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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界的業力太強,

東邊浮華不實的初晨是否能留得住妳?

妳不可使用法力把妳與自己孩子獻祭於天地,

我們是冷水攪和而做的泥土,不是一縷灰塵,

這樣一開始有點愚蠢與忠誠,哪個工地不是繞著妳建的?

所有文字都糾纏著妳,我只想把妳留著,

僅管妳忽略也滿心被所有荊棘纏繞著,

那種情色的房子,怎壓抑住妳濃濃的水電?

說起來有點愚蠢與忠誠,哪個話題不是繞著妳建的?

 

到了早上9點,

伯父的爸爸想跟伯父一起合作的小吃店,

可是伯父的爸爸早上再等兒子,而不是兒子再等爸爸,

伯父的工作區不是很廣大,再等兒子做完沾動物油的餅類之時,

已經開始在狹隘的工作區分別出這個人可以領賞,而另個人不能領賞;

這時候要是開花博,也會弄不清,這時得小女兒房的粉紅蜜桃顏色的甜味是多少?

鹿油跟羊油跟馬油跟石油的差別?想漆藍色或綠色得窗簾的兒子房也沒有分別出來;

客廳房的姑姑舅舅媽媽也不是每次步驟都照古禮來說?

這個月的18號是除夕?19號是春節?

爸爸買給二個女兒的50隻羊的卡通棉被,那也不是真的羊毛?

 

到了早上10點,

伯母掃地時說小吃店的鐵捲門的鐵杆子旁有快要死掉的老鼠,

伯父掃起來對伯父的爸爸笑說:這可能是被鐵門壓住下半身,頭還活著,

伯父掃起來就丟進店門口的水管的小洞裡,就等於丟到公共水溝裡;

去年有工地沒建完就旁邊新開夜市的,伯父一家試吃了"惹娘糕",

她看蘋果日報說過年的年糕圖片,伯母心想:幾個星期前,伯父才買蘿蔔糕給小孩吃;

路上,有姐妹或同學穿著綠色藍色的衣服,帽子和臉像粉紅色,好像被老師或老闆去說穿弟弟的衣服?;

今早,小吃店的菜單又不準,客人要裝醬油也是沒裝準的,滿桌鐵檯都是不規則的醬油滴,

菜單本的第2桌的數字變2本?

第5桌還剩半本的被誰用第2桌的半本的菜單蓋住?這樣好像小吃店只有2本第2桌?

伯父父子沒有補買有正字的"外帶單"的本子,把第11桌得空白單跟外帶單一起用?

伯父把醬油膏放到伯母那裡的小菜櫃,過陣子又壞臭,別人會以為伯母不愛乾淨?

伯母想一陣子在第1桌和第2桌快速跳著來回彈音符音符,伯父漏了一堆數字就跳到第7桌和第11桌吃?

伯父再有漏洞的琴譜就把客人的桌數全部都像伯父家族的第11桌得這樣慢慢吃小吃的聊?!;

伯母有次腦袋跟女兒一起空白,別人送給她小孩的糖果吃光後,送好筆給伯母當工作用,也伯母的筆之類小零件被家族送走?

 

約今天中午11點半~1點,第11桌是約3個女生的長中短髮都有,穿橘色或灰黑色,跟一個黑外套的男生,年紀都跟伯父差不多,

3個女生聊:你們的水餃或酸辣湯之類的胡椒粉都加那麼多,你們不惜成本嗎?桌上擺著透明瓶身的礦泉水瓶+蘋果綠的蓋子,

女生聊:那個人不給我台階下又要挖個洞叫我跳出去,那要怎辦?這桌聊得有點像冰箱,男生在小吃店門口一直講手機,

伯父這時候跟剛到的瓦斯桶車聊瓦斯桶之類的,;

伯母心想:隔行如隔山,我小吃店不懂妳們的業務接到冰箱的訂單時,忽然最近廣告說有種冰箱可以塞在牆或廚櫃後面得讓廚房空間更大,

那麼客戶後悔之前買的冰箱,想要把冰箱退貨給回收廠,想找那種木櫥櫃整體跟冰箱一起合作的那種裝潢怎辦?

伯父又故意想站好第11桌的位置,把妳們的紙單上的木須炒飯改成炒蝦仁炒飯給妳們?

第3桌的今天很多是上班族的小孩,伯父的爸爸又聽團體的炒錯給第3桌?第3桌是要肉絲炒飯而炒錯成蝦仁炒飯?

伯父再出10塊錢叫伯母去對面的停車場的加水站幫小吃店的飲水機加滿水,

伯母心想:第11桌聊制度,又聊制度也不能完全相信?小吃店的談工業又沒有安全程序?或沒有淨化水源的標誌?

小吃店跟附近買乾淨的水又沒說把自己的小吃店的水質顧好?廚師可以跟客人一起在店裡喝酒聊天和門口抽菸?

因為這樣,伯母就算穿任何顏色的衣服再伯父的餐廳的第1桌和第2桌聊,都效果有限?

伯父收的彰化銀行的免費的日曆的掛在爸爸的小吃店的牆壁上,寫說有個姓李的要這個月14號跟餐廳訂100顆冷凍水餃?;

伯母心想:小吃店的家族沒有說自己的水餃的品質怎樣?要是冷凍出去的水餃被種李子的家族嫌說水餃臭怎辦?

李子花問水餃說:你們一直說好好吃,沒有擔憂甚麼事情嗎?

 

到了下午5點,

伯母的國小3年級兒子說在玩免費的可愛版的電腦遊戲,裡面有呂布 跟 張翼,

伯父說:小吃店附近又有甚麼工程了?

伯母心想:你叫我跟她們一樣氣喘呼呼得來幫你補你小吃店的中型便當盒,

我跟客人一樣的幫你完就跑掉了;

有的人會令我在夜晚裡恐懼冰冷,有的人才會令我信賴;

中午第3桌說:那個人說要建什麼鹿園的,真不懂那鹿有比羊溫馴嗎?

我心想:就算那是黃色冷光的琵琶,白色的熱光是吵鬧的工程才有嗎?

 

到了晚上6點,

小吃店的牆壁的彰化銀行送的免費日曆是有誰寫要100顆冷凍水餃外帶?

另個日曆是湯淺電池有限公司送的,是寫今天日沖屬羊48歲?宜安葬?不宜什麼?

伯父像趕車般的做事情,第11桌客人說:東西能不能快點,我們還要趕車,那長榮客運怎樣,

第3桌的爸媽像是在等安葬,兒子在看小說,兒子聊:潛水員?!那個高中部的洗手檯都被高中生占領,

伯母心想:是小吃店的人都是48歲屬羊的嗎?是3個老闆都是高中生嗎?

在西界覺得站著也撐不了重量?才老闆們的春天跟著工地的或公司的制度去趕嗎?

 

到了晚上7點,

第11桌來2個女生之後再加入1個女生,有個是老客戶卻外表聊法像女大學生,

伯父就說:又看到妳來拉,這桌就聊說姐妹彼此拍背安慰跟今天情人節在發禮物,

伯父的小孩很喜歡這樣第11桌的話題,伯父也很喜歡這樣的話題,

有點像是之前小孩參加國小的說故事活動;

第2桌有個國小生跟爸爸吃到一半,爸爸跑走得不知道去小吃店得附近哪裡談事業?

伯母心想:今天中午的第3桌也有個像今晚第11桌的中途有人加入的熱鬧聊,菜單就多寫一張,

有的客人加點酸辣湯或小米粥而沒有記在紙菜單上,就今天的帳都沒有會計去紀錄,這餐廳的菜單就不準;

客人再多拿幾疊塑膠碟子去聊天,或者說免洗筷有的少一支,有的客人是跟家人吃到一半說剩半份鍋貼要外帶;

小吃店的隔壁老闆娘要打烊,伯父要是想看隔壁的黃光或是店內客人發禮物的話題?那第3桌想聊重要事情的客人要搭捷運聊嗎?;

伯母心想:之前說誰老闆中午就想著晚上,晚上就給上班族去談,老闆在西方公司都長得像聖誕老公公嗎?

有外帶客人是20歲,像是東方或清晨的臉型,也不知道這樣算不算西方?有人把小魚乾派去跟水餃聊?小魚乾差點也掛掉?

客人就問伯母:你們小吃店的炒青菜有甚麼?有波菜跟空心菜?一份60塊?也不知道是誰老闆聊得太淺?

一有遊戲任務就叫另個老闆閃開點,不要擋路?

有的人在西界是半夜讓人看到都想哭,有的人是半夜讓人看到都起寒毛。

 

到了晚上8點打烊時,

伯父跟國小4年級女兒跟第11桌的20幾歲女客人聊得像國小同樂會聊到一半,

伯父到廚房要做鬆餅當晚餐,買了一瓶家庭號的義美牛奶,第11桌桌上擺著統一麥香紅茶,

伯母說:這是早餐?還是晚餐?

伯父像趕著任務般得沒說話,對女兒說:妳去幫爸爸拿紙杯過來,沒有看到?叫妳拿個東西也拿不好,算了,我自己去拿;

伯母心想:伯父最近常看書局或超市的商品廣告,有的人是看著像在解決事情?有的是看著在享受購物的樂趣?;

今天中午,伯父對伯母問:妳低頭幫我去找一下有沒有一斤的塑膠袋,沒有?那妳去2樓找,

伯母說:1樓是剛好還有半斤,跟2斤,跟四兩的塑膠袋,你要我去2樓找1斤的塑膠袋?說完又孫子吃著家裡買的生魚片配芥茉了。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州郡九

《州郡九》
1
州郡九: 古冀州下今置郡府十九 縣一百三
 
2
州郡九: 河東蒲八縣河東 桑泉 猗氏 安邑 解 虞鄉 寶鼎 永樂   絳郡絳十一縣正平 曲沃 翼城 絳 聞喜 垣 夏 龍門 稷山 萬泉太平   平陽晉九縣臨汾 襄陵 霍邑 冀氏 汾西 洪洞 神山 趙城 岳陽   高平澤六縣晉城 陵川 沁水 端氏 高平 陽城   上黨潞十縣上黨 長子 潞城 壺關 銅鞮 武鄉 屯留 黎城 涉 襄垣   樂平儀四縣遼山 榆社 和順 平城   陽城沁三縣沁源 和川 綿上   大寧隰六縣隰川 大寧 石樓 永和 溫泉 蒲   文城慈五縣吉昌 仵城 文城 呂香 昌寧   西河汾五縣隰城 介休 靈石 孝義 平遙   太原并十三縣太原 晉陽 文水 陽曲 樂平 清源 太谷 祁 榆次 盂 壽陽 廣陽 交城   昌化石五縣離石 定胡 平夷 臨泉 方山   樓煩嵐四縣宜芳 合河 靜樂 嵐谷   雁門代五縣雁門 五臺 繁畤 崞 唐林   定襄忻二縣秀容 定襄   安邊蔚三縣靈丘 飛狐 安邊   馬邑朔二縣善陽 馬邑   雲中雲一縣雲中   單于府一縣金河
 
3
州郡九: 河東郡東至絳郡三百七十里。南至弘農郡一百七十里。西至馮翊郡八十里。北至絳郡二百七十里。東南到陝郡二百九十里。西南到華陰郡一百五十里。西北到馮翊郡韓城縣一百四十里。東北到絳郡三百七十里。去西京三百六十里,去東京五百四十里。戶七萬二百七,口四十六萬一千八十。
 
4
州郡九: 蒲州今理河東郡。唐虞所都蒲阪也。春秋時地屬魏,及晉獻公滅魏,以其地封大夫畢萬。畢萬,畢公高之後,魏犨祖父也。畢萬之後,十代至文侯,列為諸侯,與韓趙三分晉,地屬魏。至惠王,以安邑近秦,乃徙都大梁。秦兼天下,置河東郡,歷兩漢不改。博物志云:「有山澤近鹽沃土之人,不才。漢興,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代皆衰絕也。」魏晉亦然。後魏亦為河東郡,兼置雍州,及屬秦州。後周改為蒲州,亦兼置河東郡。隋初郡廢,煬帝初州廢,復置河東郡。大唐初,為蒲州。開元九年五月,置中都,改為河中府,尋罷仍舊。時揚州功曹參軍、麗正殿學士韓覃上疏曰:「臣聞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無起土功,無聚大眾。』昔魯夏城中丘,春秋書之,垂為後誡。今建國都,乃長久之大業也。犯天地之大禁,襲春秋之所書,奪人盛農之時,愚臣竊以為甚不可也。至若兩都舊制,分官眾多,費耗用度,尚以為損,豈況更建中都乎?夫河東者,國之股肱郡也。勁銳強兵,盡出於是。其地隘狹,今又置都,使十萬之戶將安投乎!且陋東都而幸西都,自西都而造中都,取樂一君之欲,以遺萬人之患,務在都國之多,不恤危亡之變,悅在遊幸之麗,不顧兆庶之困,非所以深根固蔕不拔之長策矣。昔漢帝感鍾離之言,息事德陽之殿,趙主採續咸之諫,止造鄴都之宮。臣愚誠願下明詔,罷中都,則福履無疆,天下幸甚。」至六月三日,詔停。或為蒲州,或為河東郡。領縣八:
 
5
州郡九: 河東漢蒲阪縣。春秋秦晉戰於河曲,即其地也。有蒲津關,後魏大統四年,造浮橋;九年,築城為防。大唐開元十二年,河兩岸開東西門,各造鐵牛四,鐵人四。其牛下並鐵柱連腹,入地丈餘,并前後鐵柱十六。媯汭水,今有舜廟在焉,其廟周宇文護所造。又有雷首山,夷齊居其陽,所謂首陽山也。有風陵堆,與潼關相對。
 
6
州郡九: 桑泉有三疑山。漢解縣故城,今縣東南。
 
7
州郡九: 猗氏漢舊縣,猗頓所居,古郇國也。有古令狐城,左傳云晉文公從秦返國,「濟河,圍令狐」,即此。
 
8
州郡九: 安邑堯舜舊都。今縣西有鳴條陌,湯與桀戰於此。漢舊縣。
 
9
州郡九: 解隋曰虞鄉,武德元年改之。
 
10
州郡九: 虞鄉漢解縣地。後於虞鄉城置解縣,更於解西五十里別置虞鄉縣。
 
11
州郡九: 寶鼎漢汾陰縣。有后土祠、湯廟。
 
12
州郡九: 永樂武德二年,分芮城縣置。
 
13
州郡九: 絳郡東至高平郡四百五十里。南至陝郡二百二十里。西至馮翊郡四百十里。北至文城郡二百七十里。東南到河南府五百里。西南到河東郡三百七十里。西北到文城郡三百里。東北到平陽郡一百四十里。去西京五百二十里,去東京六百三十里。戶八萬二千二百,口五十一萬七千三百十。
 
14
州郡九: 絳州今理正平縣。春秋時為晉國,即故絳與新田之都也。後韓魏趙滅晉,其地屬魏。秦屬河東郡。秦末,甚地屬魏豹。漢定魏地,還屬河東郡,後漢因之。魏晉屬河東、平陽二郡地。後魏置東雍州。其龍門、萬泉即屬秦州。西魏、後周以為重鎮。後周改曰絳州,兼置正平郡。隋初郡廢,煬帝初州廢,復置絳郡。大唐為絳州,或為絳郡。領縣十一:
 
15
州郡九: 正平漢臨汾縣地。有汾澮二水。有高齊故武平關,在今縣西三十里,故家雀關在縣南七里,並是鎮處。
 
16
州郡九: 曲沃漢絳縣地。春秋時晉曲沃地。臺駘神祠在此。
 
17
州郡九: 翼城古晉之翼邑,漢絳縣地。
 
18
州郡九: 絳春秋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漢聞喜縣地。
 
19
州郡九: 聞喜亦故曲沃地,漢左邑縣之桐鄉也。漢武行幸至此,聞南越破,以為聞喜縣。東北有董池陂,楊柳可為箭。高候原在縣北,即十六國劉曜破石勒將石季龍處也。
 
20
州郡九: 垣漢舊縣。東北有王屋山,沇水所出。有古皋落城,西魏於此置邵郡,以備東魏。
 
21
州郡九: 夏漢安邑縣地。蓋以夏禹所都為名。夏都安邑城,在今縣北十五里。
 
22
州郡九: 龍門古耿國。有龍門山,即大禹所鑿。三秦記云:「魚鱉上之即為龍,否則點額而還。」漢皮氏縣故城在今縣南。今縣則後魏秦州所理。
 
23
州郡九: 稷山漢聞喜縣地。後魏龍關郡。後周勳州故城在今縣西南十二里,即王思政所築玉璧城,為周氏重鎮,齊神武再攻圍,皆不剋。
 
24
州郡九: 萬泉漢汾陰縣。
 
25
州郡九: 太平漢臨汾縣。
 
26
州郡九: 平陽郡東至上黨郡三百九十里。南至絳郡一百四十里。西至文城郡二百十五里。北至西河郡三百九十里。東南到高平郡四百十里。西南到文城郡二百十里。西北到大寧郡二百五十里。東北到陽城郡二百五十里。去西京七百五十里,去東京七百二十里。戶六萬四千八百,口四十二萬一千八百八十。
 
27
州郡九: 晉州今理臨汾縣。亦堯舜之都,所謂平陽也。春秋時屬晉,戰國時屬魏。秦為河東郡地,二漢因之。魏分置平陽郡,晉因之。劉元海稱漢僭位,建都於此。後魏為平陽郡,兼置唐州,後改為晉州,後置總管府。東魏、北齊皆為重鎮。隋初改平陽為平河郡,尋廢;煬帝初,置臨汾郡。大唐為晉州,或為平陽郡。領縣九:
 
