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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昌碾米廠(後壁菁埔)網路的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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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的ˊ圖

 

雪,再下點鹹鹹的印紀,

妳不需要跟一群人蹲下來看著我,

妳夢中迷了路,一個想被寵愛,一個不受寵,

一個想抄襲,一個想創作,

這二個怎麼會平等?

一個人群中不會迷路得而又被寵愛得而又抄襲得想對妳說:

妳怎麼又迷了路?

我夢見走到了一家酒吧看到一個類似爸爸的中年人在當老爺,

他戴著面具對我說話,我離開那酒吧時看到卡車後面坐著一個學生頭得染髮男國中生,

那國中生像是認識了很多路,卻是伴隨的,不是開方向盤的,延途陪伴搬運什麼貨物,

我沒理他,一個偏角,來到一個紅磚的公園,那老太太再跟孫子像從不離開原地的說:

妳迷路了嗎?妳說的那個地點,可能是往那方向一直走去就到了,

我來到了一幅像淡粉藍色的後山,又重覆著走著獨木橋,

覺得時間越來越晚,找不到回家的路,遇了類似停車場的房子裡的警官送我到國小,

我在國小跟著一群學生蹲下的等著老師校長跟著警察談完話,

回到了家,聽說夢醒了,妳在國小附近吧?那裡沒開發完的主因?

原因是:不會迷路得而又被寵愛得而又抄襲得想對妳說妳不理他?!

他白天工人而晚上賭博電玩?!

這獨棟屋子的地板,一開始是灰綠碎石色的,像海鮮的殼的顏色,

一隻無辜待宰的羊,會愛上抄襲的魚或者不痛的魚嗎?!

除非那魚真的跟那鴨蛋黃的搏鬥過才說:這個群體,不是一隻老山羊和生魚片說的笑話。

 

節氣:初一 雨水 / 除夕

日沖:羊 36歲

喜神:西北  財神:東南  日煞:東方

不宜:嫁娶入宅

宜:祭祀-祈福-納畜-入殮-啓欑-安葬

 

你說你不餓,只是天氣冷了,多喝一碗湯,

孩子正說爸爸的厚度不夠,

嬤嬤懷疑著:有知的表達,境界著無知的感受。

 

約今天早上10點,

伯父的爸爸還老當益壯的叫40歲兒子去準備刷1樓的玻璃,

伯母來到一樓對伯父說:你先刷,我半小時後才到,我要先曬衣服,

伯父跟國小的小孩在笑說:媽媽下來幹嘛的啊?

伯母就說:我是下來拿垃圾袋的,伯母心想:也不知道怎麼廚房跟房間跟廁所的地板都一模一樣?

伯母來到二樓的儲藏室得陽台得放洗衣機的那地方的要拿洗好得衣服到4樓陽台曬,

她國小4年級女兒跟國小3年級兒子也來洗衣機旁邊湊熱鬧說:媽~這牌七七乳加得飲料好好喝,

伯母就喝一口得看一下包裝說:光泉的,巧克力還出到飲料了?裡面還有牛奶糖跟花生味,伯母說完就腰忽然脊椎屁股上方那像抽筋的折到一下,伯母就耳鳴頭暈的說:腰扭到了,跟爸爸說我先去床上躺一下的,等下再來1樓擦玻璃,伯母就痛的哭出眼淚得心想:該不會幫這小吃店免費收塑膠空瓶的60~70歲的歐巴桑就因為這樣才腰卡一個布捆著?正常老人都像伯母說的腰和背部脊椎處有些問題嗎?

 

約今天中午11點~12點,

伯母剛在廁所裡洗完澡,聽到小孩說從外地回來的叔叔回來了,

伯母就心想:有哪幾件衣服不是自己丈夫拿丈夫的弟弟得衣服給她穿得?不然穿著小叔得衣服又彼此很淡得也很奇怪,

就好像鄰居常去菜市場買菜得遇到很淡的親友就彼此穿淡米黃或淡白色的洋裝得怎麼會有那種想天天穿深熱色得衣服?

伯父大伯母約6~7歲,伯母的小叔大伯母約3歲,小叔回來後跟國中1年級姪女聊卡通動漫的打發時間得亂聊話題,因為小叔的聲音壓扁扁得又好像是基於事業兩地的才跟小孩聊天?;

伯母在今早去買早餐的時候聽到的約20~30歲的早餐店兒子就是這樣扁扁的聲音,伯母當時是買鱈魚堡+巧克力厚片吐司+熱咖啡,旁邊的女同事是做壓扁型的長條鱈魚堡給她,早餐店老闆兒子就跟其他客人太太聊:大家都趕著做完今天的食物就休息,這檯上的東西得趕著出清,隨便賣的都想趕快放假,那個另個妹妹要鱈魚堡+熱湯?那這鱈魚堡+厚片的厚片還沒好,那先把這先做的鱈魚堡給那個鱈魚堡+玉米濃湯熱湯的那個妹妹先拿去好了。;伯母心想:也不知道是不是類似伯父跟國小生在1樓洗大門的玻璃門時就因為沒談到鋼琴的2或4樓的東西,彼此在一樓當同事時就把聲音壓扁得在冷藏處理的聊罐頭食品?

 

約今天下午2點~4點,3個國小國中小孩分別拿3瓶品客洋芋片的各自吃不同的口味,妹妹吃碳燒口味,姊姊吃香蔥口味,弟弟吃披薩口味,不知道是爺爺買的還是叔叔買得?小孩在房間邊吃餅乾邊看土耳其拍得"3個傻瓜"的片子,伯父在房間得電腦轉免費試看得"冰雪女皇 卡通"的片頭的短片給小孩聽說這卡通片頭唱得很好聽;伯父帶小孩去菜市場的童裝店幫小孩挑幾件也是粉紅色或黑色的童裝,伯母說:中午的菜是你煮得嗎?伯父說是爸煮得,伯母說:那我去菜市場吃完再回來好了,不然還要從冰箱拿出來熱;伯母就去附近的爌肉飯店買爌肉飯便當,老闆娘約40歲穿紅色,老闆約40~50歲穿黑色,不知道誰把洗手台打開的一直出水的沖小吃店的洗米用的鐵桶或濾網?小吃店老闆娘對伯母說:只剩肥的爌肉?妳要吃肥的嗎?伯母說沒關係,伯母再對小吃店老闆娘說:便當燙地瓜葉?那我加一點蒜泥和辣椒,伯母心想:這裡得開了很多類似小吃店的攤子,南投意麵今天沒開,南投意麵的對面開一家正在整修的小吃店也類似礦肉飯店,每家的小吃店都有水龍頭和洗米用的塑膠濾網,是每家小吃店會差別大到哪裡去?怎麼伯父把小吃店跟童裝跟上班族去混再一起搞混基本的東西,還伯母也不是穿紅色得衣服就要求伯母要有紅色衣服的能力嗎?

 

約今天下午4點~5點,

國小4年級女兒穿著新買的粉紅色洋裝是爸爸便宜買得,上半身是洋裝得衣服,本來有挑一件連身的900多塊得被爸爸嫌貴得去退掉,

伯母就說:其實有時候妳穿酷一點的美式衣服也很好看,不一定要每次都是淡色的英式的粉紅淑女裝,

國小女兒說:弟弟說我穿這樣得衣服,皮膚看起來比較白得比較好看,

伯母說:真的假的?弟弟還管妳的皮膚白不白?妳弟弟的眼睛在春天嗎?

伯母心想:昨天說那電燈開關的旁邊的長方型的塑膠膜被伯父拆下來後,伯父也沒有想買同型號得新膜去補上去,伯父直接買白色的鐵樂士噴漆得把沾黃油的按鈕開關得附近噴成白色,也把廚餘沾到的牆壁用清潔劑隨便擦一下就直接把白色噴漆去噴在白色油漆上,小吃店就一直有種化學的味道;要事伯母的小孩那麼喜歡粉紅色得衣服,就將來當上班族會遇到,有人爭先恐後,爭功委過,愛跟童工聊天,團購賭博得買易壞得便宜電蚊拍給妳摔壞的反告妳沒有愛惜公物,之類的。

 

約今天晚上5點~6點,

伯父從電腦看免費得電影,也不知道算不算盜版?這是伯父的認識得在修電腦時就提供給伯父的免費觀看電影的網站或下載器?伯父在看"露西"這洋片,

伯父叫伯母一起來看,也叫國中女兒來一起看,伯母回答:現在對電影某些畫面覺的精華得才看,不是會很想進入劇情的喜怒哀樂,最近比較喜歡看藝術的畫,

伯父就回答:畫廊裡的那些畫能當飯吃嗎?

伯母就說:你要是把電影海報或卡通海報貼在房間的牆上,也不一定比畫廊裡的畫耐看,那些卡通人物可能過幾年就你就不看了,

伯母心想:今天去菜市場本要買肉燥飯,在美髮用具與屠宰店的中間的那家肉燥飯的小吃店的約20幾歲男員工說:沒有肉燥飯了,去泡沫紅茶攤時是20幾歲的女員工說沒有珍珠奶茶了;

伯母再對伯父說:爸叫你現在去跟爸進廚房煮晚餐,今天算除夕嗎?我要像去年一樣得不用吃晚餐了?就睡到明天天亮就好?

伯父就說:誰知道,去年除夕,妳說晚餐不餓,我弟回去,妳才醒來,我有叫小孩叫妳來吃,小孩說妳不餓,

伯母說:那明天算過年嗎?不知骨科有沒有開?要是過年後的我的腰還是走路都會痛就不能端菜,到時你得店怎辦?那你負責煎鍋貼,你弟負責端菜,

伯父說:到時我弟就要回去忙工作,怎麼可能會留下來說要幫忙端菜。

 

約今天晚上6點~7點,

小孩說肚子餓,問說:該不會跟平常一樣得都要晚上8點才吃晚餐?小孩就吃了爸爸買得4包入的 奇多綜合包餅乾,有吃浪味仙-番茄義大利麵口味,上面有印著螺旋狀或通心麵之類得義大利麵;伯母就說:誰知道?工作中遇到愛打小報告的,說得好像我都不陪他下屬去做完事情,看他下屬單獨再刷玻璃,還把事情推給小孩做?上司還聯合外地回來的說自家的壞話,說哪個最沒用的那個人的壞話,這種組兩岸三代的組合式的木櫃要怎麼買?;2個下屬剛好都作熟悉的木工時得沒吵架了,又把新的去街頭擺賣糖果的年貨的單子去叫其中一個工人去出去發,家裡就剩1個工人,上司又不跟這一個工人一起做木工之類的粗活,另個工人回來再打開電視的說一起看電視的談談房東家的親友的誰辦流水席得話題?上司怕跟跟2個工人的感情太好,上司就選擇跟一個工人的感情最好,上司就跟這工人去疏遠另一個工人,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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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職官十六

《職官十六》 

《文散官》 
1
文散官: 開府儀同三司 特進 光祿大夫以下
 
2
文散官: 漢文帝元年,始用宋昌為衛將軍,位亞三司。後漢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車騎將軍馬防班同三司。同三司之名,自此始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自此始也。又獻帝以伏完為輔國將軍,儀比三司。魏黃權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自此始也。漢末奮威將軍,晉江右伏波、輔國將軍,並加大,而儀同三司。江左以來,將軍則中、鎮、撫、四鎮以上或加大,餘官則左右光祿大夫以上,並得儀同三司。齊開府儀同三司如公。梁開府儀同三司,位次三公。諸將軍、左右光祿大夫優者則加之,同三公置官屬。自晉以來,又有如開府同三司之儀者,自羊祜始焉。漢末呂布開府如三司,其他無聞。至晉羊祜為車騎將軍、荊州諸軍事,加開府如同三司之儀。累年謙讓,不辟士,不備僚屬。及始有所命辟士,未到而卒,不得除署。後當陽侯杜元凱表哀其家無胤嗣,官無命士,請更議之。詔不許。江左亦多有之。梁沈約為侍中、右光祿大夫,徐勉為約請三司之儀,武帝不許。又邵陵王綸為平南將軍,湘州刺史王茂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驃騎將軍,並同三司之儀。後魏亦有之。普泰初,特以尒朱世隆為儀同三司,位次上公。北齊亦有儀同三司者,任城王湝等諸王多為之。湝,戶皆反。又有開府儀同三司及儀同三司。後周建德四年,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將軍,仍增置上開府儀同大將軍。又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仍增置上儀同大將軍。隋文帝並以為散官。又諸衛各置開府,左勳衛開府、左翊一開府、二開府、三開府、四開府,及武衛、武候、領軍、東宮領兵開府準此。府置開府一人。又有儀同府,儀同以下置員與開府同。初開府儀同三司為四品散實官,至煬帝,又改為從一品,同漢魏之制,位次三公。大唐武德七年,改上開府儀同三司為上輕車都尉,開府儀同三司為輕車都尉,儀同三司為騎都尉。後又以開府儀同三司為文散官。開元以前舊例,開府特進雖不帶職事,皆給俸祿,得與朝會,班列依本品之次,皆崇官盛德、罷劇就閒者居之。天寶六載正月制,內外文武五品以上官,父祖無資廕者,其所用廕,宜同子孫用廕之例。
 
