農郡。後魏置西恒農郡。後周廢之。隋煬帝又置弘農郡,恭帝時改為鳳林郡。大唐武德元年,改為鼎州。八年,廢鼎州,置虢州,其後或為弘農郡。領縣六:
 
39
古荊河州: 弘農秦桃林縣地。漢弘農縣黃卷陌在縣西北二十餘里。潘岳西征賦云:「愬黃卷以濟潼。」曹公故壘,與韓遂相拒,亦在此。
 
40
古荊河州: 湖城故曰胡,漢武更為湖縣。有荊山,出美玉。黃帝鑄鼎於荊山,其下曰鼎湖,即此也。
 
41
古荊河州: 盧氏漢舊縣。有熊耳山,尚書云「導洛自熊耳」,即此山。
 
42
古荊河州: 玉城
 
43
古荊河州: 朱陽有湖。
 
44
古荊河州: 閿鄉漢以湖閿鄉為戾園。
 
45
古荊河州: 臨汝郡東至潁川郡百八十里。南至南陽郡四百九十里。西至河南府伊闕縣,又北至府一百八十里。北至河南府登封縣百十里。東南到淮安郡四百二十里。西南到弘農郡七百里。西北到河南府伊闕縣界八十里。東北到河南府陽翟縣百七十里。去西京九百八十里,去東京一百五十里。戶六萬四千八百九十,口二十七萬六千八百七十九。
 
46
古荊河州: 汝州今理梁縣。在周為王畿。春秋時,戎蠻子之邑,亦楚鄭二國之境。七國時屬韓。秦屬三川郡。漢屬河南、潁川二郡地,後漢因之。魏晉屬河南、舞陽二郡地。後魏屬汝北郡。後周屬南襄城郡。隋初置伊州,煬帝初改為汝州,後廢州,以其地分屬襄城、潁川二郡。大唐為汝州,或為臨汝郡。漢廣成苑在今縣西。領縣七:
 
47
古荊河州: 梁漢舊縣。戰國時謂之南梁,以別大梁、少梁也。又有霍陽山,即左傳哀公四年,楚為一昔之期而襲梁榢霍也。有蠻中聚,即戎蠻子國,在今縣西南,俗謂之麻城。又漢光武封姬常為周承休公,故城在今縣東。又有陽人聚,故城在今縣西,秦滅東周,徙其君於陽人聚,即此地也,又孫堅大破董卓軍之所。又有漢霍陽縣,因山為名,俗謂之張侯城,亦在今郡西南,亦名王塢城,亦名高齊汝北郡,以備周寇也。
 
48
古荊河州: 葉古應國也。漢父城縣也。又本楚地,楚葉公邑也。有方城山,即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為城」也。又有昆陽城,在今縣北二十五里,即光武破王尋之所。有古墓在東,俗云王喬墓也。
 
49
古荊河州: 魯山漢魯陽縣。今有魯陽關,古遶角城,在縣東南。有漢犨縣故城。在今縣東南。後周置三脚鎮,在縣西南十九里,亦名平高城,以禦齊。高齊則於縣東北十七里置魯城,以禦周。
 
50
古荊河州: 龍興
 
51
古荊河州: 臨汝
 
52
古荊河州: 襄城漢舊縣。楚靈王所築。又有古不羹城,在縣西南。羹音郎。
 
53
古荊河州: 郟城漢郟縣。舊曰龍山。
 
54
古荊河州: 滎陽郡東至陳留郡百四十四里。南至潁川郡二百八十里。西至河南府二百七十里。北至河內郡獲嘉縣界、黃河中流九十六里。東南到陳留郡尉氏縣百三十二里。西南到河南府密縣百七里。西北到河內郡百五十六里。東北到靈昌郡二百八十四里。去西京一千一百五里,去東京二百六十里。戶七萬四千八百九,口四十三萬四千三百六。
 
55
古荊河州: 鄭州今理管城縣。古高辛氏火正祝融之墟。周初,封管叔於此。又曰虢鄶之地。鄭武公與平王東遷,武公滅兩國而遷都焉。後鄭為韓所滅,韓又徙都之,其東境屬魏。秦屬三川郡。漢屬河南郡。後漢因之,分置滎陽郡。宋亦然。後魏為東恒農郡。東魏置廣武郡。後周置滎州,後改為鄭州。隋置管州;煬帝初,復為鄭州,尋廢州,置滎陽郡。大唐因之。領縣七:
 
56
古荊河州: 管城古周初管國。故邲城在縣南,左傳晉楚戰處。僕射陂,後魏孝文賜李沖,因為名也。邲,毗必反。
 
57
古荊河州: 滎陽故虢國,所謂東虢也。秦置敖倉。又有鴻溝在縣西,即楚漢分境之所。又有京水、索水,楚漢戰於京、索閒是也。京,故鄭邑,在縣東,左傳所謂京城太叔者也。
 
58
古荊河州: 中牟漢舊縣。有圃田澤,荊河州藪也。趙獻侯自耿徙此,又趙襄子時,佛肸以中牟叛,即此也。北十二里有中牟臺,是為官渡城,即曹公、袁紹相持之所。
 
59
古荊河州: 新鄭漢舊縣。春秋時,鄭國至韓哀侯滅鄭,自平陽徙都之。有溱洧二水,祝融之墟。黃帝都於有熊,亦在此也。本鄶國之地。
 
60
古荊河州: 滎澤禹貢「濟水溢為滎」,即此。今濟水不復入滎也。有敖山,其地險固。故王宮城在今縣西北十五里,即左傳云晉文公勝楚後,「至於衡雍,作王宮於踐土」,今故城內東北隅有踐土臺是也。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四月,晉侯敗楚師於城濮,五月盟諸侯於踐土,公朝於王所。注云:「踐土,鄭地。王在踐土,非京師,故曰王所。」
 
61
古荊河州: 陽武漢舊縣。有博浪沙,地名,即張良擊秦皇之所。
 
62
古荊河州: 原武漢舊縣,故城在今縣西。漢卷縣故城在縣東。
 
63
古荊河州: 陳留郡東至睢陽郡三百里。南至汝南郡五百里。西至滎陽郡百四十里。北至靈昌郡二百二十里。東南到睢陽郡三百十八里。西南到潁川郡二百三十里。西北到靈昌郡胙城縣界八十里。東北到濟陰郡二百四十五里。去西京一千二百四十里,去東京四百里。戶十一萬五千五百五十,口五十二萬九千三百五十五。
 
64
古荊河州: 汴州今理浚儀、開封二縣。春秋時鄭地。戰國時為魏都。魏惠王自安邑徙居大梁,即今浚儀縣也。張儀說魏哀王曰:「魏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秦屬三川郡。酈生說漢王曰:「陳留,天下之衝,四通五達之郊。」漢置陳留郡,後漢因之。晉改為陳留國。東魏置梁州榢陳留、開封二郡。北齊廢開封郡,併入陳留郡。後周改梁州為汴州。隋廢陳留郡,煬帝初又廢州,分其地入滎陽、梁、潁川、濟陰等四郡。大唐復置汴州,或為陳留郡。今郡西古城,戰國時魏惠王所築也。秦始皇二十三年攻魏,引河水灌城而拔之。有通濟渠,隋煬帝開引黃河水,以通江淮漕運,兼引汴水,即浪●渠也。浪●與莨蕩同。領縣六:
 
65
古荊河州: 開封有蓬池,亦曰逢澤。故衛國之匡地。夷門,侯嬴所處。
 
66
古荊河州: 浚儀漢開封縣故城在南。有蔡水。
 
67
古荊河州: 陳留有莘城,國語謂之莘墟。陳留本鄭邑,後為陳所併,故曰陳留。漢高帝於此兵敗,母時兵死,後招魂葬,號昭靈后。其處曰小黃園,漢亦曰小黃縣,故城在今縣東北。又有漢東昏縣故城,亦在東北,俗曰嬢者誤。
 
68
古荊河州: 雍丘古杞國。漢圉縣故城在東南。又有漢外黃縣故城,在今縣東。春秋時,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即此。東晉初,祖逖鎮於此。武德中置杞州也。
 
69
古荊河州: 封丘古封國也。漢舊縣。有黃池,吳王夫差會諸侯之所。
 
70
古荊河州: 尉氏漢舊縣。
 
71
古荊河州: 睢陽郡東至彭城郡西界二百十里。南至譙郡一百三十里。西至陳留郡三百里。北至濟陰郡百六十里。東南到譙郡酇縣界百八十里。西南到淮陽郡二百八十里。西北到濟陰郡百六十里。東北到魯郡四百十七里。去西京千五百四十里,去東京七百八十里。戶十二萬一千百七十,口八十一萬二千百七十。
 
72
古荊河州: 宋州今理宋城縣。高辛氏子閼伯所居商丘也。周武王克殷,以封微子啟,是為宋國。戰國時,齊、楚、魏三分其地。秦置碭郡。漢改為梁國,後漢因之。晉亦曰梁國。後周置梁州。隋文帝置宋州,煬帝初為梁郡。大唐復為宋州,或為睢陽郡。領縣十:
 
73
古荊河州: 宋城宋國都此。有孟諸澤,有漢梁孝王兔園、平臺、雁鶩池。漢睢陽縣在此。春秋時隕石五,見存。漻堤,即梁孝王開道也。漻音蓼。
 
74
古荊河州: 襄邑春秋時襄牛地,宋襄公所葬。漢為縣也。
 
75
古荊河州: 楚丘古之戎州己氏之邑。蓋昆吾之後,別在戎翟中,周衰入居中國。己氏,戎君姓也,漢曰己氏縣也。
 
76
古荊河州: 柘城
 
77
古荊河州: 虞城孟諸澤,即禹貢所謂明豬也。明音孟。又舜後所封之邑。有綸城,即少康邑,漢虞縣也。
 
78
古荊河州: 寧陵古葛伯國,亦魏信陵君邑。
 
79
古荊河州: 單父古魯邑,漢舊縣也。又漢西防故城在今縣北。
 
80
古荊河州: 穀熟漢舊縣。即殷之南亳,湯所都也。
 
81
古荊河州: 下邑秦漢舊縣。
 
82
古荊河州: 碭山漢麻鄉故城在縣之西北。
 
83
古荊河州: 譙郡東至彭城郡五百里。南至汝陰郡二百五十里。西至淮陽郡二百里。北至睢陽郡百四十里。東南到汝陰郡五百九十里。西南到淮陽郡三百九十里。西北到淮陽郡三百二十里。東北到彭城郡五百里。去西京一千七百四十里,去東京八百九十八里。戶八萬二千四百六十八,口六十五萬五千二百。
 
84
古荊河州: 亳州今理譙縣。周武王封神農之後於焦,即其地也。其後改為譙。春秋時為陳國之譙邑。戰國時屬宋。秦屬碭郡。漢屬沛郡。後漢為沛國,兼置荊河州。領郡六,理於此。魏置譙郡,晉因之,後置南兗州。後周改為亳州,兼置陳留郡。隋初郡廢,煬帝初州廢,復置譙郡。大唐為亳州,或為譙郡。領縣八:
 
85
古荊河州: 譙有渦水。魏黃初中,文帝自譙循渦入淮。有古焦城。渦音戈。
 
86
古荊河州: 臨渙漢銍縣。有嵇山,晉嵇康因而改姓。有渙水。銍,陟栗反。
 
87
古荊河州: 永城有碭山,漢高帝隱於芒、碭山澤閒,即此地。漢芒縣故城在今縣北。又有漢太丘縣故城在西北。
 
88
古荊河州: 酇漢舊縣。又有漢建平縣故城,在今縣西北,一名馬頭城。酇音才何反。
 
89
古荊河州: 真源古之苦縣,老子生於此。
 
90
古荊河州: 鹿邑漢鄲縣地。
 
91
古荊河州: 城父春秋時陳國之夷邑,左傳楚靈王敗於乾谿,即此。有肥水、鮑溪水。
 
92
古荊河州: 蒙城漢山桑縣。後魏置渦州榢渦陽縣。東魏置蒙郡,後曰山桑。又有漢垂惠聚,在縣西北。
 
93
古荊河州: 濟陰郡東至魯郡三百二十里。南至睢陽郡百六十里。西至陳留郡二百里。北至濮陽郡百七十里。東南到睢陽郡百六十里。西南到陳留郡二百四十里。西北到靈昌郡二百五里。東北到濟陽郡四百里。去西京千四百七十里,去東京六百五十里。戶十萬二千二百九十,口六十萬六千二百五十。
 
94
古荊河州: 曹州今理濟陰縣。昔唐堯所居,州界有堯冢。在周為曹國之地。周武王弟叔振鐸所封也。昔湯伐桀,桀敗走三鲻。三鲻,國名。湯又伐之,俘厥寶玉,在此也。鲻音宗。戰國時屬宋。秦屬碭郡。漢改為梁國,景帝分梁為濟陰國,宣帝更名定陶,後為濟陰郡。後漢因之。晉為濟陽郡。後魏置沛郡榢西兗州。後周改西兗為曹州。隋為濟陰郡。大唐復為曹州,或為濟陰郡。領縣六:
 
95
古荊河州: 濟陰古三鬷亭在縣東北。有曹南山,有氾水即漢高帝即位之地。氾音泛,取泛愛之義。漢濟陰郡城,今縣是也。亦漢定陶縣也。鬷與鲻同。菏澤在今縣城東北九十里,故定陶城東北。
 
96
古荊河州: 成武漢舊縣。隋置戴州。
 
97
古荊河州: 冤句有漆園,莊周為吏之所。漢濟陽縣故城,在今縣西南,後漢光武生於此。有古煮棗城。句,巨俱反。
 
98
古荊河州: 考城有北亳,成湯都也。梁國有二亳,南亳在穀熟,北亳在蒙,此即北亳也,亦曰景亳,亦古戴國也。又有北郜城,左傳云「取郜大鼎」,即此。
 
99
古荊河州: 南華漢離狐縣地,天寶初改焉。
 
100
古荊河州: 乘氏古曰乘丘。漢句陽故城在今縣北。左傳盟句瀆之丘是也。
 
101
古荊河州: 潁川郡東至淮陽郡二百八十里。南至汝南郡三百二十里。西至東京三百三十里。北至滎陽郡二百八十里。東南到淮陽郡三百里。西南到臨汝郡百八十里。西北到東京三百三十里。東北到陳留郡二百三十里。去西京千二百二十里,去東京三百三十里。戶八萬六千四十,口五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
 
102
古荊河州: 許州今理長社縣。春秋許國。七國時,為韓魏二國之境。秦為潁川郡。漢高帝為韓國,尋復故。後漢因之,獻帝暫都之。魏文帝受禪於此,榢晉並為潁川郡。後魏亦同為潁川郡。西魏初得之,後入東魏,西魏將王思政鎮守,東魏將圍之二百日,城陷,即今長葛縣界,故長社城也。改為鄭州。後周改曰許州。隋復為潁川郡。大唐為許州,或為潁川郡。領縣六:
 
103
古荊河州: 長社漢舊縣。其社中樹暴長,故曰長社。有高陽里。郡城西南有荀淑故宅,相傳云即舊西豪里。
 
104
古荊河州: 鄢陵漢舊縣。春秋鄭伯克段於鄢,即此也。
 
105
古荊河州: 長葛
 
106
古荊河州: 臨潁後漢舊縣。
 
107
古荊河州: 許昌漢許縣,獻帝都於此。魏文改曰許昌,在今縣南三十里許昌故城是。
 
108
古荊河州: 扶溝漢新汲縣故城在西。故固城在縣西南,周迴有水,其勢甚固,故為名。
 
109
古荊河州: 淮陽郡東至譙郡二百里。南至汝南郡平輿縣二百五里。西至潁川郡二百八十里。北至陳留郡雍丘縣二百二十里。東南到汝陰郡二百里。西南到汝南郡界二百六十里。西北到陳留郡三百二十里。東北到睢陽郡二百八十里。去西京一千五百十四里,去東京七百里。戶六萬二千七百十九,口三十五萬四千九百五十。
 