28
州郡九: 臨汾漢平陽縣有姑射山,又有故堯城縣。
 
29
州郡九: 襄陵漢舊縣。有趙襄子墓。又有晉襄公之陵,因以為名。後魏擒赫連昌,又分此縣置擒昌縣。
 
30
州郡九: 霍邑漢彘縣。隋置今縣。周厲王無道,周人流王於彘,即此地。有霍山,即職方冀州之鎮,一名太岳山,禹貢所謂岳陽。
 
31
州郡九: 冀氏漢陭縣地。後魏置冀氏縣。陭音居義反。
 
32
州郡九: 汾西後魏置汾西郡。
 
33
州郡九: 洪洞春秋楊國,晉滅之為楊邑。漢為楊縣也。故洪洞城在今縣北,東魏、北齊鎮也,四顧重複,控據要險。
 
34
州郡九: 神山武德二年置浮山縣,後改焉。
 
35
州郡九: 趙城古造父邑。
 
36
州郡九: 岳陽漢穀遠縣地,隋改之。有千畝原,左傳曰晉侯千畝之戰,即此。
 
37
州郡九: 高平郡東至汲郡四百一十里。南至河內郡一百四十里。西至絳郡二百五十里。北至上黨郡一百九十里。東南到河內郡武德縣二百里。西南到河南府二百八十里。西北到平陽郡四百十里。東北到鄴郡三百二十里。去西京一千四十里,去東京六百六十里。戶二萬七千五十,口十四萬三千七百。
 
38
州郡九: 澤州今理晉城縣。春秋時屬晉,戰國屬韓,其後屬趙。至秦,破趙於長平,坑卒四十萬,即此地也。秦平天下,為上黨郡地。漢屬河東、上黨二郡地,後漢因之,魏晉亦同。後魏以其地置建州及高都、長平、安平三郡。北齊亦為建州及置平陽、高都二郡。後周併二郡為高平郡。隋初郡廢,置澤州;因濩澤水為名。煬帝初州廢,置長平郡。大唐為澤州,或為高平郡。領縣六:
 
39
州郡九: 晉城漢曰高都縣,隋曰丹川。有天井關,在縣南太行山上,關前有天井泉三所。
 
40
州郡九: 陵川漢泫氏縣地。隋開皇中置。泫,胡畎反。
 
41
州郡九: 沁水後魏泰寧郡。
 
42
州郡九: 端氏七國時,韓魏趙分晉,封晉君於端氏也。漢為縣,故城在今縣西。
 
43
州郡九: 高平漢泫氏縣。西北有泫谷水,故為名。頭顱山,秦白起坑趙卒,築臺於壘中,因山為臺。故光狼城,白起築。
 
44
州郡九: 陽城漢曰濩澤縣也。有嶕嶢山、濩澤水、析城山,禹貢所謂「砥柱、析城」也。
 
45
州郡九: 上黨郡東至鄴郡三百里。南至高平郡一百九十里。西至平陽郡三百九十里。北至樂平郡四百七十里。東南到鄴郡林慮縣界一百四十里。西南到陽城郡沁源縣界一百九十里。西北到太原府四百五十里。東北到廣平郡武安縣界二百四十里。去西京一千一百九十里,去東京四百六十里。戶六萬七千九百四十四,口三十七萬二千三百六十。
 
46
州郡九: 潞州今理上黨縣。春秋時,初為黎國,後狄人奪其地。左傳曰,晉伯宗數狄罪,曰奪黎氏地也。赤狄潞子嬰兒為晉所滅,其地盡屬焉。戰國初,為韓之別都,以遠韓近趙,後卒降趙。秦置上黨郡,漢亦為上黨郡,魏及晉不改。後魏亦為上黨郡。後周置潞州。隋置韓州,煬帝初復置上黨郡。大唐為潞州,或為上黨郡。領縣十:
 
47
州郡九: 上黨古黎侯國,西伯戡黎,即此。漢為壺關縣。
 
48
州郡九: 長子漢舊縣。漳水所出。周史辛甲所封。左傳曰「晉人執衛石買於長子」,即此。
 
49
州郡九: 潞城春秋潞子國。漢舊縣。
 
50
州郡九: 壺關古黎國地。有羊腸阪,王莽命五威後關將軍王嘉曰「羊頭之阨,北當燕趙」。後魏移壺關縣於此。有壺山。
 
51
州郡九: 銅鞮水名。漢縣。春秋晉國銅鞮邑,羊舌赤為邑大夫。有閼與故城,漢韓信擒代相夏說於此。
 
52
州郡九: 武鄉漢垣縣地。
 
53
州郡九: 屯留漢舊縣。又有漢徐吾故城,在今縣西北。有鹿瀆山,絳水所出。
 
54
州郡九: 黎城漢潞縣地。隋改置之,因縣東故黎城為名。有壺口故關。
 
55
州郡九: 涉漢舊縣。有清漳水。
 
56
州郡九: 襄垣漢舊縣。
 
57
州郡九: 樂平郡東至廣平郡三百六十里。南至上黨郡四百七十里。西至太原府三百四十里。北至太原府樂平縣二百六十里。東南到上黨郡九十里。西南到上黨郡一百里。西北到太原府三百四十里。東北到鉅鹿郡二百四十里。去西京一千三百九十里,去東京七百九十里。戶九千五百六十,口五萬二百九十六。
 
58
州郡九: 儀州今理遼山縣。春秋時屬晉。戰國初屬韓,後屬趙。秦為上黨郡,二漢因之。晉為樂平郡。後魏為遼陽郡。隋屬太原郡。大唐武德三年,分并州之地置遼州;八年,改為箕州。先天元年,改為儀州,或為樂平郡。領縣四:
 
59
州郡九: 遼山漢垣縣地。晉為遼陽縣。隋置今縣。北有鬼谷。
 
60
州郡九: 榆社漢垣縣地。晉於此置武鄉縣。石勒是此縣人,有石勒漚麻池。
 
61
州郡九: 和順漢沾縣地,即韓之閼與邑。
 
62
州郡九: 平城漢垣縣地。
 
63
州郡九: 陽城郡東至上黨郡銅鞮縣七十里。南至平陽郡冀氏縣一百五十里。西至平陽郡二百五十里。北至西河郡二百八十里。東南到上黨郡屯留縣一百四十里。西南到平陽郡二百五十里。西北到西河郡二百八十里。東北到上黨郡界九十里。去西京一千七十里,去東京六百四十里。戶六千一百六十六,口三萬三千三百九十。
 
64
州郡九: 沁州今理沁源縣。春秋時屬晉,後屬韓,又屬趙。秦、二漢為上黨郡地,魏晉亦同。後魏屬義寧郡。隋初置沁州,煬帝初州廢,復為沁源縣,屬上黨郡。大唐復置沁州,或為陽城郡。領縣三:
 
65
州郡九: 沁源漢穀遠縣,後魏改為沁源。有沁水。
 
66
州郡九: 和川
 
67
州郡九: 綿上
 
68
州郡九: 大寧郡東至平陽郡二百五十里。南至文城郡二百里。西至延安郡三百九十里。北至昌化郡二百五十里。東南到平陽郡二百五十里。西南到文城郡二百里。西北到黃河為界一百八十里。東北到西河郡二百六十里。去西京九百十里,去東京八百八十里。戶一萬九千二百十,口十三萬四千四百二十。
 
69
州郡九: 隰州今理隰川縣。春秋時晉之蒲城也。七國時屬魏。秦、二漢為河東郡地。魏晉屬平陽郡。後魏、北齊為沁州。後周置沁州及龍泉郡。隋初郡廢,後復置西汾州,尋又改為隰州;煬帝初州廢,置龍泉郡。大唐為隰州,或為大寧郡。領縣六:
 
70
州郡九: 隰川漢蒲子縣。春秋時蒲城,晉重耳所居。
 
71
州郡九: 大寧漢北屈縣地。
 
72
州郡九: 石樓有石樓山。漢土軍縣,後魏吐京郡。
 
73
州郡九: 永和漢狐讘縣。後周臨河郡。讘,章涉反。
 
74
州郡九: 溫泉
 
75
州郡九: 蒲漢蒲子縣地。
 
76
州郡九: 文城郡東至平陽郡二百十里。南至絳郡二百七十里。西至咸寧郡一百七十里。北至大寧郡二百里。東南到絳郡三百里。西南到馮翊郡韓城縣界百七十里。西北到延安郡二百九十里。東北到西河郡五百里。去西京七百二十里,去東京六百九十里。戶一萬一千五百六十,口六萬六千三十。
 
77
州郡九: 慈州今理吉昌縣。春秋時晉之屈邑。獻公子夷吾所居。禹貢壺口之山在焉。戰國時為魏地。秦、二漢屬河東郡。魏晉屬平陽郡。東魏置定陽郡及南汾州。北齊改南汾州為西汾州。後周改為汾州。隋初郡廢,置耿州,居耿吉城。後復為汾州;煬帝初州廢,置文城郡。大唐為慈州,或為文城郡。領縣五:
 
78
州郡九: 吉昌漢北屈縣。左傳曰,晉有「屈產之乘」。此有駿馬。有壺口山。故姚襄城在縣西,即姚襄所築,西臨黃河,控帶龍門、孟門之險,周、齊交爭之處。
 
79
州郡九: 仵城漢北屈縣地。後魏仵城郡。
 
80
州郡九: 文城有孟門山,與龍門相對。龍門之上古龍門,禹所鑿。漢北屈縣地。
 
81
州郡九: 呂香漢臨汾縣地。
 
82
州郡九: 昌寧漢臨汾縣地。後魏內陽郡。
 
83
州郡九: 西河郡東至上黨郡四百四十里。南至平陽郡三百九十里。西至昌化郡一百六十里。北至太原府二百里。東南到陽城郡二百八十里。西南到大寧郡二百六十五里。西北到樓煩郡,中間有界相隔,山谷險隘。東北到太原府二百里。去西京一千二百六里,去東京九百三十里。戶五萬八千五十,口三十二萬六千二百八十。
 
84
州郡九: 汾州今理隰城縣。春秋時晉地。六國時屬趙,秦屬太原郡。二漢屬太原、西河二郡地,魏因之。晉屬太原郡、西河國地。後魏又為西河郡,兼置汾州。北齊置南朔州。後周改曰介州。隋置西河郡。大唐為汾州,或為西河郡。領縣五:
 
85
州郡九: 隰城漢茲氏縣。今有美稷鄉,即漢美稷縣地。又有漢京陵縣,即晉趙文子與叔向觀於九原之所。
 
86
州郡九: 介休有綿上山、介之推祠。漢舊縣也。昭餘祁,俗名鄔城泊,職方并州之藪。
 
87
州郡九: 靈石有介山。漢介休縣地。今縣東南有高壁嶺、雀鼠谷、汾水關,皆險固之處。
 
88
州郡九: 孝義漢中陽縣。
 
89
州郡九: 平遙
 
90
州郡九: 太原府東至趙郡五百五十里。南至上黨郡四百五十里。西至昌化郡三百九十里。北至定襄郡一百八十里。東南到樂平郡三百四十里。西南到西河郡二百里。西北到樓煩郡二百五十里。東北到雁門郡五百里。去西京一千三百里,去東京八百八十五里。戶十二萬六千一百九,口七十六萬八千四百六十四。
 
91
州郡九: 并州今理晉陽、太原二縣。古之并州,蓋舜分冀州為之,置十二牧,則其一也。以其地在兩谷之間,故為并州,亦曰在衛水、常水之間。常水在今博陵郡,衛水在今常山郡。注已具上卷。周禮職方曰:「正北曰并州,其山曰常,藪曰昭餘祁,常山在今博陵郡常陽縣界。昭餘祁在今西河郡介休縣界。川曰虖池、嘔夷,虖池發源在今雁門郡繁畤縣界。嘔夷在今安邊郡靈丘縣界。虖音呼。池音駝。惊曰淶、易。淶水在今安邊郡飛狐縣界。易水發源在今上谷郡易縣界。其利布帛。人二男三女。畜宜五擾,牛、馬、羊、犬、豕。穀宜五種。」秦兼天下,為太原郡。漢武帝置十三州,此為并州。領郡九,兼得雍州之域,今上郡以北朔方、九原、榆林、新秦、銀川之地。後漢並因之。理於晉陽,今府。靈帝時,羌胡大擾,定襄、雲中等郡,並流徙分散。獻帝時,省入冀州。魏文帝復置并州,自陘嶺以北並棄之。今雁門郡及以北之地悉棄之。至晉,亦置并州。領郡國六,理晉陽。惠帝時,并州之地盡為劉元海所有。其後劉曜徙都長安,自平陽今平陽郡以東地,盡入石勒,及苻堅、姚興、赫連勃勃,並於河東郡置并州,姚興又分河東為并冀二州。及後魏以後,分坼不可詳也。今之并州,為太原府。古唐國也。昔帝堯為唐侯所封之國,按今博陵郡界有堯城,為堯始封之國,當是徙於此也。後遷平陽。及夏禹所都之地,禹都或為今太原,或在今平陽,或在今河東郡安邑,或在今河南府陽翟也。亦高辛氏子實沈及金天氏子臺駘之所居焉。左傳云:「帝遷高辛氏子實沈於大夏,主參。金天氏之裔曰允格、臺駘,以處太原。」注云:「大夏,太原晉陽縣也。」周成王又封弟太叔虞於此,成王滅唐,而封太叔,故參為晉星是也。叔虞子燮改為晉侯。唐有晉水,故改為晉。中國曰太原,夷狄曰大鹵。晉荀吳敗狄於大鹵,即太原晉陽縣也。晉、大鹵、太原、大夏、夏靈、晉陽六名,其實一也。春秋時為晉國,後為趙邑。智伯與韓、魏圍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城,不沒者三板。晉滅,屬趙。秦置太原郡,二漢因之,兼置并州。領郡九,理於此。曹公圍袁尚於鄴,時袁紹外生高幹為并州刺史。牽招說幹曰:「并州左有恒山之險,右有大河之固,北有強胡,速迎尚并力觀變。」幹不能用之。魏改為太原國,并州仍舊。晉因之。領郡國六,理於此。後魏為太原郡,兼置并州。北齊、後周皆因之。隋初廢郡,置并州,又改為太原郡。大唐為并州,高祖匡隋室,起義兵。於長壽元年,置北都,後復為并州。開元十一年,改為太原府;天寶元年,加號為北京。領縣十三:
 
92
州郡九: 太原漢晉陽縣也。隋文帝移晉陽縣於州城中,舊晉陽置今縣。有晉水。
 
93
州郡九: 晉陽隋文帝新移。有龍山、蒙山。
 
94
州郡九: 文水漢大陵縣。有文水、沁水。
 
95
州郡九: 陽曲漢狼孟縣故城,在縣東北。河千里,一曲當其陽,故曰陽曲。漢陽曲縣,今定襄郡定襄縣是也,後漢移置今縣。有乾燭谷,即羊腸阪也。
 
96
州郡九: 樂平舊樂平郡,隋置遼州。
 
97
州郡九: 清源漢榆次縣地。隋於古梗陽城置今縣。有清源水。
 
98
州郡九: 太谷縣西有太谷。漢陽邑縣地。
 
99
州郡九: 祁漢舊縣。晉大夫祁奚之邑,晉滅祁氏,分為七縣,以賈辛為祁大夫。後漢忠烈溫序墓在西北。
 
100
州郡九: 榆次春秋晉魏榆地,石言於此。漢舊縣。
 
101
州郡九: 盂漢舊縣。有虖池水,自雁門郡界來。
 
102
州郡九: 壽陽晉舊縣。
 
103
州郡九: 廣陽漢上艾縣,後魏改曰石艾,國家又改之。縣東有故關,甚險固。
 
104
州郡九: 交城有羊腸山,隋煬帝改為深谷嶺。
 
105
州郡九: 昌化郡東至西河郡一百六十里。南至大寧郡二百五十里。西至上郡二百三十里。北至樓煩郡二百三十里。東南到大寧郡二百五十里。西南到大寧郡石樓縣一百五十里。西北到樓煩郡二百三十里。東北到太原府三百九十里。去西京一千二百三十里,去東京一千一百十里。戶一萬三千三百七十,口六萬四千三百四十。
 
106
州郡九: 石州今理離石縣。戰國初,趙之離石邑,後為秦、魏二國之境。秦本紀云「秦昭王伐趙,取離石」是也。秦為太原郡地。二漢屬西河郡南單于庭,即左國城。晉屬西河國,劉元海起事於此,後石勒置永石郡。北齊置懷政郡,後改為離石郡,兼置西汾州。後周改西汾為石州。隋初郡廢,而石州如故;煬帝初州廢,置石郡。大唐為石州,或為昌化郡。領縣五:
 
107
州郡九: 離石漢舊縣。後南單于庭左國城在此。有離石水,一名赤洪水,高歡大破爾朱兆於赤洪嶺,蓋近此。
 
108
州郡九: 定胡漢離石縣地。後周置定胡郡,在今縣西。隋置孟門關,其地險固。
 
109
州郡九: 平夷
 
110
州郡九: 臨泉
 
111
州郡九: 方山有赤洪水源,東流入離石縣界。
 
112
州郡九: 樓煩郡東至定襄郡界二百四十里。南至昌化郡界二百三十里。西至榆林郡界一百八十里。北至馬邑郡三百里。東南到太原府二百五十里。西南到銀川郡三百里。西北到榆林郡九十里。東北到雁門郡三百里。去西京一千四百里,去東京一千二百二十里。戶一萬五千六百八十,口七萬二千二百六。
 
113
州郡九: 嵐州今理宜芳縣。春秋晉國之分,晉滅之後為胡地,有樓煩王居焉。其後,趙惠文王破樓煩而取其地。其後,北境屬燕。秦、二漢為太原郡地。晉末,陷劉元海。後魏末,於其地置嵐州。隋煬帝置樓煩郡。大唐為嵐州,或為樓煩郡。領縣四:
 
114
州郡九: 宜芳有古秀容城,即漢汾陽縣,屬太原郡。積粟所在,謂之羊腸倉,石磴縈委,若羊腸焉。
 
115
州郡九: 合河漢汾陽縣地。北齊置蔚汾縣,合河關在北。
 
116
州郡九: 靜樂漢汾陽縣地。有隋煬帝汾陽宮。有管涔山,劉曜隱處,汾水所出。
 
117
州郡九: 嵐谷
 
118
州郡九: 雁門郡東至安邊郡二百六十里。南至太原府五百里。西至樓煩郡一百六十里。北至馬邑郡一百四十里。東南到常山郡五百四十里。西南到定襄郡二百五十里。西北到馬邑郡二百二十里。東北到安邊郡界三百十里。去西京一千六百四十里,去東京一千三百二十里。戶二萬一千二十,口十萬一千四百五十。
 