3
文散官: 特進:漢制,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位在三公下。故成都侯王商以特進領城門兵,置幕府,得舉吏如將軍,是也。後漢皇后父兄,率為特進侯,朝會位次三公。隋志曰:「特進舊位從公,光武以鄧禹列侯就第,特進奉朝請。是特進引見之稱,無官定體也。」而竇篤進位特進,得舉吏,見禮依三公。自二漢及魏晉以為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卒。太僕羊琇遜位,拜特進,加散騎常侍,無餘官,故給吏卒車服。其餘加特進者,唯食其祿賜,列其班位而已,不別給特進吏卒車服。晉惠帝元康中定令,特進位次諸公,在開府、驃騎上,冠進賢兩梁冠,黑介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食俸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賜春絹五十疋,秋絹百五十疋,綿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給菜田八頃,田騶八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俸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給安車黑耳,駕御一人,輅車施耳後戶一乘。無章綬。齊時位從公,陳因之。後魏北齊用人,皆以舊德就閒者居之。隋文帝以為散官,不理事。煬帝即位,廢特進官。大唐為文散官。餘具開府篇。
 
4
文散官: 光祿大夫以下:秦時,光祿勳屬官有中大夫。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漢志曰:「夫者,扶也,膚也。詩曰:『殷士膚敏,灌將于京。』明當以其肌膚知能侍君父也。」銀章青綬。掌議論,屬光祿勳。門外特施行馬,以旌別之。無常事,唯顧問應對,詔命所使,無員。後漢光祿大夫三人。凡諸國嗣王之喪,則掌弔,多以為拜假賵贈之使及監護喪事。魏氏以來無員,轉優重,不復以為使命之官。其諸公告老,皆家拜此位;及在朝顯職,復用加之。魏文帝以楊彪為光祿大夫,賜几杖衣袍。因朝會引見,令彪著布單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賓客之禮。及晉受命,置左右光祿大夫,假金章紫綬,而光祿大夫如故,加金章紫綬,並與卿同。進賢兩梁冠,黑介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并祿賜、班位、吏卒皆與特進同。復以為優崇之制,而諸公遜位,不復加之。其以為加官者,唯假章綬、祿賜、班位而已,不別給車服、吏卒也。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祿。其諸卿尹中朝大官年老致仕者,及內外之職加此者,前後甚眾。由是或因得開府,或進加金章紫綬,又復以為禮贈之官。本已有卿官者,不復重給。其餘皆給。其假銀章青綬者,位在金紫將軍下,諸卿上。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楊珧加給事中光祿大夫。加兵之制,諸所供給依三品將軍。晉宣帝子平原王幹拜光祿大夫,加侍中,特假金章紫綬,班次三司。其餘自如舊制,終武惠孝懷三世。食俸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給春絹五十疋,秋絹百疋,綿百斤。惠帝元康元年,始給菜田六頃,田騶六人,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宋氏因之。齊左右光祿大夫,皆據舊齒,位從公,開府置佐吏如公。年重加親信二十人。魏晉以來無員。以左右光祿大夫、光祿三大夫皆銀章青綬,其重者詔加金章紫綬,則謂之金紫光祿大夫。其重者既有金紫之號,故謂本光祿為銀青光祿大夫。晉時王翹之為銀青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祿,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是也。猶屬光祿勳。梁又有左右金紫光祿大夫,視吏部尚書,左右光祿大夫視諸曹,並養老病。陳因之。自晉以後多為兼官。後魏有光祿大夫,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北齊皆以舊德就閒者居之,與特進同。後周有左右金紫、左右銀青四光祿大夫。隋有光祿大夫、左右光祿大夫,皆為散官,不理事。大唐初猶有左右之名。貞觀以後,唯曰光祿大夫、金紫光祿、銀青光祿,並為文散官。按前代光祿大夫,始加金章紫綬及銀章青綬者並尊崇之,合在光祿之上。後魏定令誤,遂因仍不改。
 
5
文散官: 正議大夫、通議大夫,皆隋置散官,蓋取秦大夫掌論議之義。大唐並因之。
 
6
文散官: 太中大夫,秦官,亦掌論議。漢因之。哀帝初立,御史大夫王嘉奏曰:「蘇令發起為盜,欲遣大夫使,時見大夫無可使者,召盩厔令尹逢,拜為諫大夫,遣之。今諸大夫有材者甚少,宜預畜養也。」後漢置二十人。後漢張湛字子孝,拜太中大夫,居中東門候舍,故人號為中東門君。又隗囂廣置職位,以自尊高。鄭興止之,曰:「夫太中大夫、使持節官,皆王者之器,非人臣所當制也。」胡廣云:「諫議、光祿、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禮皆為天子之下大夫,列國之上卿。」魏以來無員。晉視中丞、吏部,絳朝服,進賢一梁冠,介幘。泰始末,詔除王覽為太中大夫,祿賜與卿同。梁、北齊皆有,大唐亦有之。
 
7
文散官: 中大夫,秦官。漢武改為光祿大夫。自後無聞。北齊有之,大唐又置之。龍朔二年七月制,諸王承嫡封郡王者,出身從四品下敘。
 
8
文散官: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後漢因之,後置三十人。漢官曰:「光武中興置。」魏晉無員。齊梁視黃門侍郎,品服冠幘與太中同。陳亦有之,大唐又置之。
 
9
文散官: 朝議大夫,隋置散官,以取漢諸大夫得上奉朝議為名。大唐因之。
 
10
文散官: 朝請大夫,隋置散官,取漢將軍公卿年高德重者,以列侯就第特進奉朝請之義。大唐因之。龍朔制,諸王眾子封郡公者,出身從五品上敘。
 
11
文散官: 朝散大夫,隋置散官。大唐因之。自正議以下,今並為文散官。
 
12
文散官: 朝議郎、承議郎,並隋置散官。大唐因之。顯慶五年八月制,郡公出身正六品下敘。
 
13
文散官: 通議郎,隋置散官。隋文帝於吏部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郎,武騎、屯騎、驍騎、游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其品則正六品以下,從九品以上。上階為郎,下階為尉。散官番直,常出使監檢。至煬帝皆罷。大唐改通議為奉議郎。顯慶制,縣公出身從六品上敘。
 
14
文散官: 通直郎,隋置,三十人。蓋采晉宋以來諸官皆有通直,謂官高下而通為宿直者也,因此為名。大唐因之。
 
15
文散官: 朝請郎,隋置散官。蓋采晉、宋、齊、梁、陳並有奉朝請員為名。大唐因之。顯慶制,侯出身正七品上敘。
 
16
文散官: 宣德郎、朝散郎,並隋置散官。大唐因之。顯慶制,伯出身正七品下敘,子出身從七品上敘。
 
17
文散官: 游騎尉,隋置散官。大唐改為宣義郎。蓋取梁宣義將軍之名。顯慶制,男出身從七品下敘。
 
18
文散官: 給事郎,徵事郎、承奉郎,並隋置散官。大唐因之。
 
19
文散官: 承務郎,大唐置,蓋因隋尚書省二十四司承務郎之名也。
 
20
文散官: 儒林郎,隋置散官,蓋取前史儒林傳之義。大唐因之。
 
21
文散官: 登仕郎,大唐置。
 
22
文散官: 文林郎,隋置散官,蓋取北齊文林館徵文學之士以充之義。大唐因之。
 
23
文散官: 將仕郎,隋置散官。大唐因之。自朝議郎以下,今並為文散官。其散官,自五品依本品衣服而無祿俸,不朝會。自六品以下,黃衣執笏,於尚書省分番上下。兩番以上,即便隨番許揀,通時務者始得參選。武德令:職事高者解散官欠一階不至者為兼,職事卑者不解散官。貞觀十一年改令,以職事高者為守,職事卑者為行。其欠一階依舊為兼,與當階者皆解散官。官階相當,無行無守。其子孫用廕,皆依散官。其後類例紛錯,難可悉舉。乾封元年正月制,內外官九品以上加一階,七品以上加二階,八品以下更加勳轉。乾封以前未有泛階,應入三品,皆以恩舊特拜。入五品者多因選敘,計階至朝散大夫以上,奏取進止。每年量多少進敘,餘依本品授官。若滿三計至,即一切聽入。乾封以後,始有泛階入五品、三品。
 
《武散官》 
1
武散官: 驃騎將軍:漢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為驃騎將軍。定令,令驃騎將軍秩祿與大將軍等。光武中興,以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三公下。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蒼為驃騎輔政,開東閤,延英雄。及蒼歸國,有驃騎時吏丁牧、周栩,以蒼敬賢下士,不忍去之,遂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帝聞褒美之。數年復罷。其官屬附見大將軍後。魏、晉、齊並有之。梁雜號中亦有。陳後主以蕭摩訶為侍中、驃騎大將軍,加左光祿大夫,特開黃閤,施行馬,聽事寢堂置鴟尾,如三公制。後魏初,加大則在三司上。太和中制,加大則在都督中外諸軍下。後周亦有之。隋開皇中,置驃騎將軍府,每府置驃騎、車騎將軍各二人。十七年,頒銅獸符於驃騎、車騎府。煬帝改驃騎為鷹揚郎將,改車騎為鷹揚副郎將。大唐復改為車騎、驃騎,其制如開皇而益復微矣。故武德元年詔,以軍頭為驃騎將軍,軍副為車騎將軍。又詔太子諸率府,各置驃騎將軍五員,車騎將軍十員。後皆省之。顯慶元年,乃復置驃騎大將軍,為武散官。
 
2
武散官: 輔國將軍:後漢獻帝置輔國將軍,以伏完為之。晉王濬平吳後,拜輔國大將軍。有司奏輔國依比未為達官,不置司馬,不給官騎。詔依征、鎮給五百大車,增兵五百人為輔國營,給親騎百人,官騎十人,置司馬。宋明帝泰始四年,改為輔師將軍,後廢帝昱元徽二年復故。梁、後魏、後周、隋並有之。大唐輔國大將軍為武散官。
 
3
武散官: 鎮軍將軍以下:鎮軍大將軍,魏置,文帝以陳群為之。晉則楊駿、胡奮並領鎮軍將軍。齊、後周、隋亦有之。大唐因之。
 
4
武散官: 冠軍將軍,魏置,以文欽為之。蓋因史記楚義帝以宋義為卿子冠軍、漢武帝以霍去病功冠三軍封冠軍侯之義也。晉亦有之。金章紫綬,給五時朝服,武冠,佩水蒼玉。歷代並有。隋文帝置翊軍等四十三號將軍,品凡十六等,為散號將軍,以加汎授。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武官上柱國以下為散實官,將軍為散號官。至煬帝時,定令罷之。大唐因之。
 
5
武散官: 雲麾將軍,梁置雜號。陳及大唐並有之。
 
6
武散官: 忠武將軍,梁置雜號。陳有之,大唐因之。
 
7
武散官: 壯武將軍,梁置雜號。陳有之,大唐因之。
 
8
武散官: 宣威將軍,大唐置。
 
9
武散官: 明威將軍,梁置雜號。後魏亦有之。大唐因之。
 
10
武散官: 定遠將軍,梁置雜號。大唐因之。
 
11
武散官: 寧遠將軍,晉置。大唐因之。
 
12
武散官: 游騎將軍,魏置。陳有之。大唐因之。
 
13
武散官: 游擊將軍,漢置。武帝以蘇建、韓說為之。後漢鄧晨亦為之。晉及陳並有之。大唐因之。又置懷化大將軍、歸德將軍以授蕃官。
 
14
武散官: 諸校尉:漢武帝初置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等校尉為八校,各有司馬。後漢以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為五校,皆掌宿衛兵,按大駕鹵簿,五校尉在前,各有鼓吹一部。各有司馬,蔡質漢儀曰:「五營司馬見校尉,執版不拜。」並屬北軍中候。時五校官顯職閒而府寺寬敞,輿服光麗,伎巧必給,故多以皇族肺腑居之。至靈帝,又置西園八校尉。其名曰上軍、中軍、下軍、典軍、助軍、佐軍及左右校尉。自魏晉以下,五校之名與後漢同。唯後魏五校各置二十人。
 
