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2196_213122796874_2

3969963_234544450120_2

5467629_200626035810_2

6825310_095201609100_2

7296538_7296538_1302619348251

11732153_145325662192_2

21462500

20100320144817

20130807103213989

201204161124162549

669910444572602746

56490909201210171547533134046157194_001_440

2418902_1016655_04af0a8a8b_o

thCABUKV83

u=314074678,3567555651&fm=21&gp=0 u=2570277121,1353511962&fm=21&gp=0

u=3209926228,3820999216&fm=90&gp=0

u=3241012479,3226872961&fm=21&gp=0

U1584P28T3D2099092F326DT20080713215855

untitled5955  untitled84555userid229077time20120507154502

W020130427397166887511

xin_3930907281544203283015  

 0ed46d72c6e14630d21b8d67db31237c 

003vB2qpty6LykOCgZw96&690

4f1a81a7g86001024d0ac&690

26

54

35745  

2fdda3cc7cd98d1063d42ba7203fb80e7aec54e736d1b81f

/ 網路的ˊ圖

 


清澈的愛情連櫻漬飯糰也遮掩不住時,

思念的長相,與令我震盪的人,本是不同的人,

因為葉子飛到後面了,你整個人也跟我一起後退走,

可能你猜測我不惜一切愛上古代的空氣?

我只是覺得那裡可能有你要的溫度。


一隻專業的小鳥,至終都不會牽著小狗,

一隻冰涼的小魚,至終都不會說話,

要是犧牲無邊無盡,披著他葉肺般的披風可清醒?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食貨八

《食貨八》 

《錢幣上》
1
錢幣上: 周 秦 漢 後漢 晉
 
2
錢幣上: 貨幣之興遠矣,夏商以前,幣為三品。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白金為下幣。白金為銀。太公立九府圜法。周景以母子相權。秦用黃金銅錢為上下二等。漢興為八銖,或為莢錢,或作白金,或作赤仄,八銖五分,迭廢迭用。王莽又設錯刀金銀龜貝凡數十品。公孫述始作鐵錢。魏文帝穀帛相貿。劉備以一當百。孫權以一當千。理道陵夷,則有鵝眼、線環之別;王綱解紐,又有風飄、水浮之異。名目繁雜,不能遍舉,緬徵損益,可略而言。原夫立錢之意,誠深誠遠。凡萬物不可以無其數,既有數,乃須設一物而主之。其金銀則滯於為器為飾,穀帛又苦於荷擔斷裂,唯錢但可貿易流注,不住如泉。若穀帛為市,非獨提挈斷裂之弊,且難乎銖兩分寸之用。歷代錢貨,五銖為中,一品獨行,實臻其要。今錢雖微重於古之五銖,大小斤兩,便於時矣。
 
3
錢幣上: 太公既立之於周,退行之於齊,曰:「知開塞之術者,其取天下如化,是謂政之大端也。」又管仲曰:「三幣握之,非有補於溫飽也,捨之非有切於飢寒也,先王以守財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與奪貧富,皆在君上,是以人戴君如日月,親君若父母,用此道也。夫生殖眾則國富而人安,農桑寡則人貧而國危。使物之重輕,由令之緩急。權制之術,實在乎錢,鍵其多門,利出一孔,摧抑浮浪,歸趣農桑,可致時雍,躋於仁壽,豈止於富國強兵者哉!」具輕重篇。
 
4
錢幣上: 其後言事者,或惜銅愛工,改作小錢,或重號其價,以求贏利,是皆昧經通之遠旨,令盜鑄滋甚,棄南畝日多,雖禁以嚴刑,死罪日報,不能止也。昔賢有云:「銅不布下,乃權歸於上。」誠為篤論,固有國之切務,救弊之良算也。況當今人疲賦重,康俗濟用,莫先於斯矣。自昔言貨幣者,在於圖史,無之,皆不達其要,唯漢賈生、國朝劉錄事秩,頗詳其旨。
 
5
錢幣上: 自神農列阖於國,以聚貨帛,日中為市,以交有無。虞夏商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記。
 