110
古荊河州: 陳州今理宛丘縣。昔庖犧氏所都,曰太昊之墟。周初,封舜後媯滿於此,以備三恪,為陳國。楚滅為縣,楚頃襄王自郢徙於此。戰國時,為楚魏二國之境。秦屬潁川郡。漢汝南郡、淮陽國之地。後漢亦同。晉為汝南郡、梁國二境地,兼置荊河州。領郡國十,理於此。後魏置陳郡,又置北揚州。理於此。北齊改北揚州為信州。以百姓守信,不附侯景,故曰信州。隋置陳州,煬帝初州廢,置淮陽郡。大唐為陳州,或為淮陽郡。領縣六:
 
111
古荊河州: 宛丘周時陳都宛丘。有古固陵城,項羽南走固陵,即此也。漢淮陽郡故城在今縣西南。有百尺堰、東門池。
 
112
古荊河州: 項城古項子國。漢西華縣,後曰項城。
 
113
古荊河州: 南頓舊置南頓郡。
 
114
古荊河州: 西華漢長平縣。
 
115
古荊河州: 太康漢陽夏縣。又有扶樂故城在北。
 
116
古荊河州: 偿水
 
117
古荊河州: 汝陰郡東至壽春郡二百五十里。南至弋陽郡三百八十五里。西至汝南郡四百里。北至譙郡二百五十里。東南到壽春郡二百五十里。西南到汝南郡褒信縣二百二十里。西北到淮陽郡三百里。東北到彭城郡蘄縣四百四十里。去西京一千八百里,去東京九百九十里。戶二萬九千三十七,口十八萬九千四百七。
 
118
古荊河州: 潁州今理汝陰縣。春秋時胡子國也。戰國時屬楚。秦為潁川郡地。兩漢為汝南郡地。魏置汝陰郡,司馬宣王使鄧艾屯田於此。後廢。晉武帝復置汝陰郡。後魏置潁川郡。隋復為汝陰郡。大唐為潁州,或為汝陰郡。領縣四:
 
119
古荊河州: 汝陰漢舊縣。有寢丘。史記曰「蒙恬伐寢」,徐廣又曰:「固始,寢丘也。」按固始,今弋陽郡縣,亦漢寢丘地也。又有漢細陽故城,在西北。
 
120
古荊河州: 下蔡古蔡國,又吳州來之邑也。左傳曰:「蔡成公自上蔡遷於州來,謂之下蔡。」梁大同中,於硤石山築城拒東魏,即今縣城也。
 
121
古荊河州: 潁上漢置慎縣地,故城在今縣西北。又有故甘城。梁置下蔡郡,有關,吳魏以來關防津濟之所。
 
122
古荊河州: 沈丘隋置沈州。神龍初,分汝陰縣置此縣。魏王淩欲興兵討司馬宣王,宣王覺,自往襲,淩懼,面縛丘頭,因曰武丘,即此。
 
123
古荊河州: 汝南郡東至汝陰郡四百里。南至義陽郡二百六十里。西至淮安郡二百七十里。北至潁川郡三百二十里。東南到弋陽郡,淮水中流為界,二百里。西南到淮安郡桐柏縣界一百八十里。西北到臨汝郡襄城縣二百八十里。東北到淮陽郡二百八十里。去西京千五百四十五里,去東京六百七十里。戶七萬六千三百六十,口四十四萬六十九。
 
124
古荊河州: 今荊河州今理汝陽縣。春秋時沈、蔡二國之地。戰國時為楚、魏二國之境。秦屬潁川郡。漢高帝置汝南郡,後漢因之。魏晉亦曰汝南郡。宋初因之,兼置荊河州,領郡十,理於此。以為重鎮。常珍奇守之。元嘉二十六年,後魏主太武率兵攻圍汝南,太守陳憲守拒四十餘日,魏人積屍與城齊,不拔而退。後魏置荊河州。理於此。東魏置行臺。後周置總管府,後改曰舒州,尋復曰荊河州;其後改洛州為荊河州,以此為溱州,尋改曰蔡州,後置汝南郡。隋初郡廢,煬帝初復置汝南郡。大唐為荊河州,或為汝南郡。郡城即懸瓠城,形若垂瓠,故城取名焉。領縣十一:
 
125
古荊河州: 汝陽漢北宜春縣故城在今縣西南。又漢平輿縣故城在今縣東。汝水南北又有漢安城縣故城,在東南。有二龍鄉、月旦里、鴻郤陂,在縣東。
 
126
古荊河州: 上蔡古蔡國,蔡叔之始封地也。漢舊縣。
 
127
古荊河州: 平輿古沈子國,今沈亭是也。漢舊縣。
 
128
古荊河州: 郾城漢舊縣。又有古邵陵城,在今縣東,即齊桓公盟會所。又有堂谿,蘇秦曰:「韓之劍戟出堂谿。」又有漢定陵故城,在縣西北。又有漢西平縣城,在今縣南。古征羌城在東南。
 
129
古荊河州: 西平古柏子國也。漢舊縣。
 
130
古荊河州: 吳房漢舊縣。古房子國。漢安城縣故城在今縣東南。
 
131
古荊河州: 朗山有朗陵山。漢朗陵縣在今縣西南。有道城,即道國也。春秋云江、黃、道、柏國。
 
132
古荊河州: 真陽漢真陽縣。又漢新陽縣故城在西南。梁白狗堆戍城在此,後魏將堯雄曰「梁之北面重鎮」也。
 
133
古荊河州: 新息古息國。漢舊縣也。又有漢安陽縣故城,即春秋時江國也。
 
134
古荊河州: 褒信漢郾縣也。
 
135
古荊河州: 新蔡古呂國,後蔡侯自下蔡徙都於此,故曰新蔡。漢鮦陽縣故城在北。又有葛陂,俗云後漢費長房投竹化成龍處,亦後漢葛陵縣也。鮦,直隴反。
 
136
古荊河州: 淮安郡東至汝南郡二百七十里。南至漢東郡四百里。西至南陽郡三百二十里。北至臨汝郡四百二十里。東南到義陽郡二百六十里。西南到襄陽郡三百二十里。西北到臨汝郡魯山縣四百四十里。東北到汝南郡吳房縣三百十九里。去西京千四百八十里,去東京六百四十里。戶四萬一千七百五十,口十六萬三千四百九十。
 
137
古荊河州: 唐州今理比陽縣。春秋楚地。戰國時屬韓。秦漢並南陽郡地。後漢亦然。晉屬南陽國。後魏置東荊州。西魏改為淮州,為重鎮。置兵以備東魏。隋改為顯州,煬帝改為淮安郡。大唐為唐州,或為淮安郡。領縣七:
 
138
古荊河州: 比陽漢舊縣。後魏置殷州及城陽郡。方城山自比陽相比連百里,號曰方城,亦曰長城。馬仁陂在縣北,溉田萬頃。
 
139
古荊河州: 慈丘後魏置江夏郡。
 
140
古荊河州: 方城漢堵陽縣。西魏置襄邑郡。有方城山,一名黃成山。
 
141
古荊河州: 湖陽古之蓼國。前漢湖陽縣,後漢棘陽縣,故城在今縣北,古謝國也。在棘水之陽,有唐子山,又曰西唐山,即後漢高鳳隱處。
 
142
古荊河州: 平氏漢舊縣。
 
143
古荊河州: 桐柏因山為名,淮水所出。梁置華州及上川郡。大木山,祖逖為荊河州刺史。藏家屬於此山。
 
144
古荊河州: 泌陽漢舞陰縣故城在今縣北。有泌水,在縣南,即後漢光武初起兵,破王莽將甄阜、梁丘賜之處。泌音祕。
 
145
古荊河州: 南陽郡東至淮安郡三百二十里。南至襄陽郡百八十里。西至上洛郡六百四十八里。北安臨汝郡四百九十里。東南到淮安郡四百十里。西南到武當郡三百四十里。西北到弘農郡七百里。東北到淮安郡四百五十里。去西京九百三十里,去東京六百七十里。戶四萬二千七百五十,口十六萬六百七十。
 
146
古荊河州: 鄧州今理穰縣。本夏禹之國。春秋時,申伯、鄧侯二國之地。戰國屬韓,後沒於秦,封魏冉為穰侯,尋而屬楚。始皇平天下,置南陽郡,兩漢因之。晉為南陽國及順陽、義陽二郡之境。宋、齊並為南陽郡。後魏置荊州。西魏為重鎮。置兵以備齊。隋初改為鄧州;煬帝初,為南陽、淯陽二郡地。大唐為鄧州,或為南陽郡。領縣七:
 
147
古荊河州: 穰漢順陽故城在今縣西,亦後漢穰縣地。後魏馬圈鎮在縣北,蕭齊大將陳顯達攻圍四十餘日不下,敗歸。亦漢涅陽縣地。又有六門堰、鉗盧陂,並漢召信臣所作,溉田三萬頃。又有漢朝陽縣故城,在今縣東南,今謂之朝城。涅,怒結反。
 
148
古荊河州: 南陽古申國。漢置宛縣。縣南三十七里有小長安。又有漢杜衍縣,在今縣西。又有後漢淯陽縣故城,在淯水之陽。
 
149
古荊河州: 向城漢西鄂縣故城在今縣南。有魯陽關及魯陽山及精山。漢張衡墓亦在縣南,崔瑗作碑,見在。百重山在縣北,即是三脚之第一,又北分嶺山嶺北即三脚之二脚也。其第三脚入臨汝郡魯山縣界。
 
150
古荊河州: 內鄉於中即此地。本楚之析邑。有丹水、淅水。舊置淅郡,即漢淅縣、楚之白羽也。又有漢丹水縣故城,在今縣西南。檢地志云戰國張儀所言商於地,按荊州圖則云今縣東七里於村,蓋昔所言商於地也。
 
151
古荊河州: 菊潭有菊水,傍水居人飲此水,多壽也。
 
152
古荊河州: 新野漢舊縣,或曰棘陽縣。有樊陂在西南。有光武臺、鄧晨宅。
 
153
古荊河州: 臨湍漢冠軍縣,霍去病所封。有湍水。
 
154
古荊河州: 武當郡東至南陽郡二百四十里。南至房陵郡二百六十八里。西至安康郡七百里。北至南陽郡內鄉縣二百六十里。東南到襄陽郡三百七十里。西南到房陵郡三百六十里。西北到上洛郡上津縣石丹山界三百四十里。東北到南陽郡三百四十里。去西京九百二十里,去東京九百十里。戶九千一百,口四萬六千二百九十。
 
155
古荊河州: 均州今理武當縣。戰國時屬韓。秦屬南陽郡。漢為南陽、漢中二郡地。後漢因之。魏屬南鄉郡。晉、宋並屬順陽郡,後置武當郡。齊於此僑立始平郡,尋改為齊興郡。梁置興州。後周改為豐州。隋初郡廢,改為均州;煬帝初州廢,改為淅陽郡。今郡城即後漢延岑築,據之。大唐為均州,或為武當郡。領縣三:
 
156
古荊河州: 武當漢舊縣。有古塞城在縣北,戰國時,楚築以備秦。所據之山,高峻險峭,今名大塞山。有武當山。
 
157
古荊河州: 鄖鄉漢鍚縣也。古穈國地。春秋時,楚潘崇伐穈,至於鍚穴,即此也。西晉改為鄖鄉。鄖音云。
 
158
古荊河州: 豐利漢長利縣地。
 
159
古荊河州: 襄陽郡東至漢東郡三百五十里。南至江陵郡四百七十里。西至房陵郡四百九十里。北至南陽郡一百八十里。東南到富水郡三百十六里。西南到夷陵郡五百七十里。西北到武當郡三百七十里。東北到淮安郡三百二十里。去西京千一百八十里,去東京八百五十里。戶四萬六千五十六,口二十三萬一千四百。
 
160
古荊河州: 襄州今理襄陽、安養二縣。禹貢荊河州之南境。南漳一縣則荊州之域,餘並荊河州之域。春秋以來楚地。秦南郡之北界。二漢屬南郡、南陽二郡地。至獻帝時,魏武始置襄陽郡,亦為重鎮。蜀將關羽攻沒于禁等七軍,兵勢甚盛。徐晃屯守,不下。曹公謂晃曰:「全襄陽,子之功也。」後孫權帥兵向西,時曹仁鎮之,司馬宣王言於魏文王曰:「襄陽,水陸之衝,禦寇要地,不可失也。」晉初因之,兼置荊河州。理於此。平吳後理江陵。東晉僑置雍州。時以雍州既沒,流人聚此,魏該、朱序皆鎮焉。宋文帝割荊州置雍州。領郡十七,理於此。襄陽去江陵步道五百,勢同脣齒,無襄陽則江陵受敵。自東晉庾翼為荊州刺史,將謀北伐,遂鎮襄陽。田土肥良,桑梓遍野,常為大鎮。北接宛、洛,跨對楚、沔,為鄢郢北門,部領蠻左。齊、梁並因之,亦為重鎮。後梁蕭刦附庸於西魏,而都於此。西魏改曰襄州。隋復為襄陽郡。大唐因之。領縣七:
 
161
古荊河州: 襄陽漢中廬縣也。蓋貉越人徙於此,在襄水之陽。又有漢水及峴山。又有馬鞍山,昔晉劉弘、山簡九日宴處。
 
162
古荊河州: 臨漢漢樊縣也。西魏置河南郡。有古樊城及宛水。又有鄾城,鄾音憂,即古鄾子國也。蕭齊明帝建武中,將曹虎鎮守,後魏主孝文帝率兵十萬攻圍樊城,不下。舊名安養,天寶中改焉。
 
163
古荊河州: 穀城春秋時穀國也。有陰縣城,亦在此。又有漢故酇城,在縣東北,漢之酇縣也,蕭何所封。說文云:酇音贊,酇縣在南陽。钬,在何反,縣在沛郡。按班固泗水亭高祖碑云:「文昌四友,漢有蕭何。序功第一,受封於钬。」又江統徂淮賦云:「戾钬城而倚軒,寔蕭公之故國。」謂何封沛郡之钬明矣。近代戴規辯字與姚察訓纂,傍將眾說,俱因此論,規即斷云,何封沛之钬,夫人封南陽之酇。臣瓚及文穎等注,皆據茂陵書,蕭何所封在南陽。按:茂陵書在武帝崩日,去何不遠,指事為親。且地理志以酇為侯國,钬則不言。又何本傳:「子祿薨,無子。高后封何夫人同為酇侯,小子延為筑陽侯。孝文元年,罷同,更封延為酇侯。」尋筑陽距酇三十餘里,若唯夫人封酇,則小子延獨繼其母乎,謂不然也。鮑至南雍州記云:「城內見有蕭相國廟,相傳謂為城隍神。」遠近而推,茂陵書亦可依矣。
 