15
武散官: 中壘校尉,漢掌北軍營壘門內,又外掌西域。後漢省中壘,但置北門中候,掌監五營。屯騎校尉,漢掌騎士,後漢初改為驍騎,建武十五年復舊。步兵校尉,漢掌上林苑門屯兵。晉阮籍聞步兵廚營人善釀,有貯酒三百斛,乃求為之。至隋屬鷹揚府。越騎校尉,漢掌越騎,越人內附以為騎也。後漢初改為青巾左校尉,建武十五年復舊。長水校尉,漢掌長水、宣曲胡騎,宣曲觀名,胡騎之屯於宣曲者。宋志引韋昭曰:「長水校尉典胡騎,廄近長水,故以為名。長水蓋關中小水名也。」又主烏桓騎也。胡騎校尉,漢掌池陽胡騎,不常置。胡騎之屯池陽者,後漢并長水也。射聲校尉,漢掌待詔射聲士,工射者冥冥中聞聲射則中之,因以名也。須待所命而射,故曰待詔射聲。虎賁校尉,漢掌輕車,後漢并射聲。城門校尉,漢掌京師城門屯兵,凡八屯。後漢掌雒陽城門十二所,若周禮司門。晉干寶注曰:「如今校尉也。」驃姚校尉,漢武以霍去病為之。護烏桓校尉,漢武帝時,烏桓屬漢,始於幽州部置之,擁節監領。至後漢,亦謂之領烏桓校尉。後漢主烏桓胡,并領鮮卑。李膺為此官。戊己校尉,漢元帝初元元年置。甲乙丙丁庚辛壬癸皆有正位,唯戊己寄治耳。此所置校尉,亦無常居,故取戊己為名。一說戊己居中,鎮覆四方。漢所置校尉,亦處西域之中撫諸國也。護羌校尉,後漢在涼州部,持節,職如護烏桓,主西羌。元康中,改為涼州刺史。儒林校尉,蜀先主以周群為之。南蠻校尉,晉武帝於襄陽置之。元康中,荊州刺史領。江左初省,尋又置於江陵。齊書曰:「晉宋之際,刺史多不領南蠻,別以重人居之。唯齊豫章郡王嶷為南蠻校尉、荊湘二州刺史。」南夷校尉,晉武帝於寧州置之。及江左,改曰鎮蠻校尉。西戎校尉,晉武帝於長安置之。元康中,改為雍州刺史。安帝義熙中,又置,治漢中。寧蠻校尉,晉安帝置,治襄陽,以授魯宗之。護三巴校尉。宋置。齊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16
武散官: 武騎尉、屯騎尉、驍騎尉、游騎尉、飛騎尉、旅騎尉、雲騎尉、羽騎尉、建節尉、奮武尉、宣惠尉、綏德尉、懷仁尉、守義尉、奉誠尉、立信尉,都十六尉,並隋置,以為武散官。
 
17
武散官: 昭武、振威、致果、翊衛、宣節、禦侮、仁勇、倍戎八校尉,各有副尉,並大唐采前代諸校尉以下舊名置。自鎮軍將軍以下為武散官。
 
《勳官》 
1
勳官: 上柱國、柱國,皆楚之寵官。楚懷王使柱國昭陽將兵攻齊。陳軫問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是也。陳勝為王,蔡賜為上柱國。歷代無聞。至後魏孝莊,以尒朱榮有翊戴之功,拜為柱國大將軍,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柱大將軍,增佐吏。及榮敗後,天柱及柱國將軍官遂廢。天柱之名,尊崇莫二。昔王莽末,劉伯升起兵,自號柱天大將軍。而梁末侯景克建業後,亦自為宇宙大將軍、都督六合諸軍事。至大統中,始以宇文泰為之。其後功參佐命、聲實俱重者,亦居此職。自大統十六年以前,任者凡有八人。宇文泰、元欣、隴西公諱、李弼、獨孤信、趙貴、于謹、侯莫陳崇。時宇文泰任總百揆,督中外軍事。元欣以魏氏懿戚,從容禁闥而已。其餘六人各督二大將軍,凡十二大將軍。當時榮盛,莫以為比。其稱門閥者,咸推八柱國家。其後功臣位至柱國者眾矣,咸是散秩,無復統御也。後周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隋置上柱國、柱國,以酬勳勞,並為散官,實不理事。楊玄感以父素軍功位至柱國,與其父俱為第二品,朝會則齊列,後文帝乃命玄感降一等也。大唐改為上柱國及柱國。
 
2
勳官: 秦有護軍都尉,漢因之。高帝時,以陳平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將,然則復以都尉為中尉。陳平為護軍中尉,人讒之曰:「平受諸將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武帝元狩四年,以護軍都尉屬大司馬,於時復為都尉矣。成帝綏和元年,居大司馬府,比司直。哀帝元壽元年,更名曰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初,韓安國以護軍將軍擊匈奴,趙充國以大將軍都尉擊武都也。漢東京省。班固為大將軍中護軍,隸將軍幕府,非漢朝列職。魏武帝為丞相,以韓浩為護軍,史奐為領軍,亦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領軍為中領軍。魏初因置護軍將軍,主武官選,隸領軍。晉世則不隸矣。歷代史籍皆云護軍將軍主武官選,則領軍無主選之文。唯陶藻職官要錄云「領軍將軍主武官選舉」,而護軍不言主選。又引曹昭叔述孝詩敘曰:「余年三十,遷中領軍,總六軍之要,秉選舉之機。」以此為證。今按:漢高帝初,以陳平為護軍中尉,令已主武官選矣,故平有受金之讒。又魏略云:「護軍之官,總統諸將,主武官選。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有謠曰:『欲求牙門,當得千匹;五百人督,得五百匹。』司馬宣王與濟善,聞此聲以問濟,濟無以解之。及夏侯玄代濟,故不能止絕人事。及晉景帝代玄為中護軍,整頓法分,人莫敢犯者。」又王隱晉書曰:「景帝為中護軍,作選用之法,舉不越功,吏無私焉。」又晉起居注云:「武帝詔曰『中護軍職典戎選,宜得幹才』,遂以羊琇為之。」宋志又云主武官選。按此,則護軍主選明矣。而陶藻所言領軍主選及昭叔之敘者,當因省併之際,為一之權宜,非歷代之恆制。元帝永昌元年,省護軍并領軍。明帝太寧二年復置。魏晉江右領護各領營兵。江左以來,領軍不復別置營,總管二衛、驍騎、材官諸營,護軍猶別有營也。周顗、庾亮、王羲之、謝安、王彪之等並為護軍。宋護軍將軍一人,掌外軍。領、護資重者為領軍將軍、護軍將軍,資輕者為中領軍、中護軍。其官屬有長史、司馬、功曹、主簿、五官,受命出征則置參軍。齊、梁、陳並有之。北齊護軍府統四中郎將,皆置佐史。隋煬帝十二衛,每衛置護軍四人,以副將軍,將軍無則一人攝。尋改護軍為虎賁郎將。大唐采前代舊名,置上護軍、護軍。
 
3
勳官: 輕車將軍,漢武帝置,以公孫賀為之。又有輕車校尉。梁、陳、後魏、北齊亦有輕車將軍。大唐采舊名,置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
 
4
勳官: 騎都尉,漢武帝置,以李陵為之。更始初亦有,故時謠云:「爛羊胃,騎都尉。」晉以後歷代皆有之。大唐采舊名,置上騎都尉、騎都尉。
 
5
勳官: 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並隋置,為武散官。大唐采置,自上柱國以下並為勳官。
 
《后妃》 
1
后妃: 及內官命婦附
 
2
后妃: 昔帝嚳有四妃,以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為正妃,餘三小者為次妃。帝堯因焉。至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謂之夫人。離騷所歌湘夫人,舜妃也。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說云「天子娶十二女」,即夏制也。以虞夏及周制差之,則殷人又增以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周人上法帝嚳,立正妃,又三二十七為八十一人以增之,合百二十一人。其位后也,夫人也,嬪也,世婦也,女御也,五者相參,以定尊卑焉。以上鄭玄所云。故禮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諸侯之夫人皆命於天子。「夫人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周制,同姓百世不婚。魯昭娶吳,以同姓改謂之吳孟子,故不告於天子,天子亦不命。
 
3
后妃: 漢興,因秦之稱,帝祖母稱太皇太后,帝母稱皇太后,正嫡稱皇后,皇后之尊侔於天子,璽綬如之。凡皇后稱椒房者,詩云:「椒聊之實,繁衍盈升。」國人羡其繁興,以椒塗室,亦取溫煖除惡氣也。妾皆稱夫人。又有美人、視二千石,比少上造。良人、視八百石,比左庶長。八子、視千石,比中更。七子、視八百石,比右庶長。長使、視六百石,比五大夫。少使、視四百石,比公乘。婕妤、武帝加置,視上卿,比列侯。娙娥、武帝加置,視中二千石,比關中侯。容華、武帝加置,視真二千石,比大上造。充衣、武帝加置,視千石,比左更。昭儀、元帝加置,位視丞相,爵比諸侯王。五官、視三百石。順常、視二百石。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皆視百石。上家人子、中家人子。視有秩斗食。五官以下,死葬司馬門外。其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妻妾凡三等。子皆稱皇孫,皇孫妻妾無位號,皆稱家人。光武中興,悉闕此號,唯皇后如舊。有貴人、貴人金印紫綬。美人、宮人、采女,皆無祿秩,四時賞賜而已。漢法常因八月算民,遣中大夫與掖庭丞及相工,於洛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擇視可否。魏武帝因西漢置夫人、昭儀、婕妤、容華、美人。文帝增置貴嬪、貴嬪、夫人並位次皇后,爵無所視。淑媛、位次御史大夫,爵比縣公。脩容、比亭侯。順成、明帝除順成。良人。視千石。明帝又增淑妃、位視相國,爵比諸侯王。昭華、比鄉侯。脩儀。比關內侯。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明帝遊宴在內,又選女子六人為女尚書,典省外奏事也。晉因魏制。宋初,多因舊制。孝武帝孝建三年,置貴妃,比相國。進貴嬪,比丞相。貴人,比三司。以為三年人。又置昭儀、昭容、昭華,以代脩華、脩儀、脩容。又置中才人、充衣,以為散位。其後或省或改,不能悉舉。廢帝即位,上明帝陳貴妃尊號曰皇太妃,依晉孝武李太妃故事,置家令一人。改諸國太妃曰大妃。音怡。其江左四代,互相沿襲,無大異同。宋前廢帝以新蔡公主號為謝貴妃,加虎賁龍旂,出警入蹕。齊永明元年,有司奏貴妃、淑妃並加金章紫綬,佩于窴玉。自後魏以下,班號謬亂,不足為紀。大唐內官有惠妃、麗妃、華妃三人,正一品。淑儀、德儀、賢儀、順儀、婉儀、芳儀六人,正二品。美人四人,正三品。才人七人,正四品。宮官有差。初,武德九年,詔曰:「王者內職,取象天官,肇自古昔,具有節文。末代奢淫,搜算無度。憫茲深閉,久離親族。一時減省,各從娶聘。」自是中宮前後所出三千餘人。貞觀二年,中書舍人李百藥上封事曰:「竊聞大安宮及掖庭內,無用宮人,動有數萬。衣食之費,固自煩多,幽閉之冤,足傷和氣。亢陽為害,亦或由茲。」太宗謂侍臣曰:「隋氏末年,求採無已。此皆竭人財力,深所不取。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省費息人,亦得各遂其性。」於是令尚書右丞戴冑、給事中杜正倫等於掖庭西門簡出之。玄宗開元二年,詔曰:「古者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女,以備內職焉。朕恭膺大寶,頗循舊號,而六宮曠位,未副於周禮。八月算人,不行於漢法。至而姜后進諫,永巷脫簪,袁盎有言,上林引席,此則朕之所慕,未曾忘也。頃者人頗諠譁,流聞道路,以為朕求聲色,選備掖庭。豈余志之未孚,何斯言之妄作。往緣太平公主,輒進人入宮,時以事須順從,未能拒抑。見不賢莫若內省,欲止謗莫若自修,改而更張,損之可也。妃嬪以下,備當簡擇,使還其家。」
 
4
后妃: 凡三代之制,諸侯之婦曰夫人,夫之言扶。大夫曰孺人,孺之言屬。士曰婦人,婦之言服。庶人曰妻。妻之言齊。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貶於天子也。無后與嬪,去上中。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於天子曰老婦。自稱於天子,謂幾內諸侯之夫人助祭,若時事見。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謂饗來朝諸侯之時。自稱於其君曰小童。若云未成人也。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自世婦以下者,自稱曰婢子。婢之言卑也。於其君稱此,以接見體敵,故嫌其當。凡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爵謂夫命為大夫,則妻為命婦。至秦漢,婦人始有封君之號。蔡邕獨斷曰:「漢異姓婦人以恩澤封者曰君,比長公主。」史記曰:漢有平原君即景帝王皇后之母也,脩成君即武帝母王太后前夫金氏之女也。後漢書曰:「崔駰曾祖母師氏,能通經學百家之言,王莽賜號儀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於新室之世。」又,鄧后臨朝,爵其太夫人為新野君,萬戶供湯沐邑,薨,贈長公主,赤綬,諡曰敬君。又,梁冀妻孫壽,封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又入五千萬,加賜赤綬,比長公主。又,梁商夫人陰氏薨,追號開封君,賜印綬。又,靈帝封乳母宋娥為山陽君,五千戶。左雄奏曰:「尚書故事無乳母爵邑之制,唯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王聖為野王君,生為天下所咀嚼,死為天下所歡快。初封野王,漢陽地動,今封山陽君,京城復震。專政在陰,其災尤急。」又,董卓為相國,封其母為池陽君,置令丞。公主有邑司之制。歷代公主各附於王侯篇內。元壽二年,始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伙無得擅徵補。如淳曰:「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子復為列侯,乃得稱太夫人。子不為列侯,則不得稱之。」晉亦有之。羊祜卒二歲而吳平,武帝流涕曰:「此羊太傅之功也。」因以策告祜廟,仍依蕭何故事,封其夫人夏侯氏為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又,泰始六年,詔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朗陵公何曾,皆假夫人、世子印綬,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又,王導妻卒,贈金章紫綬。又,虞潭母亦拜為武昌侯太夫人,加金章紫綬。潭立養堂於家,王導以下皆就拜謁。又,韋逞母宋氏,其父授以周官音義。逞仕苻堅為太常,乃就宋家立講堂,置生員一百二十人,隔絳紗幔受業,號宋為宣文君。其餘多闕。宋鄱陽縣侯孟懷玉上母檀氏拜國太夫人,有司奏許之。御史中丞袁豹以為婦人從夫之爵,懷玉父綽見任大司農,其妻不宜從子,奏免尚書右僕射劉柳、左丞徐羡之、郎何邵之官。詔並贖論。後周宣帝令內外命婦皆執笏,其拜廟及天臺,皆俛伏。隋高涼女子洗氏,世為南越首領,有功,詔冊為高涼郡太夫人,賚繡幰油絡,駟馬安車,旌節鹵簿,一如刺史之儀。後冊為譙太夫人,仍開譙國太夫人幕府,置長史以下官屬。
 