6
錢幣上: 周制:以商通貨,以賈易物。太公又立九府圜法。周官制太府、玉府、內府、外府、泉府、天府、職內、職幣、職金,皆掌財幣之官,故云九府。圜,謂均而通也。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外圜而內孔方。輕重以銖。黃金以斤為名,錢以銖為重也。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疋。故貨寶於金,利於刀,流於泉,流行如泉。布於布,布於民閒。束於帛。束,聚也。
 
7
錢幣上: 周景王時,患錢輕,將更鑄大錢。錢者金幣之名,先曰泉,後曰錢。大於舊錢,其價重也。班固以為文曰寶貨。唐注國語云:「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泉五十。」未詳孰是,故兩存焉。大夫單旗曰:「不可。古者天降災戾,戾,惡氣也。一曰:戾,至也。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行之,於是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民患幣重,則多作輕錢而行之,亦不廢去重者,言重者行其貴,輕者行其賤。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民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乏將厚取於民,民不給,將有遠志,謂去其本居而散亡。是離民也。且絕民用以實王府,猶塞川原為潢洿也,原謂水泉之本。潢音黃,洿音烏。竭亡日矣,王其圖之。」弗聽,卒鑄大錢,文曰「寶貨」,肉好皆有周郭,內郭為好,外郭為肉。韋昭曰:「肉,錢形也。好,孔也。」以勸農贍不足,百姓蒙利焉。單旗雖有此言,王終自鑄錢,果有便,故百姓蒙利。
 
8
錢幣上: 管子曰:「人君鑄錢立幣,人庶之通施也。錢幣無補於饑寒之用,人君所立,以均制財物,通交有無,使人之所求,各得其欲。人有若干百千之數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足者何?利有所藏也。人事謂常費也。言人之所有多少,各隨其分而自足。君上不能均調其事,則豪富并藏財貨,專擅其利,是故人之常費不給,以致匱乏。然則人君非能分并財利而調人事也,則君雖自為鑄幣而無已,乃使人下相役耳,惡能以為理乎?」言人君若不能權其利門,制其輕重,雖鑄幣無限極而與人,徒使豪富侵奪貧弱,終不能致理也。惡音烏。又曰:「湯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無●,●,糜也。●,章延反。有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人之無●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以救人之困。夫玉起於禺音虞氏,金起於汝漢,珠起於赤野。東西南北去周七八千里,水絕壤斷,舟車不能通。為其途之遠,其至之難,故託用於其重。以珠玉為上幣,以黃金為中幣,以刀布為下幣。三幣,握之則非有補於煖也,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也,先王以守財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調也。」若五穀與萬物平,則人無其利。故設上中下之幣而行輕重之術,使一高一下,乃可權制利門,悉歸於上。
 
9
錢幣上: 楚莊王以為幣輕,更以小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業。孫叔敖為相,市令言於相曰:「市亂,人莫安其處,行不定。」叔敖白於王,遂令復如故,而百姓乃安也。
 
10
錢幣上: 荀卿曰:「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齒革繒菁焉,然而中國得而賦之。東海則有紫蛤魚鹽焉,然而中國得而衣食之。西海則有皮革文純焉,然而中國得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財貨流通,無不盡致其用,四海之內,若一家也。凡理,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王之所寶者六,聖人能制議百姓,以輔相國家,則寶之;玉足以庇廕嘉穀,使無水旱之災,則寶之;龜足以獻臧否,則寶之;珠足以禦火災,則寶之;金足以禦兵亂,則寶之;山林藪澤足以備財用,則寶之。」
 
11
錢幣上: 秦一中國之幣為二等,黃金以鎰為名,上幣。二十兩為鎰。改周一斤之制,更以鎰為金之名數。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言錢之形質如周錢,唯文異耳。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
 
12
錢幣上: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如榆莢也。錢重銖,半徑五分,文曰「漢興」。黃金一斤。復周之制,更以斤名金。
 