164
古荊河州: 宜城楚之鄢都謂之郢。有蠻水。漢黎丘城在縣北。又漢宜城縣,在今縣南,其地出美酒。舊名率道,天寶中改焉。
 
165
古荊河州: 義清春秋廬戎國。秦山都縣故城,在今縣之東南。
 
166
古荊河州: 樂鄉春秋若國之地。有若鄉、若水。中城山在縣西南,山有城壘,極峻險。
 
167
古荊河州: 南漳漢臨沮縣。有荊山,禹貢曰「荊及衡陽惟荊州」,即此山,卞和得玉之處。有地名柤中,吳朱然屯處。
 
168
古荊河州: 漢東郡東至安陸郡一百五十里。南至富水郡四百六十里。西至襄陽郡一百五十里。北至淮安郡四百里。東南到安陸郡一百五十里。西南到富水郡四百六十里。西北到淮安郡四百三十里。東北到義陽郡二百四十里。去西京一千四百里,去東京一千八十里。戶二萬二千七百五十,口十萬三千七百十。
 
169
古荊河州: 隨州光化郡在今郡東南三十餘里,則荊州之域,餘則荊河州之域,今理隨縣。春秋隨侯之國。左傳曰:「漢東之國,隨為大。」其後屬韓。秦、二漢並屬南陽郡。晉屬義陽郡,後分置隨郡。宋齊因之。西魏置并州,後改曰隨州。隋分其地,置漢東、舂陵二郡。大唐併為隨州,或為漢東郡。領縣四:
 
170
古荊河州: 隨漢舊縣。後漢初,平林兵起,在縣東北,地名也。梁置曲陽郡。東北有三鍾山。
 
171
古荊河州: 棗陽後漢蔡陽縣。光武舊宅在今縣南二里,有白水焉。又有漢舂陵故城,在今縣東。漢元帝時,自零陵泠道縣徙於此,即張衡所謂龍飛白水。後魏置南荊州。隋置舂陵郡。又有漢襄鄉故城,在東北。梁下溠戍在縣東南百有餘里。後魏宣武正光初南伐,破之,置鎮。梁又破鎮置郡。溠,側駕反。
 
172
古荊河州: 唐城後魏曰厥西,置義陽郡,後曰肆州,或曰唐州。
 
173
古荊河州: 光化自漢至宋為隨縣地。蕭齊為安化縣,西魏文帝改焉。
 
《風俗》
1
風俗: 荊河之閒,四方輻輳,故周人善賈,趨利而纖嗇。韓國分野,亦有險阻。蘇秦謂韓宣王曰「韓北有鞏、成皋之固,西有宣陽、商阪之塞,東有苑、穰、洧水,南有陘山」也。鞏、成皋,則今鞏縣、汜水也。宜陽、商阪即今福昌山及商山也。苑、穰,今南陽界。陘山,今密縣山。自東漢、魏、晉宅於洛陽,永嘉以後,戰爭不息。元魏徙居,纔過三紀。自西晉永嘉五年,劉曜陷洛陽,執懷帝,至後魏太和十九年,經百八十七年遷都。至永熙三年,又經三十九年,分為東、西魏矣。逮乎二魏,爰及齊、周、河、洛、汝、潁,迭為攻守。夫土中,風雨所交,宜乎建都立社,均天下之漕輸,便萬國之享獻。不恃隘害,務修德刑,則卜代之期可延久也。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職官五

《職官五》 

《吏部尚書》 
1
吏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司封郎中、員外郎 司勳郎中、員外郎 考功郎中、員外郎
 
2
吏部尚書: 周禮天官,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變冢言太者,進退異名也。百官總焉,則謂之冢宰;列職於王,則謂之太宰。宰,主也。建,立也。邦,理王所居之邦國。佐猶助也。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以佐王理邦國。漢成帝初,分尚書置四曹,蓋因事設員,以司其務,非擬於古制也。至光武,乃分為六曹。迄於魏晉,或五或六,亦隨宜施制,無有常典。自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至隋六部,其制益明。大唐武太后遂以吏部為天官,戶部為地官,禮部為春官,兵部為夏官,刑部為秋官,工部為冬官,以承周六官之制。若參詳古今,徵考職任,則天官太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於夏官之司士云。又夏官之屬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群臣之版,古書版為班,班書或為版。版,名籍也。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謂用功過黜陟者。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年數多少,知其老少。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理,告王所當進退。以德詔爵,有賢者之德,乃詔以爵。以功詔祿,理有功勳,後告以祿。以能詔事,以久奠食。能者事成乃食之。王制曰:「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奠音定。漢成帝初置尚書,有常侍曹,主公卿事。後漢改為吏曹,主選舉、祠祀,後又為選部。靈帝以梁鵠為選部尚書。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事。陳群為尚書,延康元年,群始建九品官人之法,拜吏部尚書。又毛玠字孝先,為吏部尚書,無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嘆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吳暨豔字子休,為選曹尚書,性峭厲,好清議。當時郎署混濁,多非其人,欲區別賢愚,彈射百寮,覈選三署,皆貶高就下,降減等數。其居位貪鄙、志節污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故惋憤聲積,競言豔用私情,愛憎不由公理,豔坐自殺。晉與魏同。山濤為吏部尚書,用人皆先密啟,然後公奏,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終始如其言。唯用陸亮,尋以賄敗。啟事曰:「臣欲以郤詵為溫令。」詔可。尋又啟曰:「訪聞詵喪母不時葬,遂於所居屋後假葬,有異同之議,請更選之。」詔曰:「君為管人倫之職,此輩應為清議,與不便當裁處之。」江霦字思玄,三為選官,始為吏部郎,遷侍中、吏部尚書、僕射。世說曰:「鍾會見王戎、裴楷總角,曰:『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後二十年,此二賢當為吏部尚書,冀爾時天下無復滯才。』」劉聰僭號,省吏部,置左右選曹。石勒時,又置左右執法郎,典定士族,副選舉之任。霦音彬。宋時吏部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孝武不欲威權在下,大明二年,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而省五兵,後還置一吏部尚書。順帝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書。晉宋以來,吏部尚書資位尤重。宋時,徵豫章太守蔡廓為吏部尚書。廓至,謂左丞傅隆曰:「選皆出我乎?」隆言之執政。徐羡之曰:「黃門以下,專以相委;過此則與眾參之。」廓聞之曰:「我不能為徐羡之署紙尾。」遂不就。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云「署紙尾」。又庾炳之為吏部尚書,通貨賄。吏部令史錢泰能琵琶,主客令史周伯齊善歌,詣炳之宅諮事,因留宿。尚書舊制,令史諮事,不得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為所司奏,免官。梁陳亦然。梁蕭子顯為吏部尚書,性凝簡,負才氣,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揮而已,衣冠竊恨之。又謝覽字景滌,朏弟埯之子,自祖至孫,三世居選部,時以為榮。又王泰字仲通,為都官尚書,能接人士,皆願其居選官。頃之,為吏部尚書,衣冠傾屬。又謝舉字言揚,遷掌吏部。舉祖莊,宋代再典選。至舉又三為此職,前代未有。後魏、北齊吏部統吏部、掌褒崇、選補。考功、主爵三曹。自洛陽遷鄴以後,掌大選知名者數四。文襄帝少年高明,所蔽也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辨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辛術為尚書,性尚貞明,擢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前後銓衡,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後周有吏部中大夫一人,掌群臣及諸子之簿,辨其貴賤與其年歲,歲登下其損益之數。依六勳之賞,頒祿之差。小吏部下大夫一人,掌貳吏部之事。領司勳上士等官,屬大司馬。隋吏部統吏部、主爵、司勳、考功四曹。牛弘為吏部尚書,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所進用多稱職。吏部侍郎高孝基,鑑賞機悟,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唯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選舉,於斯為最。又曰:盧愷攝吏部尚書,何妥奏蘇威陰事,愷相連。讞司奏愷曰:「房恭懿者,尉遲迥之黨,不當仕進。威愷二人曲相薦達,累轉為海州刺史。又吏部參選者甚多,愷不即授官,皆作色而遣。威有從父弟徹、肅二人,徵詣吏部,徹文狀後至而先任用,肅左足攣蹇,才用無算,愷以威之故,而授朝請郎。」文帝怒曰:「愷敢將天官為私惠!」乃除名為庶民。自後周以降,選無清濁,及愷攝吏部,與薛道衡、陸彥師等甄別士流,故涉黨固之譖,遂及於此。大唐龍朔二年,改吏部尚書為司列太常伯,咸亨初復舊。光宅元年,改吏部為天官,神龍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改為文部,至德初復舊。掌文官選舉,總判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曹事。舊令班在侍中、中書令上,開元令移在侍中、中書令下。尚書六曹,吏部、兵部為前行,戶、刑為中行,禮、工為後行,其官屬自後行遷入二部者以為美。自魏晉以來,凡吏部官屬,悉高於諸曹,其選舉皆尚書主之。自隋置侍郎,貳尚書之事,則六品以下銓補,多以歸之。大唐自貞觀以前,尚書掌五品選事。貞觀二十二年二月,文部侍郎盧承慶兼檢校兵部侍郎,仍知五品選事。承慶辭曰:「五品選事,職在尚書,臣今掌之,便是越局。」太宗不許,曰:「朕今信卿,卿何不自信也。」由此言之,即尚書兼知五品選事明矣。至景龍中,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郎掌八品以下選。至景雲元年,宋璟為尚書,始通其選而分掌之,因為常例。開元以前,諸司之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議政於朝堂,午後理務於本司。自開元以來,宰相員少,資地崇高,又以兵吏尚書權位尤美,而宰臣多兼領之,但從容衡軸,不自銓綜,其選試之任皆侍郎專之,尚書通署而已,遂為故事。或分領其事,則列為三銓,四年六月飭,其員外郎、御史并餘供奉官,直進名飭授,自此不在吏部。尚書掌其一,侍郎分其二。尚書所掌,謂之尚書銓;侍郎所掌,其一為中銓,其一為東銓。各有印。
 
3
吏部尚書: 侍郎二人。隋煬帝置,說在歷代郎中篇。凡六司侍郎,皆貳尚書之事。吏部初置一員,總章元年加一員。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分掌選部流內六品以下官,是為銓衡之任。凡初仕進者,無不仰屬焉。當選集之際,勢傾天下,列曹之中,資位尤重。初,隋世高孝基為吏部侍郎,房玄齡、杜如晦與選,孝基時加賞異,後以為知人。大唐文皇帝永徽時,馬載、裴行儉為吏部侍郎,貞觀以來,最為稱職。又鄧玄挺為此官不稱職,甚為時談所鄙。常患消渴,選人因號為「鄧渴」,坐此遷澧川刺史,有能名。武太后重拜為天官侍郎,其弊愈甚。又以許子儒為之,子儒不以藻鑑為意,其補官悉委令史勾直,時曰平配。後崔玄暐為之,介然自守,絕於請謁,為執政者所忌,轉文昌左丞,選司令史乃設齋自慶,武太后聞之,復拜為天官侍郎。
 
4
吏部尚書: 郎中二人。漢魏以來,尚書屬或有侍郎,或有郎中,或曰尚書郎,或曰某曹郎,或則兩置,或為互名,雖稱號不同,其職一也,皆今郎中之任。山公啟事曰:「吏部郎主選舉,宜得能整風俗、理人倫者。」又曰:「吏部郎以碎事日夜相接,非但當正己而已,乃當能正人,不容穢雜也。」乃以議郎杜默為之。齊謝朓為吏部郎,上表三讓,說在歷代郎官篇。又王儉為吏部郎,專斷曹事。又陸慧曉字叔明,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歷政以來,咨執選事。慧曉任己獨行,未嘗與語。帝遣左右以事誚問之,慧曉曰:「六十之年,不復能諮都令史為吏部郎也。」梁顧憲之字士思,為吏部郎。初,其祖覬之嘗為吏部,於庭植嘉樹,謂人曰:「吾為憲之種耳。」至是,憲之果為此官。然自過江,吏部郎不復典大選。又王亮字奉叔,為吏部郎,銓序著稱。及後為吏部尚書,拘資次而已,當代謂為不能。又任昉為吏部郎,參掌大選,居職不稱,轉御史中丞。又職官錄曰:「梁吏部郎舊視中丞,遷侍中。」又陳吏部郎中秩六百石。後魏孝文帝欲創革舊制,選置百官,謂群臣曰:「為朕舉一吏部郎,給卿三日假。」尋曰:「朕已得之矣。」乃徵崔亮為之。亮字敬儒,自參選事,垂將二十年,廉慎明決。尚書曰:「非崔郎中,選事不辦。」又曰:韋瑒為吏部郎,性貪婪,鬻賣官吏,皆有定價。隋初,諸曹郎皆謂之侍郎。煬帝三年,置六司侍郎,後遂改諸曹侍郎但曰郎。其吏部郎改為選部郎。國初,復為選部郎中,武德二年,選部郎中鄭元毓以贓犯處極刑是也。五年,改為吏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選補流外官,謂之小銓,并掌文官名簿、朝集、祿賜、假使并文官告身,分判曹事。員外郎二人。隋開皇六年,置吏部員外郎一人。煬帝三年,改為選部承務郎。武德三年復舊。加置一人,一員判廢置,一員判南曹,起於總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玄奏置。未置以前,銓中自勘責。故事,兩員轉廳,至建中元年,侍郎邵說奏,各挾闕替。南曹郎王鋗以後,遂不轉廳。貞元十一年閏八月,侍郎杜黃裳奏請准舊例轉廳。初,武太后載初元年,又加一員,聖曆二年八月省。開元十二年四月,飭兵吏各專定兩人判南曹,尋卻一人判。貞元元年九月,又以兩人判,至十二年閏八月,又卻一員判。
 
5
吏部尚書: 司封郎中一人。左傳曰:晉文公「作執秩以正其官」。注云:「執秩,主爵秩之官。」漢尚書有封爵之任,而無其官。故後漢書曰:「馮勤字偉伯,光武以為郎中,給事尚書,使典諸侯封事。勤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勢豐薄,不相踰越,莫不厭伏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晉尚書有左右主客曹。北齊河清中,改為主爵,置郎中一人,屬吏部,主封爵之事。隋初為主爵侍郎,煬帝改為主爵郎。武德初,為主爵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封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封郎中,掌封爵、皇之枝族及諸親、內外命婦告身及道士、女冠等。天寶八載十一月,飭道士、女冠籍每十載一造,永為常式。至德二年十一月,飭道士、女冠等宜依前,屬司封曹。員外郎一人。隋文帝置。煬帝改為主爵承務郎。武德初,為主爵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6
吏部尚書: 司勳郎中一人。周禮夏官有司勳上士,掌六鄉賞地之法。歷代無聞。至後周。吏部有司勳上士一人,掌六勳之賞,以等其功,如古之主爵。隋文帝置司勳侍郎,煬帝改為司勳郎。永徽五年十二月四夜,司勳庫失火,甲歷並盡。龍朔二年,改為司勳大夫,咸亨初復故。掌校定勳績、論官賞勳、官告身等事。員外郎二人。隋文帝置,煬帝改為司勳承務郎。武德初,為司勳員外郎。
 
7
吏部尚書: 考功郎中一人。漢元帝時,京房作考功課吏之法,然其職不在尚書。至光武,改尚書三公曹,主歲書考課,課諸州郡。魏尚書有考功、定課二曹。宋元嘉三十年,又置功論郎,並其任也。例在吏部郎中篇。後魏考功郎掌考第、孝秀。北齊考功郎中亦掌考第及孝秀貢士。隋文帝置考功侍郎,煬帝改為考功郎。武德初復為考功郎中,龍朔二年,改考功為司績,咸亨初復舊。掌考察內外百官及功臣家傳、碑、頌、誄、諡等事。員外郎一人。隋文帝置,煬帝改為考功承務郎。武德初,復為考功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武德舊令,考功郎中監試貢舉人,貞觀以來,乃以員外郎專掌貢舉省郎之殊美者。至開元二十四年,移貢舉於禮部,而考功員外郎分判事而已。
 