5
后妃: 大唐外命婦之制:皇帝妃嬪及太子良娣以下為內命婦,公主及王妃以下為外命婦。今內命婦具職員令中。其制大約皆出於漢魏,不復重敘。諸王母妻及妃、嗣王邵王母妻亦同。文武官一品及國公其非始封者,帶三品以上,亦同。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若勳官二品有封,亦同四品。五品母妻為縣君。若勳官三品有封者,亦同五品。散官同職事。若勳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君,其母邑號皆加太,各視夫子之品。若夫子兩有官及爵,或一人有官及爵者,皆從高蔭。其不因夫子別加邑號者,夫人云某品夫人,郡君云某品郡君。縣君、鄉君準此。諸庶子有五品以上官封者,若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為太妃以下。無者聽之。其承重者不合。中宗時,韋皇后表請諸婦人不因夫子而加邑號,許同見任職事,聽子孫用蔭,門施棨戟。制從之。武太后時,契丹寇平州,平州刺史鄒保英妻奚氏率城內女子助守,賊遂退,封為誠節夫人。又,咸亨元年,贈武太后母為魯國太夫人,謚曰忠烈。開元八年五月敕:「準令王妻為妃,文武官及國公妻為國夫人。母加太字。一人有官及爵者,聽從高敘。但王者名器,殊恩或頒異姓,妻合從夫受秩,甲令更無別條。率循舊章,須依往例。自今已後,郡嗣王及異姓王母妻,並宜準令為妃。」貞元六年,太常卿崔縱奏:「諸國王母未有封號,請遵典故為某國太妃。」吏部郎中柳冕等狀稱:「歷代故事及六典,無公主母稱號。伏請降於王母一等,命為太儀,各以公主本封加太儀之上。」從之。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禮六十四

《禮六十四》 

《帝王諡號議》 
1
帝王諡號... : 有熊氏 顓頊 堯 舜 周 大唐
 
2
帝王諡號... : 黃帝之號。按白虎通云:「先黃後帝者,古者質,生死之稱各特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黃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萬代不易,後代雖盛,莫能與同。後代德與天同,亦得稱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復稱黃也。」黃者中和美色,黃承天德,最盛淳美,故以尊色為諡也。
 
3
帝王諡號... : 顓頊。按五經通義曰:「顓頊者,顓猶專,頊猶愉。幼少而王,以致太平,時年十三。常自愉儉,嗛苦蕈反約自小之意,故兩字為諡。」
 
4
帝王諡號... : 帝堯、帝舜,先號後諡也。帝者德盛,與天同,號諡雖美,終不過天也,故如其次道之
 
5
帝王諡號... : 周制,春官太師掌大喪,帥瞽而廞作柩諡。廞,興也,興言王之行,謂瞽諷誦其治功之詩也。廞音許金反。文王、武王,先諡後號。王者德薄,傳位與子,賢不肖同稱王,號者所共,諡者所專,故上諡下號,上其美者
 
6
帝王諡號... : 說曰:按大戴禮云:「諡者行之跡也,號者功之表也。」樂記曰:「聞其諡,知其行。」白虎通曰:「號,法天也,法日也,日未出而明。諡,法地也,法月也,月已入有餘光。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小名。行生於己,名生於人。」五經通義曰:「號者亦所以表功德號令天下也。諡之言列,陳列所行。善行有善諡,惡行有惡諡,以為勸戒也。問曰:天子有天下大號,諸侯寧有國大號乎?答曰:天子居無上之位,下無所屈,故立大號以勸勉子孫。諸侯有爵祿之賞,削絀之義,鈇鉞之誅,故無所有國之號也。」趙商問鄭志曰:「曲禮云:『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而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諡爵,何也?」答曰:「周道之業,興於二王,功德由之,王跡初焉。凡為人父,豈能盡賢乎?若夏禹、殷湯則不追諡矣。」郊特牲云:「死而諡之今也,古者生無爵,死無諡。」古謂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謂之爵,死有諡。周制爵及命士,雖及之猶不諡也。當記時死則諡之,非禮也。質家兩言為諡,成湯是也。文者一言為諡,文、武是也。號無質文,諡有質文。號者,始也。為本,故不可變。周以後尤文,以為本生習事善故有善諡,故合言文王、武王。或以名配者,德薄因名配諡,祖甲是也。質家不連號諡,生則為號,死則言諡,故不連號諡,成湯是。文家連號。欲但言諡,不忍死之;欲但言號,又是實死,故以號諡,文王、武王是。桀、紂先號後諡者,別誅絕不嫌也。禮記曰:「唯天子稱天以誄之。」以其無尊者也。曾子問曰:「賤不誄貴,幼不誄長。」天子至尊,故稱天以誄之。又白虎通云:「天子崩,大臣至南郊諡之。五經通義曰:「大臣吉服之南郊告天,還素服,稱天而諡之。」以為臣子莫不欲褒稱其君,掩惡揚美者,故於郊,明不得欺天也。」
 
7
帝王諡號... : 大唐元陵諡冊文:「維某年月日,哀子嗣皇帝臣諱,伏以聖德之大,上與天合,人道近暱,鮮克究知,敢盡其所見,注以敘財成之業。伏惟大行皇帝,紹休七聖,臨照八極,以至道御群有,以至化懷遠方,登假於上,敷聞在下。肇加元服,頃昇儲闈,生知之敏,動與神契。承順玄宗也,齊栗之容著;奉養肅宗也,愛敬之禮深。履蒸蒸,躬翼翼,不絕馳道,日朝寢門,此則首冠百王,大舜、周文之孝也。其於崇儒尚齒,尊道貴德,窮理盡性之學,經天緯地之文,包荒含垢之量,迪哲允龔之善,斯又睿聖不測,同符乎三五,無得而稱也。當祿山叛亂,陷覆二京,以天人之重,授元戎之律,師之所及,狂寇殲夷,復宗社之阽危,拯生靈於焚燎,則乾維重搆,宸極以安。及史盜閒釁,三河屢梗,在撫軍之際,思明隕命,乘踐祚之初,朝義授首,則梁陳底定,朔易從風。其或屈強於大梁,背誕於南越,莫不朝為梟鏡,夕為鯨鯢,此高光之功,神武之略也。自是肅勿群后,賓延萬靈,洿瀦鬱沒之刑寢,焚瘞懸沉之禮備。衣冠有淪於囱從者,釋而靡問;靈祇有闕於禋祀者,秩而致享。堲讒說,求讜言,扇以祥風,浸以膏澤,九譯奉貢,四夷將賓,丕冒出日,罔不率俾。猶復嚴恭寅畏,顧省闕遺,兢兢業業,日昃不暇,故得玄功廣運,協氣旁流,靈契畢發,元符洊至,則瑞璧出於泗,清瀾變於河。其餘見祉鱗羽、呈祥草木者,不可殫記。方議櫜弓偃伯,臻於太和,告禪於石閭,鏤功於金版,遽承憑几之命,奄遘綴衣之酷,號天叩地,罔所依歸。今龍攢就啟,蜃輅將駕,釆鴻儒碩生之議,考公卿百辟之請,僉以盛德大業,匪號諡莫宣,是用虔奉古訓,發揚茂實,謹遣攝太尉某奉冊上尊諡曰:睿文孝武皇帝,廟曰代宗。伏惟明靈降格,膺茲典禮,誕錫純嘏,貽宴後昆。嗚呼哀哉!」
 
《皇后諡及夫人諡議》 
1
皇后諡及... : 國妃命婦附○東晉
 
2
皇后諡及... : 白虎通云:「后夫人諡,臣子共於廟定之。」或曰:出之於君,然後加之,婦人天夫,故由君而已。婦人本無外事,是故不於郊。五經通義云:「婦人以隨從為義,夫貴於朝,婦貴於室,故得蒙夫之諡。」或曰:文王之妃曰文母,宋恭公妻恭姬是也。又云:「夫人無爵故無諡。或曰夫人有諡。夫人一國之母,修閨門之內,則下以化之,故設諡章其善惡。公羊曰:葬宋恭姬,稱其諡,賢之也。卿大夫妻,命婦也,無諡者,以賤也。妾無諡,亦以卑賤,無所能與,猶士卑小不得諡也。」
 
3
皇后諡及... : 東晉穆帝時,彭城國上言,為太妃李求諡。太常王彪之以為:「由於婦人無爵,既從夫爵,則己無實爵,以從為稱也。以從為稱,則無諡可知。春秋婦人有諡者,周末禮壞耳。故服虔注聲子之諡『非禮也』。杜氏注惠公仲子,亦云『非禮,婦人無諡』。泰始以來,藩國王妃無有諡者,中興,敬后登祚乃追諡耳。瑯琊武王諸葛妃、恭王夏侯妃,元帝猶抑蒸蒸之至,不追諡,今彭城太妃不應諡。」
 
《太子無諡議》
1
太子無諡... : 國君嗣子附○周 東晉
 
2
太子無諡... : 周制,士冠禮云:「天子之元子,士也。士無諡。」是知太子無諡。以未得有所施行,故不得設諡。
 
3
太子無諡... : 東晉瑯琊世子未周而卒,大司農表瑯琊世子降君一等,宜諡哀愍。太常賀循云:「諡者,所以表功行之目也。故古者未居成人之年及名位未備者,皆不作諡也。是以周靈王太子聰哲明智,年過成童,亡猶無諡。春秋諸侯即位之年稱子,踰年稱君。稱子而卒,皆無諡,名未成也。未成為君,既無君諡,時見稱子,復無子諡,明俱未得也。唯晉之申生以仁孝遭命,年過成人,晉人悼之,故特為諡,諸國無例也。及至漢代,雖遵之義,過於古禮,然亦未有未踰年之君而立諡也。殤沖二帝,皆已踰年方立諡。按哀沖太孫,各以幼齡立諡,不必依古,然皆即位臨官,正名承重,與諸下定君臣之義,尊成體具,事無所屈。且天下之名至重,體其尊者亦宜殊禮,故隨時定制,有立諡之事也。瑯琊世子雖正體乎上,生而全貴,適可明嫡統之義,未足定為諡之證也。」
 
《諸侯卿大夫諡議》 
1
諸侯卿大... : 周 魏 東晉
 
2
諸侯卿大... : 周制,諸侯薨,臣子跡累其行以赴告王,王遣大夫會其葬,因諡之。春秋魯文公元年,天王使叔服來會葬是。春秋魯桓公七年,葬蔡桓侯。然得桓諡者,明諡天子所加,非獨臣子也。又太史掌小喪賜諡,小喪,卿大夫也。小史掌卿大夫之喪賜諡讀誄。其讀誄,亦以太史賜諡為節,事相成。曲禮曰:「既葬言諡曰類。」王肅曰:「謂類象其行,言於天子,以求諡也。」又曰:「公叔文子卒,衛獻公之孫也,名拔。或作「發」。其子戍請諡於君盧植曰:「君,衛靈公也。」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葬者其時。請所以易其名者。』盧植曰:「無諡則當書名,故易其名也。」君曰:『昔者衛國凶饑,夫子為粥與國之餓者,是不亦惠乎!諡法曰:「愛人好與曰惠。」昔者衛國有難,夫子以其死衛寡人,不亦貞乎!魯昭二十年,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靈公奔死鳥。是時文子為政,靈公克復其國,故曰以其死衛寡人。諡法曰:「外內用情曰貞。」夫子聽衛國之政,修其班制,以與四鄰交,衛國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班,次也,謂位祿之次,法令之制也。諡法曰:「道德稱聞曰文。」故諡貞惠文子。」後不言貞惠者,文足以兼之。白虎通曰:「卿大夫老歸有諡者,別尊卑、章有德也。大夫歸,無過,猶有祿位,故有諡也。士冠禮『生無爵,死無諡』。卿大夫有爵故有諡,士無爵故無諡。」
 
3
諸侯卿大... : 魏劉輔等啟論賜諡云:「古者存有號則沒有諡,必考行跡、論功業而為之制。漢不修古禮,大臣有寵乃賜之諡。今國家因用未革。臣以為今諸侯薨於位者可有諡,主者宜作得諡者秩品之限。」尚書衛覬奏:「舊制,諸王及列侯薨,無少長皆賜諡。古之有諡,隨行美惡,非所以優之。又次以明識昭穆,使不錯亂也。臣以為諸侯王及王子諸公侯薨,可隨行跡賜諡;其列侯始有功勞,可一切賜諡;至於襲封者則不賜諡。」尚書趙咨又奏云:「其諸襲爵守嗣無殊才異勳於國及未冠成人,皆不應賜諡。」黃門侍郎荀俁議以為:「古之諡,紀功懲惡也,故有桓文靈厲之諡。今侯始封,其以功美受爵土者,雖無官位,宜皆賜諡以紀其功,且旌奉法能全爵祿者也。其斬將搴旗,以功受爵,而身在本位,類皆比列侯。自關內侯以下及名號賜爵附庸,非諡所及,皆可闕之。若列侯襲有官位,比大夫以上;其不贋官理事,則當宿衛忠勤,或身死王事,皆宜加諡。其襲餘爵,既無功勞,官小善微,皆不足錄。」八座議以為:「太尉荀顗所撰定體統,通敘五等列侯以上,嘗為郡國太守、內史、郡尉、牙門將、騎督以上薨者,皆賜諡。」
 