119
州郡九: 代州今理雁門縣。古唐國之地。春秋時晉國之分。及三卿分晉,其地屬趙。趙襄子殺代王而取其地。趙武靈王破樓煩,而置雲中、雁門、代郡。後北境屬燕。秦為太原、雁門二郡之境,漢因之,後漢及晉亦同。後魏置梁城、繁畤二郡。後周置肆州。隋文帝改為代州;煬帝初州廢,置雁門郡。大唐為代州,或為雁門郡。今郡城,後魏所置。郡南三十里有東陘關,甚險固。領縣五:
 
120
州郡九: 雁門漢廣武縣故城在西南。又有故平縣,後漢末平城縣也。有夏屋山,趙襄子會代王,因殺之於此。有句注山,一名西陘山也。
 
121
州郡九: 五臺漢慮虒縣。隋改盧夷縣為五臺。有五臺山。慮音廬,虒音夷。
 
122
州郡九: 繁畤漢舊縣。有虖池河,源出縣東南泒阜山。
 
123
州郡九: 崞漢舊縣。又有漢樓煩郡故城,在今縣東。東魏置廓州。崞音郭。
 
124
州郡九: 唐林
 
125
州郡九: 定襄郡東至雁門郡界九十里。南至太原府一百八十里。西至樓煩郡二百四十里。北至雁門郡二百五十里。東南到太原府界一百二十里。西南到太原府及樓煩郡界一百二十里。西北到樓煩郡一百二十里。東北到雁門郡界二百五十里。去西京一千四百八十里,去東京一千六十里。戶一萬五千三十八,口七萬七千九百三十。
 
126
州郡九: 忻州今理秀容縣。戰國屬趙。秦為太原郡地,二漢因之。後魏置肆州。後周徙肆州於雁門郡。隋初置新興郡及雲州,後改新興郡為忻州;因忻口為名。煬帝初,廢雲州及忻州,以其地屬樓煩、定襄二郡。大唐復分置忻州,或為定襄郡。漢有定襄郡,在今馬邑郡地。領縣二:
 
127
州郡九: 秀容漢汾陽縣。有嵐水。
 
128
州郡九: 定襄漢陽曲縣。有石嶺關,甚險固。
 
129
州郡九: 安邊郡東至上谷郡三百二十里。南至常山郡四百里。西至雁門郡二百六十里。北至蕃境,無郡。東南到博陵郡四百九十里。西南到雁門郡三百十里。西北到馬邑郡四百六里。東北到媯川郡四百四十里。去西京九百里,去東京一千五百里。戶四千六百十,口一萬八千二百。
 
130
州郡九: 蔚州今理靈丘縣。周禮并州川曰嘔夷,惊曰淶易。嘔夷水在靈丘縣界,淶水在飛狐縣界。戰國初屬趙,後又屬燕。秦、漢、晉屬代郡。後魏置懷荒、御夷二鎮。東魏置北靈丘郡。後周置蔚州。隋置上谷郡。大唐置蔚州,或為安邊郡。領縣三:
 
131
州郡九: 靈丘漢舊縣。有趙武靈王陵。
 
132
州郡九: 飛狐漢廣昌縣地。飛狐口在縣北,即漢之飛狐道,通媯川郡懷戎縣。又有磨笄山,與媯川郡山相連。隋置今縣。
 
133
州郡九: 安邊
 
134
州郡九: 馬邑郡東至安邊郡四百六十里。南至雁門郡一百四十里。西至樓煩郡三百四十里。北至單于府三百五十里。東南到雁門郡一百二十里。西南到樓煩郡三百里。西北到單于府三百五十里。東北到故雲州二百六十里。去西京一千七百七十里,去東京一千三百四十里。戶六千三百,口二萬五千八百。
 
135
州郡九: 朔州今理善陽縣。戰國屬燕。秦屬代、雁門二郡地。漢為定襄、雁門二郡地。後漢屬雲中、雁門二郡。漢末,因亂又置新興郡。漢末大亂,匈奴侵邊,自定襄以西,盡雲中、雁門之間遂空。建安中,魏武王集荒郡之人,立新興郡。晉懷帝時,劉琨表以鮮卑猗盧為大單于,封代公,徙馬邑,即其地也。其後稱魏,建都於今郡北,兼置懷朔鎮。及遷洛後,遂於郡北三百餘里置朔州,葛榮之亂又廢。北齊復置朔州。隋初置總管府;煬帝初府廢,置代郡,尋屬馬邑郡。後魏初,雲中在今郡北三百餘里定襄故城。北齊置朔州,在故都西南新城,一名平城也。後移於馬邑,即今郡城也。大唐初為朔州,或為馬邑郡。領縣二:
 
136
州郡九: 善陽有秦馬邑城武州塞,即此地。亦漢定襄縣地,後魏桑乾郡,北齊廣安郡。有紫河發源於此。
 
137
州郡九: 馬邑漢舊縣。
 
138
州郡九: 雲中郡東至桑乾郡督宅一百五十里。南至雁門郡界一百六十里。西至東尖谷五十里。北至長城蕃界三百里。東南到榆林郡四百里。西南到神堆柵九十里。西北到卻蕃柵一百六十里。東北到陽阿谷蕃界三百四十里。去西京二千七十里,去東京一千六百四十里。戶三千一百六十,口七千九百三十。
 
139
州郡九: 雲州今理雲中縣。戰國屬趙。秦置雲中郡,二漢因之。晉屬新興郡。後魏道武帝自雲中徙都平城,即此,雲中,今馬邑郡北。平城即今郡,隋雲內縣常安鎮也。置代尹。自天興元年都平城,至孝文帝太和十九年遷洛陽後,改代尹為萬年尹。隋初屬馬邑郡。大唐置雲州,或為雲中郡。領縣一:
 
140
州郡九: 雲中漢舊縣。隋曰雲內縣。白登山,白登臺,漢高帝初,被匈奴圍於此。有故高柳城、參合陂。後魏盛樂縣亦在今郡界。單于臺,在今縣西北百餘里。漢孝武元封元年,勒兵十八萬騎,出長城,北登單于臺。
 
141
州郡九: 單于府東至……南至榆林郡一百二十里。西至……北至……東南到馬邑郡三百五十里。西南到……西北到……東北到……去西京二千二百五十里,去東京二千里。戶二千一百,口一萬三千。
 
142
州郡九: 單于大都護府,戰國屬趙,秦漢雲中郡地也。大唐龍朔三年,置雲中都護府,又移瀚海都護府於磧北,瀚海都護舊曰燕然都護府。二府以磧為界。麟德元年,改雲中都護府為單于大都護府。領縣一:
 
143
州郡九: 金河有長城。有金河,上承紫河及象水。又南流入河。李陵臺、王昭君墓。
 
《風俗》 
1
風俗: 冀州,堯都所在,疆域尤廣。梁州境宇雖遐遠,而雜以夷獠。中夏唯冀州最大。山東之人,性緩尚儒,仗氣任俠,太行、恒山之東。而鄴郡,高齊國都,浮巧成俗。自北齊之滅衣冠,士人多遷關內,惟伎巧商販及樂戶移實郡郭,由是人情險詖,至今好為訴訟。山西土瘠,其人勤儉,而河東,魏晉以降,文學盛興,魏豐樂侯杜君畿為河東守,開置學官,親執經教授,郡中化之,自後河東特多儒者。閭井之間,習於程法。并州近狄,俗尚武藝,左右山河,古稱重鎮,韓信謂陳豨曰:「代,天下精兵處也。」後漢末,天下擾亂,高幹為并州刺史,牽招說幹曰:「并州左有恒山之險,右有大河之固,北有強胡,可以守也。」寄任之者,必文武兼資焉。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職官七

《職官七》 

《總論諸卿》 
1
總論諸卿: 少卿附
 
2
總論諸卿: 夏制九卿,記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也。」亦有六卿,殷周皆然。殷亦九卿。伊尹曰:「三公調陰陽,九卿通寒暑。」周之九卿,即少師、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三代諸卿雖名號不同,然其官職相沿,與周不異,說在歷代官制篇。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後漢九卿而分屬三司,太常、光祿勳、衛尉三卿並太尉所部;太僕、廷尉、大鴻臚三卿並司徒所部;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並司空所部。多進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隨事為員。九卿有疾。使者臨問,加賜錢布。尚書令陳忠常欲褒崇大臣,故奏建此禮。魏九卿與漢同。九卿名數與漢同。晉以太常等九卿即漢九卿。兼將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長秋皆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員。太康四年,增九卿禮秩。元帝以賀循為太常,而散騎常侍如故。循以九卿舊不加官,唯拜太常而已。宋、齊及梁初,皆因舊制。宋卿、尹皆銀章青綬,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衛尉則武冠。晉服制以九卿皆文冠,乃進賢兩梁冠,非舊也。梁武帝天監七年,以太常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農為司農卿,三卿是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為少府卿,加置太僕卿,三卿是為夏卿。以衛尉為衛尉卿,廷尉為廷尉卿,將作大匠為大匠卿,三卿是為秋卿。以光祿勳為光祿卿,大鴻臚為鴻臚卿,都水使者為大舟卿,三卿是為冬卿。凡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後魏又以太常、光祿勳、衛尉謂之三卿。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為六卿,各有少卿。太和十五年,初置少卿,官掌同大卿。北齊以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是為九寺,晉荀勖曰:「九寺可併於尚書。」後魏亦有三府、九寺,則九卿稱寺久矣。然通其名,不連官號。其官寺連稱,自北齊始也。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錄事等員。隋九寺與北齊同,自昔三代以上,分置六卿,比周百事。至秦及漢,雖事不師古,猶制度未繁。後漢有三公九卿,而尚書之任,又益重矣。魏晉以降,職制日增。後周依周禮置六官,而年代短促,人情相習已久,不能革其視聽。故隋氏復廢六官,多依北齊之制。官職重設,庶務煩滯,加六尚書似周之六卿,又更別立寺、監,則戶部與太府分地官司徒職事,禮部與太常分春官宗伯職事,刑部與大理分秋官司寇職事,工部與將作分冬官司空職事。自餘百司之任,多類於斯,欲求理要,實在簡省。煬帝降光祿以下八寺卿階品於太常,而少卿各加置二人。始開皇中,諸司署唯典掌受納,至煬帝,署令為判首,取二卿同判,丞唯知勾檢。令闕,丞判。大唐九寺與北齊同,卿各一人,少卿各二人,丞以下有差。龍朔二年,改九寺之名,凡卿皆加正,若太常卿為奉常正卿,他皆如此。後各復舊。
 
《太常卿》 
1
太常卿: 丞 主簿 博士 太祝 奉禮郎 協律郎 兩京郊社署 太樂署 鼓吹署 太醫署太卜署 廩犧署 汾祠署 太公廟署
 
2
太常卿: 今太常者,亦唐虞伯夷為秩宗兼夔典樂之任也。周時曰宗伯,為春官,掌邦禮。秦改曰奉常,漢初曰太常,欲令國家盛大常存,故稱太常。顏師古曰:「太常者,王之旌也,畫日月焉。王者有大事則建以行,禮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後改為太,尊大之義也。」惠帝更名奉常,景帝六年,更名太常。惠帝時,叔孫通為太常,定宗廟儀法及定漢儀法,皆叔孫通所著論也。又任越為太常,坐太廟酒酸免。孔臧為太常,坐南陵橋壞免。王莽改太常卿為秩宗。後漢秩與漢同。每祭祀,前奏其禮儀;及行事,贊天子。每選試博士,奏其能否。大射、養老、大喪,皆奏其儀。每月前晦,察行陵廟。助祭則平冕七旒。漢舊常以列侯忠敬孝慎者居之;後漢不必侯也。舊制陵縣悉屬,歲舉孝廉,後漢則否。後漢周澤為太常,清絜脩行,臥疾齋宮,其妻窺問所苦,澤怒,以妻干齋禁,收送獄。時為之語曰:「生世不諧,作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日不齋醉如泥,既得作事復低迷。」又桓榮及子郁皆為太常。初,榮受學章句,減其煩辭,後郁又刪定,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又劉愷為太常卿,論議常引大義,諸儒為之語曰:「難經谒谒劉太常。」谒,呼郎切。建安中為奉常。魏黃初元年改為太常。魏晉皆銀章青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佩水蒼玉。魏夏侯玄為太常,多所注改。晉王祥為太常,高貴鄉公命為三老。又鄭默字思元,為太常。山濤欲舉一親為博士,見默,語曰:「卿似尹翁歸,令吾不敢言。」柔而能整也。又蔡謨字道明,拜太常。咸康四年,臨軒,門下奏「非祭祀宴饗則無設樂」。奏宜金石,帝納焉。臨軒作樂自此始。宋、齊皆有之,舊用列曹尚書好遷選曹尚書領護。梁視金紫光祿大夫。陳因之。後魏為上卿,兼置少卿官。周禮有小宗伯中大夫二人,即其任。北齊曰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丞各一人,掌陵廟、群祀、禮樂、儀制、天文、術數、衣冠之屬。後周建六官,置大宗伯卿一人,掌邦禮,以佐皇帝和邦國。是為春官。隋曰太常,與北齊同。煬帝加置少卿二人。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太常為奉常,少卿及丞,隨寺名改。光祿以下諸寺準此。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太常為司禮,神龍初復舊。卿一人,掌禮儀祭祀,總判寺事;少卿二人,通判。餘寺少卿職並同。太常少卿本一員,神龍中加一員。領丞一人,主簿二人,博士四人,太祝三人,奉禮郎、協律郎各二人,齋郎五百五十二人。其餘小吏各有差。郊社、太公廟、太樂、鼓吹、太醫、太卜、廩犧等署,各有令。其郊社及太公廟,兩京皆有。
 
3
太常卿: 丞:秦置一人,漢多以博士、議郎為之。後漢凡諸丞,皆掌行禮及祭祀小事,總署曹事,舉廟中非法。皆銅印墨綬,進賢兩梁冠。職官要錄曰:「晉宋九卿丞皆進賢一梁冠,介幘皁衣,銅印黃綬。齊、梁墨綬。」歷代皆有。漢谷永字子雲,為太常丞,數上疏言得失。又韋弘為太常丞,父賢以弘當嗣,太常職掌陵廟,煩劇多過,飭弘自免。懷嫌,不去官。及賢疾篤,弘坐廟事繫獄。梁舊用員外郎遷尚書郎,天監七年,改視尚書郎。陳因之。後魏、北齊亦有之。隋有二人,大唐因之,分判寺事。餘寺丞職並同。
 
4
太常卿: 主簿:漢有之,漢鹵簿之制,太常駕四馬,主簿前車八乘。魏晉亦有焉。梁天監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陳因之。北齊有功曹、五官主簿二人,歷代諸主簿多,說在列卿篇。大唐置二人,掌付事句稽、省署抄目、監印、給紙筆等事。餘寺主簿並同職。
 
5
太常卿: 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晉因之,掌引導乘輿。王公以下應追諡者,則博士議定之。秦有博士數十人。兩漢太常屬官皆有博士,掌以五經教子弟,則今國子博士是也。說在本篇。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於詢度。歷代皆有。隋有四人。大唐因之。甚為清選,資位與補闕同,掌撰五禮儀注,導引乘輿,贊相祭祀,定誄諡及守祧廟,開閉埳室及祥瑞之事。中宗將為韋后父酆王陵廟各置五品令,太常博士楊孚曰:「興寧、永康陵尚置七品令,酆王不可比踰先帝。」又敕武氏崇恩廟齋郎以五品子充,孚曰:「太廟齋郎尚取七品以下子,武氏不宜取五品也。」上曰:「太廟可準崇恩置。」孚曰:「崇恩為太廟之臣,太廟為崇恩之君。以臣準君,猶為僭逆;以君準臣,奈天下何!」事皆寢。
 
6
太常卿: 太祝:殷官,與太宰等官為六太。周官,太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掌六祝之辭,以祈福祥。秦漢有太祝令、丞,後漢亦曰太祝令、丞。晉、宋、齊、梁、陳、後魏、北齊皆因之。後周依周官。至隋,置太祝署,太祝令、丞。煬帝罷署,太祝八人。大唐初有七人,後增為九人,開元二十三年減置三人。掌讀祝文,出納神主。
 
7
太常卿: 奉禮郎:漢大鴻臚有理禮郎四十七人,晉理禮郎四人,屬大行令。後魏理禮郎四人,北齊有奉禮郎三十人,屬鴻臚寺之司儀署。後周有理禮中士、下士各一人。隋有奉禮郎十六人,屬太常寺,煬帝減置六人。大唐初有理禮郎四員,掌設板位,執儀行事。至永徽二年,以廟諱改為奉禮郎。開元二十三年減二員。奉禮本名理禮,國家撰五代史志,至永徽七年乃成,於時此官已改,故隋書百官志謂北齊及隋理禮皆為奉禮。奉禮之名雖見於前史,其改始自永徽。
 
8
太常卿: 協律郎:漢曰協律都尉,李延年為之。武帝以李延年善新聲,故為此官。後漢亦有之,魏杜夔亦為之。魏武平荊州,初得杜夔,知音識舊樂,故為此官。晉改為協律校尉。後魏有協律郎,又有協律中郎。北齊及隋協律郎皆二人。大唐因之。掌舉麾節樂,調和律呂,監試樂人典課。
 
9
太常卿: 兩京郊社署:周官有典祀,掌以時祭祀。秦漢有太祝令、丞,屬奉常,景帝改為祠祀,武帝更曰廟祀。後漢祠祀屬少府。魏晉有太祝令、丞。宋曰明堂令、丞,掌祀五帝之事。齊有太祝及明堂二令,梁有明堂、太社二令,並屬太常。北齊太廟令兼領郊祀、崇虛二丞。郊祀掌五郊群神,崇虛掌五嶽四瀆神。後周有司郊上士、中士,司社中士、下士。隋太常寺置郊社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掌郊社、明堂、祠祀、祈禱及茅土、衣冠等事。
 
10
太常卿: 太樂署:周官有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亦謂之樂尹,以樂舞教國子。左傳楚鍾建為樂尹,即大司樂也。秦漢奉常屬官有太樂令及丞,又少府屬官并有樂府令、丞。後漢永平三年,改太樂為大予樂令,掌伎樂人,凡國祭饗,掌諸奏樂。盧植禮注云:「大予令如古大胥。漢太樂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到五大夫子,取適子高五尺以上,年十二到三十,顏色和順,身體循理者,以為舞人。」魏復曰太樂令、丞,晉亦有之。齊銅印墨綬,進賢一梁冠,絳朝服。齊太樂及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勳。置主簿、戶曹,六品保舉。梁、陳因之。後魏置太樂博士。北齊曰太樂令、丞。後周有大司樂,掌成均之法。後改為樂部,有上士、中士。隋有太樂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掌習音樂、樂人簿籍。
 