《戶部尚書》 
1
戶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度支郎中、員外郎 金部郎中、員外郎 倉部郎中、員外郎
 
2
戶部尚書: 周禮地官,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按今戶部之職與地官之任,雖亦頗同,若徵其承受,考其沿襲,則戶部合出於度支。度支,主計算之官也。算計之任,本出於周禮天官之司會云。又太宰之屬有司會,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逆謂受而鉤考之,可知得失多少。漢置尚書郎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戶部,吳孫休初即位,戶部尚書階下讀奏。而晉有度支,晉當陽侯杜元凱為度支尚書,內以利民,外以救邊,備物置用,以濟當時之益者五十餘條。又張華為度支尚書,量計運漕,決定廟算。皆主算也。宋齊度支尚書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梁亦有之。後魏度支亦掌支計。崔亮為度支尚書,經營費用,歲減億計。北齊度支統度支、掌計會,凡軍國損益、供糧廩等事。倉部、左戶、左戶,掌天下計帳、戶口。右戶、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課。金部、庫部六曹。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其屬有民部中大夫二人,掌承司徒教,以籍帳之法,贊計人民之眾寡。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并後周民部之職。漢成帝初置尚書,有民曹,主凡吏民上書,悉經此曹理之。後漢光武改民曹主繕修功作、鹽池苑囿。魏置左民尚書,晉惠帝又加置右民尚書。至於宋齊梁陳,皆有左民尚書。而後魏有左民、右民等尚書,多領工官,非今戶部之例。而梁陳兼掌戶籍,此則略同。自周隋有民部,始當今戶部之職。開皇三年,改度支為民部,統度支、民部、金部、倉部四曹,國家修隋志,謂之戶部,蓋以廟諱故也。煬帝時,韋沖為民部尚書。又武德二年,隋民部尚書蕭瑀為相府司錄。大唐永徽初,復改民部為戶部,廟諱故也。太宗在位,詔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民」兩字不相連者,並不諱。至高宗始諱之。顯慶元年,改戶部為度支。龍朔二年,改度支尚書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復為戶部尚書。初,戶部居禮部之後,武太后改置天地四時之官,以戶部為地官,由是遂居禮部前。神龍元年,復改地官為戶部,總判戶部、度支、金部、倉部事。
 
3
戶部尚書: 侍郎二人。蓋周官小司徒中大夫,頗同其任。後周依周官。今侍郎,則隋煬帝置民部侍郎。大唐因之,後改曰戶部。龍朔二年,改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復為戶部侍郎。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舊制一員,長安四年加一員,神龍元年減,二年復加。
 
4
戶部尚書: 郎中二人。漢尚書郎一人主戶口、墾田。吳時張溫為尚書戶曹郎。魏有民曹郎。晉分為左、右民曹。宋齊以下,或為左民,或為左戶。後魏有戶部郎。北齊有左、右民曹,例在戶部郎中篇。隋初為戶部侍郎,煬帝除「侍」字,隋末改為民部郎。武德初,為民部郎中。龍朔二年,改郎中為大夫,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掌戶口、籍帳、賦役、孝義、優復、蠲免、婚姻、繼嗣、百官、眾庶、園宅、口分、永業等。建中三年正月,戶部侍郎判度支杜佑奏:「天寶以前,戶部事繁,所以郎中、員外各二人判署。自兵興以後,戶部事簡,度支事繁,唯郎中員外各一人。請回輟郎中、員外各一人,分判度支案,待天下兵革已息,卻歸本曹。」奉飭依。員外郎二人。隋文帝置,煬帝改為承務郎。武德三年,復為員外郎。
 
5
戶部尚書: 度支郎中一人。漢初,張蒼善算,以列侯主計,居相府,領郡國上計者,謂之計相,殆今度支之任。魏尚書有度支,歷代度支具尚書中。隋初為度支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加「中」字。龍朔二年,改度支為司度,咸亨元年復舊。掌支使國用。開元二十四年三月,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林甫奏:「租庸、丁防、和糴、雜支、春綵、稅草諸色旨符,承前每年一造,據州府及諸司計,紙當五十萬張,仍差百司鈔寫,事甚勞煩。條目既多,詳檢難過,緣無定額,支稅不常,亦因此涉情,兼長姦偽。臣今與採訪使及朝集使商量,有不穩便於人、非當土所出者,隨意沿革,務從允便,即人知定准,政有常文,編成五卷,以為長行旨符。省事司每年但據應支物數,進書頒行,每州不過一兩紙,仍附驛送。」飭依。至德以後,戎事費多。二年十二月,呂諲為兵部侍郎平章事,充勾當度支使。上元元年五月,劉晏為戶部侍郎、勾當度支使。元年建子月,元載為戶部侍郎、勾當度支使。寶應元年正月,劉晏為戶部侍郎、勾當度支使。貞元二年十二月,韓滉以宰相加度支使。五年二月,竇參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度支使。自後雖無,亦有他官判,或云「權判」亦云「專判」。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6
戶部尚書: 金部郎中一人。周官有職金,掌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魏尚書有金部郎,其後歷代多有之。北齊金部主才量尺度、內外諸庫藏文帳。隋盧昌衡字子均,祖孝徵薦為尚書金部郎,每謂人曰:「吾用盧子均為尚書郎,自謂無愧幽明矣。」隋初為金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金部為司珍,咸亨初復舊。天寶中改為司金,至德初復舊。掌庫藏金寶貨物,權衡度量等事。自開元二年置鑄錢使,皆以他官為之。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7
戶部尚書: 倉部郎中一人。周官有倉人,主藏九穀。又有廩人,主藏九穀之數,賙賜稍食。魏尚書有倉部郎,後魏有太倉尚書,亦其任也。故後魏書曰:「李訢為太倉尚書,攝南部事,令千里之外,戶別轉運,詣倉輸之,所在委積,延停歲月,大為困弊。」歷代多有倉部曹,皆掌倉廩之事。後周有地官屬司倉下大夫。隋初為倉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倉部為司庾,咸亨初復舊。天寶中,改為司儲,至德初復舊。掌諸倉廩之事。開元二十六年以後置出納使,皆以他官為之。訢音許斤切。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禮部尚書》 
1
禮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祠部郎中、員外郎 膳部郎中、員外郎 主客郎中、員外郎
 
2
禮部尚書: 唐虞之時,秩宗典三禮。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後漢尚書吏曹兼掌齋祀,亦其職也。魏尚書有祠部曹。及晉江左,有祠部尚書,掌廟祧之禮。嵇含臺中宴會詩,其祠部云:「仰承宗廟懷祗虔。」常與右僕射通職,不常置,以右僕射攝之。歷代皆與右僕射通職。宋祠部尚書領祠部、儀曹二曹。齊梁陳皆有祠部尚書。後魏為儀曹尚書。北齊祠部尚書統祠部、掌祠部、醫藥、死喪、贈賻。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五曹。又有儀曹,主吉凶禮制,屬殿中尚書。後周置春官卿,又有禮部,而不言職事。後改禮部為宗伯。又春官之屬有典命,掌內外九族之差及玉器衣服之令,沙門道士之法。後改典命為大司禮,俄改大司禮復為禮部,謂之禮部大夫。後周盧愷為禮部大夫,充聘陳使。至隋,置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四曹,蓋因後周禮部之名,兼前代祠部、儀曹之職。大唐龍朔二年,改禮部尚書為司禮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禮部為春官,神龍元年復舊。總判祠部、禮部、膳部、主客事。
 
3
禮部尚書: 侍郎一人。周官春官小宗伯中大夫,頗同今任。後周依周官。今侍郎則隋煬帝置。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禮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掌策試、貢舉及齋郎、弘、崇、國子生等事。舊制考功員外郎掌貢舉。開元二十三年,考功員外郎李昂為進士李權所詆,朝議以考功位輕,不足以臨多士。至二十四年,遂以禮部侍郎掌焉。開元、天寶之中,昇平既久,群士務進,天下髦彥,由其取舍,故勢傾當時,資與吏部侍郎等同。
 
4
禮部尚書: 郎中一人。周官春官肆師下大夫,亦頗同今任。魏尚書有儀曹郎,掌吉凶禮制。歷代多有,例在吏部篇。宋、齊儀曹屬祠部。梁書曰:「武帝謂徐勉云:『今帝業初構,須一人有學藝、解朝儀者,為尚書儀曹郎。』勉曰:『孔休源識具清通,詳練故事,自晉宋起居注,略誦上口。』遂拜為儀曹郎。」後周依周官。隋初為禮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為儀曹郎。武德初,改為禮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禮大夫,咸亨初復舊。其後曹改而官不易。掌禮樂、學校、儀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冊命、祥瑞、鋪設、喪葬,贈賻及宮人等。員外郎一人。周禮肆師上士,後周依焉。至隋文帝,置禮部員外郎,煬帝改為儀曹承務郎。武德三年復舊。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5
禮部尚書: 祠部郎中一人。魏尚書有祠部郎,歷代皆有。主禮制。後魏裴修為中大夫,兼祠部曹。祠部曹主禮樂,每有疑議,修斟酌故實,咸有條貫。後周有典祠中大夫,隋初為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禋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延載元年五月制,天下僧尼隸祠部,不須屬司賓。開元十年正月,制僧尼隸祠部。十一年,改祠部為職祠。至德初復舊。掌祠祀、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祝、醫藥等及僧尼簿籍。自天寶六載及至德三年,常置祠祭使,以他官為之。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6
禮部尚書: 膳部郎中一人。膳部於周官即膳夫、凌人二職也。晉尚書有左士、右士曹。後魏都官尚書管左士郎。北齊改左士為膳部郎,掌侍官百司禮食餚饌,屬都官尚書。後周有膳部大夫一人,亦掌飲食,屬大冢宰。隋膳部屬祠部,初置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膳大夫,咸亨初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膳部為司膳,至德初復舊。掌飲膳,藏冰及食料。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7
禮部尚書: 主客郎中一人。漢成帝初置尚書,有客曹,主外國夷狄。後光武分改為南主客、北主客二曹。至魏,亦為南主客。至晉氏,分為左右南北四主客,或單為客曹。宋齊梁陳單有主客。後魏吏部管南主客,祠部管左主客。北齊改左主客為主爵,南主客為主客。隋初為侍郎,煬帝除「侍」字,尋又改為司藩郎。武德初改為主客郎中。龍朔二年,又改主客為司藩,咸亨元年復舊。掌二王後及諸藩朝聘。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兵部尚書》
1
兵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職方郎中、員外郎 駕部郎中、員外郎 庫部郎中、員外郎
 
2
兵部尚書: 周禮夏官,大司馬之職,掌以九伐之法正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領校人、牧師、職方、司兵之屬,即今兵部之任也。魏置五兵尚書,周官有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以待軍事。五兵之名,當出於此。鄭司農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五兵謂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也。晉初無,太康中乃有五兵尚書,而又分中兵、外兵各為左右。按晉雖分中兵、外兵為左右,與舊五兵為七曹,然尚書唯置五兵而已,無七兵尚書之名。至後魏始有七兵尚書耳。今諸家著述或謂晉太康中置七兵尚書,誤矣。宋五兵尚書唯領中兵、外兵二曹,餘則無矣。齊梁陳皆有之,後魏為七兵尚書。北齊為五兵,統左中兵、掌諸都督告身、諸宿衛官。右中兵、掌畿內丁帳事、諸兵力士。左外兵、掌河南及潼關以東諸州丁帳及發召諸兵。右外兵、掌河北及潼關以西諸州,所典與左外兵同。都兵掌鼓吹、太樂、部小兵等事。五曹。後周置大司馬,其屬又有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其職並缺。至隋乃有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曹,蓋因後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職。大唐龍朔二年,改兵部尚書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夏官,神龍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改為武部尚書。至德初復舊。掌武官選舉,總判兵部、職方、駕部、庫部事。其分領選舉,亦為三銓,制如吏部。尚書所掌,謂之尚書銓。侍郎所掌,其一為中銓,其一為西銓。各有印。
 
3
兵部尚書: 侍郎二人。隋煬帝置,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不易。舊制一員,總章元年加一員。掌署武職、武勳官、三衛及兵士以上簿書,朝集、祿賜、假告、使差、發配,親士帳內考覈,及給武職告身。
 
4
兵部尚書: 郎中一人。歷代兵部曹皆有郎,具尚書中。或單為郎,或置郎中,例在吏部郎中篇。隋初為兵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改為兵部曹郎。武德三年,改為兵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戎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與侍郎同。員外郎二人。隋文帝置兵部員外郎,煬帝改為兵曹承務郎。武德三年復舊。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5
兵部尚書: 職方郎中一人。周禮夏官有職方氏,掌天下之圖,辨九州之國。歷代無聞。至後周,依周官。隋初有職方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地圖、城隍、鎮戍、烽候,防人路程遠近,歸化首渠。員外郎一人。周官夏官職方上士,後周依周官。隋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6
兵部尚書: 駕部郎中一人。周禮夏官之屬有輿司馬,又有校人,主馬之官,又有牧師,掌牧放,又有巾車,掌公車之政及王之五輅,此皆駕部之本也。魏晉尚書有駕部郎。宋時駕部屬左民尚書。齊亦有之。後魏與北齊並曰駕部郎中。後周有駕部中大夫,屬夏官。隋初為駕部侍郎,屬兵部。隋辛公義為駕部侍郎,勾檢馬牧,所獲十餘萬疋。文帝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竭忠。」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輿大夫,咸亨初復舊。天寶中,改駕部為司駕,至德初復舊。掌輿輦、車乘、郵驛、廄牧,司牛馬驢騾,闌遺雜畜。開元十八年閏六月飭:「比來給傳使人,為無傳馬,事頗勞煩。自今以後,應乘傳者,宜給紙券。」二十三年十月飭:「新給都督、刺史並關三官州上佐,並給驛發遣。」二十八年六月飭:「有陸驛處,得置水驛。」自二十年以後,常置館驛使,以他官為之。員外郎一人。周官有輿上士,後周有小駕上士,蓋其任也。至隋,置與戶部同。
 
7
兵部尚書: 庫部郎中一人。周官有司甲,掌戈、盾、弓、矢之長,各辨其物,以待軍事。魏尚書有庫部郎,晉因之。宋庫部主兵仗。文帝宴,會有荒服外歸化人,帝問尚書庫部郎顧琛曰:「庫中仗有幾許?」琛詭對曰:「有十萬人仗。」舊武庫仗多祕不言,帝既問失言,及琛詭對,善之。歷代或有或缺。後魏、北齊庫部屬度支尚書,掌凡戎仗器用。後周有武藏中大夫。隋屬兵部。初為庫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庫大夫,咸亨初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庫部為司庫,至德初復舊。掌軍器、儀仗、鹵簿法式及乘輿等。員外郎一人。周官有司兵中士,後周有小武藏下大夫,隋改置與戶部同。
 
《刑部尚書》 
1
刑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都官郎中、員外郎 比部郎中、員外郎 司門郎中、員外郎
 