4
諸侯卿大... : 東晉元帝大興三年詔:「古者皆諡,名實相稱。頃來有爵乃諡,非聖賢本意。通議之。」有司表云:「劉毅宜諡,以申毅忠允匪躬。贈右光祿大夫、儀同三司,斯誠聖朝考績以著勳之美事也。按諡者行之跡,而號者功之表。今毅功德並立,而有號無諡,於義不體。竊以春秋之事求之,諡主於行而不繫爵。然漢魏相承,爵非列侯,則皆沒其高行而不加之諡,至使三事之賢臣,不如野戰之將士。臣願聖代舉春秋之遠制,改近代之舊服。」
 
《君臣同諡議》 
1
君臣同諡... : 周 晉 東晉
 
2
君臣同諡... : 周桓王時,蔡侯卒,諡桓侯。五經通義曰:「有德則善諡,無德則惡諡,故同也。」
 
3
君臣同諡... : 晉武帝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諡故太常平陵男郭奕為景侯。有司議奏,以為:「大晉受命祖宗諡號,群下末有同者。蓋因近代淺情,習於所見也。奕諡與景皇帝同,可改諡曰穆。」侍中王濟等議曰:「按主者議諡,避帝而不避后,既不脩古典,不嫌同稱,復乖近代不襲帝后之例。至於無窮之祚,若皆有避,於制難全。」侍中成粲等議,以為:「號諡國之大典,使上下邁德,罔有荒怠。宜遠稽聖代,同符堯舜,不宜遵襲魏氏近制。」詔賜諡曰簡。
 
4
君臣同諡... : 東晉孝武太元四年,光祿勳王欣之表:「伏尋太康中,郭奕諡曰景,有司執孝宗同號。臣聞姬朝盛明,父子齊稱,諸侯與周同諡,經諸哲王,不易之道也。宜遵古典,訓範來裔。」徐邈議:「按郭奕諡景,詔實不以犯帝諡而改也。又武帝永平元年詔書,貴賤不嫌同號。周公諡文,君父同稱,名行不殊,諡何得異。自今以後,其各如禮。」尚書奏:「文武舉其一致,聖賢有時而同,故文王經緯天地,孔文之不恥下問,所以為文也。遠稽周典,嘉號通乎上下;近惟太康,改諡匪嫌同稱。自頃議者或乖體尚之實,非所以經綸無窮,永代垂式。王欣之所表,抑實舊典,宜如所陳。」詔可。
 
《單複諡議》 
1
單複諡議: 東晉 大唐
 
2
單複諡議: 東晉時,太常蔡司空諡議云:「博士曹耽等議曰:謨可謂善始令終者矣。按諡法布德執義曰穆。」司空左長史孔嚴與王彪之書云:「博士引禮之義,以通高尚之事。穆,誠是美諡。然蔡公德業既重,又是先帝師傅,居總錄之任,則是參貳宰相。考行定名,義存實錄,不可不詳。」彪之答:「按諡法布德執義曰穆,謂此名目殊為不輕。泰始初張皇后、太寧庾太后,並諡曰穆。魏司空陳泰、王昶、賀循,皆名士也,並諡曰穆。此與蔡公名體相應。中朝複諡亦不勝單,安平獻王孚、齊獻王攸並單諡。自頃複諡者,非大晉舊典必重複諡也,蓋是近來儒官相承近意耳,皆顧命重勳,或居分陝,或處阿衡。蔡公存謙素之懷,不當此任,於今詠之。所以不複諡,欲令異於數公,所以標沖虛述德美也。又中朝及中興曾居師傅及錄臺事者,亦皆不複諡。山、李二司徒,吾族父安豐侯,近賀司空、荀太尉顗、周光祿顗,或曾師傅,或曾總錄,並不複諡。吾謂此諡弘美,不應翻改。按諡法條有限,而應諡者無限,亦何得令名德必皆齊同。遠準周之文武,則後代不應復得通用此名;近校晉朝舊比,山濤、荀顗、周顗諡康,羊祜、荀勖同諡成。此例甚眾,不可悉載。近朱伯高諡簡,時尚書符卻已不應與和嶠同諡。蔡為太常,據上論可同,理甚有義,遂便施行。蔡家固當有此故事。準例如此,復無所為疑。」
 
3
單複諡議: 大唐之制,太常博士掌凡王公以下擬諡,皆跡其功德而為之褒貶。諸諡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佐吏錄行狀,申考功勘校,下太常擬諡記,申省,議定奏聞。無爵稱子。沈約諡法云:「晉大興三年,始詔無爵者諡皆稱子。」養德丘園,聲實明著,則諡曰先生。大行則大名,小行則小名。舊有周書諡法、大戴禮諡法,又漢劉熙諡法一卷。晉張靖撰諡法兩卷,又有廣諡一卷。梁沈約總集諡法,凡一百六十五稱。告贈諡於柩,如開元禮。武德以來,通太常所諡有異議者,略件如後。
 
4
單複諡議: 咸通三年,太常博士袁思古諡贈揚州大都督、高陽郡公許敬宗曰繆,議曰:「敬宗位以才昇,歷居清級,棄長子於荒徼,嫁少女於夷落。聞詩聞禮,事絕於趨庭;納采問名,唯聞於黷貨。白珪斯玷,有累清塵,易名之典,須憑實行。」敬宗孫、太子舍人彥伯訴屈。戶部尚書戴至德問博士王福畤其故,答曰:「昔晉司空何曾,既忠且孝,徒以日食萬錢,所以貶為繆醜。況敬宗忠孝不逮於曾,飲食男女之累過之,而定諡為繆,無負於許氏矣。」詔令尚書省集五品以上重議。禮部尚書楊思敬議稱:按諡法既過能改曰恭,請諡為恭。
 
5
單複諡議: 景雲元年,太常諡贈荊州大都督舒國公韋巨原曰昭,戶部員外郎李邕駮曰:「三思引之為相,阿韋託之為親,無功而封,無德而祿,同族則醜正安石,佗人則附邪楚客。諡之曰昭,良恐未當。」博士李處直請依前定。
 
6
單複諡議: 開元七年,太常博士張星諡贈工部尚書宋慶禮曰專,議曰:「慶禮太剛則折,至察無徒。有事東北,所亡萬計,所謂害於家,凶於國。按諡法,好功自是曰專。」禮部員外郎張九齡駮之曰:「營州鎮彼戎夷,扼喉斷臂,逆則制其死命,順則為其主人。是稱樂都,其來尚矣。尋罷海運,克廣歲儲,邊庭晏然,河朔無擾。與夫興師之費,轉輸之勞,較其優劣,孰為利害?而云所亡萬計,一何謬哉!安有踐其跡以制實,貶其諡以徇虛,釆慮始之謗聲,忘經遠之權利,義非得所,孰謂其可。請以所議,更下太常。」乃諡曰敬。
 
7
單複諡議: 十八年,太常寺諡贈太師燕國公張說為文貞,左司郎中楊伯成駮曰:「諡者德之表,行之跡,將以激勵風俗,檢束名教,固無虛稱,是存實錄。準張說罷相制云,『不肅細微之人,頗乖周順之旨』。又致仕制云,『行虧半古,防闕周身,未免瓜李之嫌,而喧眾多之口』。且玉之有瑕,尚可磨也;人之斯玷,焉得逭諸。諡曰文貞,何成勸沮。請下太常,更據行事定諡。」工部侍郎張九齡又立議請依太常為定,未決。玄宗為製碑文,賜諡曰文貞。
 
8
單複諡議: 永泰中,太常博士獨孤及諡贈涼州都督、太原郡公郭知運曰威,右司員外郎崔匇駮之曰:「郭知運承恩詔葬,向五十餘年,今請易名,竊謂非禮。謹按:禮經云『禮,時為大』。又曰『過時不及為,禮也』。昔衛公叔文子卒,將葬,其子戍請諡於君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請所以易其名者。』蓋時不可踰也。節度既沒,名不浮行,數紀之前,門生故吏,已合謀諡。今乃申請,竊將有為而作。嗣子英乂,頃屬多故,屢制方隅。朝廷冊勳位,表端揆。附從者竊不中之禮,會無妄之求。況今裂土者接軫,專征者百輩,若率而行之,誰曰無請。不唯有司疲於簡牘,抑恐名器等於草芥。雖欲曲全,竊將不可。又禮經云『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若知運合諡而不以其時,則嗣子廢先君之德。若不合諡而苟遂其志,則先君因嗣子而見尊。以僕射而言,恐貽越禮之讓;以國家而言,又殊旌善之體。請下太常寺重議。」及答曰:「禮,時為大,順次之。將葬易名,時也。有故闕禮,追遠請諡,順也。公叔戍請諡,適當葬前。謹按三百禮經,三千威儀,曾不言已葬則不追諡,況三王殊途,不相沿禮。新禮則死必有諡,不云日月有時。今請易名者五家,無非葬後。苗太師一年矣,呂諲四年矣,盧奕五年矣,顏杲卿八年矣,並荷褒寵,無異同之論。獨知運不幸,遂以過時見抑。苟必以已葬為節制,則八年與五十年,其緩一也。而與奪殊制,無乃不可乎!議云『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此謂其父無位而子居貴位,不當以子之貴,加榮於父。若知運者,處方面重寄,列位九卿,茂勳崇名與衛霍侔,飾終之禮,宜加於他將一等,豈待因嗣子之德然後作諡?今之征鎮者,率多起屠販皁隸之中,雖逢風雲化為侯王,而其閒有祖父爵位與知運等當請諡者有幾何?乃懼名器等於草芥,以是廢禮。竊謂近誣。竊考載籍,徵諸舊章,易名之禮,請如前議。」
 
9
單複諡議: 獨孤及又諡贈吏部尚書呂諲曰肅。度支員外郎嚴郢駁曰:「今所議荊南之政詳矣。而曰在台司齷齪,無匪躬之能者,乃抉瑕掩德,非中道之言也。國家故事,宰臣之諡皆有二字,以彰善旌德焉。夫以呂公,文能無害,武能禁暴,貞則幹事,忠則利人,盛烈宏規,不可備舉。傳敘八元之德,曰忠肅恭懿。若以美諡擬於形容,請諡呂公曰忠肅。」及重議曰:「謹按舊儀,凡沒者之故吏,得以行狀請諡於尚書省,而考行定諡,則有司存;朝廷辨可否,宜存眾議。今駁議撰諡,異同之說,並故吏專之,伏恐亂庖人尸祝之分,違公器不私之誡,且非唐虞師錫僉曰之道。諡法在懲惡勸善,不在字多。必稱其大而略其細,故言文不言武,言武不言文。三代以下,朴散禮壞,乃有二字之諡,非古也。其源生於衰周。漢興,蕭何、張良、霍去病、霍光俱以文武大略,佐漢致太平,其事業不一,謂一文不足以紀其善,於是有文終、文成、景桓、宣成之諡。雖黷禮甚矣,然猶褒不失人。唐興,參用周秦之制,以魏徵為文貞,蕭瑀為貞褊。其杜如晦、封德彝、陳叔達、溫彥博、岑文本、唐休璟、魏知古、崔日用並當時赫赫以功名居宰相者,諡不過一字,不聞子孫佐吏有以字少稱屈者,由此言之,二字不必為褒,一字不必為貶。若褒貶果在字數,則是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不如周威烈、慎靚也,齊桓、晉文不如趙武靈、魏安釐也,杜如晦、王珪以下或成,或明,或懿,或憲,不如蕭瑀之貞褊也。然肅者,以諲之從政,威能閑邪,德可濟眾,故以肅易名而忠在其中矣。亦猶隨會、甯俞之不稱文,豈必因而重之然後為美。魏晉以賈詡之籌算,賈逵之忠壯,張既之政能,程昱之智勇,顧雍之密重,王渾之器量,劉惔之鑒裁,庾翼之智略,彼八君子者,方之東平,宜無慚德,死之日並諡曰肅,當代不以為貶,何嘗徵一字二字之降乎!上稽前典,下據甲令,參之禮經,而究其往事,請依前定。」
 