11
太常卿: 鼓吹署:周禮有鼓人,掌六鼓四金之音。後漢有承華令,典黃門鼓吹,屬少府。晉置鼓吹令、丞,屬太常。元帝省太樂并鼓吹,哀帝復省鼓吹而存太樂。梁有鼓吹令、丞,又有清商署。北齊鼓吹令、丞及清商部並屬太常。隋有鼓吹、清商二令、丞,至煬帝,罷清商署。大唐鼓吹署令、丞各一人,所掌頗與太樂同。
 
12
太常卿: 太醫署:周官有醫師上士、下士,掌醫之政令。秦、兩漢有太醫令、丞,亦主醫藥,屬少府。後漢又有藥丞,有醫工長。魏因之。晉銅印墨綬,進賢一梁冠,絳朝服,而屬宗正;過江省宗正,而屬門下省。宋、齊隸侍中,梁、陳因之。後魏有太醫博士、助教。北齊又曰太醫令、丞。後周太醫下大夫。隋太醫署令二人。大唐因之。主醫藥,凡領醫、針灸、按摩、祝禁,各有博士。武德中,關中多骨蒸病,得之必死,遞相染此。許胤宗每療皆愈。或謂曰:「何不著書以貽將來?」答曰:「醫乃意也,在人思慮。有脈候幽微,苦其難別。意之所解,口莫能宣。古之名手,唯是別脈然後識。病之於藥,有正相當者,唯須單用一味,直攻彼病,立即可愈。今人不能別脈,莫識病源,以情意度,多用藥味。譬之於獵,不知兔處,多發人馬,空廣遮圍,或冀一人偶然逢也。如此療病,不亦疏乎!既不可言,故無著述。」甄權,貞觀中百餘歲,撰脈經、針方、明堂人形圖。其弟立言,亦達醫術,撰本草音義七卷,古今錄驗方五十卷。
 
13
太常卿: 太卜署:殷官太卜為六太。周官太卜掌三兆之法。秦漢有太卜令,後漢并於太史,自後無聞。後魏有太卜博士。北齊有太卜局丞。後周有太卜大夫、小卜上士、龜占中士。隋曰太卜,令、丞二人。大唐因之。
 
14
太常卿: 廩犧署:周禮有牧人,掌牧六牲,以供祭祀。秦漢內史左馮翊屬官有廩犧令、丞,並掌犧牲鴈鶩,後屬大司農。後漢河南尹屬官有廩犧丞。魏、晉、宋、齊、梁、陳、後魏、北齊、隋皆有之。大唐令、丞各一人,掌犧牲、粢盛之事。
 
15
太常卿: 汾祠署、齊太公廟署,並有令、丞各一人,大唐開元中置。
 
《光祿卿》 
1
光祿卿: 丞 主簿 太官署 珍羞署 良醞署 掌醢署
 
2
光祿卿: 秦有郎中令,主郎內諸官,故曰郎中令。掌宮殿掖門戶,漢因之。石建為郎中令,奏事,事已下,建省讀,驚曰:「書馬者,與尾而五,今乃不足一,獲譴死矣!」其謹慎如此。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應劭曰:「光,明也;祿,爵也;勳,功也。」如淳曰:「勳之言閽也。閽,古主門之官。光祿主宮門故也。」張安世為光祿勳,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覆水也?」郎有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誣污衣冠。」告署撾奴,其隱人過失如此。王莽改光祿勳為司中。後漢曰光祿勳,所掌同,典三署郎更直執戟宿衛,考其德行而進退之。漢東京三署郎有德應四科者,歲舉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罷省,光祿勳猶依舊舉四行衣冠子弟以充之。郊祀之事,掌三獻。光祿勳居禁中。如宋之殿中御史。有獄在殿門外,謂之光祿外部。兩漢自光祿、太中、中散、諫議等大夫,及謁者僕射、羽林郎、郎中、侍郎,五官、武賁、左右等中郎將,奉車、駙馬二都尉,車、戶、騎三將,如淳曰:「主車曰車郎,主戶衛曰戶郎。」並屬光祿勳。後漢張湛字子孝,拜光祿勳。光武臨朝,或有惰容,湛輒陳諫其失。常乘白馬,上後見湛,輒曰:「白馬生且復諫矣。」又杜林字伯山,為光祿勳,內供奉宿衛,外總三署,周密敬慎,選舉稱平。郎有好學者,輒見誘進,朝夕滿堂,士以此高而慕附。又荀爽為光祿勳,視事三日,冊拜司空。建安末,復改光祿勳為郎中令。魏黃初元年,復為光祿勳。東晉哀帝興寧二年,省光祿勳,併司徒。孝武寧康元年,復置。自魏晉以後,無復三署郎,而光祿不復居禁中,唯外官朝會,則以名到焉。二臺奏劾,則符光祿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入殿省,光祿主殿門故也。其宮殿門戶,至宋文猶屬焉。梁除勳字,謂之光祿卿。卿舊視列曹尚書,天監中,視中庶子,職與漢同。後魏又置少卿。北齊曰光祿寺,置卿、少卿,兼掌諸膳食、帳幕。隋文帝開皇三年,廢光祿寺入司農,十二年復置。初有卿及少卿各一人,煬帝加置二少卿。雖取漢代舊名,而其職則別。大唐龍朔二年,改光祿寺為司宰寺,咸亨初復舊。光宅元年為司膳,神龍初復舊。卿一人,掌終獻行事;少卿二人,領太官、珍羞、良醞、掌醢等四署,署各有令、丞。
 
3
光祿卿: 丞:漢二人,多以博士、議郎為之。後漢一人。魏晉因之,銅印黃綬。梁、陳視員外郎。其員外,說在通直散騎常侍郎中。後魏、北齊並有之。隋有三人。大唐置二人。
 
4
光祿卿: 主簿:漢置。晉、宋、齊、梁、陳並有之。北齊曰功曹、五官主簿。隋二人。大唐因之。
 
5
光祿卿: 太官署令、丞:於周官為膳夫、庖人、外饔中士、下士,蓋其任也。秦為太官令、丞,屬少府。兩漢因之,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補二千石。魏亦屬少府。晉屬光祿勳。宋、齊屬侍中。梁門下省領太官,陳因之。後魏分太官為尚食、中尚食,知御膳,隸門下省;而太官掌百官之饌,屬光祿卿。北齊因之。後周有典庖中士、內膳中士。隋如北齊。大唐因之,各一人。
 
6
光祿卿: 珍羞署令、丞:於周官有籩人,掌四籩之實。蓋其任也。後漢少府屬官有甘丞,主膳具。晉太官令有坛官、果官吏各二人,自後無聞。北齊餚藏令屬光祿寺。後周有餚藏中士、下士。隋如北齊。大唐因之。長安中改為珍羞,神龍初復舊,開元初又改之,有令、丞各一人。
 
7
光祿卿: 良醞署令、丞:於周官有酒正中士、下士,掌酒之政令。後漢湯官丞主酒,屬少府。晉有酒丞一人。齊食官局有酒吏。梁曰酒庫丞。北齊有清漳令、丞,主酒。後周如古周之制。隋曰良醞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8
光祿卿: 掌醢署令、丞:於周官有醢人,掌四豆之實。自後無聞。至齊,諸公府有釀食典軍二人。後周有掌醢中士、下士。隋曰掌醢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衛尉卿》 
1
衛尉卿: 丞 主簿 武庫署 武器署 守宮署 公車司馬令       左右都候
 
2
衛尉卿: 衛尉,秦官,掌門衛屯兵。漢因之。漢舊儀曰:「衛尉寺在宮內。」胡廣云:「主宮闕之內衛士,於周垣下為區盧。區廬者,若今之仗宿屋。」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後元年復為衛尉。又有長樂、建章、甘泉衛尉,皆掌其宮,其職略同,而不常置。顏師古曰:「各隨所掌之宮,以為官名。」後漢有衛尉卿一人,職與漢同。晉銀章青綬,五時朝服,武冠,佩水蒼玉,掌冶鑄,領冶令三十九。戶五千三百五十。冶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屬揚州,不屬衛尉。晉江左不置衛尉。宋孝武復置。南齊掌宮城管鑰。後漢張衡西京賦曰:「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南齊宮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高帝以鼓多驚眠,遂改以鐵磬。梁衛尉卿位視侍中,職與漢同。卿每月、丞每旬行宮徼,糾察不法。陳因之。後魏亦有之。北齊為衛尉寺,有卿及少卿各一人。隋文帝開皇三年,廢衛尉寺,入太常及尚書省。十三年復置,掌軍器、儀仗、帳幕之事,而以監門衛掌宮門屯兵。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衛尉為司衛,咸亨初復舊。光宅元年又改為司衛,神龍初復舊。卿一人,少卿二人,初,少卿一人,太極元年加一人。領武庫、武器、守宮三署,署各有令。
 
3
衛尉卿: 丞:秦漢多以博士、議郎為之。後漢一人,魏晉並同。宋孝武增置一人。梁亦有之,後魏、北齊並有。隋因之。大唐置二人。
 
4
衛尉卿: 主簿一人,漢衛尉駕四馬,主簿前車以乘。晉有衛尉主簿二人,宋齊梁陳因之。北齊、隋亦有二人。大唐因之。
 
5
衛尉卿: 武庫令、丞:於周官司甲、司弓矢等下大夫,司戈盾等中士、下士,蓋其任也。兩漢曰武庫令,屬執金吾。後漢又有考工令、丞,屬太僕,主造兵器,成,付武庫令。魏晉因之,晉後屬衛尉。宋齊武庫令丞屬尚書庫部,梁陳屬衛尉卿。北齊亦有。後周如周官。隋如北齊。大唐因之,各一人。天寶六年四月,敕改儀制令,廟社門、宮門每門各二十戟;東宮每門各十八戟;一品門十六戟;嗣王、郡王若上柱國帶職事二品、散官光祿大夫以上、鎮國大將軍以上各同職事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大都護,門十四戟;上柱國帶職事三品、上護軍帶職事二品若中都督、上都護,門十二戟;國公及上護軍帶職事三品若下都督諸州,門各十戟:並官給。貞元五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應請列戟官,準儀制令,正一品、開府儀同三司、嗣王、郡王并勳官上柱國、柱國等帶職事三品以上,並許列戟。準天寶六載四月敕文:『加散官光祿大夫、鎮國大將軍以上,各同職事品。』近日,散、試官便帶高階者眾,恐須商量者。伏請準舊制令本文,取帶三品以上正員職事為定。」敕旨依。
 
6
衛尉卿: 武器署令、丞:隋行臺尚書省有武器監令。大唐永徽中,始置各一人,掌祭祀及朝會、巡幸及公卿婚葬鹵簿之事。
 
7
衛尉卿: 守宮署:漢有守宮令、丞,掌御紙筆墨及諸財用并封泥之事,屬少府。晉及北齊屬光祿勳,北齊守宮令掌張設之事。梁陳屬大匠卿。隋屬衛尉寺。大唐置令一人,掌諸鋪設帳幕、观褥、床薦、几席之事。廣德二年二月赦文:「京兆府諸司諸使幕士丁匠總八萬四千五百人數內,宜月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仍令河東、關內諸州府據戶口分配,不得偏出京兆府,餘八萬一千一百一十四人並停。」
 
8
衛尉卿: 公車司馬令:秦屬衛尉,漢因之,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章、四方貢獻及闕下凡所徵召公車者,皆總領之。漢張釋之為公車令,時太子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釋之遂劾其不敬。文帝免冠謝太后,太后詔赦之,然後得入。後漢有丞二人,丞選曉諱,掌知非法。尉主闕門兵禁,戒非常。胡廣曰:「諸門部各陳屯夾道,其旁當兵,以示威武,交節戟以遮誤出入也。」晉江左以來,直曰公車令。宋以後屬侍中。隋有公車署,置令、丞。大唐無。
 
9
衛尉卿: 左、右都候:周禮司寤氏有夜士。干寶注曰:「今都候之屬。」後漢各一人,主劍戟士,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宮中諸有劾奏罪,左都候執戟戲車縛送付詔獄,在官大小各付所屬。見尚書令、僕射、尚書,皆執板拜,見郎對揖。屬衛尉。後無。
 
《宗正卿》
1
宗正卿: 丞 主簿 崇玄署 諸陵署 太廟令
 
2
宗正卿: 周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其親疏。秦置宗正,掌親屬。漢因之,更以敘九族。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五年,又於郡國置宗師,以糾皇室親族世氏,致教訓焉,選有德義者為之。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上書宗伯,請以聞。為書付郵亭,令送至宗伯。常以正月賜宗伯帛十疋。王莽併宗伯於秩宗。後漢曰宗正,卿一人,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皇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皇族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胡廣曰:「宗正又歲一理諸王世譜,差敘秩第。」髡,口昆切。兩漢皆以皇族為之,不以他族。楚元王子郢客、劉辟彊、劉德等迭為此官。又後漢書曰:「劉軼字君文,梁孝王之胤,為宗正,卒官,遂世掌焉。」魏亦然。晉兼以庶姓。山公啟事曰:「羊祜忠篤寬厚,然不長理劇。宗正卿缺,不審可轉作否。」咸寧三年,又置宗師,以扶風王亮為之,使皇室戚屬奉率德義,所有施行,必令誥之。梁王肜亦為宗師。東晉省之,屬太常。桓溫奏省。宋齊不置宗正。梁天監七年,復置之,視列曹尚書,主皇室外戚之籍,以皇族為之。陳因之。後魏有宗正卿、少卿。北齊亦然。後周有宗師中大夫,掌皇族,定世系,辨昭穆,訓以孝悌。屬大冢宰。隋如北齊之制。大唐龍朔二年,改為司宗,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屬,神龍初復舊。卿一人,少卿二人,初,少卿一人,太極元年,加置一人。掌皇族、外戚簿籍及邑司名帳,領崇玄署及諸陵太廟。開元二十五年制,宗正等寺官屬皆以皇族為之。
 
3
宗正卿: 丞:漢亦用皇族,後漢一人。後漢劉茂字子衛,為宗正丞。歷代皆有之,至隋有二人,大唐因之。
 
4
宗正卿: 主簿:梁置,陳、北齊、隋皆有,大唐因之,置一人。
 
5
宗正卿: 崇玄署:令一人。初,後魏天興二年,置仙人博士,掌煮鍊百藥。北齊置昭玄等寺,掌諸佛教,有大統一人,都維那三人,兼置功曹、主簿等員,以管諸州縣沙門之法。後周置司寂上士、中士,掌法門之政。又置司玄中士、下士,掌道門之政。隋初,置崇玄署令、丞,至煬帝,改郡縣佛寺為道場,置道場監一人;改觀為玄壇,監一人。大唐復置崇玄署,初又每寺觀各置監一人,屬鴻臚,貞觀中省。開元中,以崇玄署隸宗正寺,掌觀及道士、女冠簿籍齋醮之事。
 
6
宗正卿: 諸陵署:漢有諸陵園寢官,屬太常。長陵令,秩二千石,為高祖陵也,故尊其秩。元帝永光元年,分諸陵邑屬三輔。史記曰:「司馬相如為孝文園令。」後漢每陵園令各一人,掌按行掃除,丞及校長各一人。校長,主戒盜賊。晉宋皆曰令,而梁初為監,後亦改為令。梁以下皆有之。大唐每陵令、丞各一人,初屬太常,開元二十五年,並屬宗正寺。
 
7
宗正卿: 太廟令:漢有諸廟寢園令、長、丞。宋志曰:「漢西京曰長,東京曰令。」晉有太廟令。宋太廟令領齋郎二十四人。齊梁以下皆有。後魏有太常齋郎。漢書曰:「田千秋為高廟寢郎。」舊屬太常,大唐開元二十五年二月敕:「宗廟所奉,尊敬之極,因以名署,情所未安,宜令禮官詳擇所宜奏聞。」至五月,太常少卿韋縚奏曰:「謹詳經典,兼尋令式,宗廟享薦,皆主奉常,別置署司,事非稽古。其太廟署請廢省,本司專奉其事。」許之。二十五年敕:「宗正設官,實司屬籍。而陵寢崇敬,宗廟惟嚴,割隸太常,殊乖本系奉先之旨,深所未委。自今已後,諸廟置並隸宗正寺。」
 