2
刑部尚書: 唐虞之時,士官以正五刑。周禮秋官,大司寇掌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蓋其任也。漢成帝時,尚書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又置三公曹,主斷獄。後漢光武改三公曹主歲盡考課諸州郡政;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盜賊、詞訟、罪法,亦謂之賊曹,重於諸曹。華譚集尚書二曹論曰:「劉道真問薛令長在吳何作。答曰:『為吏部尚書。』問曰:『吳待吏部,何如餘曹?』答曰:『並通高選,吏部特一時之俊。』劉曰:『晉魏以來俱爾。獨謂漢氏重賊曹為是,吳晉重吏部為非。』薛君曰:『八座秩同班等,其選並清,宜同一揆。若人才或多或少,選例難精。如不得已,吏部職掌人物,人物難明,謂吳晉為得。而君何是古而非今?』劉難曰:『今吏部非為能刊虛名、舉沈樸者,故錄以成人,位處三署,聽曹探鄉,論而用之耳,無煩乎聰明。賊曹職典刑獄,刑獄難精,是以欲重之。』答曰:『今之賊曹,不能聽聲觀色以別真偽,縣不能斷讞之尚書也。夫在獄者率小人,在朝者率君子。小人易檢,君子難精。俱不得已,吏部宜重,賊曹宜輕也。』」魏青龍二年,置尚書都官郎,佐督軍事。晉復以三公尚書掌刑獄。宋三公、比部皆主法制,又置都官尚書,主軍事、刑獄,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齊梁陳並有都官尚書。後魏亦有都官尚書。北齊都官統都官、掌畿內非違得失。二千石、掌畿外得失。比部、水部、膳部五曹。又有三公曹,掌諸曹囚帳、斷罪、赦日建金雞等事,又掌五時讀時令。屬殿中尚書。後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國;其屬官又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初有都官尚書,開皇三年,改都官為刑部尚書,統都官、刑部、比部、司門四曹,亦因後周之名。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刑部尚書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武太后改刑部為秋官,神龍初復舊。天寶中改為憲部,至德初復舊。總判刑部、都官、比部、司門事。
 
3
刑部尚書: 侍郎一人。周官小司寇中大夫,蓋今任也。後周依周官。至隋,煬帝置刑部侍郎,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刑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掌律令,定刑名,案覆大理及諸州應奏之事。
 
4
刑部尚書: 郎中二人。周禮大司寇屬官有士師下大夫,蓋今任也。漢尚書有三公曹,後漢有二千石曹,魏有都官曹,皆掌刑法、獄訟之事。歷代沿革,具尚書中。或為侍郎,或置郎中,例在吏部郎中篇。後周有小刑部下大夫,屬秋官府。隋初置刑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為憲部郎。武德三年,改為刑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刑大夫,咸亨元年復舊,與侍郎同。員外郎二人。隋文帝置刑部員外郎,煬帝改為憲部承務郎。武德三年,改為刑部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5
刑部尚書: 都官郎中一人。漢司隸校尉屬官有都官從事,掌中都官不法事。後漢又改尚書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盜賊。魏青龍二年,始置尚書都官郎,佐督軍事。晉、宋尚書都官兼主刑獄。歷代事具尚書中,其官例在吏部郎中注。後周則曰司厲。隋初為都官侍郎,掌簿錄、配役、官私奴婢、良賤訴競、俘囚等事。煬帝除「侍」字,置員外二人。武德三年,加「中」字,減一人。龍朔二年,改為司僕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簿斂、配役、官奴婢簿籍、良賤及部曲、客女、俘囚之事。員外郎一人。周官曰司厲下士,蓋並今任也。後周依焉。隋改置與戶部同。
 
6
刑部尚書: 比部郎中一人。魏尚書有比部曹,晉因之。宋時比部主法制。齊梁陳皆有比部曹。後魏亦然。北齊掌詔書、律令、勾檢等事。後周曰計部中大夫,蓋其任也。隋初為比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計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比部為司計,至德初復舊。掌內外諸司公廨及公私債負、徒役公程、贓物帳及勾用度物。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7
刑部尚書: 司門郎中一人。周禮地官有司門下大夫,掌授管鍵啟閉。歷代多缺。至後周,依周官。隋初有司門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門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門籍、關橋及道路、過所闌遺物事。員外郎一人。周官有司門上士,後周依焉。後改置與戶部同。
 
8
刑部尚書: 工部尚書侍郎 郎中、員外郎 屯田郎中、員外郎 虞部郎中、員外郎 水部郎中、員外郎
 
9
刑部尚書: 周禮,冬官其屬有考工,掌百工之事,曰「國有六職,百工是其一焉」。漢成帝初置尚書,有民曹,主凡吏民上書。後漢光武改民曹主繕修功作、鹽池、園苑。魏置左民尚書,亦領其職。晉宋以來,有起部尚書而不常置,每營宗廟宮室則權置之,事畢則省,以其事分屬都官、左民二尚書。北齊起部亦掌工造,屬祠部尚書。後周有冬官大司空卿,掌五材九範之法;其屬工部中大夫二人,承司之事,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至隋乃有工部尚書,統工部、屯田二曹,蓋因後周工部之名,兼前代起部之職。大唐龍朔二年,改工部尚書為司平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武太后改工部為冬官,神龍初復舊。總判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事。
 
10
刑部尚書: 侍郎一人。隋煬帝改置工部侍郎,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不易。掌興造、工匠、諸公廨屋宇、五行並紙筆墨等事。
 
11
刑部尚書: 郎中一人。晉尚書有起部曹。歷代皆有,具尚書中。隋初為工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為起部郎。武德三年,改為工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其後曹名改而官不易。所掌與侍郎同。員外郎一人。隋文帝置工部員外郎,煬帝改為起部承務郎。武德三年,復為工部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12
刑部尚書: 屯田郎中一人。漢成帝置尚書郎四人,其一人掌戶口、墾田,蓋尚書屯田郎之始也。至魏,尚書有農部郎,又其職也。至晉始有屯田尚書。及太康中,謂之田曹,後復為屯田。江左及宋齊則左民郎中兼知屯田事,梁陳則曰侍郎,後魏、北齊並為屯田郎。隋初為屯田侍郎,兼以掌儀武之事,故隋書曰:「柳彧為屯田侍郎。時制三品以上,門皆列戟,左僕射高熲子弘德,封應國公,申牒請戟。彧判曰:『僕射之子,更不異居。父之戟槊,已列門外。尊有厭卑之義,子有避父之禮,豈有外門既設,內閤又施。』事竟不行。熲聞而歎服。」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田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屯田、官田、諸司公廨、官人職分、賜田及官園宅等事。員外郎一人。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13
刑部尚書: 虞部郎中一人。虞部,蓋古虞人之遺職。至魏,尚書有虞曹郎中,晉因之。梁、陳曰侍郎。後魏、北齊虞曹掌地圖、山川、近遠園囿、田獵、雜味等,並屬虞部尚書。後周有虞部下大夫一人,掌山澤草木鳥獸而阜蕃之;又有小虞部,並屬大司馬。隋初為虞部侍郎,屬工部。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虞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虞部為司虞,至德初復舊。掌京城街巷種植、山澤、苑囿、草木、薪炭供須、田獵等事。員外郎一人。隋初置,與戶部員外郎同。龍朔以後,曹名改而官不易。
 
14
刑部尚書: 水部郎中一人。周禮夏官有司險,掌設國之五溝、五塗而達其道路,蓋其職也。魏尚書有水部郎。歷代或置或否。後魏、北齊有水部,屬都官尚書,亦掌舟船津梁之事。後周有司水大夫。隋初為水部侍郎,屬工部。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川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中,改水部為司水,至德初復舊。掌川瀆、津濟、船艫、浮橋、渠堰、漁捕、運漕、水碾磑等事。員外郎一人。後周小司水上士。隋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龍朔二年以後,曹名改而官不易。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刑法四

《刑法四》 

《雜議上》 
1
雜議上: 虞 周 秦 漢 後漢 晉 東晉
 
2
雜議上: 虞書云:「帝謂皋陶曰: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弼,輔。期,當也。歎其能以刑輔教,當於治體。刑期于無刑,人協于中,時乃功,懋哉!」雖或行刑,以殺止殺,終無犯者。刑期無所刑,人皆合於大中,是汝之功,勉之。
 
3
雜議上: 周制: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辟,法也。麗,附也。易曰:「日月麗乎天。」一曰議親之辟,若今宗室有罪先請是也。二曰議故,故舊不遺,則民不偷。三曰議賢,若今廉吏有罪,先請是也。賢,謂有德行者。四曰議能,能,謂有道藝者。傳曰:「夫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宥之以勸能者。」五曰議功,謂有大勳力立功者。六曰議貴,若今吏墨綬,有罪先請是也。七曰議勤,謂憔悴以事國。八曰議賓。謂所不臣者,三恪二代之後。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爭財曰訟。兩至,使入束矢,乃治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則是自服不直者也。詩曰:「其直如矢。」古者一弓百矢。禮記曰:「刑人不在君側。公族有死罪,即磬於甸人,不於市朝者,隱之也。甸人,掌郊野之官。懸縊殺之曰磬。而無宮刑。其刑罪,即纖剸,亦告於甸人。纖讀曰殲。殲,刺也。剸,割也。皆以刀鋸割刺之。告讀曰鞫。刑肅而俗弊,則人不歸也。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又,「考禮正刑,一德以尊天子」。大戴禮曰:「刑法者,御人之銜勒也;吏者,轡也;刑者,筴也;天子,御者;內史、太史,左右手也。古者以法為銜勒,以官為轡,以刑為筴,以人為手,而御天下。公家不畜刑人,大夫不養,士遇之途,不與之言。屏諸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不欲生之故也。」又曰:「刑不上大夫者,古之大夫有坐不廉污穢者,則曰『簠簋不飾』;淫亂男女無別者,則曰『帷薄不修』;罔上不忠者,則曰『臣節未著』;罷軟不勝任者,則曰『下官不職』;干國之紀者,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定罪名矣,不忍斥然正以呼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有譴發,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縛牽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之也,捽,才忽反。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是曰『刑不上大夫』。」
 
4
雜議上: 東周之季,王道寖壞,教化不行,子產相鄭而鑄刑書。鑄刑法於鼎。晉叔向非之,曰:遺其書以非之。「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李奇曰:「先議其犯事,議定然後乃斷其罪,不為一成之刑著於鼎也。」顏師古曰:「虞舜則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周禮則三典五刑,以詰邦國。非不預設,但不宣露使人知之。」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誼,糾之以政,閑,防也。糾,舉也。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奉,養也。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勸其從教之心也。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淫,放也。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辟,法也。為,治也。權移於法,故人不畏上,因危文以生詐妄,徼幸而成巧,則弗可治也。今吾子制三辟,鑄刑書,孟康曰:「謂夏、殷、周亂政所制三辟也。」將以靖民,不亦難乎!師古曰:「靖,安也。一曰治也。」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取證於刑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喻微細。亂獄滋豐,賄賂並行。滋,益也。終子之世,鄭其敗乎!」子產報曰:「若吾子之言,僑不材,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言雖非長久之法,且救當時之弊。
 
5
雜議上: 議曰:古來述作,鮮克無累,或其識未至精,或其言未至公。觀左氏之紀叔向書也,蓋多其義,而美其詞。孟堅從而善之,似不敢異於前志,豈其識或未精乎?按虞舜立法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孔安國注曰:「陳典刑之義,敕天下敬之,憂不得其中。」又按周官司寇,建三典,正月之吉,懸於象魏,使萬人觀之,浹日而斂。漢宣帝患決獄失中,置廷尉平,時鄭昌上疏曰:「聖王立法明刑者,救衰亂之起也。不若刪定律令,愚人知所避,姦吏無所弄。」後之論者即云上古議事,不為刑辟。夫有血氣,必有爭心。群居勝物之始,三皇無為之代,既有君長焉,則有刑罰焉。其俗至淳,其事至簡,人犯者至少,何必先定刑名,所以因事立制。叔向之言可矣。自五帝以降,法教益繁,虞舜聖哲之君,後賢祖述其道,刑章輕重,亦以素設。周氏三典,懸諸象魏,皆先防抵陷,令避罪辜。是故鄭昌獻疏,蓋以發明其義。當子產相鄭,在東周衰時。王室已卑,諸侯力政,區區鄭國,介於晉、楚,法弛民怠,政隳俗訛,觀時之宜,設救之術,外抗大國,內安疲甿。仲尼兄事,聞死出涕,稱之「遺愛」,非盛德歟!而叔向乃謂赫胥、栗陸御宇之時,徒陳閑誼行禮致治之說,雖虞、夏之盛亦未可,在殷、周之初固不及。研尋反覆,斯言諒同玉卮無當矣。詳左氏之傳,或匪至公。晏嬰、張趯,譏議則別,先儒註釋,亦已昌言。所紀叔向此書,有如曲護晏子也。或曰,按孔祭酒穎達正義云:「子產鑄刑書,而叔向責之;趙鞅鑄刑鼎,而仲尼譏之。則刑之輕重,不可使人知也。」「聖王雖制刑法,舉其大綱。但共犯一法,情有深淺,臨至時事,議其輕重也」。按孔議附會叔向之書,前已論之矣。又按左傳,晉趙鞅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書焉。仲尼曰:「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文公又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人在鼎矣,何以尊貴?注云:「棄禮徵書,故不尊貴。」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晉國之亂制也。」
 
6
雜議上: 又議曰:夫經籍指歸,誠要疏議,固當解釋本文,豈可徒為臆說。詳左氏載夫子所議,令守晉國舊法,范宣子所為非善政也,故錄本傳以證之。佑誠懵學,輒議前賢。儻遇精鑒達識,庶幾要終原始,幸詳鄙見,竊俟知音。
 
7
雜議上: 秦孝公納衛鞅言,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代;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人。愚者闇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人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人,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變法而治。因人立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人安。」衛鞅曰:「龍之所言,時俗之言也。常人安於習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業。法古無過,循禮不邪。」衛鞅曰:「治代不一道,便國不必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竟變法令。
 
8
雜議上: 漢景帝時,廷尉上囚防年繼母陳論殺防年父,防年因殺陳,依律,殺母以大逆論。帝疑之。武帝時年十二,為太子,在旁,帝遂問之。太子答曰:「夫『繼母如母』,明不及母,緣父之故,比之於母。今繼母無狀,手殺其父,則下手之日,母恩絕矣。宜與殺人者同,不宜與大逆論。」從之。
 
9
雜議上: 宣帝自在閭閻,知刑法不一。於是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員四人。選于定國為廷尉,黃霸等為廷平,獄刑號為平矣。時鄭昌上疏曰:「聖王立法明刑者,非以為治,救衰亂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尉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人知所避,姦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治其末,政衰聽倦,則廷平招權而為亂首矣。」
 