10
單複諡議: 大曆十三年,太常諡贈司徒楊綰曰文貞。比部郎中蘇端駁曰:「夫道德博聞曰文,清白守節曰貞。且元載與司徒友敬殊深,推為長者,首舉清要,人莫與京。及司徒寵望漸高,載畏其偪。旋又知載隳壞綱紀,心貳於君,既懼其疑,因為疏簡。有口皆知載惡,而獨曾無一言。或有發載之惡,證告未明,抱誠坐法者,司徒時居上列,奏達非難,不能因此披衷正詞,全志士之命,露凶狡之私,而乃宴安自泰,優游過日,使元載禍大滅身,竟勞聖上防伺之慮,豈守節不隱邪?豈懷道無毒邪?非謂文貞明矣。洎元載嗇恩於下,招怨於上,使北塞人勞,有過時之戍;西郊虜入,無弔災之惠;磁邢堅義之士,將死復生;梁宋傷夷之人,或寒或餒。搜訪旌恤,中外所急,載皆絕之,使王澤不及於下,為行路所嗟。而楊公當聖上惟新之時,居天下得賢之望,誠宜不俟終日,造次速言,乃寂寥啟悟,噤閉謀猷,貪食萬錢之賜,虛承一心之顧,豈慈惠愛人乎?既曰不慈不惠,何以謂之文!有隱有毒,何以謂之貞乎!古者諸侯有國,卿大夫有家,上以報祖宗,下以處子孫之義也。楊公歷處厚俸,人謂儒宗,曾不立家,又無私廟,寧使人老闕敬祖之禮,位極亡祭禰之宮,凡在衣冠,誰不歎恨,又乖大義克就愍仁接禮之義矣。曰文與貞,曷可以議!聖人立諡,盡公而無私之謂也。所以周宣不敢私於父,諡曰厲;漢宣不敢私於祖,諡曰戾。百王明制,歷聖通則。昔公叔文子有死衛之節,脩班制之勤,社稷不辱,方居此諡。爰及太宗初,魏公徵有匡救公直之忠,中宗末,蘇公瑰有保安不奪之節,所以諸賢甚眾,諡文貞者不過數公。至於燕國公張說,先朝輸能,名節昭著,省司尚謂不可,至今人故稱之。由是言之,焉可比德。請牒太常,更詳他諡,以守彝章。庶乎青史之筆,不乖於周漢;黃泉之魂,免慚於蘇魏。」別敕諡為文簡。
 
11
單複諡議: 贈司空陳國公竇抗諡曰博。贈左衛大將軍宇文士及初諡為恭,黃門侍郎劉洎駁之曰:「士及居家侈縱,不宜為恭。」竟諡為縱。工部尚書楊昉諡曰恪。定州刺史定襄郡公于匡濟諡曰果。廣州都督謝方叔諡曰勤。以上五人,按諡法並無,乃有司一時之議,所以不具其年。
 
《卒哭後諱及七廟諱字議》 
1
卒哭後諱... : 周 晉 大唐
 
2
卒哭後諱... : 周制,左傳云:「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曲禮曰:「卒哭乃諱。鄭玄曰:「敬鬼神之名也。諱,避也。生者不相避名,衛侯名惡,大夫有石惡,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王肅曰:「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始死哀遽,故卒哭乃令諱。」禮不諱嫌名。鄭玄曰:「為其難避也。嫌謂音聲相近,若禹與雨,丘與區也。」王肅曰:「音相似者也。」二名不偏諱。偏諱,二名不一一諱也。孔子母名徵在,言徵不言在。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逮,及也。謂幼孤不及識父母,恩不至於祖名。孝子聞名心瞿,諱之由心。此謂庶人也。嫡士以上廟事祖,雖不逮父母,猶諱祖耳。君所無私諱,盧植曰:「但為公家諱,不得為私家諱也。」鄭玄曰:「謂臣於君前,不避家諱,尊無二也。」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教學臨文不諱。盧植曰:「教,詩書典籍教訓也。臨文謂禮文也。詩書執禮皆雅言,故不諱。禮執文行事,故言文也。」鄭玄曰:「為其失事正也。」廟中不諱。盧植曰:「不諱新君,厭於祖禰也。」鄭玄曰:「謂有事於高祖,則不諱曾祖以下,尊無二也。於下則諱上也。」王肅曰:「祝則名君,不諱君也。」大功小功不諱。入門而問諱。」盧植曰:「鄰國之君猶吾君也。」鄭玄曰:「皆為敬主人也。」檀弓曰:「卒哭而諱,生事畢而鬼事始已。盧植曰:「喪朝夕奠,尚生事之。虞而立尸,卒哭諱新,是為以生道事之畢矣,復以鬼道始事之也。已者,辭也。一說生事畢,從生至死也。鬼事始已者,從死至卒哭也。」鄭玄曰:「謂不復饋食於下室,而鬼神祭之也。已,辭也。」既卒哭,宰夫執木鐸,王肅曰:「木鐸,鈴也。以木為舌也。」以命於宮盧植曰:「宰夫於周禮為下大夫,小宰之副也。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理之。大喪,君也。小喪,屬官也。戒令即所謂舍故而諱新之屬。」曰:『舍故而諱新。』鄭玄曰:「故為高祖之父當遷者也。易說帝乙曰:『易之帝乙為成湯,書之帝乙六代王。』天之錫命,疏可同名。」王肅曰:「故謂五廟毀者。」自寢門至於庫門。」盧植曰:「振木鐸從寢門至庫門也。寢門之內,新君所處;庫門之內,廟所在也。」鄭玄曰:「百官所在也。庫門,宮外門也。明堂位曰:庫門,天子皋門也。」王肅曰:「百官所在也。庫門,宮外門。」雜記曰:「王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姊妹,子與父同諱。」鄭玄曰:「父為其親諱,則子不敢不從諱也。為王父母以下之親諱,是謂士也。天子諸侯為群祖諱也。」王肅曰:「王父母之兄弟、伯父、叔父、姑姊妹,皆父之所諱也。」
 
3
卒哭後諱... : 晉孫毓七廟諱字議:「乙丑詔書班下尊諱,唯從宣皇帝以來;京兆府君以上,皆不別著。按禮,士立二廟,則諱王父以下,天子諸侯皆諱群祖,親盡廟遷,乃舍故而諱新。尊者統遠,卑者統近,貴者得申,賤者轉降,蓋所以殊名位之數,禮上下之序也。先代創業之主,唯周追王,夏殷以前,未有聞焉。顯考以下謂之親廟,親廟月祭,屬近禮崇。周武王時,諸盩張流反為顯考廟。周人以諱事神,固不以追王所不及而闕正廟之諱也。禮,大夫所有公諱。又曰『子與父同諱』。明君父之諱,臣子不可以不諱也。范獻子聘於魯,問具敖之山,魯人以其鄉對,曰『先君獻武之諱也』。此時獻武已為遠祖,鄰國大夫猶以犯諱為失,歸而作戒,著於春秋。大晉龍興,弘崇遠制,損益因改,思臻其極。以為京兆府君以上,雖不追王列在正廟,臣下應諱,禮有明義。宜班下諱字,使咸知所避,上崇寅嚴之典,下防僭同之謬。」
 
4
卒哭後諱... : 束皙不得避諱議云:「元康七年詔書稱,咸寧元年詔下尊諱,風伯雨師,皆為詁訓。又公官文書吏人上事,稱引經書者,復多迴避,使大義不明。諸經傳咸言天神星宿,帝王稱號,皆不得變易本文,但省事言語,臨時訓避而已。」
 
5
卒哭後諱... : 太常博士華簡言:「按周禮大宗伯職云:『●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此禮文正稱,應如丙辰詔書,不改其名。」事下五府博議。賊曹屬束皙議:「按風伯之名,所由來遠,其在漢魏,固已有之,非晉氏避諱始造此號也。若以異於周禮,宜當變改,則今國家行事,神物稱號,多因近代,不皆率古,蓋亦簡易以從仍舊,隨時之制,不足悉變。唯雨師之名,實由避諱,宜如舊稱。」
 
6
卒哭後諱... :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太宗居春宮總萬機,下令曰:「依禮,二名義不偏諱。尼父達聖,非無前旨。近代以來,曲為節制,兩字兼避,廢闕以多,率意而行,有違經誥。今其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兩字不連讀者,並不須諱避。」
 
7
卒哭後諱... : 顯慶五年正月詔:「孔宣設教,正名為首;戴聖貽範,嫌名不諱。比見鈔寫古典,至於朕名,或闕其點畫,或隨便改換,恐六籍雅言,會意多爽,九流通義,指事全違。誠非立書之本。自今以後,繕寫舊典文書,並宜使成,不須隨義改易。」
 
《上書犯帝諱及帝所生諱議》
1
上書犯帝... : 晉
 
2
上書犯帝... : 晉博士孔晁上書犯帝諱,後自上又觸諱,而引詩書不諱,臨文不諱。有司奏以慢論。詔曰:「晁自理,頃所稱引,雖不與今相值,然情有所由,其特原之。然則自今以後,三帝諱情亦瞿然,長吏以上,足閑禮法,可如舊科。其餘散官以下,但用謬語者,不可具責。又古者內諱不出宮,但勿聽以為名字。至於吾名,但在見避過禮,其或過謬,皆勿卻問以煩簡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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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書犯帝... : 又都官曹奏,以吳興郡上事有「春」字,犯會稽鄭太妃諱,下制書推之。王彪之謂:「今皇太后臨朝,奏事詣太后,為故應復犯會稽太妃諱不?」都官郎傅讓、尚書王劭議,並謂不應復諱。尚書陸納等並謂故應諱。王尚書謂:「朝臣所諱,君之母妻,諱者以是小君故耳。君之所生,非小君也,亦不上諱榜,非群下所應諱。且瑯琊夏侯太妃、章郡恭惠君章皇太妃諱並不頒下令天下同諱。宜更詳之。」右丞戴謐議云:「朝臣所諱,君之母妻,施於小君,非君之所生。所生之諱,不上諱榜,非群下所宜諱也。竊謂如此則不唯奏事太后不應諱而已,恐門號縣名作,不宜改頒於天下。而闔朝之臣,陳事不避,悠悠人吏,犯者不問,官號獨易,餘莫之諱,將於大體有不通邪?父之所諱,子無不諱,君之所諱,臣其不乎?諱施小君,誠有其文,母以子貴,亦有明義。若以事經至尊應諱,但奏御太后不諱,一朝之事,諱不並行,復是所疑。」眾官皆從尚書令王彪之議:「凡訓體憲章經典無文者,則當準已行之舊令。議者所從。是右丞議也。按右丞議云:『門縣改名,既頒天下,則朝臣不得不諱』。意以為門縣名以犯先帝所生之諱,故先帝時改之,與明穆皇后臨朝除光祿勳字義體同爾,並皆頒下者,令知官名之改,非頒下令人皆諱之也。謂上書奏事詣先帝令上書為諱耳。太后及朝臣並應諱之義。今者奏事詣太后,何諱之有,而乃稱太后制書遠推之乎!議又喻以父之所諱。竊以父子天性,君臣異族,君之所諱,何必盡同。元、明、哀三帝之朝,無以所生之諱頒于天下,令人皆同諱,則臣不同子之一隅也。明臣之所諱君之母妻諱者,諱小君之諱耳。且四海之人,皆小君之臣妾,非所生之臣妾也。以小君之諱列於諱榜,故天下同諱;所生之諱不列諱榜,故天下不同諱。於時主相賢明,朝多雋彥,今所應準,而議云『非今所議』,竊所未達。又云『母以子貴』,三帝之母,不以子貴邪!議又云『章皇太妃之喻,殆非今嫌』。既不解哀帝所生,何以獨非今嫌!又今上即位,所生李淑妃諱,何以不頒下天下,與簡文皇帝順皇后諱率土同諱之乎?中興有八帝,迄今上五帝有所生,豈可四帝所生普天下不諱,而簡文帝所生獨率土同諱乎?謂王尚書、傅郎議為允。」
 
《山川與廟諱同應改變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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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與廟... : 東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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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與廟... : 東晉康帝諱岳。太學言:「被尚書符,解列尊諱無舊詁,是五山之大名。按釋山篇曰:『山大而高曰嵩。』今取諱宜曰嵩。如辭體訓宜詳,其嵩議未允,當更精詳禮文正上。」徐禪議:「謹按輒關博士王質、胡訥、許翰議。按爾雅無舊訓,非可造立。五山之名,取其大而高也。其詩曰:『於皇時周,陟其高山。』高山則岱、衡、華、恆也。周禮謂之五嶽,詩人謂之高山,字無詁訓,而有二名。今若舉名之別,宜曰高;取義為訓,宜如前曰嵩。」
 
《已遷主諱議》
1
已遷主諱... : 魏 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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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遷主諱... : 魏王肅議:「高皇諱,明皇帝既祔,儒者遷高皇主,尚書來訪,宜復諱不?及引殷家或乃同名。答曰:『殷家以甲乙為字,既二名不偏諱,且殷質故也。禮所謂舍故而諱新,諸侯則五代不諱,天子之制,死不得與諸侯同五代則不諱也。春秋魯諱具敖二山,五代之後,可不復為諱,然已易其名,則故名不復諱也。猶漢元后父名禁,改禁中為省中,至今遂以省中為稱,非能為元后諱,徒以名遂行故也。春秋時,晉范獻子適魯,名其二山,自以為不學。當獻子時,魯不復為二名諱,而獻子自以為犯其諱,直所謂不學者也。禮曰詩書、臨文、廟中皆不諱,此乃謂不諱見在之廟,不謂已毀者也。文王名昌,武王名發,成王時頌曰『克昌厥後』、『駿發爾私』。箕子為武王陳洪範曰,『使羞其行而國其昌』。厲王名胡,其子宣王時詩曰:『胡不相畏,先祖于摧。』其孫幽王時詩曰:『哀今之人,胡為虺蜴。』此則詩書不諱明驗也。按漢氏不名諱,常曰『臣妾不得以為名字』,其言事不諱,蓋取諸此也。然則周禮其不諱時,則非唯詩書、臨文、廟中,其餘皆不諱矣。今可太祖以上去墠乃不諱,諱三祖以下盡親如禮,唯詩書、臨文、廟中不諱。自此以後,雖百代如漢氏故事,臣妾唯不得以為名字,其言事不諱。所謂魏國於漢,禮有損益,質文隨時,亦合尊之大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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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遷主諱... : 大唐永徽二年十月,尚書左僕射于志寧奏言:「依禮舍故而諱新,故謂親盡之祖。今皇祖弘農府君神主上遣,請依禮不諱。」從之。
 