《太僕卿》 
1
太僕卿: 丞 主簿 乘黃署 典廄署 典牧署 車府署 諸牧監
 
2
太僕卿: 周官有太僕下大夫,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似今太僕之職。一云周穆王置太僕正,以伯冏為之,冏,具永切。掌輿馬。秦因之,在周官則校人掌馬,巾車掌車,及置太僕,兼其任也。漢初,夏侯嬰常為之,漢書曰:夏侯嬰為沛公太僕,常奉車,自高帝至文帝,常為太僕。又石慶為太僕、御出,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曰:「六馬。」領五監、龍馬、閑駒、橐泉、騊駼、承華五監,各有長、丞。騊,徒刀切。駼,大胡切。六廄,皆有令。或曰,六廄謂未央、承華、騊駼、龍馬、輅軨、大廄也,馬皆萬匹。武帝承文、景蓄積,海內殷富,廄馬有四十萬匹。時匈奴數寇邊,遣衛青、霍去病發十萬騎,并負私從馬,凡十四萬匹,窮追,大破匈奴。漢馬死者十餘萬匹,匈奴雖病遠去,而漢亦馬少,無以復往。於是漢久不北擊匈奴。數歲,滅兩越。是時天子巡邊,親至朔方,勒兵十八萬騎,以見武節。王莽改太僕為太御。後漢太僕與漢同,亦掌車馬,天子每出,奏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馭。初,漢西京置六廄,東京約省,唯置一廄。趙岐字臺卿,為太僕,持節安慰天下。祭肜字次孫,為太僕。帝過孔子講堂,指子路室曰:「此太僕之室也,太僕,吾之禦侮也。」魏因之。晉初有之,銀章青綬,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領典牧、乘黃、驊騮、龍馬等廄令。自元帝過江之後,或置或省。太僕既省,故驊騮廄為門下之職。潘尼字正叔,為太僕,造乘輿箴。晉諸公贊云:「郭展為太僕,留心於養生,是以廄馬充多,征吳得以濟事。」晉、宋以來,不常置,郊祀則權置太僕執轡,事畢則省。齊亦然。梁太僕卿位視黃門侍郎,統南牧、左右牧、龍廄、內外廄。陳因之。後魏兼置少卿。太武帝平統萬赫連昌,定隴右禿髮、沮渠等,河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六畜滋息,馬三百餘萬匹,馲駝將半之,牛則無數。孝文帝遷洛陽之後,復以河陽為牧場,恒置戎馬十萬匹,以擬京師軍警之備。每歲自河西徙牧於并州,漸南,欲其習水土而無死傷也,而河西之牧滋甚。北齊太僕寺統驊騮、左右龍、左右牝、乘黃、車府署,卿及少卿各一人。後周如古周。隋如北齊,煬帝加署少卿一人。大唐龍朔二年,改太僕為司馭,咸亨初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僕,神龍初復舊。卿一人,掌馭五輅。少卿本一員,景雲元年加一員,領乘黃、典廄、典牧、車府等四署,署各有令。天下監牧置八使、五十六監。貞觀初,僅有牧牝三千匹,從赤岸澤徙之隴右。十五年,始令太僕卿張萬歲勾當群牧。至麟德四十年閒,馬至七十萬六千匹。置八使,領六監,初置四十八監,跨蘭、渭、秦、原四州之地,猶為隘狹,更析八監,布於河曲。其時天下以一縑易一馬。儀鳳三年,少卿李思文檢校隴右諸牧監,方稱使。爾後或戎狄外侵,或牧圉乖散,洎乎垂拱,潛耗太半。開元初,牧馬二十四萬匹,十三年,加至四十五萬匹。初有牛三萬五千頭,是年,有五萬頭。初有羊十一萬二千口,是年,有二十萬六千口,盛於垂拱。
 
3
太僕卿: 丞:秦漢有兩人,後漢一人。漢書:「張敞字子高,為太僕丞。」魏晉因之。東晉或省或置。梁有丞,陳因之。後魏、北齊丞一人。隋三人,大唐因之。
 
4
太僕卿: 主簿:梁置一人,北齊亦一人。隋二人,大唐因之。
 
5
太僕卿: 乘黃署:後漢太僕有未央廄令。魏改為乘黃廄。乘黃,古之神馬,因以為名。乘黃亦名飛黃,背有角,日行萬里。淮南子云:「天下有道,飛黃伏皁。」一云:神黃,獸名,龍翼馬身,黃帝乘而仙。晉以下因之。宋屬太常,銅印墨綬,進賢二梁冠,絳朝服。歷代皆有,悉掌乘輿。大唐令、丞各一人,掌乘輿車輅。
 
6
太僕卿: 典廄署:於周官有校人、圉師、趣馬,掌十二閑之馬。漢西京太僕有龍馬長,東京有未央廄令,掌乘輿及宮中之馬。魏為驊騮廄,晉有驊騮、龍馬二廄。自宋以後,分驊騮廄屬門下。梁太僕有龍廄及內外等廄,陳因之。北齊有驊騮、左右龍等署。後周有左右廄,各上士一人。隋如北齊。大唐改龍廄為典廄署,令二人,丞四人,掌在廄繫飼馬牛及雜畜事。
 
7
太僕卿: 典牧署:於周官牧師下士四人,掌牧馬而頒之。秦漢邊郡置六牧師令,說在諸牧監篇。魏晉以下因之。隋有典牧、牛羊等署,各置令、丞。大唐有乘黃等四署,令、丞各四人,掌外牧及造酥酪脯腊之事。
 
8
太僕卿: 車府署:秦有車府令,以趙高為之。歷代皆有。漢魏屬太僕,宋、齊以後屬尚書駕部,北齊以下又屬太僕。大唐置令、丞各一人,掌王公以下車輅。
 
9
太僕卿: 諸牧監:漢太僕有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在北邊、西邊,以郎為苑監官。魏置牧官都尉,晉因之,自後無聞。北齊有左右牝牡、駝牛、羊等署令。後周曰典牝、典牡上士中士,又有典駝、典羊、典牛中士。隋曰典牧署、牛羊署令丞。大唐初因之,分曰牧監、置監、副監、丞、主簿。武太后聖曆二年正月,置控鶴府,監一員,從三品;丞一員,從六品;主簿一員,從七品;控鶴左右各二十員,從五品下。以張易之為控鶴監,統左控鶴,出入供奉。以麟臺監張昌宗統右控鶴,內供奉。久視元年六月,改控鶴監為天驥府,其月二十五日,又改為奉宸大夫,前改為天驥者,宜內供奉。員半千以奉宸之職,古無其事,又授斯任者,率多輕薄,非朝廷進德之選,上疏請罷之,由是忤旨。其年四月敕,奉宸令一員,從三品;奉宸侍郎一員,從四品上;奉宸大夫十員,左右各五品上;奉宸驂乘十員,左右各五品、從六品上;奉宸主簿一員,從七品上。凡二十四員,以應二十四氣。控鶴、奉宸之名,歷代不設,既以車馬名職,遂附此篇。
 
《大理卿》 
1
大理卿: 正 丞 主簿 獄丞 司直 評事 監
 
2
大理卿: 今大理者,亦舜攝帝位,皋繇作士,正五刑,周秋官之任。韓詩外傳曰:「晉文公使李離為大理,過聽殺人,自拘於廷,遂伏劍死。君子曰忠與仁。」新序曰:「楚昭王時,石奢為理,有殺人者,奢追之,則其父也。奢曰:『以父成政,不孝;不行君法,非忠。』遂刎頸而死於廷。」又家語曰:「季羔為衛士師,刖人之足。俄而衛有亂,季羔逃,刖者守門,謂羔曰:『彼者缺。』羔曰:『君子不隧。』又曰:『此有室。』季羔入焉。既罷,羔問曰:『吾親刖子之足,而逃我,何也?』刖者曰:『曩者,君理人以法令,先君後臣,欲臣之免也,臣知之。臨當論刑,君愀然不樂,見於顏色,臣又知之。君豈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固然,此臣之所脫君也。』孔子聞之曰:『善哉!為吏者用法,一思仁恕則樹德,如嚴暴則樹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秦為廷尉,漢因之,掌刑辟,凡獄必質之朝廷,與眾共之之義也。兵獄同制,故曰廷尉。此應劭注也。顏師古曰:「廷,平也。理獄貴平,故以為號。」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復為廷尉;哀帝元壽二年,復為大理。漢書云:張釋之字季,為廷尉。文帝出,嘗有人從渭橋下走,乘輿馬驚,捕之,屬廷尉。釋之奏其犯蹕,當罰金。上怒,釋之曰:「法者,所與天下公共也。且以其時而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今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乎?」後又有盜高廟座前玉環者,文帝欲族之,釋之奏當棄市。上大怒,釋之曰:「法如是也。今盜宗廟器而族之,如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眾皆呼為張廷尉。又張湯為廷尉,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理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讞疑事,必先為上分別其源,以揚主之明,言此自天子意,非由有司也。奏事有善則讓曰:「監、掾、史某所為也。」亭者,平也,均也。又杜周為廷尉,而善伺上所欲。客有讓周曰:「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者著為律,後主所是者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三尺者,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又于定國為廷尉,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為不冤。」王莽時,改大理為作士矣。後漢廷尉卿,凡郡國讞疑,讞,質也。皆處當以報。傅賢為廷尉,每冬至斷獄,遲迴流涕。又盛吉為廷尉,每冬至節,罪囚當斷,夜省坐狀,其妻執燭,吉持丹筆,夫妻相向垂淚。又楊賜為廷尉,乃歎曰:「昔『三后成功,惟殷於民』,而皋繇不與焉。」蓋吝之也,遂以世非法家,固辭。漢官儀曰:「光武時有疑獄,見廷尉,曹史張禹所問輒對,處當詳理,於是策免廷尉,以禹代之。雖越次而授,亦足以厲其臣節。」皆以世家為之,而郭氏尤盛。郭躬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於令。建安中,復為大理。鍾繇以大理為相國。魏黃初元年,改為廷尉。鍾毓字雉叔,為廷尉,聽君父亡沒,臣子得為理謗;及士為侯,其妻不復改嫁,毓所制也。歷代皆為廷尉。梁國初建,曰大理;天監元年,復改為廷尉。舊用黃門,後視祕書監。有正、監、平三人。元會,廷尉三官與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監東、西、中華門,手執方木,長三尺,方一寸,謂之「執方」。天監元年,詔建康獄依廷尉三官置正、監、平,革選士流,視給事中,以尚書郎出為之,冠服與廷尉三官同。陳因之。後魏亦曰廷尉。北齊曰大理寺,置卿、少卿各一人。北齊宋世軌為廷尉少卿,時大理正蘇珍之亦以平幹知名,寺中為之語曰:「決定嫌疑蘇珍之,視表見裏宋世軌。」時人以為寺中二絕。卒官,廷尉、御史諸囚皆哭曰:「宋廷尉死,我等豈有生路!」後周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附萬人之罪,屬大司寇,亦其任也。今刑部侍郎之任。隋初與北齊同,文帝時議置六卿,將除大理,盧思道奏曰:「省有駕部,寺留太僕;省有刑部,寺除大理,斯則重畜產而賤刑名也。」至煬帝,加置少卿二人。趙綽為大理少卿,時有侍郎辛亶,常衣緋碍,俗云利官,文帝以為厭蠱,將斬之。綽曰:「據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上怒甚,令斬綽,綽解衣當斬。上使人問綽曰:「竟如何?」綽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上良久釋之。他日,又令斬二人,綽曰:「此人坐當杖,殺之非法。」上曰:「不關卿事。」綽曰:「陛下置臣法司,欲誤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綽曰:「臣冀撼天心,何論撼木!」上乃止。時薛冑為大理卿,冑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大唐龍朔二年,改大理為詳刑,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刑,神龍元年復舊。卿一人,咸亨三年十月,張文瓘兼大理卿,旬日決疑獄事四百條,莫不允當,皆無怨言。文瓘嘗有疾,繫囚相與齋禱,願其視事。上元二年改官,,大理諸囚一時慟哭。開元二十一年七月,大理卿袁仁敬暴卒,繫囚聞之,皆慟哭,悲歌曰:「天不恤冤人兮,何奪我慈親兮。有理無申兮,痛哉安許陳兮。」掌鞫獄,定刑名,決諸疑讞。少卿二人,永徽六年,初置少卿一人。神龍元年,又加一員。正二人,丞六人,主簿二人,司直六人,評事十二人。
 
3
大理卿: 正:秦置廷尉正,漢因之,後漢一人。黃霸字次公。宣帝在民閒時,知百姓苦吏急也,聞霸理法平,詔為廷尉正。及夏侯勝非議,下廷尉獄,霸從勝受尚書。何敞六世祖比干,為廷尉正,而務仁恕。時張湯亦為廷尉,殘酷,比干常與爭之,所存者千數。魏晉謂正、監、平為廷尉三官,晉廷尉三官通視南臺持書,舊尚書郎下遷。梁制,服獬豸冠,介幘皁衣,銅印墨綬。其後皆有。魏司馬芝字子華,遷大理正。有盜官練置都廁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獄。芝曰:「贓物先得而後訊其辭,若不勝掠,或至誣服。誣服之情,不可以折獄。且簡而易從,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理耳。」魏武從之。晉江統字應元,為廷尉正,作三刑議文。隋開皇三年,增為四員,煬帝增為六員。大唐二人,通判寺事。龍朔二年,改為詳刑大夫,咸亨初復舊。
 
4
大理卿: 丞:自晉武咸寧中,曹志上表請廷尉置丞。宋、齊、梁並因之,後魏亦然。北齊曰大理,丞一人。隋初二人,至煬帝改為勾檢官,增為十六人,分判獄事。大唐又曰丞,置六人。杜景佺、徐有功並為司刑丞,與來俊臣、侯思止同制獄,人稱之曰:「遇徐、杜必生,遇來、侯必死。」
 
5
大理卿: 主簿:自魏、晉、宋、齊、梁、陳皆有,大唐置二人。
 
6
大理卿: 獄丞:晉有左右丞各一人,宋、齊因之,梁、陳置二人,後魏、北齊亦然。隋有獄掾八人。大唐曰丞,有四人。
 
7
大理卿: 司直:後魏永安二年,置司直十人,御史中尉高穆所奏置。視五品,隸廷尉,位在正、監上,不署曹事,唯覆理御吏檢劾事。漢武已置司直,屬丞相府,非此司直。北齊、隋因之。隋初置十人,煬帝置十六人。大唐置六人。掌承制出使推覆,若寺有疑獄,則參議之。
 
8
大理卿: 評事:漢宣帝地節三年,初於廷尉置左、右平,員四人。宣帝詔曰:「今遣廷吏與郡鞫獄,任輕祿薄,其為置正平,員四人,其務平之。」涿郡太守鄭昌上言曰:「聖王立法明刑者,非以為理救衰亂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聽,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就,姦吏無所弄法。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代衰聽怠,則廷平將搖權而為亂首也。」宣帝始置左、右平,而三輔決錄注云「何比干,漢武帝為廷尉右平」,謬矣。後漢光武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決詔獄,冠法冠。魏晉以來,無左右而直謂之廷尉評。後魏、北齊及隋,廷尉評各一人,開皇三年,罷。至煬帝,乃置評事四十八人,掌與司直同,其後官廢。大唐貞觀二十二年,褚遂良議重法官,復奏置評事十員,掌出使推覆,後加二人,為十二員。
 
9
大理卿: 監:秦置廷尉監。漢有左、右監,邴吉字少卿,為廷尉監。光武省右監,唯有左監一人。後漢陳咸為監,執獄多恩,議人從輕。魏晉以來無左右,而直云廷尉監。晉起居注云:「廷尉監陸鸞上表,求增築訊堂,圖畫先賢像,詔許之。」隋開皇三年,罷大理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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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刑法六

《刑法六》 

《肉刑議》 
1
肉刑議: 漢 後漢 魏 晉 東晉
 
2
肉刑議: 漢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逮繫長安當刑。其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痛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屬,聯也。之欲反。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天子憐悲其意,遂下令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人弗犯。今法有肉刑三,黥、劓二,刖左右趾合一。而姦不止,吾甚自愧!夫訓道不純,愚人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刑者,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息,生也。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議正律令: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趾者,笞五百。」其制具刑制上篇。
 
3
肉刑議: 班固曰:
 
4
肉刑議: 善乎!孫卿之論刑也,曰:「時俗之為說者,以為治古無肉刑,治古,謂上古至治之時。有象刑墨黥之屬,菲履赭衣而不純,菲,草履也。純,緣也。衣不加緣,示有恥也。菲,扶味反。純,之允反。是不然矣。以為治古,則人莫觸罪邪,豈獨無肉刑哉,亦不待象刑矣。人不犯法,則象刑無所施。以為人或觸罪矣,而直輕其刑,是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人無所畏,亂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以懲其未也。懲,止也。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寬惡也。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亂今也。古無象刑也,所以有象刑之言者,近起今人惡刑之重,故遠推治古之聖君但以象刑,而天下自理也。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以類相從者也。一物失稱,亂之端也。稱,宜也。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刑不當罪,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誅悖,治之盛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代所以治者,乃刑重也;所以亂者,乃刑輕也。犯治之罪固重,犯亂之罪固輕也。書云:『刑罰代重代輕。』此之謂也。」周書甫刑之辭也。刑罰輕重,各隨其時。所謂「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虞書益稷曰:「咎繇方祗厥敘,方施象刑惟明。」言敬其次序,施用刑法,皆明白也。安有菲屨赭衣者哉?
 