10
雜議上: 薛宣為丞相時,弟循為臨菑令,後母常隨循居官。宣迎後母,循不遣。後母病死,循去官持服。宣謂循三年服少能行之者,兄弟相駮不可,駮者,執意不同,猶如色之間雜。循遂竟服,繇是兄弟不和。後宣免丞相,加特進。久之,哀帝即位,博士申咸給事中,亦東海人,毀宣不供養行喪服,薄於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復封列侯在朝省。宣子況為右曹侍郎,數聞其語,賕客楊明,欲令創咸面目,使不居位。創謂傷之。會司隸缺,況恐咸為之,遂令明遮斫咸宮門外,斷鼻唇,身八創。事下有司議。御史中丞眾等議史失眾姓。奏曰:「況朝臣,父故宰相,封列侯,不相敕承教化,而骨肉相疑,疑咸受循言以謗毀宣。咸所言皆宣行跡,眾人所共見,公家所宜聞。況知咸給事中,恐為司隸舉奏宣,而公令明等迫切宮闕,要遮創戮近臣於大道人眾中,欲以鬲塞聰明,杜絕論議之端。鬲與隔同。杜,塞也。桀黠無所畏忌,萬眾讙譁,流聞四方,不與凡人忿怒爭鬥同。臣聞敬近臣,為近主也。禮,下公門,式路馬,過公門則下車,見路馬則撫式,蓋崇敬也。式,車前橫木。君畜產且猶敬之。春秋之義,意惡功遂,不免於誅,遂,成也。言舉意不善,雖成功猶加誅。上浸之源不可長也。浸,近也。傷戮大臣,有所逼近也。浸字或作侵,犯也。其義兩通。長音竹兩反。況首為惡,明手傷,功意俱惡,手傷人為功,使人傷人為意。皆大不敬。明當以重論,及況皆棄市。」廷尉直駮議曰:「律曰:『鬥以刃傷人,完為城旦,其賊加罪一等,與謀者同罪。』詔書無詆欺成罪。詆,毀也,丁禮反。傳曰:『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與痏人之罪鈞,惡不直也。』以杖手毆擊,破其皮,腫起青黑而無創瘢者,律謂之疻痏。遇人不以義為不直,雖見毆,罪同毆也。疻音移。痏音鮪。咸厚善循,而數稱宣過惡,流聞不誼,不可謂直。言咸為循而毀宣,是不義而不直。況以故謀傷咸,計謀已定,後聞置司隸,因前謀而趣明,趣讀曰促。非以恐咸為司隸故造謀也。本爭私變,雖於掖門外傷咸道中,與凡人爭鬥無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至於刑罰不中,而人無所措其手足。措,置也。今以況為首惡,明手傷為大不敬,公私無差。春秋之義,原心定罪。原,謂尋其本。原況以父見謗發忿怒,無他大惡。加詆欺,輯音集小過成大辟,陷死刑,違明詔,恐非法意,不可施行。聖王不以怒增刑,明當以賊傷人不直,以受其財。況與謀者皆爵減完為城旦。」以其身有爵級,故得減罪而為完也。況身及同謀之人,皆從此科。帝以問公卿。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以中丞議是。自將軍以下至博士議郎皆是廷尉。況竟減死罪一等,徙燉煌。宣坐免為庶人,歸故鄉。
 
11
雜議上: 定陵侯淳于長坐大逆誅。長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事未發覺時棄去,或更嫁。及長事發,丞相方進、大司空何武議曰:「令,犯法者各以法時律令論之,此其引令條之文也。法時,謂始犯法之時也。明有所訖也。訖,止。長犯大逆時,乃始等見為妻,已有當坐之罪,與身犯法無異。後乃棄去,於法無以解。解,免也。請論。」廷尉孔光駮議,以為:「大逆無道,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欲懲後犯法者也。懲,創止也。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長未自知當坐大逆之法,而棄去乃始等,或更嫁,義已絕。而欲以為長妻論殺之,名不正,不當坐。」有詔光議是。
 
12
雜議上: 班固曰: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代之間,斷獄殊死,率歲千餘口而一人,率天下犯罪者,千口而有一人死。耐罪上至右趾,三倍有餘。耐從司寇以上至右趾,千口三人刑。古人有言:「滿堂飲酒,有一人向隅而泣,則一堂不樂。」王者之於天下,猶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為之悽愴。今郡國被刑或冤死者多,此和氣所以未洽者也。原夫獄刑所以蕃者,書云:「伯夷降典,哲人惟刑。」言伯夷下禮法以導人,人習知禮,然後用刑也。言制禮以止刑,猶隄之防溢水也。今隄防淩遲,禮制未立;死刑過制,生刑易犯;飢寒並至,窮斯濫溢;豪桀擅私,為之囊橐,言容隱姦邪,若囊橐盛物。姦有所隱,則狃而寖廣矣。狃,串習也。寖,漸也。狃音女九反。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省,謂減除之。絕於未然,故曰本也。不失有罪,事止聽訟,所以為末。又曰:「今之聽獄者,求所以殺之;古之聽獄者,求所以生之。」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今之獄吏,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功名,平者多後患。諺曰:「鬻棺者欲歲之疫。」非憎人欲殺之,利在於人死也。凡此五疾,獄刑所以蕃也。
 
13
雜議上: 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後漢章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三年,旱,長水校尉賈宗上言,以為斷獄不盡三冬,陰氣微弱,陽氣發洩,故招致災旱。帝下公卿議。陳寵議曰:「夫冬至之節,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蘭、射干、芸、荔之應。易通卦驗曰:「十一月廣莫風至,蘭、射干生。」月令:「仲冬,芸生,荔挺出,一陽始生。」天以為正,周以為春。正,春,皆始。十一月萬物微而未著,天以為正,周以為歲首。十二月陽氣上通,雉雊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十二月二陽爻生,雁北嚮,陽氣上通,諸生皆動,萌芽。月令:「季冬,雉雊雞乳。」十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今正月也,天子迎春東郊,陰陽交合,萬物皆出於地,人始初見,故曰「人以為正」。月令:「孟春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東風解凍,蟄蟲始振。」三微成著,以通三統。統者,統一歲之事。王者三正遞用,周環無窮,故曰通三統。三禮義宗曰:「三微,三正也。十一月陽氣始施,萬物動於黃泉下,微而未著,其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以天正為歲,色尚赤,夜半為朔。十二月萬物始芽,色白。白者陰氣。故殷以地正為歲,色尚白,雞鳴為朔。十三月萬物始達,其色皆黑,人得加功以展其業。夏以人正為歲,色尚黑,平旦為朔。故曰三微。王者奉以成之,各法其一以改正朔也。」易乾鑿度曰:「三微而成著,三著而體成。」當此之時,天地交,萬物通。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以此時行刑,殷、周歲首皆當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按月令及淮南子,皆言季秋趣獄刑,無留罪。今言孟冬,未詳。明大刑畢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月令:「仲冬,君子齊戒,身欲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若以行大刑,不可謂寧靜也。議者或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為殷、周斷獄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無有災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異,往往為患。由此言之,災害自為他應,不以改律。秦為虐政,四時行刑。漢興,蕭何草律,季秋論囚,論,決也。但避立春之月,不計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實頗有違。」帝納之,遂不復改。
 
14
雜議上: 時群臣上言,古者肉刑嚴重,人畏法令,今憲律輕薄,故姦宄不勝,宜增禁科以防其源。詔下公卿。光祿勳杜林奏曰:「夫人情挫辱,則義節之風損;法防繁多,則苟免之行興。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古之明王,深識遠慮,動居其厚,不務多辟,周之五刑,不過三千。大漢初興,詳覽失得,故破矩為圓,斲雕為朴,蠲除苛政,更立疏網,海內歡欣,人懷寬德。及至其後,漸以滋章,吹毛求疵,詆欺無限。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故國無廉恥,家無完行。至於法不能禁止,為弊彌深。臣愚以為宜如舊制,不合翻移。」帝從之。
 
15
雜議上: 自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帝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和帝即位,尚書張敏上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殺。若開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姦萌,生長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義,子不報讎,非子也。而法令不為之減者,以相殺之路不可開故也。今托義者得減,謬殺者有差,使執憲之吏得設巧詐,非所以遵『在醜不爭』之義。又輕侮之比,寖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轉相瞻顧,彌復增甚,難以垂之萬載。臣惟孔子垂經典,皋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人為非。未曉輕侮之法將以何禁?必不使人不相輕侮,而更開相殺之路。議者或曰:『平法當先論生。』臣愚以為天地惟人為貴,殺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開殺路,一人不死,天下受弊。記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春生秋殺,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為災,秋一物榮即為異。王者體天地,順四時,法聖人,從經律。願陛下留意,廣令評議,天下幸甚。」從之。
 
16
雜議上: 晉惠帝之代,政出群下,每有疑獄,各立私情,刑法不定,獄訟繁滋。尚書裴頠表諫之曰:
 
17
雜議上: 夫天下之事多塗,非一司之所管;中才之情易擾,賴恆制而後定。先王知其然也,是以辨方分職,為之准局。准局既立,各掌其務,刑賞相稱,輕重無二,故下聽有常,群吏安業也。舊宮掖、陵廟有水火毀傷之變,然後尚書乃躬自奔赴,其非此也,皆止於郎令史而已。刑罰所加,各有常刑。
 
18
雜議上: 去元康四年,大風之後,廟闕屋瓦有數枚傾落,免太常荀寓。於時僉謂事輕責重,有違於常。會五年二月天有大風,主者懲懼前事。臣新拜尚書始三日,本曹尚書有疾,權令兼出,按行蘭臺。主者乃瞻視阿棟之閒,求索瓦之不正者,得棟上瓦小斜十五處。或是始瓦時斜,蓋不足言,風起倉卒,臺官更往,太常按行,不及得周,文書未至之頃,便競相禁止,復興刑獄。
 
19
雜議上: 昔漢時有盜高廟玉環者,文帝欲族誅,張釋之但處以死刑,曰:「若侵長陵一抔土,何以復加?」帝從之。大晉垂制,深惟經遠,山陵不封,園邑不飾,墓而不墳,同乎山壤,是以丘阪存其陳草,使齊乎中原矣。雖陵兆尊嚴,唯毀發然後族之,此古典也。若登踐犯損,失盡敬之道,事止刑罪可也。
 
20
雜議上: 去八年,奴聽教加誣周龍燒草,廷尉遂奏族龍,一門八口并命。會龍獄翻,然後得免。考之情理,准之前訓,所處實重。今年八月,陵上荊一枝圍七寸二分者被斫,司徒太常奔走道路,雖知事小,而按劾難測,騷擾驅馳,各競免負,於今太常禁止未解。近日太祝署失火,燒屋三間半。署在廟北,隔道在重墉之內,火即已滅,主者便責尚書不即按行,輒禁止,尚書免,皆在法外。
 
21
雜議上: 刑書之文有限,而舛違之故無方,故有臨時議處之制,誠不能皆得循常也。至於此輩,皆為過當,每相逼迫,不復以理,上替聖朝畫一之德,下損崇禮大臣之體。臣愚以為犯陵上草木,不應乃用同產畢刑之制。按行奏劾,應有定准,相承務重,體例遂虧。或因餘事,得容淺深。
 
22
雜議上: 頠雖有此表,曲議猶不止。劉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曰:
 
23
雜議上: 自近代以來,法漸多門,令甚不一。臣職思其憂。伏惟陛下為政,每盡善,故事求曲當,曲當則例不得直,盡善故法不得全。何則?夫法者,固以盡理為法,而上求盡善,則諸下牽文就意,以赴主之所許,是以法不得全。刑書徵文,徵文必有乖於情聽之斷,而上安於曲當,故執平者因文可引,則生二端。是法多門,令不一,則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姦偽者因法之多門,以售其情,所欲淺深,苟斷不一,則居上者難以檢下,於是事同議異,獄犴不平,有傷於法。
 
24
雜議上: 古人有言:「人主詳,其政荒;人主期,其事理。」詳匪他意,盡善則法傷,故其政荒也。期者輕重之當,雖不厭情,苟入於文,則循而行之,故其事理也。理有窮塞,故使大臣釋滯;事有時宜,故人主權斷。主者守文,若釋之執犯蹕之平也;大臣釋滯,若公孫弘斷郭解之獄也;人主權斷,若漢祖戮丁公之為也。天下萬事,自非斯格,不得出法以意妄議,其餘皆以律令從事。然後法信於下,人聽不惑,吏不容姦,可以言政。人主軌斯格以責群下,大臣小吏各守其局,則法一矣。
 
25
雜議上: 古人有言:「善為政者,看人設教。」看人設教,制法之謂也。又曰「隨時之宜」,當務之謂也。則看人隨時,在大量也,而制其法。法軌既定則行之,行之信如四時,執之堅如金石,群吏豈得在成制之內,復稱隨時之宜,傍引「看人設教」以亂政典哉!何則?始制之初,固已看人而隨時矣。今若設法未盡當,則宜改之。若謂已善,不得盡以為制,而使奉用之司公得出入以差輕重也。夫人君所與天下共者,法也。已令四海,不可以不信為教。
 
26
雜議上: 上古議事以制,不為刑辟。夏、殷及周,書法象魏。三代之君齊聖,然咸棄曲當之妙鑒,而任徵文之直準,非聖人有殊,所遇異也。今論時敦朴,不及中古,而執平者欲適情之所安,自托於議事以制。臣竊以為聽言則美,論理則違。然天下至大,事務眾雜,時有不得悉循文如令。故臣謂宜立格為限,使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錯思於成制之外,以差輕重。至如非常之斷,出法賞罰,若漢祖戮楚臣之私己,封趙氏之無功,唯人主專之,非奉職之臣所得擬議。然後情求旁請之跡絕,似是而非之奉塞,此蓋齊法之大準也。
 
27
雜議上: 夫出法權制,指施一事,厭情合聽,可適耳目,誠有臨時當意之快,勝於徵文不允人心也。然起為經制,終年施用,恆得一而失十。故小有所得者,必大有所失;近有所漏者,必遠有所苞。故諳事識體者,善權輕重,不以小害大,不以近妨遠。忍曲當之近適,以全簡直之大準。不牽於凡聽之所安,必守徵文以正例。每臨其事,恆御此心以決斷,此又法之大概也。
 
28
雜議上: 又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論。法吏以上,所執不同,得為異議。如律之文,守法之官,唯當奉用律令。至於法律之內,所見不同,乃得為異議也。今限法曹郎令史,意有不同為駁,唯得論釋法律,以正所斷,不得援求諸外,論隨時之宜,以明法官守局之分。
 
29
雜議上: 詔下其事,侍中、太宰、汝南王亮奏曰:「臣以去太康八年,隨事異議。且周懸象魏之書,漢詠畫一之法,誠以法與時共,義不可二。臣以為宜如頌所啟,為永久之制。」於是門下屬議曰:「昔先王議事以制,自中古以來,執法斷事,既已立法,誠不宜復求法外小善也。若以善奪法,則人逐善而不忌法,其害甚於無法也。按啟事,欲令法令斷一,事無二門,郎令史以下,應復出法駮按,隨以事聞也。」
 
30
雜議上: 東晉成帝時,廷尉奏殿中帳施吏邵廣盜官幔二張,合布三十疋,有司正刑棄市。廣二子,宗年十三,雲年十一,黃幡撾登聞鼓乞恩,辭求自沒為奚官奴,以贖父命。尚書郎朱映議以為:「天下之人,無子者少,一事遂行,便成永制,懼死罪之刑,於此而弛。」時議者以廣為鉗徒,二兒沒入,既足以懲,又使百姓知父子之道,聖朝有垂恩之仁。可特聽減廣死罪為五歲刑,宗等付奚官為奴,而不為永制。尚書右丞范堅駮之曰:「自淳朴澆散,刑辟乃作,刑之所以止刑,殺之所以止殺。雖時有赦過宥罪,議獄緩死,未有行不忍而輕易典刑者也。且既許宗等,宥廣死罪,若復有宗比而不求贖父者,豈得不擯絕人倫,同之禽獸邪!按主者今奏云,唯特聽宗等而不為永制。臣以為王者之作,動關盛衰,嚬笑之閒,尚慎所加。今之所以宥廣,正以宗等耳。人之愛父,誰不如宗?今既許宗之請,將來訴者,何獨匪人!特聽之意,未見其益;不以為例,交興怨讟。此為施一恩於今,而開萬怨於後也。」從之。
 
31
雜議上: 安帝義熙中,劉毅鎮姑熟。嘗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人,處法棄市。何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有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斷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於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而加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人。按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禮五十三