13
錢幣上: 高后二年,行八銖。秦錢文曰「半兩」,即八銖也。初,漢以其太重,更鑄榆莢,人患太輕,至此復行八銖錢。六年,行五分錢。徑五分,所謂莢錢。
 
14
錢幣上: 孝文五年,為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賈誼諫曰:「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他巧者,其罪黥。顧租,謂顧庸之直,或租其本。然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殽之甚微,為利甚厚。微謂精妙也。其術精妙,不可覺知,而得利甚厚,故令人輕犯之,姦不可止也。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姦,今令細民操造幣之勢,操,持也。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姦,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報,論也。夫懸法以誘民,使入陷阱,孰積於此!曩禁鑄錢,死罪積下;下,報也。積累下報論之也。今公鑄錢,黥罪積下。為法若此,上何賴焉?賴,利也,恃也。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若干,時錢重四銖,法錢百枚,當重一斤十六銖。輕則以錢足之若干枚,令滿平也。若干,且設數之言也。干猶箇,謂當如此箇數耳。或用重錢,平稱不受。用重錢,則平稱有餘,不能受也。法錢不立,依法之錢也。吏急而壹之乎,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呵乎,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呵,責怒也。苟非其術,何嚮而可哉!今農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鎔炊炭,鎔,形容也,謂作錢模也。姦錢日多,五穀不為多。言皆采銅鑄錢,廢其農業,故五穀不為多。國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術,其傷必大。令禁鑄錢則錢必重,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姦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故銅布於天下,則人鑄錢者大抵必雜以鉛鐵,黥人日繁,一禍也。偽錢無止,錢用不信,人愈相疑,二禍也。采銅者棄其田疇,鑄者捐其農事,五穀不為多,則鄰於飢,三禍也。故不禁鑄錢則錢常亂,黥罪日積,是陷阱也。且農事不為,有類為災,故人鑄錢不可不禁,四禍也。上禁鑄錢,必以死罪。鑄錢者禁,則錢必還重,則盜鑄者起,則死罪又復積矣,其禍五也。故銅布於天下,其為禍博矣。今博禍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謂七福?上收銅勿令布,則民不鑄錢,黥罪不積,一矣。偽錢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銅鑄作者反於耕田,三矣。銅畢歸於上,上挾銅積以御輕重,銅積謂多積銅。錢輕則以術斂之,重則以術散之,貨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古者以銅為兵也,秦銷鋒鏑鑄金人十二是也。以假貴臣,多少有制,用別貴賤,五矣。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收奇羡,奇,殘餘。羡,饒溢。則官富實而末民困,六矣。末謂工商之業也。制吾棄財,以與匈奴逐爭其民,則敵必壞,七矣。末業既困,農人敦本,倉廩實,布帛有餘,則招胡人,多來降附,故言制吾棄財也。棄財,謂可棄之財。逐,競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禍,臣誠傷之。」上不聽。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埒,等也。所鑄文字與四銖同,微重耳。後卒叛逆。鄧通,大夫也,以鑄錢文字秤兩同四銖。財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
 
15
錢幣上: 孝武帝有事於四夷,又徙平民七十萬口於新秦中,用度廣,出御府錢以贍不足,而冶鑄或累萬金,不佐公家之急。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幣以贍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閒亦盜鑄,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鑄錢者多,故錢輕,輕亦賤也。物益少而貴。民但鑄錢,不作餘物故也。有司言曰:「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文為半兩,實重四銖。而姦或盜磨錢質而取鋊,民盜磨錢質而取鋊。鋊,銅屑也。磨錢漫面以取其屑,更以鑄錢。西京黃圖敘曰「民磨錢取屑」是也。鋊音浴。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一作「紫繢」,繡繪五采而為。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管子曰:「桓公朝周,請天子號令諸侯,以石璧賀獻。」此亦鹿皮銀錫為幣之義也。諸具輕重篇。又造銀錫為白金,雜鑄銀錫以為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曰「白選」,或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以半斤之重差為三品,此重六兩,則下品重四兩。三曰復小,橢之,其文龜,直三百。橢,圜而長。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有司言三銖錢輕,易姦詐,乃更請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下,令不可磨取鋊焉。周匝為郭,文漫皆有。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抵,歸也。大歸猶言大凡也。無慮亦謂大率無小計慮也。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舉并兼之徒、守相為利者劾之。時張湯用事。初,帝既與湯造白鹿皮幣,以問大司農顏異,對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上不悅。會有人告異以他議事,下湯理異。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異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遂誅。於是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郡國多姦鑄錢,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以赤銅為其郭。今錢見有赤側者,不知作法云何。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充賦及給官用,皆令以赤側。白金稍賤,民不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終廢不行。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漢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水衡都尉,掌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鍾官,辦銅令,然則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姦乃盜為之。
 