《上表稱太子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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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稱太... : 東晉 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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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稱太... : 東晉孝武太元十九年七月,義興太守褚爽上表稱太子名,下太學議。助教臧燾議:「按禮記云:『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又云:『君之於嗣子,親則父也,尊則君也。」如此則太子雖國之儲貳,猶同於臣例。以君前臣名之義言,則爽表未為失禮。然史籍所載人臣與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稱太子名者,今省無先比,即其驗也。昔武皇帝代,尚書僕射山濤啟事,稱皇太子而不言名。濤中朝名士,必詳典式,其不稱名,當有理趣。特以皇太子儲君,名諱尊重,不敢指斥故耳。古今異儀,禮有損益。今依仗前賢,固循先比,則爽表所稱,為違舊準。」徐乾議:「禮記曰:『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按夫人,國之小君,君之一體,太子之母也,而尚不諱,則太子何嫌乎!又禮:『君前臣名,父前子名。』又周公告父皆稱武王名,益可明矣。」徐邈議云:「左傳:『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記云:『卒哭而諱。』皆周禮也。名之與諡,並是人倫所以相稱。殷尚質,無諱義,其遇名字如姓位耳。箕子答武王,而『國其昌』,知於時未有諱也。周公於成王六年,始制周禮,曲備節文,而諱名稱諡。然猶臨文不諱,廟中不諱,故周頌有『克昌厥後』。先儒以為宗廟詠歌,上不諱下,即是父前子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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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稱太... : 大唐武太后長安二年正月,麟臺監兼左庶子王方慶上言:「謹按典籍所載,人臣與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稱皇太子名者,當為太子皇儲,不敢指斥。晉尚書僕射山濤啟事,稱皇太子,不言名。濤中朝名士,必詳典故,其不稱名,應有憑準。朝官尚猶如此,宮臣諱則不疑。今東宮殿及門名皆有觸犯,臨事論啟,迴避甚難。孝敬皇帝為皇太子時,改弘教門為崇教門,沛王為皇太子,改崇賢館為崇文館,皆避名諱,以遵典禮。此則成例,並為軌模。伏請改換。」從之。
 
《父諱與府主名同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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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諱與府... :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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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諱與府... : 晉右將軍王遐司馬劉曇,父名遐,曇求解職事。博士謝詮曰:「按禮,諸侯諱祖與父,大夫士并諱伯父母及姑。又父,子之所天,尊無以比,宜聽解職。」博士許幹議曰:「按禮,君子不奪人親,故孝經云『資父以事君而敬同』,是以為尊長諱,為親者諱。曇自列父與將軍同名,聖朝垂恩,不許曇解,可使換官。」
 
《授官與本名同宜改及官位犯祖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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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官與本... : 晉 東晉 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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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官與本... : 晉江統上言:「臺選臣叔父春為安成郡宜春縣令,與縣同名,故事皆得改選。臣以為父祖改選者,蓋以臣子開地,不為父祖之身也。今身名所加,亦施於臣子,吏人係屬,朝夕從事,官位之號,發言所稱。若指實而語,則違經典諱尊之義;若托辭迴避,則有廢官,擅犯憲制。名號繁多,士人殷富,至使有受寵皇朝,出身宰牧,而令吏人不得表其官稱,子孫不得言其位號。上名嚴父,下為臣子,體例不通。若改易私名以避官稱,則違春秋不奪人親之義。臣以為身名與官職同者,宜與觸父祖名為比。體例既合,於義為弘。」元康七年,尚書敕:「自今以後,諸身名與官職同者,與觸父祖諱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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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官與本... : 東晉康帝咸康八年,詔以王允之為衛將軍、會稽內史,允之表郡與祖會名同,乞改授。詔曰:「祖諱孰若君命之重邪!下八座詳之。」給事黃門侍郎譙王無忌議以為:「春秋之義,不以家事辭王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夫君命之重,固不得崇其私。又國之典憲,亦無以祖名辭命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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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官與本... : 大唐延和元年,賈曾除中書舍人,固辭,以父名忠,同音。議者以為中書是曹司名,又與曾父音同字別,於禮無嫌。曾乃就職。
 
《內諱及不諱皇后名議》 
1
內諱及不... : 周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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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諱及不... : 周制,曲禮曰:「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臣於夫人之家恩遠也。質,對也。婦諱不出門。」婦親遠,於宮中言避之耳。檀弓曰:「二名不偏諱。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稱徵,言徵不稱在。」雜記曰:「母之諱,宮中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鄭玄曰:「母之所為其親諱,子於宮中不言。妻之所為其親諱,夫於其側亦不言也。孝子聞名心瞿,凡不言人諱者,亦為其相感動也。子與父同諱,則子可盡曾祖之親也。從祖昆弟在其中,於父輕,不為諱;與母妻之親同名,重,則諱之。」王肅曰:「同名,同從祖昆弟所諱之名也。從祖昆弟之父,小功之親也,於禮不諱,妻名重則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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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諱及不... : 晉武帝泰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故事皇后諱與帝諱俱下。詔曰:「禮,內諱不出宮,而近代諱之,非也。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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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禮六十五

《禮六十五》 

《喪禮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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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周制,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術,道也。親親,父母為首。尊尊,君為首。名,世母叔母之屬也。出入,女子子嫁者及在室者也。長幼,成人及殤者也。從服,若夫為妻之父母、妻為夫之黨服。從服有六:有屬從,子為母之黨服。有徒從,臣為君之黨服。有從有服而無服,公子為妻之父母。有從無服而有服,公子之妻為公子之外兄弟。有從重而輕,夫為妻之父母。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徒從者,所從亡則已;謂若為君母之父母、昆弟、從母。屬從者,所從雖沒也服。謂若自為己之母黨。
 
2
喪禮雜制: 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於祖,名曰輕;自義率祖,順而下之至於禰,名曰重。一輕一重,其義然也。自猶用也。率,循也。用恩則父母重而祖輕,用義則祖重而父母輕。恩重者為之三年,義重者為之齊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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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喪冠條屬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皆右縫。別吉凶者,吉冠不條屬也。條屬者,通屈一條繩若布為武,垂下為纓,屬之冠,象太古,喪事略也。吉冠則纓武異材焉。右縫者,右辟而縫之。小功以下左縫。左辟象吉,輕也。緦冠澡纓。有事其布以為纓。大功以上散帶。大功以上縗重,初而散之。小功緦輕,初而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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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女子適人者為其父母、婦為舅姑,惡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布總。言以髽,則髽有著笄者明矣。笄有首者,惡笄之有首也。惡笄者,櫛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婦?終之也。櫛笄,以櫛木為笄。或曰榛笄。有首者,若今時刻鏤擿頭矣。卒哭而喪之大事畢,女子子可以歸於夫家,而著吉笄。吉笄尊,變其尊者,婦人之義也。折其首者,為其大飾。據在夫家,宜言婦。終之也者,終子之恩於父母也。擿音他的反。妾為女君、君之長子惡笄有首,布總。
 
5
喪禮雜制: 主妾之喪,則自祔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祔自為之者,以其祭於祖廟。
 
6
喪禮雜制: 國禁哭則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禁哭謂大祭祀時也。雖不哭,猶朝夕奠。自因,自用故事。
 
7
喪禮雜制: 適墓不登壟,不歌。為不敬也。壟,冢也。墓,塋域也。不歌,非樂所。助葬必執紼。紼,引車索。臨喪不笑,宜有哀容。見柩不歌。入臨不翔。鄰有喪,舂不相。相,送杵聲。里有殯,不巷歌。哭日不歌。哀未忘。送喪不由徑,送葬不避塗潦。所哀在此。
 
8
喪禮雜制: 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止復常,謂已除喪。讀樂章。
 
9
喪禮雜制: 君子已孤不更名,重本也。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子事父無貴賤。
 
10
喪禮雜制: 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凶。非其時也。
 
11
喪禮雜制: 喪食雖惡,必充飢。飢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也。視不明,聽不聰,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為疑死。病猶憂也。疑猶恐也。
 
12
喪禮雜制: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其黨也弗食。黨猶親。
 
13
喪禮雜制: 功縗食菜果,飲水漿。無鹽酪不能食,食鹽酪可也。功縗,齊斬之末。
 
14
喪禮雜制: 孔子曰:「身有瘍則浴,首有創則沐,病則飲酒食肉。毀瘠為病,君子弗為也。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毀而死,是不重親也。
 
15
喪禮雜制: 孔子曰:小功以上,非虞祔練祥無沐浴。言不有飾事,則不沐浴也。齊縗之喪既葬,人請見之則見,不請見人,小功請見人可也。大功不以執贄。唯父母之喪,不避涕泣而見人。言重喪不行求見,人來求見己,可見也。不避涕泣,言至哀無飾。三年之喪,祥而從政。周之喪,卒哭而從政。九月之喪,既葬而從政。小功緦麻之喪,既殯而從政。以王制言之,此謂庶人也。從政,從為政者教令,謂徭役也。
 
16
喪禮雜制: 曾申問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聲乎?」曰:「中路嬰兒失其母焉,何常聲之有!」所謂哭不偯也。
 
17
喪禮雜制: 孔子曰:「拜而後稽顙,頹乎其順也。此殷之喪拜也。順者,先拜賓,順於事。稽顙而後拜,頎乎其至也。此周之喪拜也。至者,先觸地無容,哀之至也。頎音懇。三年之喪,吾從其至者。」重者尚哀戚也。自周以下,如殷可也。
 
18
喪禮雜制: 大功廢業,或曰大功誦可也。許其口習故也。
 
19
喪禮雜制: 小功不為位也者,是委巷之禮也。譏之也。位謂以親疏序列哭也。委巷猶街里委曲所為也。子思之哭嫂也為位。善之也。禮,嫂叔無服。
 
20
喪禮雜制: 曾子曰:「居喪有疾,食肉飲酒,必有草木之滋焉。」增以香味,為其疾不嗜食。以為薑桂之謂也。
 
21
喪禮雜制: 高子皋之執親之喪也,子皋,孔子弟子,名柴。泣血三年,言泣無聲,如出血也。未嘗見齒,言笑之微。君子以為難。
 
22
喪禮雜制: 孔子在衛,有送葬者,而觀之曰:「善哉為喪乎!足以為法矣。小子識之。」子貢曰:「夫子何善爾?」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謂小兒隨父母啼呼也。疑者哀親之在彼,如不欲還然。識音志。子貢曰:「豈若速反而虞乎?」孔子曰:「小子識之!我未之能行也。」哀戚本也,祭祀末也。
 
23
喪禮雜制: 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倣孔子也。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皆尚左。」復正也。喪尚右,右陰也。吉尚左,左陽也。
 
24
喪禮雜制: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言聲無節。孔子曰:「哀則哀矣,此誠哀也。而難為繼也。失節之中。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踊有節。」
 
25
喪禮雜制: 子思之母死於衛。子思,孔子孫,伯魚之子也。伯魚卒,其妻嫁於衛。柳若曰:「子,聖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觀禮,子盍慎諸?」柳若,衛人也。見子思欲為嫁母服,恐其失禮,故戒之。子思曰:「吾何慎哉!吾聞之,有其禮,無其財,君子弗行也。謂時可行,而財不足以備禮。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謂財足以備禮,而時不得行也。喪之禮,如子贈禭之屬,不逾主人也。
 
26
喪禮雜制: 季武子寢疾,蟜固不說齊縗而入見曰:「斯道也將亡矣!士唯公門說齊縗。」季武子,魯大夫季孫宿也。世為上卿,強且專政,國人事之如君。蟜固能守禮,不畏之,矯其俗之失禮也。道猶禮也。說音吐活反。蟜音居沼反。魯之達禮者也。
 
27
喪禮雜制: 國昭子之母死,問於子張曰:「葬及墓,男子婦人安位?」國昭子,齊大夫。子張曰:「司徒敬子之喪,夫子相,男子西鄉,婦人東鄉。」夾羨道為位也。曰:「噫?毋!」噫,弗悟之聲。毋,禁止辭也。毋音無。曰:「我喪也斯沾,斯,盡也。沾讀曰覘,視也。國昭子自謂齊之大家,有事,人盡視之,欲人觀之,法其所為。斯音賜。爾專之,賓為賓焉,主為主焉。」專猶司也。時子張相。婦人從男子皆西鄉。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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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季康子之母死,陳褻衣。褻衣,非上服。陳之將以斂。敬姜曰:「婦人不飾,不敢見舅姑。將有四方之賓來,褻衣何為陳於斯!」命徹之。言四方之賓嚴於舅姑也。敬姜者,康子從祖母。
 