《禮五十三》 

《王侯兄弟繼統服議》 
1
王侯兄弟... : 晉 東晉 宋
 
2
王侯兄弟... : 晉武帝咸寧二年,安平穆王薨,無嗣,以母弟敦上繼獻王後,移太常問應何服。博士張靖答,宜依魯僖服閔三年例。尚書符詰靖曰:「穆王不臣敦,敦不繼穆,與閔僖不同。」孫毓、宋昌議,以穆王不之國,敦不仕諸侯,不應三年。以義處之,敦宜服本服,一周而除,主穆王喪祭三年畢,乃吉祭獻王。毓云:「禮,君之子孫所以臣諸兄者,以臨國故也。禮又與諸侯為兄弟服斬者,謂鄰國之臣於鄰國之君,有猶君之義故也。今穆王既不之國,不臣兄弟,敦不仕諸侯,無鄰臣之義,異於閔僖,如符旨也。但喪無主,敦既奉詔紹國,受重主喪,典其祭祀。記云:『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則必為之再祭。』鄭氏注云:『謂死者從父昆弟來為喪主也。有三年者,謂妻若子幼少也。再祭,謂大小祥也。』穆妃及國臣,於禮皆當三年,此為有三年者,敦當為之主大小兩祥祭也。且哀樂不相雜,吉凶不相干,凶服在宮,哭泣未絕,敦遽主穆王之喪,而國制未除,則不得以本親服除而吉祭獻王也。」
 
3
王侯兄弟... : 四年,陳留國上,燕公是王之父,王出奉明帝祀,今於王為從祖父。有司奏:「應服周,不以親疏尊卑為降。」詔曰:「王奉魏氏,所承者重,不得服其私親。」
 
4
王侯兄弟... : 東晉穆帝時,東海國言哀王薨踰年,嗣王乃來,不復追服,群臣已反吉,國妃亦宜同除。詔曰:「朝廷所以從權制者,以王事奪之,非為臣變禮也。婦人傳重義大,若從權制,義將安託。」於是國妃終三年之禮。孫盛以為:「廢三年之禮,開偷薄之源,失之大者也。今若以丈夫宜奪王事,婦人可終本服,是為吉凶之儀雜陳於宮寢,綵素之制乖異於內外,無乃情禮俱違,哀樂失所乎!」
 
5
王侯兄弟... : 宋孝武大明二年,有司奏:「凡侯伯子男代子卒,無嗣,求進次息為代子,檢無其例。」下禮官議正。博士孫武議:「按晉濟北侯荀勖長子運卒,以次子輯拜代子。先代成准,宜為今例。」博士傅郁議:「禮記微子立衍,商禮斯行;仲子捨孫,姬典攸貶。歷代遵循,靡替於舊。今君存而代子卒,厥嗣未育,非捨孫之謂。愚以為次子有子,自宜紹為嗣孫;若其未有,無容遠搜輕屬。承統繼體,傳之有由,父在立子,允稱情典。」曹郎諸葛雅之議:「按春秋傳云:『代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年均擇賢,義均則卜,古之制也。』今長子早卒,無嗣,進立次息以為代子,取諸左氏,理義無違。又孫武所據荀勖長子卒,立次子,亦近代成例。依文採比,竊所允安。謂宜開許,以為永制。」參議為允。詔可。
 
6
王侯兄弟... : 大明四年,有司奏陳留王曹虔嗣薨,以弟虔秀襲後,秀又薨。今依例應拜代子,未詳應以秀長子銑為代子?為應立次子鍇?」太學博士王溫之、江長議,並謂應以銑為正嗣。太常丞陸澄議謂立鍇。右丞徐爰謂:「禮後大宗,以其不可乏祀,諸侯代及,春秋成義。虔嗣承家傳爵,身為國王,雖薨歿無子,猶列昭穆。立後之日,便應即纂國統。於時既無承繼,虔秀以次襲紹。虔嗣既列廟饗,故自與代數而遷,豈容烝嘗無闕,橫取他子為嗣。為人胤嗣,又應恭祀先父。按禮,公子不得禰諸侯。虔嗣無緣降廟就寢,銑亦不得援祭先王。徵禮考事,虔嗣不應立後。銑本長息,宜還為虔秀代子。」詔如爰議。
 
《未踰年大喪不立廟議》 
1
未踰年大... : 後漢
 
2
未踰年大... : 後漢許慎五經異義曰:「未踰年之君立廟否?春秋公羊說云:『未踰年,君有子則書葬立廟,無子則不書葬,恩無所錄也。』左氏說云:『臣之奉君,悉心盡恩,不得緣君父有子則為立廟,無子則廢也。』或議曰,許君按:『禮云「臣不殤君,子不殤父」。君無子而不為立廟,是背義棄禮,罪之大者也。』」鄭玄駁云:「未踰年君者,魯子般、子惡是也。皆不稱公,書卒弗諡,不成於君也。廟者,當序於昭穆,不成於君,則何廟之立?凡無廟者,為壇祭之。近漢諸幼少之帝,尚皆不廟祭而祭於陵。云罪之重者,此何故不罪?殤者十九向下,未踰年之君,未必未冠,引殤欲以何明也?」蔡邕云:「見孝殤、孝沖、孝質皇帝,以幼弱在位未踰年,不列於廟,太尉、司徒分祀三陵,皆宗廟典制也。」
 
《未踰年君稱議》 
1
未踰年君... : 漢 後漢
 
2
未踰年君... : 漢白虎通云:「父在稱代子,繫於君也。父歿稱子某者,屈於尸柩也。既葬稱子者,即尊之漸也。踰年稱公者,緣人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故踰年即位,所以繼人臣之心也。三年然後受爵者,緣孝子之恩未忍安吉也。故魯僖公十二月乙巳薨於小寢,文公元年春正月公即位,四月丁巳葬。韓詩內傳曰:『諸侯代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所以名之為代子何?言代代不絕也。』何以知天子之子亦稱代子也?春秋傳曰『會王代子於首止』。或曰天子之子亦稱太子,尚書傳曰『太子發升於舟』。代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何?明爵者天子之所有,無自爵之義。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而命之,明王者不與童子為禮也。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童子為禮者,諸侯會公不見經,以為魯恥,明不與童子為禮。代子上受爵命,依士服何?謙不敢自專也。故詩云『韎韐古洽反有赩許力反』,謂代子始行也。天子大斂之後稱王者,明人臣不可一日無君也。故尚書曰『王麻冕黼裳』,此大斂之後也。何以知不是後加王也?以上言迎子釗,不言迎王也。既殯而即繼體之位者,緣人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故先君不可得見,則後君繼體矣。故尚書曰『王再拜興對,乃受同』,明為繼體君也。緣於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故尚書曰『王釋冕反喪服』,吉冕服受同稱王以接諸侯,明繼體為王也。釋冕反喪服,明未稱王以統事也。不可曠年無君,故踰年乃即位改元,元以名年,年以記事矣,而未發號令也。何以知踰年即位改元也?春秋傳曰『以諸侯踰年即位,亦知天子踰年即位也』。又曰『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統事,發號施令也』。尚書曰『高宗諒闇三年』是也。論語曰:『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故三年除喪,乃即位統事,踐阼為主,南面朝臣下稱王以發號令也。故天子諸侯凡三年即位,終始之義乃備。」
 
3
未踰年君... : 後漢許慎五經異義:「諸侯未踰年出朝會與不?出會何稱?春秋公羊說云:『諸侯未踰年不出境,在國中稱子,以王事出亦稱子,非王事而出會同,安父位,不稱子。鄭伯伐許,未踰年,以本爵,譏不子也。』左氏說:『諸侯未踰年,在國內稱子,以王事出則稱爵,詘於王事,不敢伸其私恩,鄭伯伐許是也。春秋不得以家事辭王事,諸侯藩衛之臣,雖未踰年,以王事稱爵是也。』」
 
4
未踰年君... : 鄭玄駁云:「昔武王卒父,業既除喪,出至孟津之上,猶稱太子者,是為孝也。今未除喪而出稱爵,是與武王義反矣。春秋僖九年春三月丁丑,宋公禦說卒。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葵丘。宋子即踰年君也,出與天子大夫會,是非王事而稱子邪!」
 
5
未踰年君... : 「未踰年之君繫父不?公羊說云:『未踰年之君皆繫於父,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是也。』左氏說:『未踰年之君,未葬繫於父,殺奚齊於次時,父未葬。雖未踰年,稱子,成為君,不繫於父,齊公子商人殺其君舍,父已葬。』按禮制,君喪未葬已葬,儀各有差,嗣君號稱亦宜有差,左氏說是也。」
 
《三公諸侯大夫降服議》
1
三公諸侯... : 周 漢 魏 晉
 
2
三公諸侯... : 周制,諸侯絕旁周,卿大夫絕緦。
 
3
三公諸侯... : 漢魏故事無五等諸侯之制,公卿朝士服喪,親疏各如其親。
 
4
三公諸侯... : 魏制,縣侯比大夫。按大夫之庶妹,在室大功,適人降一等,當小功。
 
5
三公諸侯... : 晉制,王公五等諸侯成國置卿者,及朝廷公孤之爵,皆旁親絕周,而旁親為之服斬;卿校位從大夫者,皆絕緦。摯虞以為:「古者諸侯君臨其國,臣諸父兄。今之諸侯不同於古,其尊未全,不宜便從絕周之制,而令旁親服斬縗服之重也。諸侯既然,則公孤之爵亦宜如舊。昔魏武帝建安中,已曾表上,漢朝依古為制,事與古異,不皆施行。施行者著在魏科,大晉採以著令。宜定新禮皆如舊。」詔從之。
 
6
三公諸侯... : 又衛尉昌邑侯滿瑋問淳于睿曰:「庶妹亡有服否?」睿云:「喪服,諸侯以尊降不服。」孔瑄議:「天子諸侯,誠不應服。又大夫降緦,尊與己敵,則不降。」旁親降一等,緦麻絕也。凡以尊所降而不服者,弔服加緦之絰帶而往哭之。姜輯議云:「三公爵命雖尊,班重諸侯,據在王朝,上厭天子,有由而屈,義不得伸耳。以例言之,宜依卿大夫降之服。」司空荀顗議以為:「諸侯絕周,大夫絕緦,然則尊同,周以及緦,皆如本親。喪服經:『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傳曰:『何以大功?尊同也。』又曰:『大夫為伯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傳曰:『何以大功?尊不同也。』然則尊不同則降,不待所臣乃絕之。諸侯尊重,大夫尊輕,以大夫尊降其親,則知諸侯雖所不臣,絕不服也。」有司奏如顗議。
 
7
三公諸侯... : 又姜輯議安平王嗣孫薨諸王應降服云:「禮,父在斯為子,君在斯為臣。安平嗣孫,雖已誓於天子,據在臣子之位,五服之差,君臣殊制,其間豈復容他禮哉!君薨未踰年而代子卒者,猶稱子而名不成君,春秋之正義也。苟不成君,則群臣親戚必不得服其重服明矣。況安平王見在,而使諸王服嗣孫以諸侯之禮,未之敢安也。然諸侯以尊絕周,今嗣孫見在臣子之例,諸王公宜從尊降之禮,不應為制服也。昔秦滅五等,更封列侯,以存舊制。稱列侯者,若云列國之侯也,故策命稱國,終沒稱薨。漢魏相承,未之或改。大晉又建五等,憲章舊物,雖國有大小,輕重不侔,通同大體,其義一也。故詔書亭侯以上與王公同。又以為列侯以上策命建國者,皆宜依古諸侯,使絕周服。」
 
8
三公諸侯... : 瑯琊中尉王奧問國王為太宰武陵服事云:「太宰降為庶人,諸侯貴,與庶人不敵,為不降邪?昆弟俱仕,一人為大夫,一人為士,便降,況諸侯而全持庶人服乎?」徐邈答云:「按禮以貴降賤,王侯絕周。以尊降卑,餘尊所厭,則公子服其母、妻、昆弟,不過大功。以嫡別庶,則父之所降,子亦不敢不降也。此三者,舊典也。喪服傳又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先儒以為不臣則服之。漢魏以來,王侯皆不臣其父兄,則事異於周,故厭降之節,與周不同。緦猶不降,況其親乎!既不以貴降,則餘尊之厭,故五服內外,通如周之士禮,而三降之典不行同矣。昔魏武在漢朝,為諸侯制,而竟不立。荀公定新禮,亦欲令王公五等皆旁親絕周。而摯仲理駮以為今諸侯與古異,遂不施行。此則是近代成軌也。記又云『古者不降』,故孟武、孟皮得全齊縗。然則殷周立制,已自不同,所謂質文異宜,不相襲禮。大晉世所行,遠同斯義。孔彭祖昔咨簡文帝諸王所服,聖旨以為近代以來,無復相降。」
 
9
三公諸侯... : 虞喜釋滯曰:「漢魏以來,先儒論禮及喪服變除者,皆言大夫降其旁親為士者一等。時人或班駮行之,自謂合禮。按喪服經傳,始封之君不臣諸父兄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封君之孫盡臣之矣。夫始封之君尚服諸父昆弟,而始為大夫便降旁親,尊者就重,而卑者即輕,輕重顛倒,豈禮意哉!然當有意,此為據諸侯成例,包於大夫以相兼通也。如此,則一代為大夫不降諸父,二代為大夫不降兄弟,三代為大夫皆降之。古者貴大夫有采邑,繼位不止一身。魯之三桓,鄭之七穆,皆其比也。或問曰:『今大夫雖不繼位,亦有三代皆為大夫者,名例相准,必當隨古乎?』答曰:『古重今輕,位無常居,使吾處之,志不存降。』」
 
《諸侯大夫子降服議》 
1
諸侯大夫... : 魏
 
2
諸侯大夫... : 魏田瓊曰:「公子以厭降,公子厭於君,為其母、妻、昆弟練冠麻縗,謂君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父卒,猶有先君餘尊所厭,不得過大功也。」瓊又曰:「喪服經不見大夫嫡子為庶昆弟服者,與大夫為庶子為士者同,父之所降,子亦不敢不降也。」蜀譙周云:「大夫之子,父在降旁親,亦如大夫,從父厭也。大夫庶子為妻父母無服,為其母、妻大功,父歿皆如國人。」吳徐整議:「問者云:『若父已卒,己未為大夫,故猶士耳,未審庶子及昆弟當復降否?』答云:『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至於父卒,則如國人也。』」
 
《諸侯夫人及大夫妻降服議》
1
諸侯夫人... : 魏 晉
 
2
諸侯夫人... : 魏田瓊曰:「大夫女嫁於諸侯,降其家旁親一等,與出嫁降,并二等。為外親,尊不同則降。諸侯夫人為眾子無服。何以明之?據大夫於庶子大功,其妻亦服大功。今天子諸侯於眾子無服,夫人何緣獨得服之。又大夫妻為大夫之親,亦隨大夫而降一等。大夫之女嫁於大夫,還為其族親,尊不同者亦降之,唯父母、昆弟為父後者、宗子,亦不降也。士之女嫁於大夫者,亦降其族親不同尊者,如大夫也。又大夫之妻,為庶子女子在室大功,女適於士小功。此為大夫之妻尊與大夫同。大夫為伯叔父母子昆弟昆弟為士者,以尊降一等,為之大功,其妻亦服大功。」吳射慈曰:「諸侯之女為諸侯夫人,服諸侯之親,隨諸侯降一等,還為族親,則皆降之。」蜀譙周曰:「諸侯夫人亦隨其君降旁親無服,為其族亦降旁親,非諸侯,自周以下無服,為其父母及祖如國人。又大夫命婦為其旁親以大夫爵降又降一等;其服為父後者,不以嫁降,但以尊降一等。」
 