5
肉刑議: 孫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說而論之曰: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湯武順而行之者,以俗薄於唐虞故也。今漢承衰周暴秦極弊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制,是猶以鞿而御駻突,以繩縛馬口謂之曰鞿。駻突,惡馬也。馬絡頭曰羈。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人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人,失本惠矣。罔,謂羅網。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窬之盜,忿怒傷人,男女淫佚,吏為姦贓,佚與逸同。若此之惡,髡鉗之罰又不足以懲也。故刑者歲十萬數,人既不畏,又曾不恥,刑輕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殺盜為威,專殺者勝任,奉法者不理,亂名傷制,不可勝條。是以罔密而姦不塞,刑蕃而人愈嫚。塞,止也。蕃,多也,音扶元反。嫚與慢同。必世而未仁,百年而不勝殘,誠以禮樂闕而刑不正也。豈宜惟思所以清源正本之論,刪定律令,谶音撰二百章,以應大辟。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獨死者,皆可募行肉刑。欲死邪,欲腐邪?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詆,謂誣也,丁禮反。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人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殷亦中也。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矣。
 
6
肉刑議: 後漢獻帝之時,天下既亂,刑罰不足以懲惡,於是名儒大才崔實、鄭玄、陳紀之徒,咸以為宜復肉刑。及曹公令荀彧博訪百官,欲復申之,少府孔融議以為:「古者敦厖,善否區別,吏端刑清,政無過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代凌遲,風化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教。故曰『上失其道,人散久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所謂與時消息也。紂剒朝涉之脛,天下謂之無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刖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念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莫復歸正。夙沙亂齊,伊戾禍宋,趙高、英布為世大患,不能止人遂為非也。雖忠如鬻拳,信如卞和,智如孫臏,冤如巷伯,才如史遷,達如子政,一罹刀鋸,沒世不齒。是太甲之思庸,穆公之霸秦,陳湯之都賴,魏尚之臨邊,無所復施也。漢開改惡之路,凡為此。故明德之君,遠度深惟,棄短就長,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7
肉刑議: 魏武秉漢政,下令又欲復肉刑,御史中丞陳群深陳其便,相國鍾繇亦贊成之,奉常王循不同其議。魏武亦難以藩國改漢朝之制,遂不行。
 
8
肉刑議: 至齊王芳正始中,征西將軍夏侯玄、河南尹李勝又議肉刑,竟不能決。夏侯太初著論曰:「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豈自然當有犯,何荀、班論曰:『治則刑重,亂則刑輕。』又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夫死刑者,殺妖逆也,傷人者不改,斯亦妖逆之類也,如其可改,此則無取於肉刑也。如云『死刑過制,生刑易犯』。『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斯罔之於死,則陷之肉刑矣,舍死折骸,又何辜邪?猶稱以『滿堂而聚飲,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則一堂為之不樂』,此亦願理其平,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於當殺而忍於斷割,懼於易犯而安於為虐。哀泣奚由而息,堂上焉得泰邪?仲尼曰:『既富且教。』又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何用斷截乎!下愚不移,以惡自終,所謂翦妖也。若飢寒流溝壑,雖大辟不能制也,而況肉刑哉!赭衣滿道,有鼻者醜,終無益矣。」李勝曰:「且肉刑之作,乃自上古。書載『五刑有服』,又曰『天討有罪,而五刑五用哉』。割劓之屬也。周官之制,亦著五刑。歷三代,經至治,周公行之,孔子不議也。今諸議者惟以斷截為虐,豈不輕於死亡邪?云『妖逆是翦,以除大災』,此明治世之不能去就矣。夫殺之與刑,皆非天地自然之理,不得已而用之也。傷人者不改,則刖劓何以改之?何為疾其不改,便當陷之於死地乎?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何取一人之能改哉!盜斷其足,淫而宮之,雖欲不改,復安所施。而全其命,懲其心,何傷於大德?今有弱子,罪當大辟,問其慈父,必請其肉刑代之矣。慈父猶施之於弱子,況君加之百姓哉!且蝮蛇螫手,則壯士斷其腕;系蹄在足,則猛獸絕其蹯:扶元反。蓋毀支而全生者也。夫一人哀泣,一堂為之不樂,此言殺戮,謂之不當也,何事於肉刑之閒哉?赭衣滿道,有鼻者醜,當此時也,長城之役死者相繼,六經之儒填谷滿坑,何恤於鼻之好醜乎?此吾子故猶哀刑而不悼死也。」夏侯答曰:「聖賢之治世也,能使民遷善而自新,故易曰『小懲而大戒』。陷夫死者,不戒者也。能懲戒則無刻截,刻截則不得反善矣。」李又曰:「易曰:『屨校滅趾,無咎。』仲尼解曰:『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滅趾,謂去足,為小懲明矣。」夏侯答曰:「暴之取死,此自然也。傷人不改,縱暴滋多,殺之可也。傷人而能改悔,則豈須肉刑而後止哉?殺以除暴,自然理也。斷截之政,末俗之所云耳。孔少府曰:『殺人無死,斫人有小瘡,故刖趾不可以報尸,而髡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為罰已重,不厭眾心也。」李又曰:「暴之取死,亦有由來,非自然也。傷人不改,亦治道未洽,而刑輕不足以大戒。若刑之與殺,俱非自然,而刑輕於殺,何云殘酷哉?夫刖趾不可報尸,誠然;髡輸固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為罪已重;夷人之面,截其手足,以髡輸償之,不亦輕乎?但慮其重,不惟其輕,不其偏哉!孔氏之議,恐未足為雅論師也。」凡往復十六,文多不載。
 
9
肉刑議: 丁謐又論曰:「堯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咎繇曰:『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呂刑曰:『蚩尤惟始作亂,延及于平人,罔不寇賊鴟義,姦宄寇攘矯虔。苗人弗用靈,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按此肉刑在於蚩尤之代,而堯、舜以流放代之,故黥、劓之文不載唐、虞之籍,而五刑之數亦不具於聖人之旨也。禹承舜禪,與堯同治,必不釋二聖而遠,則兇頑固可知矣。湯武之王,獨將奚取於呂侯?故叔向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此則近君子有徵之言矣。」
 
10
肉刑議: 晉武帝初,廷尉劉頌上言曰:
 
11
肉刑議: 臣昔上行肉刑,竊以為議者拘孝文之小仁,而輕違聖王之典刑,未詳之甚,莫過於此。
 
12
肉刑議: 今死刑重,故非命者眾;生刑輕,故罪不禁姦。所以然者,肉刑不用之所致也。今為徒者,類性元惡不軌之族也,去家懸遠,作役山谷,飢寒切身,志不聊生,雖有廉士介者,苟慮不首死,則皆為盜賊,豈況本性姦兇無賴之徒乎!又令徒富者輸財,解日歸家,乃無役之人也。貧者起於姦盜,又不制之虜也。不刑,則罪無所禁;不制,則群惡橫肆。為法若此,近不盡善也。
 
13
肉刑議: 古者用刑以止刑,今反於此:諸重犯亡者,髮過三寸輒重髡之,此以刑生刑;加作一歲,此以徒生徒也。亡者積多,繫囚猥畜。議者曰囚不可不赦,復從而赦之,此為刑不制罪,法不勝姦。下知法之不勝,相聚而謀為不軌,月異而歲不同。故自頃年以來,姦惡陵暴,所在充斥。議者不深思此故,而曰肉刑於名忤聽。忤聽孰與賊盜不禁?
 
14
肉刑議: 聖王之制肉刑,遠有深理,其事可得而言,非徒懲其畏剝割之痛而不為也,乃去其為惡之具,使夫姦人無用復肆其志,止姦絕本,理之盡也。亡者刖足,無所用復亡;盜者截手,無所用復盜;淫者割其勢,理亦如之。除惡塞源,莫善於此,非徒然也。此等已刑之後,便各歸家,父母妻子,共相養恤,不流離於塗路。有今之困,瘡愈可役,上准古制,隨宜業作,雖已刑殘,不為虛棄,而所患都塞,又生育繁阜之道自若也。
 
15
肉刑議: 今宜取死刑之限輕,及三犯逃亡淫盜,悉以肉刑代之。其三歲刑以下,已自杖罰遣,又宜制其罰數,使有常限,不得減此。其有宜重者,又任之官長。應四、五歲刑者,皆髡笞,笞至一百,稍行,使各有差,悉不復居作。然後刑不復生刑,徒不復生徒,而殘體為戮,終身作戒。人見其痛,畏而不犯,必數倍於今。且為惡者隨發被刑,去其為惡之具,此為已刑者皆良士也,豈與全其為姦之手足,而蹴居必死之窮地同哉!而猶曰肉刑不可用,臣竊以為不識時務之甚也。
 
16
肉刑議: 周禮三赦三宥,施於老幼悼耄,黔黎不屬逮者,此非為惡之所出,故刑法逆舍而宥之。至於自非此族,犯罪則必刑而無赦,此政之理也。暨至後代,以時險多難,因赦解結,權而行之,又不以寬罪人也。而今恆以罪積獄繁,赦以散之,是以赦愈數而獄愈塞,如此不已,將至不勝。原其所由,肉刑不用之故也。今行肉刑,之徒不積,且為惡無具則姦息。去此二端,獄不得繁,故無取於數赦,於政體勝矣。
 
17
肉刑議: 疏上,又不見省。
 
18
肉刑議: 東晉元帝即位,廷尉衛展上言:「古者肉刑,事經前聖,漢文除之,增加大辟。今人戶凋荒,百不遺一,而刑法峻重,非句踐養胎之義也。」詔內外通議。於是王導等議,以:「肉刑之典,由來尚矣。肇自古先,以及三代,聖哲明王所未曾改也,豈是漢文常主所能易者乎!時蕭曹已沒,絳灌之徒不能正其義。逮班固深論其事,以為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又死刑太重,生刑太輕,生刑縱於上,死刑怨於下,輕重失當,故刑政不中也。且原先王之造刑也,非以過怒也,非以殘人也,所以救姦,所以當罪。今盜者竊人之財,淫者好人之色,亡者避叛之役,皆無殺害也,則加之以刑。刑之則止,而加之斬戮,戮過其罪,死不可生,縱虐於此,歲以巨計。此乃仁人君子所不忍聞,而況行之於政乎!或者乃曰,死猶不懲,而況於刑?然甿者冥也,其至愚矣,雖加斬戮,忽為灰土,死事日往,生欲日存,未以為改。若刑諸市朝,朝夕鑒戒,刑者詠為惡之永痛,惡者睹殘刖之長廢,故足懼也。然後知先王之輕刑以御物,明誡以懲愚,其理遠矣。」尚書令刁協等議以:「今中興祚崇,大命惟新,誠宜設肉刑寬法以育人。然懼群小愚蔽,習玩所見而忽異聞,或未能咸服。愚謂行刑之時,先明申法令,樂刑者刖,甘死者殺,則心服矣。古典刑不上大夫,今士人有犯者,謂宜如舊,不在刑例,則進退為允。」尚書周顗等議,以為:「復肉刑以代死,誠是聖王之至德,哀矜之弘覆。然竊以為刑罰輕重,隨時而作。時人少罪而易威,則從輕而寬之;時人多罪而難威,則宜死刑而濟之。肉刑平代所應立,非救弊之宜也。方今聖化草創,人有餘姦,習惡之徒,為非未已,截頭絞頸,尚不能禁,而乃更斷足劓鼻,輕其刑罰,使欲為惡者輕犯官刑,蹈罪更眾,是為輕其刑以誘人於罪,殘其身以加楚毒也。昔之畏死刑以為善人者,今皆犯輕刑而殘其身,畏重之常人,反為犯輕而致困,此何異斷刖常人以為恩仁也!恐受刑者轉廣,而為非者日多,踊貴屨賤,有鼻者醜也。徒有輕刑之名,而實開長惡之源。不如殺以止殺,重以全輕,權小停之。須聖化漸著,兆庶易感之日,徐施行也。」議奏,元帝猶欲從展所上,大將軍王敦以為:「百姓習俗日久,忽復肉刑,必駭遠近。且逆寇未殄,不宜有慘酷之聲,以聞天下。」於是乃止。
 
19
肉刑議: 安帝元興末,桓玄輔政,又議欲復肉刑斬左右趾之法,以輕死刑,命百官議。蔡廓上議曰:「肉刑之設,肇自哲王。蓋由曩代風淳人謹,圖像既陳,則機心遂戢,刑人在塗,則不逞改操,故能勝殘去殺,化崇無為。季末澆偽,設網彌密,利巧之懷日滋,恥畏之情轉寡,終身劇役,不足止其姦,況乎黥劓,豈能反於善?徒有酸慘之聲,而無濟俗之益。至於棄市之條,實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殺,考律同歸,輕重均科,減降路塞,鍾、陳以之抗言,元皇所為留愍。今英輔翼贊,道邈伊、周,誠宜明慎用刑,愛人弘育,申哀矜以革濫,移大辟於肢體,全性命之至重,恢繁息於將來。」而孔琳之議不同,用王朗、夏侯玄之旨。時論多與琳之同,故遂不行。
 
《詳讞》 
1
詳讞: 周 漢 魏 晉
 
2
詳讞: 周易噬嗑卦云:「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又賁卦曰:「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又豐卦曰:「君子以折獄致刑。」
 
3
詳讞: 禮記王制曰:「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變,更也。
 
4
詳讞: 周西伯立,有明德,時諸侯有獄,皆請決平。虞、芮有爭田者,久不能決,乃來求平。及入周,見耕者讓畔,少者讓長,皆慚而返,兩棄其田。
 
5
詳讞: 周官司寇:「以兩造禁人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訟,謂以財貨相告者也。造,至也。使訟者兩至,入束矢,乃理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則是自服不直者也。必入矢者,取其直也。造,七報反。以兩劑禁人獄,入鈞金三日,致於朝,然後聽之。獄,謂相告以罪名者也。劑,今券書也。獄者各取券書,入鈞金,又三日,乃理之,重刑也。不券書,不入金,則是自服不直者也。必入金者,取其堅。三十斤為鈞。以三刺斷庶人獄訟之中:中,謂罪正所定。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人。刺,殺也。三訊罪定,則殺之。訊,言也。聽人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宥,寬也。人言殺,殺之;言寬,寬之。上服,劓、墨也。下服,割、刖也。又以五聲聽獄訟,求人情:一曰辭聽,觀其出言,不直則煩。二曰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三曰氣聽,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四曰耳聽,觀其耳聆,不直則惑。五曰目聽。」觀其眸子顧視,不直則眊然。
 
6
詳讞: 禮記王制:「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權,平。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意,思念也。淺深俱有罪,本心有善惡。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盡其情。疑獄,汎與眾共之,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小大,猶輕重也。已行故事曰比。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史,司寇吏也。正,於周禮鄉師之屬也。漢有平正丞,秦置。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周禮鄉師之屬,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朝,王之外朝也。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之位。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王使三公復與司寇及正共平之,重刑也。周禮,王欲免之,乃命三公會其期也。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宥,然後制刑。」宥,寬也。一宥曰不識,二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
 
7
詳讞: 穆王作呂刑曰:「兩造具備,師聽五辭。兩,謂囚證。造,至也。兩至具備,則眾獄官共聽其入五刑之辭。五辭簡孚,正于五刑。五辭簡核,信有罪驗,則正之於五刑。五刑弗簡,正于五罰。不簡核,謂不應五刑,當正五罰,出金以贖。五罰弗服,正于五過。不服,不應罰,正於五過,從赦免。五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五過之所病,或嘗同官位,或詐反囚辭,或內親用事,或行貨枉法,或舊相往來,皆病所在。其罪惟均,其審克之。」以病所在出入人罪所在,五過罪與犯法者同。其當清察之,能使之不行。
 
8
詳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其語也,無不聽者,皇於聽獄乎?皇,猶況也。必盡其辭矣。」又曰:「聽獄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又曰:「聽獄之術,三理必寬;寬之術,歸於察;察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寬而不察,是慢也。」又曰:「今之聽人者,求所以殺之;古之聽人者,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之,乃刑殺焉。」
 
9
詳讞: 漢高帝詔曰:「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使有罪不論,無罪久繫。自今以後,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當,為處斷。讞,平議也。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不能決,具為奏,附所當比律令以聞。」
 
10
詳讞: 景帝中五年,詔曰:「獄,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復生。吏或不奉法,以貨賂為市,朋黨比周,以苛為察,以刻為明。有罪者不伏罪,姦法為暴,甚無謂也。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人心不厭者,則讞之。」厭,服也。一贍反。後元初,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假令讞訖,其理不當,所讞之人不為罪失。欲令理獄者務先寬。」自此,獄刑益詳,近於五聽、三宥之意。
 
11
詳讞: 宣帝置廷平員四人,使平刑獄。
 
12
詳讞: 魏廷尉高柔,時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逐捕,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盈連至州府,稱冤自訟,莫有省者,乃辭詣廷尉。柔問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對曰:「夫少單特,養一老嫗為母,事甚恭謹,又哀兒女,撫視不離,非是輕狡不顧室家者。」柔重問曰:「汝夫不與人有讎乎?」對曰:「夫良善,與人無讎。」又曰:「汝夫不與人交錢財乎?」對曰:「嘗出錢與同營士焦子文,求不得。」時子文適坐小事繫獄,柔乃見子文,問所坐。言次,曰:「汝頗曾舉人錢不?」子文曰:「自以單貧,初不敢舉人物也。」柔察子文色動,遂曰:「汝舉竇禮錢,何言不耶?」子文怪知事露,應對不次。柔曰:「汝殺禮,便宜早伏!」子文於是叩頭,具首殺禮本末、埋藏處所。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辭往,掘得其屍。詔書復盈母子為平人。班下天下,以為體式。
 
13
詳讞: 吳孫權太子登出遊,時有彈丸飛過,左右往捕,得一人挾彈懷丸,抗言實不放彈,左右請付法。登即使求過丸,比之非類,乃釋之。
 
14
詳讞: 孫亮出西苑,食生梅,使黃門至中藏取蜜漬梅。蜜中有鼠矢,召問藏吏,藏吏叩頭。亮問吏:「黃門從汝求蜜邪?」吏曰:「向求,實不敢與。」黃門不伏。侍中刁玄、張邠啟:「黃門、藏吏辭語不同,請付獄推盡。」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裏燥,必是黃門所為。」黃門首服。左右莫不驚悚。
 
15
詳讞: 晉陸雲為浚儀令。雲到官肅然,下不能欺,市無二價。人有見殺者,主名不立,雲錄其妻,而無所問。十許日遣出。密令人隨後伺之,謂曰:「不出行十里,當有男子候之與語,便縛來。」既而果然。問之具服,云與此妻通,共殺其夫,聞妻得出,欲與語,憚近縣,故遠相邀候。於是一邑稱為神明。
 
《決斷》 
1
決斷: 漢 後漢
 
2
決斷: 漢沛縣有富家翁,貲三千餘萬。小婦子年纔數歲,頃失其母。父無親近,其女不賢。翁病困,思念恐爭其財,兒必不全,因呼族人為遺書,令悉以財屬女,但遺一劍,云兒年十五以還付之。其後,又不肯與,兒詣郡自言求劍。時太守何武得其條辭,因錄女及婿,省其手書,顧謂掾史曰:「女性強梁,婿復貪鄙。畏殘害其兒,又計小兒得此財不能全護,故且與女,實寄之耳,不當以劍與之。夫劍者,所以決斷。限年十五者,智力足以自居。度此女婿必不復還其劍,當關縣官,縣官或能證察,得見申展。此凡庸何能思慮弘遠如是哉!」悉奪取財以與子,曰:「蔽女惡婿,溫飽十歲,亦以幸矣。」論者大服武。
 
3
決斷: 漢時,臨淮有一人,持匹縑到市賣之,道遇雨,披戴,後人來,共庇蔭。雨霽當別,因共爭鬥,各云我縑,詣府自言。太守薛宣核實良久,兩人莫肯首服。宣曰:「縑值數百錢,何足紛紜自致縣官。」呼騎吏中斷,人各與半。使人聽之。後人曰「受恩」,前撮之,而縑主稱怨。宣曰:「然,固知其當爾也。」因詰責之,具服,悉畀本主。
 
4
決斷: 後漢鍾離意為會稽郡北部督郵。有烏程男子孫常,與弟並分居,各得田十頃。並死,歲饑,常稍稍以米粟給並妻子,輒追計直作券,沒取其田。並兒長大,訟常。掾史議,皆曰:「孫並兒遭餓,賴常升合,長大成人,而更爭訟,非順遜也。」意獨曰:「常身為父遺,當撫孤弱,是人道正義;而稍以升合,券取其田,懷挾姦路,貪利忘義。並妻子雖以田與常,困迫之至,非私家也。請奪常田,畀並妻子。」眾議為允。
 