29
喪禮雜制: 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禮。」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斂手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財,斯之謂禮。」還,疾也。謂不及其日月也。
 
30
喪禮雜制: 子路去魯,謂顏回曰:「何以贈我?」贈,送也。曰:「吾聞之也,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反其國不哭,展墓而入。」無君事,主於孝也。展,省視也。又謂子路曰:「何以處我?」處猶安也。子路曰:「吾聞之也,過墓則式,過祀則下。」居者主於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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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有焚先人之室,則三日哭。謂人燒其宗廟也。哭者,哀精神之有虧傷。故曰新宮火,亦三日哭。火,人火也。新宮火,在魯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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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言其日月,欲其盡心脩備之。附於身謂衣衾也。
 
33
喪禮雜制: 曾子問曰:「君薨,既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於家,有殷事則之君所。朝夕否。」居家者,因其哀後,崇於父母也。殷事,朔望薦新之奠也。曰:「君既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言反送君,則既葬而歸也。歸哭者,服君服而歸,不敢私服。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反於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其哀雜,主於君。大夫,室老行事,士則子孫行事。大夫士其在君所之時,則攝其事也。大夫內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謂夫之君既殯,而有舅姑之喪者。內子,大夫嫡妻也。妻為夫之君,如婦為舅姑服齊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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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曾子問曰:「大功之喪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饋奠在殯時也。孔子曰:「豈大功耳,自斬縗以下皆可,禮也。」曾子曰:「不以輕服而重相為乎?」怪以重服而為人執事也。孔子曰:「非此之謂也。非謂為人,謂於其所為服。天子諸侯之喪,斬縗者奠。為君服者皆斬縗。唯主人不奠。大夫,齊縗者奠。服斬縗者不奠,避正君也。齊縗者,其兄弟。士則朋友奠。不足則取於大功以下者,不足則反之。」服齊縗者不奠,避大夫也。言不足者,謂殷奠時。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於祭乎?」祭謂虞卒哭時。孔子曰:「何必小功耳,自斬縗以下與祭,禮也。」曾子曰:「不以輕喪而重祭乎?」怪使重者執事。孔子曰:「天子諸侯之喪祭也,不斬縗者不與祭。大夫,齊縗者與祭。士祭不足,則取諸兄弟大功以下者。」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問已有喪服,可以助所識者祭否。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曾子問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謂新除喪服也。孔子曰:「說縗與奠,非禮也。執事於人之神,為其忘哀疾也。以儐相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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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父有服,宮中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不舉樂。妻有服,不舉樂於其側。宮中子,與父同宮者也。禮,命士以上,父子異宮。不與者,謂出行見之不得觀也。大功將至,避琴瑟。小功至,不絕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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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黨無兄弟,使夫之族人主喪。妻之黨雖親弗主。此謂姑姊妹無子寡而死也。夫黨無兄弟,無緦之親也。其主喪不使妻之親而使族人,婦人外成,主必宜得夫類也。夫若無族矣,則前後家、東西家;無有則里尹主之。喪無無主也。里尹,閭胥里宰之屬也。或曰主之,而祔於夫之黨。妻之黨自主之,非也。夫之黨,其祖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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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雜制: 初,貞觀中,呂才為太常博士,與諸陰陽學者十餘人,撰陰陽書凡五十三卷,并舊書行者三十七卷,詔頒下之。才病其有穿鑿拘忌者,故著論曰:
 
38
喪禮雜制: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代聖人易之以宮室,蓋取諸大壯。」逮於殷周之際,乃有卜宅之文,故詩稱「相其陰陽」,書云:「卜惟洛食」,此則卜宅吉凶,其來尚矣。至於近代師巫,更加五姓之說。言五姓者,謂宮商角徵羽,天下萬姓,悉總配之,行事吉凶,依此為法。至如張、王等為商,武、庾等為羽,欲似同韻相求;及其以柳姓為宮,以趙姓為角,又非四聲相管。其閒亦有同是一姓,分屬宮商;復有複姓數字,徵羽不別。驗於經典,本無斯說,諸陰陽書,亦無此語,直是野俗口傳,竟無所出之處。唯按堪輿經,云黃帝對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黃帝之時,不過姬、姜數姓,暨於後代,賜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並是姬姓子孫;孔、殷、宋、華、向、蕭、亳、皇甫,並是子姓苗裔。自餘諸國,準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葉,未知此等諸姓,是誰配屬宮商?又檢春秋,以陳、衛及秦並同水族,齊、鄭及宋皆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繫所屬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宮商角徵,共相管攝。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又敘祿命曰:
 
39
喪禮雜制: 謹按史記,宋忠、賈誼譏司馬季主云:夫卜筮高人祿命,以悅人心,矯言禍福,以盡人財。又按王充論衡云:「見骨體而知命祿,睹祿命而知骨體。」此則祿命之書,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尋,本非實錄。但以積善餘慶,不假建祿之吉;積惡餘殃,豈由劫殺之災。皇天無親,常與善人,福之所應,其猶影響。故有夏多罪,天命勦絕;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學也祿在其中,豈得生當建命,武王憂勤損壽,不關月值空亡。長平坑卒,未聞共犯三刑;南陽貴士,何必俱當六合。歷陽成湖,非獨河魁之上;蜀郡炎燎,豈由災厄之下。今時亦有同建祿,而貴賤懸殊;共命胎而夭壽更異。
 
40
喪禮雜制: 按春秋,魯桓公六年九月,魯莊公生。今按長曆,莊公生當乙亥之歲,建申之月。以此推之,莊公乃當祿之空亡。依祿命書,法合貧賤,又犯句絞六害,背驛馬,生身剋驛馬三刑,當此生者,並無官爵。火命七月,生當病鄉,為人輯弱,身合矬陋。今按齊詩譏莊公「猗嗟昌兮,頎若長兮。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唯有向命一條,法當長壽。依檢春秋,莊公薨時計年四十五矣。此則祿命不驗一也。
 
41
喪禮雜制: 又按史記,秦莊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為此名政。」依檢襄王四十八年,歲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當背祿,法無官爵,假得祿合,奴婢尚少。始皇又當破驛馬,生驛馬三刑,身剋驛馬,法當望官不到。金命正月,生當絕下,絕下為人無始有終,老而彌吉。今驗史記,始皇乃是有始無終,老更彌凶。唯建命生,法合長壽,計其崩時,不過五十。祿命不驗二也。
 
42
喪禮雜制: 檢漢武故事,武帝以乙酉歲七月七日平明時生。亦當祿空亡下,法主無官爵,雖向驛馬,尚隔四辰。依祿命法,少無官爵,老而方盛。今驗漢書,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以後,戶口減半。祿命不驗三也。
 
43
喪禮雜制: 又檢後魏書云,孝文帝皇興元年八月生。今按長曆,其年歲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背祿背命,并驛馬三刑,身剋驛馬。依檢祿命書,法無官爵,命當父死中生,法當生不見父。今檢魏書,孝文身受其父之禪。禮云:嗣主位定在於初喪,踰年之後,方始正號。是以天子無父,事三老也。孝文受禪,異於常禮,躬為天子,以事其親,而祿命倒云不合識父。祿命不驗四也。
 
44
喪禮雜制: 又按沈約宋書云,宋高祖癸亥三月生。依此而推,祿之與命,並當空亡。依祿命書,法無官爵,又當子墓中生,唯宜嫡子,假有次子,法當早卒。今檢宋書,高祖長子先被篡殺,次子義崇,享國多年。高祖又當祖祿下生,法得嫡孫財祿。今檢宋書,其孫劉劭、劉濬並為篡逆,幾失宗祧。祿命不驗五也。敘葬書曰:
 
45
喪禮雜制: 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代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禮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見之。」然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復土事畢,長為感慕之所;窀穸禮終,永作魂神之宅。朝市遷變,豈得先測於將來;泉石交侵,不可先知於地下。是以謀及龜筮,庶無後艱,斯乃備於慎終之禮,曾無吉凶之義。暨於近代以來,加之陰陽葬法,或選年月便利,或量墓田遠近,一事失所,禍及生人,巫者利其貨賄,莫不擅加利害。遂令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載,乾坤之理備焉;一剛一柔,消息之義詳矣。或成於晝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運於上,四氣通於下,斯乃陰陽之大經,不可失之於斯須也。至於喪葬之吉凶,乃附此為妖妄。
 
46
喪禮雜制: 傳云:「王者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經時而葬;士則踰月而已。」此則貴賤不同,禮亦異數。欲使同盟同軌,赴弔有期,量事制宜,遂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違之。故先期而葬,謂之不懷;後期而不葬,譏之殆禮。此則葬有定期,不擇年月,一也。
 
47
喪禮雜制: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禮經善之。襄,成也。雨而成事,若汲汲於欲葬。禮記云「卜葬先遠日」,善選月終之日,所以避不懷也。今檢葬書,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謹按春秋之際,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餘件。此則葬不擇日,二也。
 
48
喪禮雜制: 禮記又曰:「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時。」鄭玄注云:「大事者何?謂喪葬也。」此則直取當代所尚,不擇時之早晚。春秋又云,鄭卿子產及子太叔葬鄭簡公,於時司墓大夫室當葬路。若壞其室,即平明而堋;不壞其室,即日中而堋。子產不欲壞室,欲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勞諸侯大夫來會葬者。」然子產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為諸侯之選,國之大事,無過喪葬,必若義有吉凶,斯等豈得不用。今乃不問時之得失,唯論人事可否。曾子問云「葬逢日蝕,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備非常也。若依葬書,多用乾艮二時,並近半夜,此即反與禮違。今檢禮傳,葬不擇時,三也。
 
49
喪禮雜制: 葬書云:富貴官祿,皆由安葬所致;壽命延促,亦由墳壟所招。然今按孝經云:「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代,以顯父母。」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則澤及於無疆,苟德不逮,而人無援,以此則非由安葬吉凶而論福祚延促。臧孫有後於魯,不關葬得吉日;若敖絕祀於荊,不由遷厝失所。此則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義四也。
 
50
喪禮雜制: 今之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並在國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義?趙氏之葬,並在九原;漢之山陵,散在諸處。上利下利,蔑爾不論;大墓小墓,其義安在?及其子孫富貴不絕,或與三代同風,或分六國而王。此則五姓之義,大無稽古,吉凶之理,何從而生?其義五也。
 
51
喪禮雜制: 且人臣名位,進退何常,亦有初賤而後貴,亦有始泰而終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師。卜筮一定,更不迴改,拨墓既成,曾不革易,何因名位無時蹔安。故知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義六也。
 
52
喪禮雜制: 野俗無識,皆信葬書,巫者誑其吉凶,愚人因而僥倖。遂使擗踊之際,擇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選葬時以窺財祿。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爾而受弔問;或云同屬忌於臨壙,乃吉服不送其親。聖人設教,豈其然也?葬書敗俗,一至於斯,其義七也。按:斯論甚精當,以之為勸戒,故附於斯。
 
《禮廢》
1
禮廢: 周
 
2
禮廢: 周制,曾子問曰:「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廢者幾?」旅,眾。孔子曰:「四。太廟火,日食,后之喪,雨霑服失容,則廢。太廟,始祖廟也。宗廟皆然,主於始祖廟也。諸侯相見,揖讓入門,不得終禮,廢者六。天子崩,太廟火,日食,后夫人之喪,雨霑服失容,則廢。夫人,君之夫人。天子嘗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陳,天子崩,后之喪,則廢。既陳,謂夙興陳饌牲器時也。天子七祀,言五者,關中言之。孔穎達曰:「關,通也。按周法,天子七祀,諸侯五,大夫三。今舉中五,則兼上下。」當祭而日食、太廟火,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殺,則廢。接祭而已,不迎尸也。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陳,聞天子崩、后之喪、君薨、夫人之喪,則廢。大夫之祭,鼎俎既陳,籩豆既設,天子崩、后之喪、君薨、夫人之喪、君之太廟火、日食、三年之喪、齊縗、大功,皆廢。外喪自齊縗以下,行也。齊縗異門則祭。其齊縗之祭也,尸入,三飯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緦,室中之事而已矣。室中之事,謂賓長獻。士之所以異者,緦不祭。然則士不得成禮者十一。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謂若舅、舅之子、從母昆弟。
 
3
禮廢: 曾子問曰:「將冠子,冠者至,揖讓而入,聞齊縗、大功之喪,如之何?」冠者,賓及贊者。孔子曰:「內喪則廢,外喪則冠而不醴,徹饌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則廢。內喪,同門也。不醴,不醴子也。其廢者,喪成服,因喪而冠。如將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齊縗、大功、小功之喪,則因喪服而冠。」廢吉禮而因喪冠。俱成人之服也。及,至也。「除喪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賜諸侯大夫冕弁,服於太廟,歸設奠,服賜服,於斯乎有冠醮,無冠醴。酒為醮。冠禮,醴重而醮輕。此服賜服,酌用酒,尊賜也。不醴,明不為改冠。改冠當醴之。父歿而冠,則已冠,埽地而祭於禰。已祭而見伯父、叔父,而後饗冠者。」饗謂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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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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