3
諸侯夫人... : 晉賀循曰:「大夫妻,其娣姒其夫為士者,服亦降一等。」
 
《貴不降服議》
1
貴不降服... : 魏 晉
 
2
貴不降服... : 魏田瓊云:「大夫之妻為長子三年,女子子嫁大夫大功。」吳射慈云:「傳曰『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言尊同者,謂俱為卿大夫,各隨本親,則不降也。諸侯女為諸侯夫人,不降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大夫妻唯父母、昆弟為父後者、宗子不降也。」蜀譙周云:「諸侯降旁親。旁親若為諸侯及女子嫁於諸侯者,服如國人。諸侯嗣子為母、妻及外祖父母、妻父母皆如國人。嗣子雖無正爵,與君為體,其誓於天子,則下其成人一等。未誓,次小國君,其妻,君為之主,故嗣子之所為服,服如國人。舊說外祖父母,母族正統也。妻之父母,妻族正統也。母妻與己尊同,其所不降亦不降也。故嗣子亦不降妻之父母。諸侯夫人為其父母祖如國人。大夫命婦為其昆弟為父後者、大宗,則服如國人也。」
 
3
貴不降服... : 晉虞喜釋滯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親,此殷以前也。降殺之禮,始之於周。然先所未臣,不忍即臣之,故為之服也。此當出逸禮,采之以為義。滕伯文為叔父齊縗,此周代諸侯而從殷禮也。若殷時諸侯通爾,非獨一人,指論滕伯,欲以何明?明其在周,遠追於殷,引古徵今耳。」
 
4
貴不降服... : 賀循云:「諸侯於其旁親,一無所服,唯父母、妻、長子、長子之妻及為父之後者、姑姊妹嫁於諸侯及始封之君所未臣諸父昆弟,皆以其服服之。大夫為其外親為士者,尊雖不同,亦不降。大夫女為國夫人,唯父母及昆弟為父後者不降。士女為大夫妻者,不降高祖、曾祖、祖、父母、兄弟為父後者及大宗子而已。」
 
《諸侯為所生母服議》 
1
諸侯為所... : 後漢 東晉
 
2
諸侯為所... : 後漢許慎五經異義云:「諸侯有妾母喪,得出朝會否?春秋公羊說:『妾子為諸侯,不敢以妾母之喪,廢事天子大國,出朝會,禮也。魯宣公如齊,有妾母之喪,經書善之。』左氏說云:『妾子為君,當尊其母,有三年之喪而出朝會,非禮也。故譏魯宣公。』按禮,妾母無服,貴妾子不立,而他妾子立者也。不敢以卑廢事尊者,禮也。即妾子為君,義如左氏。」鄭玄駮云:「喪服緦麻,庶子為後,為其母。此義自天子下至庶人同,不得三年。魯襄公所以得尊其妾母敬嬴為夫人者,以夫人姜氏大歸齊不反故也。因是言妾子立,母卒得為之三年,於禮為通乎!其服之間,出朝會無王事,與鄭伯伐許何異!」
 
3
諸侯為所... : 鄭志趙商問云:「按許氏異義駮以為妾子為其母,依喪服庶子為後,為其母緦麻三月。按禘祫注稱春秋魯昭公十一年夏,夫人歸氏薨。十三年五月大祥,七月而禫。是得為妾母三年,經無譏文,得合下禘祫之數。若不三年,則禘祫事錯。」鄭玄答云:「春秋經所譏所善,皆於禮難明者也。其事著明,但如事書之,當按禮以正之。今以不譏為是,亦寧有善之文歟?」
 
4
諸侯為所... : 薛公謀議曰:「按春秋,庶子為君,則母稱夫人。故昭公之母齊歸卒,經書曰『夫人歸氏薨』,言母以子貴也。及至國猶大喪,昭公不戚,叔向曰:『公室其卑乎!君有三年之喪,而無一日之戚。』明孔子以義書,叔向以禮譏也。」
 
5
諸侯為所... : 東晉穆帝永和中,尚書令顧和表:「按江夏公衛崇,本由疏屬,繼開國之緒,近喪所生,復行重制,違冒禮度,肆其私情,宜以禮奪服。」奏可。
 
《公子為其母服議》 
1
公子為其... : 為妻附○周
 
2
公子為其... : 周制,練冠麻,麻衣,縓緣,公子為其母。鄭玄曰:「公子者,君之庶子也。為其母謂妾子也。麻,緦麻絰帶也。此麻衣者,如小功布深衣,為不制縗裳變也。詩云『麻衣如雪』。縓,淺絳也。一染謂之縓。練冠而麻衣縓緣,三年練之受飾也。檀弓曰『練衣之黃裏縓緣』。諸侯之子厭於父,不得為其母伸,權為制此服,不奪其恩也。」雷次宗曰:「令不以十一升布為冠,恐入正服也。而得用練,雖重,以在周外,非復正服,故可著,亦名為本重也。」為妻亦同。馬融曰:「天子諸侯之庶子為其妻。輕,故縓冠葛帶。」皆既葬而除之。馬融曰:「不見日月者,既葬而除之,無日月數也。」鄭玄曰:「諸侯之妾,貴者視卿,賤者視大夫,皆三月葬也。」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為服,子亦不敢服也。

http://ctext.org/tongdian/zh

※※※

0203-00470-059b1

826382_20141101_600_63

20140729000136M  


賴神批 蕭敬騰回嗆:賣泡麵就不吃飯?

作者沈瑾暘 | TVBS – 2015年2月3日 上午11:23.

台南市長賴清德點名蔡依林、江蕙等藝人代言酒品,害政府宣導防酒駕效果打折,藝人蕭敬騰聽到反嗆,不是賣酒就是鼓勵酒駕、賣房就是炒樓、賣泡麵就叫你不吃飯,曾代言紅酒的張震嶽,說乾脆禁酒好了,至於林依晨則透過經紀人表示,任何興趣過量都不好。>>

藝人蕭敬騰:「並不是我們代言酒類,就是提倡說酒後駕車,賣房子就是提倡炒房,賣泡麵就叫人家不要吃飯,不是這個邏輯。」

省話一哥罕見開砲,就是因為台南市長賴清德,認為藝人代言酒類,讓防止酒駕宣導效果打折扣,就連曾代言過紅酒的張震嶽,講話也是酸溜溜

藝人張震嶽:「乾脆禁酒算了,我覺得沒有太大關係。」

偶像明星,接力代言酒類廣告,只是小酌怡情,卻跟酒駕扯上邊,臉書上粉絲一面倒,力挺老蕭,不過也有理性粉絲回應,蕭敬騰不喝酒、不該代言酒類,至於沒代言過酒類的修杰楷,被問到這個問題,也忍不住跳出來說句公道話。

藝人修杰楷:「酒駕跟喝酒我覺得不能畫上等號。」

代言被賴清德當成變相鼓勵,提高酒駕的機會,曾代言過水果酒的林依晨,透過經紀人回應,所有興趣、愛好過頭了都會造成傷害,綜藝大哥張菲,也說是產品選他,不是他選產品,以後接代言會多加思考。

張菲廣告:「高梁我只喝最好的。」

其他被點名的藝人,江蕙經紀人表示不予回應,五月天也說目前沒在台灣代言酒類,蔡依林經紀人也說,去年就沒代言酒品了,賴清德一番話,明星們跳出來反擊,只希望別讓代言和酒駕,畫上等號。

◎飲酒過量 有礙建康 禁酒駕

 

81437970-e4a0-11e3-b193-cf1614207acd_Sony-T2-278-1  


名嘴陳立宏罹腦瘤 已動完手術

中央社 – 2015年2月3日 下午12:13.

(中央社台北3日電)

名嘴陳立宏驚傳罹患腦瘤。陳立宏友人今天證實,陳立宏已於上週六(1月31日)在台北榮總醫院開刀,目前人在加護病房修養,恢復情況良好。

陳立宏的友人說,陳立宏日前曾因眼角餘光看不到,開車發生擦撞,驚覺不對勁,所以在1月24日到醫院檢查,結果發現罹患腦瘤,後於上週六開刀,目前人在加護病房修養。

陳立宏友人表示,陳立宏對於開刀一事,相當低調,因為不想驚動人在高雄的年邁雙親。1040203


陽岱鋼放話 要當火腿4番

作者吳政紘╱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2月3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吳政紘╱綜合報導】

日職火腿隊春訓已於1日起展開,去年單季曾敲出25轟的台灣好手陽岱鋼備受注目,他昨日接受北海道當地電視台專訪時表示:「要挑戰第4棒位置」,意指想要跟中田翔爭取球隊主炮地位,引發軒然大波,也成了春訓中,球迷注意的話題。

聽到陽岱鋼新球季目標,現任火腿主炮中田翔則接受前輩的挑戰書,他說:「雖然他想要瞄準4棒,但這是不可能的」,他以自信的回答,宣示自己不讓位。

對於陽岱鋼提出新球季要挑戰4棒想法,火腿特命教練金子誠則表示,「以現階段看來還要看總教練(栗山英樹)的想法,但中田翔跟陽岱鋼都是球隊不可或缺的主力,希望不要受傷,盡可能多敲出全壘打。」

今年陽岱鋼許下打擊率3成20、30轟、30盜的高標成績,是否真的能如他所願,一舉再將個人成績提升,創下「岱鋼障礙」,也帶領球隊拿下冠軍。

陽岱鋼去年球季末主要扛隊上3棒,但他打擊率2成93(生涯最佳),25轟、打點也有85分,皆為隊上第二。也有擔任過4棒的經驗,7月15、16日,他代班4棒還曾對西武隊敲出全壘打,早就準備好把壓力放在肩上。

以陽岱鋼打擊實力而言,從他近幾年逐漸站穩先發位置,就能看出長打能力逐漸進化,去年他完成單季「20轟、20盜」的大紀錄,讓球迷見識到他的爆發力十足,成為日職近3年來第一人,等於「強攻豪打」的代名詞。

陽岱鋼今年28歲,球技正處於巔峰,加上去年12月他與樂天金鷹隊老將松井稼頭央一起飛往洛杉磯自主訓練,不只在守備與打擊方面有更多成長,還加強了重量訓練,讓人期待他今年打擊能更上層樓。

 

e1000d6f2c_philips_feng_20150203_1020000  


郎多眼鼻處骨裂 至少缺陣三場

中廣新聞網 – 2015年2月3日 上午10:25.

NBA本賽季初才從塞爾蒂克隊轉到小牛隊的明星控衛郎多,因為比賽時左眼眶和鼻樑受傷,將至少缺陣三場比賽。
 

郎多是在當地時間週六和魔術的比賽中,跟隊友傑弗遜發生嚴重衝撞,導致左眼眶和鼻樑骨頭裂傷。他勢必至少無法參加後續跟灰狼、勇士及國王隊的比賽。


本賽季郎多轉到小牛隊後出戰了21場比賽,場均9.2分6.5次助攻跟5個籃板。


(圖片來源:NBA中國官方網站)


※※※

周傳雄-壞感覺

作詞:陳信榮
作曲:周傳雄
編曲:周傳雄

憂傷隱隱約約 快要下雨的錯覺
失眠的人在遊街 塞車逼的人崩潰

*鼓聲細細碎碎 情歌的歌詞太濃烈
 我在繁華迷亂的街 偷藏了失戀的壞感覺

#過去猶如夢一場 醒來時錐心刺痛
 沈溺的人不會懂 何時該選擇放手

△就下吧 傾盆的雨啊 盡情的下吧 淋濕傷心的戀人吧
 埋怨的宣洩 無語的問天 寂寞的傷兵 排列成星星

★就唱吧 失意的人啊 盡情的唱吧 唱出鬱結的落寞吧
 眷戀的清醒 悲傷的終結 無人的黑夜 完全的釋放 壞感覺

Repeat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DnqEDNW8Yw


謝昀倫古琴彈奏《陽關三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CAv44_m4P4


張湘﹣﹣雙魚女子(豎琴版)

《包青天之碧血丹心》片尾曲。

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時,我還沒機會欣賞劇集,只是從網民造的MV上看了一些跟靜香(香妃­)有關的故事剪片,從而猜想故事內容,也讓我開始有了遐想,想要更了解整首歌的段落。­其實這首歌看似簡單,但在編曲上卻一點也不簡單,彈不出來的音符,用了很多方法也無法­解決,最終只能用氣氛補足那些不足之處。真的很抱歉,但我已經盡力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Yo9Fa57KVk


林晏如-等你腳步聲

作詞:葉佳修 作曲:葉佳修

摸心甘哭無聲 惦惦送你轉頭走
明明心痛若刀割 笑笑目屎吞就乾
感情路咱走到這 硬要繼續只有多拖磨
放你自由去快活 再艱苦阮來擔

含著被單將阮所有的心聲 講給枕頭聽
一段未散已經整攤濕了又乾

*免人安慰免人扶 放給腳步高低踩
 偏偏走到瘩都有音樂聲
 親像在叫你的名

不知道到底要怎樣 傷痕深到撿不密
眼睛瞇瞇看耳朵摳摳聽
傻傻等你腳步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495MDJSPPg


王馨平 - 普通女人

作詞:向雪懷
作曲:施盈偉
編曲:王豫民

怎麼都跟不上, 已跟你相距甚遠,
難得你毋後顧去追趕理想。
心跑得多麼快, 再失去跟上路向,
尋不到, 難道你一顆心已飛。
身心已倦, 回想更累(難忍眼淚)
浮現你說過我短處是未夠特別。
我只是一個普通女人, 一個多愁善感的女人,
只要你可忙罷你那時, 懷念我熱梅吻。
我只是一個普通女人, 一個要求不多女人,
一向我都從沒有所求, 才令你執怪未夠認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u5qFm0SSes


家家 - 淚滴

作詞:黃婷、家家
作曲:周恆毅、家家
編曲:周恆毅

雨 混合我的淚滴入我手心
浸溼我的回憶
而你 獨自轉身離去
把最初的美麗 遺棄

不願讓你承受
我有多麼難過
我愛你給你自由~

淚 一滴一滴
一滴一滴晶瑩剔透
心 一寸一寸
一寸一寸退到無處躲
痛 終有一天
終於能夠漸漸消腫
我曾經在你心裡住過
已足夠~
Love you~

我感謝曾經擁有過
在回憶的天空閃爍
不願讓你承受我有多麼難過
我愛你給你自由~

淚一滴一滴
一滴一滴晶瑩剔透
心一寸一寸
一寸一寸退到無處躲
痛終有一天
終於能夠漸漸消腫
我曾經在你心裡住過
已足夠~

我感謝曾經擁有過
祝福你永遠都快活
我感謝曾經擁有過
在回憶的天空閃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2t7H3qVwwg


李宗盛 - 你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dsEz8LZmJw


鍾鎮濤&章蓉舫-情人的眼睛

作曲:陳志遠  作詞:張方露/鄭智化
 
緊握住你的手 感覺你的溫柔
我願意陪你走 別輕易放開我

美麗的傳說太多 全都是虛幻的夢
我寧願相信 你眼裡的回憶

怎樣才算擁有 什麼才是快樂
不管天長地久 還是曾經愛過

美麗的承諾太多 不變的真心難求
我寧願相信 你眼裡的深情

情人的眼睛 看不見我的傷心
猜不透你的心 就像是天邊流星
情人的眼睛 迷濛著我的真情
猜不透你的心 Something in your eyes

情人的眼睛 看不見我的真心
猜不透你的心 抵不過你的柔情
情人的眼睛 它讓我不能清醒
情人的眼睛 Something in your eye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Gt56zaadI

※※※

2015年2月3日星期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7101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