5
決斷: 謝夷吾為荊州刺史,行部到南陽縣,遇章帝巡狩,幸魯陽,有詔敕夷吾入傳錄見囚徒,勿廢舊儀。上臨西廂南面,夷吾處東廂,分帷於其中。夷吾首錄囚徒,有亭長姦部人者,縣言「和姦」。上意以為長吏以劫人而得言和,且觀刺史決當云何。須臾,夷吾呵之曰:「亭長職在禁姦,今為惡之端,何得言和!」切讓三老、孝悌,免長吏之官,理亭長罪。帝善之。
 
《考訊》 
1
考訊: 附 大唐
 
2
考訊: 大唐律:
 
3
考訊: 諸察獄之官,先備五聽,又驗諸證信,事狀疑似,猶不首實者,然後拷掠。每訊,相去二十日,若訊未畢,更移他司,仍須拷鞫者,因移他司者,連寫本案俱移。則通計前訊,以充三度。即罪重害,及疑似處少,不必皆須滿三者,囚因訊致死者,皆俱申牒當處長官,與糾彈官對驗。
 
4
考訊: 諸拷囚不得過三度,數總不過二百。杖罪以下,不得過所犯之數。拷滿不承,取保放之。若拷滿三度,及杖外以他法拷掠者,杖一百。數過者,反坐所剩。以故致死者,徒二年。即有瘡痛,不待差而拷者,亦杖一百。若決杖笞者,笞五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半。若依法拷決,而邂逅致死者,勿論。仍令長官等勘驗。違者,杖六十。拷決之失,立案、不立案等。
 
5
考訊: 諸拷囚,限滿不首,反拷告人。其被殺、盜家人親屬告,不反拷。被水火損敗者,亦同。拷滿不首,取保並放。違者以故失論。
 
6
考訊: 諸赦前斷罪不當者,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處重為輕,即依輕法。其常赦所不免者,依常律。常赦所不免,謂雖會大赦,猶處死及流,若除名、免所居官,及移鄉者。赦書定罪名,合從輕者,不得引律比附入重。違者,各以故失論。
 
7
考訊: 諸犯罪在市,杖以下,市決之。應合蔭贖及徒以上,送縣。其在京市,非京兆府,並送大理寺。駕幸之處,亦准此。
 
8
考訊: 諸決大辟罪,在京者,行決之司五覆奏;在外府,刑部三覆奏。在京者,決前一日二覆奏,決日三覆奏。在外者,初日一覆奏,後日再覆奏。縱臨時有敕,不許覆奏,亦准此覆奏。若犯惡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殺主者,唯一覆奏。其京城及駕在所,決囚日尚食進蔬食,內教坊及太常寺並停音樂。
 
9
考訊: 諸決大辟罪,皆防援至刑所,囚一人防援二十人,每一囚加五人,五品以上聽乘車,並官給酒食,聽親故辭訣,宣告犯狀。皆日未後乃行刑。犯惡逆以上,不在乘車之限。決經宿,所司即為埋瘞,若有親故,亦任以瘞之。即囚身在外者,奏報之日,不得驛馳行下。
 
10
考訊: 諸決大辟罪,官爵五品以上,在京者大理正監決,在外者上佐監決,餘並判官監決。從立春至秋分,不得奏決死刑。若犯惡逆以上及奴婢、部曲殺主者,不拘此令。在京決死囚,皆令御史、金吾監決。若囚者冤枉灼然者,停決聞奏。
 
11
考訊: 諸囚死,無親戚者,皆給棺,於官地內權殯。其棺,在京者將作造供,在外者用官物給。若犯惡逆以上,不給官地,去京七里外,量給一頃以下擬埋。諸司死囚,隸大理檢校。置塼銘於壙內,立牓於上,書其姓名。仍下本屬,告家人令取。即流移人在路及流所、徒在役死者,亦准此。
 
12
考訊: 諸枷長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頰長二尺五寸以上、六寸以下,共闊尺四寸以上、六寸以下,徑三寸以上、四寸以下。杻長六寸以上、二尺以下,闊三寸,厚一寸。鉗重八兩以上、一斤以下,長一尺以上、一尺五寸以下。鎌長八尺以上、丈二尺以下。
 
13
考訊: 諸杖皆削去節目,長三尺五寸。訊囚杖,大頭三分二釐,小頭二分二釐。常行杖,大頭二分七釐,小頭一分七釐。笞杖,大頭二分,小頭一分半。其決笞者腿分受,決杖者背、腿、劍分受,須數等。考訊者亦同。笞以下,願背、腿均受者,聽。即殿廷決者,皆背受。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禮五十五

 

《禮五十五》

 

《前母黨為親及服議》
1
前母黨為... : 晉
 
2
前母黨為... : 晉蔡謨答王濛問曰:「前母之黨應為親,不疑喪服,但問尊卑長幼拜敬之禮也。代多此事,而所不同。惠帝時,尚書令滿武秋是曹彥真前母之兄,而不為內外之親,相見如他人。吾昔以問江思悛,悛以為:『人不疑繼母之黨而疑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繼祖母亦有不相及者,而皆與其黨為親,何至前母而獨疑之。』吾謂此言是。魏時長沙人王毖身在中國,遇吳魏隔絕,更娶妻生昌。昌父母亡後,吳平,聞毖前妻久亡,昌為前母追服。時人疑之,武皇帝詔使朝臣通議。安平獻王孚以為『禮,與祖父母離隔未嘗相見者,不追』。如獻王此議,則前母之黨不應為親也。獻王所據是鄭氏之說,吾謂鄭義為失。時卞仁、劉叔龍議謂昌應服三年,吾以卞、劉議為允。」
 
3
前母黨為... : 何琦前母黨議曰:「夫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者,理道之本,禮之大者也。文條或闕,而附例可明。禮云:『生不及祖父母昆弟,而父稅喪,己則不。』若與祖乖違,父既歿而聞喪,豈可拘以本制不稅而廢其正服乎?若未生而伯叔母終,今為伯叔父後,繼嗣之道雖同,原情之實則異,今必從於所養,而反疑於為本乎?諸侯國人,生不及先代之君,於其陵廟,亦必曰君也,此公義之正名也。前母之尊,固家人正稱也,其易了如皦日。太康初,博議王昌前母服。公府卞粹以為,『母之非親而服三年者非一也。前母名同尊正,義存配父,蓋以生不及故無其制,非於義不可也』。元康中,有改葬前母而疑其服,司徒左長史胡濟以為,『前母父之元妃,所生則家之嫡長,應制如改葬之服』。于時二代,無曰不允,自茲以來,行之不殊。禮,母卒,自為母之黨服。母出則不為母之黨服,而為繼母之黨服。故尊其所從,則不敢不服;服有所逼,則不得自伸。外服無二,而必宜有一。如向所論,必所繼不及伯叔母之黨,居然可見矣。明以名禮為制者,不計恩逮與否也。」
 
4
前母黨為... : 荀訥曰:「人有與前母家為親者,有否者,訥直率意而答之,謂不應親。又問:『傳曰「繼母之配父與因母同」,然則前母之配父,理不異於繼母,何以不為親也?』答曰:『所以不與前母之黨為親者,恩情不相及故也。縱令有母之父母尚存,父執子婿之禮而敬事之,則其子固不可以不拜之,猶不得以外祖父母為名。名之不正,則非親也。』」
 
《親母無黨服繼母黨議》 
1
親母無黨... : 後漢 宋
 
2
親母無黨... : 後漢鄭志:「趙商問鄭玄曰:『禮,母亡則服其黨,不服繼母黨,以外氏不可貳也。若母黨先滅亡無親,己所未服,服繼母黨不?』玄答曰:『此所問,權也,非禮之正。假令母在,本自都無親黨,何所服邪?權者由心。』」
 
3
親母無黨... : 宋庾蔚之謂:「母亡,禮應服其母之黨,不服繼母之黨。不可以母黨先已滅亡,而服繼母之黨。若服繼母之黨,則亂於己母之出也。」
 
《母出有繼母非一當服次其母者議》 
1
母出有繼... : 晉 宋
 
2
母出有繼... : 晉劉智釋疑曰:「親母出則服繼母之黨。繼母既卒,則不服也。」虞喜通疑曰:「縱有十繼母,則當服次其母者之黨也。」蜀譙周云:「其母沒,自服其母之黨,則繼母之黨無服。出母之子為繼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無服也。」
 
3
母出有繼... : 宋庾蔚之曰:「禮,己母被出,則服繼母之黨。繼母雖亡,己猶自服,不得捨前以服後也,當如喜議,服次其母者之黨也。」
 
《從母被出為從母兄弟服議》 
1
從母被出... : 晉 宋
 
2
從母被出... : 晉王愷與褚粲兩姨兄弟。王愷母被出,後愷亡,粲疑於服,因車胤以問博士宋濤之,曰:「據禮服問云『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褚服當無疑也。」車胤難曰:「為其母黨服,則不服繼母之黨,明無二外氏。王今服繼母黨,則不得服出母黨明矣。王既不服周氏,周氏,二母之姓。褚無服王之理。」濤答曰:「禮有從無服而有服,不必要以相報為名。王不服褚,以其母被出,絕於外族。褚之從母,在王之室,及停庾之家,王愷母更嫁庾氏。同曰從母。禮云『以名服不答以報服』。褚若不服王,則是卒不為其母黨服,便成違禮。王既一絕周氏,不得服褚母,故其子亦然。褚今睹王之母,何得不服王乎?」
 
3
從母被出... : 宋庾蔚之曰:「出母絕族,唯親者屬,母子無絕道,餘親不得有服,此禮之明文。褚所以服王,由乎周氏。王既絕周,不復服褚矣,褚何容獨服王邪?禮有從無服而有服,蓋是厭降所致,豈得與義絕者同乎?從母昆弟以名服者,蓋明服之由,不關義絕之後。從母在王及與在庾,誠無以異;但在庾則絕王,故褚不得從親者屬而服王也。褚以王絕己故不服,何嫌褚母之出也!不服之理,各有其義者也。」
 
《繼君母黨服議》
1
繼君母黨... : 晉 宋
 
2
繼君母黨... : 晉車胤問臧燾曰:「今此妾子既服先嫡之黨,又服繼嫡母之黨否?」燾答曰:「庶子以賤不敢不從服耳。既服前嫡母黨,則後嫡母黨義無以異。疑於三四耶。」燾又問徐藻,藻答曰:「庶子若及先嫡母,則服其黨;若不及,則服後嫡母黨。外服無二,此之謂也。」
 
3
繼君母黨... : 賀循問徐邈曰:「禮,嫡母為徒從,嫡母亡則不服其黨。今庶子既不自服所生外氏,亦以嫡黨為徒從乎?」答曰:「古者庶子自服所生之黨,故以嫡母黨為徒從,故嫡母亡則不服其黨。今庶子既不自服其外氏,而敘嫡母之親矣,謂宜以名而服,應推重也。古今不同,何可不因事求中。」
 
4
繼君母黨... : 宋庾蔚之按:「禮,嫡母之黨徒從。徒從者,所從亡則已。嫡母雖有三四,應服見在者之黨。但今人復服所生之黨,則嫡母之黨非復徒從,嫡雖沒,猶宜服之。但外氏無二統,不可悉服,宜以始生所遇嫡母之黨。若己生悉不及,宜服最後者之黨也。」
 
《娶同堂姊之女為妻姊亡服議》 
1
娶同堂姊... : 晉 大唐
 
2
娶同堂姊... : 晉李嵩行事記云:「有娶同堂姊子為婦,婦母亡,不制婦母服,猶制同堂姊服。常謂三綱之義不可得而無服多。以內外姊妹為婦,則絕其本服,服絕而情重,何嫌不減從姊之服月數作婦母之服耶!又以謝沈所言舅為外舅事,訪魏君思,難云:『舅本緦麻,與外舅之服,自可得同。然娶姑之女,姑亡,豈可累降為三月耶?』太常劉彥祖云:『譬如父母服本斬齊,至於改葬而制緦麻也。近羊彭有叔父服,而改葬其父,更叔之服而著改葬之服,此豈以緦麻為輕也?蓋禮所謂以輕為重者也。姑服雖重,而天下何可無婦之父母乎!禮不可闕,行之何嫌。但當計姑之本服,以心喪居之耳。』」
 
3
娶同堂姊... : 大唐永徽元年制:堂外甥,雖外姻無服,不得為婚姻耳。
 
《妻已亡為妻父母服議》
1
妻已亡為... : 晉 宋
 
2
妻已亡為... : 晉穆帝永和中,司徒下問太常云:「若妻已沒,猶應服其父母不?」太常杜潛等答曰:「何以緦?從服也。明伉儷判對,恭承宗廟。推此言之,意謂不以存亡為異也。」司徒又問國子博士:「按禮云:『君母之父母服小功』。傳曰:『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喪服小記曰:『為君母後者,君母卒,則不服其黨。』又曰『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徒從者,所從亡則已』也。若母猶然,妻可知矣。今云不以存亡為異,何所據耶?」博士張憑議曰:「『徒從者,所從亡則已』,按鄭玄曰『謂君母之黨』。又云『有從重而輕者』,鄭玄曰『妻之父母也』。然則從重而輕,與徒從者本別。禮,天子諸侯服妻之父母,明其義重也。若謂徒從服必同者,則妻從夫,明與夫從妻其正對,寧可復夫沒則已乎?所據君母為異者。且外祖之服,本是親假而恩疏。妻之父母,本由義合。」
 
3
妻已亡為... : 劉系之問荀訥曰:「禮云『母黨不二服,親無二統故也』。以例准,則妻黨不二服明矣。然母有親繼之別,又有出有卒,故服外氏有降殺之理。今妻義一也,無繼出之殊。今服其黨,孰先孰後耶?」訥答曰:「妻黨不二服,禮所不載。母黨有出有繼,情事不同。謂前妻雖卒,終當同穴,今妻配己,理無異前,不以存亡為異也。且禮無其文,當俱有服也。」
 
4
妻已亡為... : 或以為同於徒從,妻沒則不從服。若夫所不服,妾何得於徒從君母之黨耶?步熊曰:「妻死更娶,為前妻父母服不?答:此皆徒從服耳,所從亡則已,不服也。」季祖鐘駮曰:「夫婦應屬從也。又夫婦合葬皆為妻,妻之父母不得不服也。」
 
5
妻已亡為... : 曹述初問范甯曰:「有人再娶,後妻無父母,而前妻父母亡,當有服不?」甯答曰:「禮小記云:『從服者,所從亡則已。』今妻既卒,則無所從,不應服也。」述初又難曰:「妻為夫黨既為屬從,至於夫卒,服之無虧。妻之父母,而妻卒則已。統例准情,不見其義。若以妻之父母,不得准夫之旁親,實所疑也。小記所稱,自謂臣為君黨,妾子為君母黨服耳。」甯又答曰:「世閒行事,鮮有同者。此亦無准據,殆是率心而行也。」
 
6
妻已亡為... : 宋庾蔚之謂:「夫妻一體之親,而謂妻之父母徒從,失之甚矣。言應服者,辨之已詳。或疑外氏二統,則妻之父母亦不宜二。意以為,母之兩三,親假不同,妻之三四,於己猶一。非其例也。」
 
《從母適族父服議》 
1
從母適族... : 晉
 
2
從母適族... : 晉邵戢議:「按禮記:『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理際會。』從母嫁於絕屬族父,則無復從母之名,謂不宜有服。戢以為理際會者,患班序易位及嫂叔無名耳。夫服以恩生,班以義斷,雖門外之事義掩恩,至於門內之事,恩掩義矣。同宗之道,處恩義之閒,故宜資之恩義。令彼此獲中,據易位無名,便廢骨肉之服,實是所疑。既有屬從,鄭玄說『子為母黨之服』。按屬從者,自非出母黨,及庶子受重自於其所生之黨,則初無厭降之文。又記云『六代親屬竭矣』,鄭說六代之外親盡。爾雅,族昆弟之子為親同姓。按從母嫁於無屬名者,即與嫁他姓不異,則宜服從母嫁於他姓之服矣。又嘗見賀公書,稱賀新渝夫人為族姨母。尋所以不主名於際會者,亦是有恩掩義,謂宜服也。」
 
《為內外妹為兄弟妻服議》 
1
為內外妹... : 晉 大唐
 
2
為內外妹... : 晉徐眾論云:「徐思龍娶姨妹為婦,婦亡,而諸弟以姨妹為嫂,嫂叔無服,不復為姨妹行喪。右丞徐萬謂宜然。今議者以嫂無服,不得為姨妹服,不解服之為害義邪?為傷情邪?為尊厭邪?所謂尊厭者,父在為母,尊卑體異,故可得厭耳。今嫂妹一人之體,兼此尊卑,何所厭邪?齊縗之葛,與大功之麻同,皆兩服之,所以敘親親之情。今以嫂叔之嫌,不為姨妹制服,絕有親之義,傷恩昵之道,殆非聖人為服之本意乎!」徐彥難曰:「本雖中外姨兄弟之親,一為嫂叔,便當以公義厭私,不謂尊卑之厭也。」眾曰:「女人外屬,以夫氏為公,以公厭,不為叔服可也。叔以嫂是姨妹,復何公厭而不服邪?」彥重難曰:「若以此服為親,則不聞親服無報。又公義在於夫氏,豈在嫂邪?」眾曰:「就如難旨,制公在叔不在嫂,雖有姨之親,就於公義,不得服之,猶可也。若叔有厭,則嫂無厭,雖姨妹為嫂,必服之,為叔之姨兄而見服,則為嫂之姨妹何獨不見服哉?若兩不相服,則絕此一親,豈聖人之意乎?苟姨妹得服姨兄,兄亦應服,何無報哉?」彥重難曰:「若姨妹為嫂而為之服,必也正名,將謂之何?」眾答曰:「今姨妹為嫂可服者,以正名故也。言嫂則姨妹不從焉,言姨妹則嫂不與焉。名別若此,故可服也。嫂自無服,吾不為之服。姨妹有服,吾為之緦麻。吾自服姨妹,奚為強謂之服嫂也哉!見嫂應拜,見姨妹不拜也。今嫂妹同體,今我自拜嫂,而謂我拜姨妹,不亦惑哉!」彥重難曰:「彥以為姨妹為嫂而不服者,正以無復姨妹之名故耳。」眾答曰:「不解姨妹為嫂,便無復姨妹之名,削其氏族,滅其名號邪?為變化分離,嫂留而妹去邪?為我嫂者,是姨妹也,何不得兩全哉!」彥難曰:「若如告,言嫂則姨妹不從,言姨妹則嫂不從,未審定言嫂邪?言姨妹邪?」眾答曰:「一人兼兩親,似一人兼兩官,當其事,則舉其名以應其義,何拘以一名一稱哉!言嫂則拜之,言姨妹則服之,各有所施,不以此而滅彼耳。」彥曰:「平存,許其稱嫂而拜,則非姨妹也;至於亡歿,便稱姨妹不拜,則非復嫂也。懼一人之身,不得以昨日平安為嫂,明日終亡為姨妹也。」眾曰:「吾得存之與亡,為嫂為妹,不復異也。為我嫂故拜之,是姨妹故服之,情理自通,何以云拜便不得制服,制服便不得拜乎?」彥重難曰:「若隨其名,別其義,則著服臨尸不復拜也。」眾答曰:「見姨妹之尸,不可以不服;臨亡嫂之喪,不可以不拜。拜自為嫂,服施為妹,服隨其親,拜應其名。別其義,斯之謂矣。」
 
3
為內外妹... : 大唐之制,兩姨姑舅姊妹,並不得通婚。嫂叔相為小功。
 
4
為內外妹... : 義曰:按袁準正論云:「中外之親,親於同姓。同姓且猶不可婚,而況中外之親乎!」誠哉斯旨。何者?按婚禮娶於異姓,所以附遠厚別。附遠者,欲令敦睦異宗;厚別者,蓋以別於禽獸。則姨舅之女於母,可謂至親矣,以之通婚,甚黷情理。然有若晉徐思龍者,或識昧一時,不詳典故,姨妹既納之為婦,諸弟安得不謂之嫂乎!且男女之際,必在正名,名正而男女有別。安有存時拜之為嫂,沒則服之為妹。徐眾乃云「一人兼兩親,似一人兼兩官」。誠如所見,兩名兼行,是則公許名稱混淆,婚姻無別矣。或者以服疑從重,亦謂不然。按喪服有或引或推,各存正義。故庾蔚之云:「外姊妹而為兄弟之妻,宜用無服之制。」兄弟之妻無服,乃親於外親之有服也。況彼既棄本親,來為我族之婦,我安得棄正禮而強徇私服哉!徐彥之論當矣。
 
《族父是姨弟為服議》 
1
族父是姨... : 晉
 
2
族父是姨... : 晉蔡謨答族父為姨弟。問者曰:「乙是甲族兄子也,二人之母則姊妹也。以外親言之,則是從母之子,應服緦麻。以同宗言之,則六代之親,知禮無服。今甲亡,乙應制服否?」乙者庾元靖,甲者庾仁也。謨按:「禮記云:『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理際會。』先儒說曰:『異姓謂來嫁者也,正其母與婦之名也。』記又云:『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今甲之父與乙於班為族祖,則其妻亦有祖母之名,不復得為從母也。凡親屬之名,妻從其夫,子從其母。不得為從母,則子亦不得為從母之子也。親名正,服亦隨之。謂乙應從同宗六代之制,不應服也。」難者曰:「禮所云『異姓主名理際會』,本是他人,唯以來嫁為親,故尊卑親疏從其所適。至於從母者,骨肉之親,小功之服也。今以所適無服之親,便從無服之制,是為以疏奪親也。適他人者猶為之服,來適同宗而便絕之,豈其理乎?」答曰:「禮,大夫之娶,皆有姪娣,而大夫之子於庶母無服。若論本親,則此庶母亦是從母也。今來為父妾,則廢從母之名,而從庶母之稱,絕小功之服,而從無服之制,此禮之成典也。推此而論,知適他人者,從其本親;來適同宗,則從其所適,不得係本:此所謂『異姓主名理際會』者也。」
 
3
族父是姨... : 或有族父絕服而又是姨弟,今叔親當云何?徐邈答曰:「書稱『以親九族』,禮『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故上極四代,旁親四等,每服有降。自五代以往,則是九族之外,謂之同姓而已。其長幼之班,拜起之節,有時而可改,無必不移之道也。姨弟為無服之宗人,今若繫疏宗服外之名,以奪母黨有服之親,則未見其義也。謂宜從姨弟例服。」
 
4
族父是姨... : 散騎常侍徐眾論云:「庾左丞孫見遭族父喪,父已絕服,又是姨弟,見問當服不?余答以為當服。」右丞徐彥重難曰:「禮云:『尊祖故敬宗,敬宗則收族。』收族者,序以昭穆也。何得以姨弟之服加於宗父乎?於情乃可無傷,於義實為有害也。」眾答曰:「禮為曾祖高祖三月。又改葬緦麻,服所尊。及臨至親之喪,而服之最輕者,豈損父祖之尊乎!今族父無服,姨弟有服,自謂姨服,何為輕服服宗父乎!難云於義有害者,不解害何義邪?天生族父為吾姨弟,非吾貶退所為,何不敬宗之有!族父應拜,而姨弟不應拜。今族父為姨弟,今不可以姨弟不應得拜,而不為族父拜也;猶不可以族父無服,而不為姨弟服也。若姨弟犯過,吾不顧族父與姨弟共身同體,怒而笞之,此不可也。於其死亡,以姨弟服之,正合禮記『絕族無施服而親者屬』文。」
 
《妾為先女君黨服議》 
1
妾為先女... : 晉
 
2
妾為先女... : 晉有問者曰:「雜記云:『女君死,則妾為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此為妾子為徒從,妾身為屬從,於理通否?」虞喜通疑:「凡稱妾者,皆大夫之禮,非天子諸侯文也。按雜記云『女君死,則妾為女君之黨服』,明屬從也。『攝女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此攝當為相代攝,是謂繼室,則妾之後女君也。有後女君則不復服先女君之黨者,以當服後女君之黨故也。」
 
3
妾為先女... : 荀訥答劉系之問曰:「禮,妾從服女君之黨如女君,此則同於近臣君服斯服,不與服君母黨同也。」
 
《庶子為人後其妻為本舅姑服議》 
1
庶子為人... : 晉
 
2
庶子為人... : 晉賀循云:「庶子為人後,為其母緦麻三月。庶子之妻自如常禮,尊所不降也。自天子通於大夫皆然。」
 
3
庶子為人... : 孔瑚問虞喜曰:「愚謂庶子不得如禮服其私親者,以為身為宗主,奉修祭祀,以別尊卑故也。凡婦服夫黨皆降一等,唯公子厭至尊,故其妻從輕而服重,盡禮於皇姑,則人情所許。愚謂不得以公子為例。」喜答曰:「謂庶子為人後,上繼祖禰,此則厭於承統,不得伸其私情,故為所生服止緦麻。其婦當依公子之妻,盡禮皇姑,從輕服重,不繫於夫。」
 
4
庶子為人... : 哀帝興寧中,哀靖皇后有章太妃之喪。尚書奏:「至尊緦麻三月,皇后齊縗周。按禮有從輕而服重,公子為公所厭,故不得申。舅不厭婦,故得以本服。」綦毋邃駁:「父子不繼祖禰,故妻得伸。皇姑夫人致齌而會於太廟,后服不宜踰至尊,亦當緦也。」

http://ctext.org/tongdian/zh

※※※


熱狗 - 張震嶽  - 關穎 - 嗨嗨人生

作曲:姚中仁、張震嶽  編曲:梯依恩 (Ten) 

作詞:姚中仁、張震嶽 

曾經我們苦哈哈 現在雪球們越滾越大
越混是越屌 其他人像是被結紥
你講話開始結巴 往身上灑鹽巴
我研發出新的技巧 總是出乎你意料
你是假奶矽膠 ㄉㄨㄞ、ㄉㄨㄞ
我是真材實料 受愛戴
大家都覺得我壞 也想要學我的跩
聽聽這喝采 你和我兒子一樣要喝奶
少了我饒舌沒色彩 內行的全部都到我這來
不需要跳舞 舉手投足就像教主
嗨完回家換尿布 但現在我是跳跳虎

想出來就出來 Feeling is alright
High High人生 要High就要趁現在
就算天塌下來 還有我們都在
把握現在 Hey ! Let's party all night

你知道是誰最屌 其他人像是在睡覺
已經聞到那味道 花蝴蝶在我身邊圍繞 圍繞
唱饒舌我微妙微翹 你還沒抓到 那訣竅
HipHop是處女地 那我是肥料
賺的還不夠多 但其實也夠用
像夢遊般的生活 Hustler的時候 我像孟波
可別嫌我膨風 這饒舌夢太矇矓
白手起家靠空手 從小狗狗到狗董
多轟動 像瘋狗浪 麥克風 我走唱
開關在我手上 High High人生 It's turn on
用力地工作 用力地玩
用力地花錢 也用力跩
Work and Play 用力穿

想出來就出來 Feeling is alright
High High人生 要High就要趁現在
就算天塌下來 還有我們都在
把握現在 Hey!Let's party all night
聽到這個節奏 沒錯 就是我 熱狗 For sure
你沒聽錯 你沒聽過 有點復古 卻是新貨
我還有聽Daft Punk, so everybody get down
快釋放你的能量 別站著不動像神像
魅力在燃燒 好像高空彈跳
你燃料 用完 你會說哦我還要
這DJ比耶穌還神 強力重拍像在害人
音樂像Diamond 你膜拜著像拜神

這音樂讓你愛著 大家都想要快樂
這首不會喊Fire 點燃你的Lighter

想出來就出來 Feeling is alright

High High人生 要High就要趁現在
就算天塌下來 還有我們都在
把握現在 Hey!Let's party all night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IZ3p8LTDaA


曹格 - 數到五答應我

詞曲 曹格

第一次看見妳就為妳心動 聰明的我怎能讓妳走
第二次看見妳我竟然失控 是我的錯請妳原諒我
第三次看見妳想要告訴妳 我真的愛妳是真的愛妳
第四次看見妳我有些要求 希望妳能夠 安安靜靜的聆聽

1讓我保護妳
2讓我照顧妳
3所有的要求不能當作遊戲
4接受這命運
5永遠不分離 最後一個一定要說妳願意

Wanna be your lover I wanna be your man 我只要妳開心多一點
Can you be my lover Don't wanna be your friend 給妳幸福的永遠

第一次看見妳就為妳心動 聰明的我怎能讓妳走
第二次看見妳我竟然失控 是我的錯請妳原諒我
第三次看見妳想要告訴妳 我真的愛妳是真的愛妳
第四次看見妳我有些要求 希望妳能夠 安安靜靜的聆聽

One讓我保護妳
Two讓我照顧妳
Three所有的要求不能當作遊戲
Four 接受這命運
Five 永遠不分離 說~妳願意

Wanna be your lover I wanna be your man 我只希望陪妳多一點
Can you be my lover Don't wanna be your friend 給妳幸福每一天 因為我
Wanna be your lover I wanna be your man我只要妳開心多一點
Can you be my lover Don't wanna be your friend 給妳幸福到永遠
妳說妳害怕 因為受過傷 (照顧妳 保護妳 守護著妳 嗚..........)
不需要害怕 因為我不是他 (照顧妳 保護妳 守護著妳 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6HZAr--nu4


莫文蔚 - 陰天

作曲 李宗盛/周國儀
作詞 李宗盛

陰天 在不開燈的房間 當所有思緒都一點一點沉澱
愛情究竟是精神鴉片 還是世紀末的無聊消遣
香煙 氳成一灘光圈 和他的照片就擺在手邊
傻傻兩個人 笑得多甜

開始總是分分鐘都妙不可言 誰都以為熱情它永不會減
除了激情褪去後的 那一點點倦
也許像誰說過的貪得無厭 活該應了誰說過的不知檢點
總之那幾年 感性贏了理性那一面

陰天 在不開燈的房間 當所有思緒都一點一點沉澱
愛恨情慾裡的疑點 盲點 呼之欲出 那麼明顯
女孩 通通讓到一邊 這歌裡的細微末節就算都體驗
若想真明白 真要好幾年

回想那一天 喧鬧的喜宴
耳邊響起的究竟是序曲或完結篇

感情不就是你情我願 最好愛恨扯平兩不相欠
感情說穿了 一人掙脫的 一人去撿
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辯 女人實在無須楚楚可憐
總之那幾年 你們兩個沒有緣

傻傻兩個人 笑得多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YWufUugeUc


劉若英 - 很愛很愛你

作詞 施人誠 
作曲 玉城千春

想為你做件事 讓你更快樂的事 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
求時間 趁著你 不注意的時候 悄悄地 把這種子釀成果實

我想她的確是 更適合你的女子 我太不夠溫柔優雅成熟懂事
如果我 退回到 好朋友的位置 你也就 不再需要為難成這樣子

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捨得讓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看著她走向你 那幅畫面多美麗 如果我會哭泣也是因為歡喜
地球上 兩個人 能相遇不容易 作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不牽絆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捨得讓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不牽絆你 飛向幸福的地方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捨得讓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很愛很愛你 所以願意 不牽絆你 飛向幸福的地方去
很愛很愛你 只有讓你 擁有愛情 我才安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znMCsScCxo


符瓊音 - 沉默

詞曲 / 戴佩妮

我喜歡你什麼 為何我總是不說
我討厭你什麼 為何我顯得淡默
我也許只是一個路過你窗口的人 認錯

你喜歡我什麼 你從來都不肯說
你討厭我什麼 你從來顯得淡默
我也許只是一個路過你床頭的人 愛錯

我只能喜歡沉默
在暗夜裡我獨自遊走
我討厭被捆綁 反鎖 漆黑中摸索
哭有什麼用
我只能保持沉默
在暗夜裡我跟著影子走
快要被愛遺忘 蹉跎 被匆匆忽略過
躲有沒有用 沒有用

你喜歡我什麼 你從來都不肯說
你討厭我什麼 你從來顯得淡默
我也許只是一個路過你床頭的人 愛錯

我只能喜歡沉默
在暗夜裡我獨自遊走
我討厭被捆綁 反鎖 漆黑中摸索
哭有什麼用
我只能保持沉默
在暗夜裡我跟著影子走
快要被愛遺忘 蹉跎 被匆匆忽略過
躲有沒有用 沒有用

沉沒吧 沒必要一直是拉扯的
等誰先開口說 卻沒下落

我們都習慣沉默
享受暗夜裡一個人遊走
誰喜歡被捆綁 反鎖 漆黑中摸索
哭根本沒有用
你為何選擇沉默
為何暗夜裡不讓我跟你走
不想被你遺忘 蹉跎 被匆匆忽略過
躲也沒有用 沒有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ED_arwyPT4


鄒宗瀚-心痛

詞:吳易緯(生命樹樂團) 曲:陳威全

從來不輕易 認定一份感情
所以多努力 想要獲得肯定
也許太專一 給人窒息的壓力
難免都 銷聲匿跡

你無須在意 失戀是種學習
我沒有問題 不會敗給命運
不用說對不起 我早就認清愛情
是玩不起的遊戲

不要拆穿 我強忍住的心痛 是因為對你還心動
越是苦臉上越是有笑容
我不再喊痛 是沒必要再心痛 沒有任何苦衷
一個人生活 多麼自由

感謝你的在乎 帶給我的溫度 像朋友般相處 用輕鬆的腳步
終於能不再被愛困住
感謝你的在乎 認清我的面目 人生有太多苦 偶爾看不清楚
是幸福

不要拆穿 我強忍住的心痛 是因為對你還心動
越是苦臉上越是有笑容
我不再喊痛 是沒必要再心痛 沒有任何苦衷
一個人生活 多麼自由
一個人生活 多麼自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eTVXp5whok


陳乃榮-終於

終於 詞曲/演唱:陳乃榮 導演:馬宜中

一天一天燃燒憔悴 以為能換來燦爛的明天
一句一句青春誓言 期待能拼出最初的笑臉

一滴一滴絕望的淚 再多也填不滿心的殘缺
一步一步走向終點 只能陪你見證愛在毀滅

終於 你離開我的世界 試圖挽回
可是 你躲在你的世界 觸摸不到的空間

一天一天燃燒憔悴 以為能換來燦爛的明天
一步一步走向終點 只能陪你見證愛在毀滅

終於 你離開我的世界 無力挽回
總是 我活在我的世界 你不在乎的空間

終於 你離開我的世界 試圖挽回
可是 你躲在你的世界 觸摸不到的空間

終於 你離開我的世界 無力挽回
從此 我活在我的世界 你不在乎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8yOaAc0dLs


古箏--guzheng-蜜柑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YtB8nHzBU


陽明春曉(古箏:莊國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_84759o6jM


黃晨達:春到田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62sC4Zc_zI

 

江志豐 - 影子

作詞:簡華冷
作曲:江志豐
編曲:張振杰

*低頭想著你的臉 對著空氣望著天
我的影子留在相遇的那一天
我和你都有張笑臉 微笑著說再見
我們都知道不會再見面
晴天雨天每一天 白天黑夜多少年
轉身過去已經 忘記你的臉

#你離去時拉長身影 我的影子跟著遠去
我已沒有勇氣再去夢裡找你 我過不去
我的影子就留給你 我的名字不要忘記
我已沒有勇氣再騙自己相信 我不愛你
心還留在你那裡 別忘記
我的心就像影子 (我愛你)過不去#*

重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U9Hr6uDilY&list=PL0A88708E94DC8ED0


林俊傑 - 西界

作詞:林秋離
作曲:林俊傑

陽光越過窗沿 我在陰影裡面
才過正午十三點 就漆黑一片
沒有人看的見 我心深處的陰暗面

#只能眺望東邊 你的世界太遠
 撐到想像的極限 幸福有多甜
 可黑夜已吞噬我 就是拉不到你的手

*因為我活在西邊 只擁有半個白天
 一到午後夜色就蔓延
 雖然和你面對面 卻看不到我的臉
 感覺到你不安的視線

 在西界的那一邊 只能有半個白天
 暗自祈禱上天的垂憐
 在長夜的邊緣 給我一絲光線
 讓你能多看我一眼

Repeat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5HHakJnSic

※※※
 
2015年2月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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