16
錢幣上: 宣帝時,貢禹言:「鑄錢采銅,一歲十萬人不耕,民坐盜鑄陷刑者多。富人藏錢滿室,猶無厭足。民心動搖,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姦邪不可禁,原起於錢。疾其末者絕其本,宜罷采珠玉金銀鑄錢之官,毋復以為幣,除其販賣租銖之律。租銖,謂計其賣物價,平其錙銖而收租也。租稅祿賜皆以布帛及穀,使百姓壹意農桑。」議者以為交易待錢,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議亦寢。
 
17
錢幣上: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云。
 
18
錢幣上: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始造大錢,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刀,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此錢今並尚在,形質及文與漢書相合,無差錯也。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
 
19
錢幣上: 莽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而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次七分,三銖,曰「么錢一十」。么,小也。次八分,五銖,曰「幼錢二十」。次九分,七銖,曰「中錢三十」。次一寸,九銖,曰「壯錢四十」。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黃金重一斤,直錢萬。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朱提,縣名,屬犍為,出善銀。朱音殊,提音上支反。他銀一流直千。是為銀貨二品。元龜岠冉長尺二寸,冉,龜甲緣也。岠,至也。度背兩邊緣尺二寸也。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兩貝為朋。朋直二百一十六,元龜十朋,故二千一百六十。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貝十朋。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么貝十朋。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是為龜寶四品。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么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大布、次布、第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么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為布貨十品。布亦錢。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鑄作錢布,皆用銅,殽以鏈錫,許慎云:「鏈,銅屬也。」然則以鏈及錫雜銅而為錢也。鏈音連。文質周郭放漢五銖錢云。放,依。其金銀與他物雜,色不純好,龜不盈五寸,貝不盈六分,皆不得為寶貨。元龜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太卜受直。
 
20
錢幣上: 其後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市買,莽患之,下詔「敢挾五銖錢者為惑眾,投諸四裔」。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稱數。莽知民愁,迺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遂廢。
 
21
錢幣上: 莽天鳳元年,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價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圓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閒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貨泉徑一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迺令民且獨行大錢,與新貨泉俱枚直一,並行,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莽以私鑄錢死及非沮寶貨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勝行,迺更輕其法:私鑄作泉布者,與妻子沒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舉告,與同罪;比音頻未反。非沮寶貨,民罰作一歲,吏免官。犯者愈眾,及五人相坐皆沒入,郡國檻車鐵璅,傳送長安鍾官,鍾官,主鑄錢者。愁苦死者十六七。
 
22
錢幣上: 漢錢舊用五銖,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及公孫述廢銅錢,置鐵官鑄鐵錢,百姓貨幣不行。皇甫謐高士傳曰:郭泰過史弼,送迎輒再屈腰,泰一傳揖而去。弼門人怪而問之,弼曰:「鐵錢也,故以二當一耳。」時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欲繼之,故稱白腹,五銖漢貨,言漢當復并天下。」
 
23
錢幣上: 後漢光武除王莽貨泉。自莽亂後,貨幣雜用布帛金粟。建武十六年,馬援上書曰:「富國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帝從之,於是復鑄五銖錢,天下以為便。
 
24
錢幣上: 及章帝時,穀價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尚書張林言:「今非但穀貴,百物皆貴,此錢賤故爾。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為租,市買皆用之,封錢勿出,如此則百物皆賤矣。」帝用其言,少時復止。
 
25
錢幣上: 和帝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故致貧困,宜改鑄大錢。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學能言之士。孝廉劉陶上議曰:「當今之憂,不在於貨,在乎民飢。蓋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故食為至急也。議者不達農殖之本,多言鑄冶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造鑄之端,於是乎生。蓋萬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況今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乎!夫欲民殷財阜,要在止役禁奪,則百姓不勞而足。陛下欲鑄錢齊貨以救其弊,此猶養魚沸鼎之中,棲鳥烈火之上。」帝竟不鑄錢。
 
26
錢幣上: 及靈帝作五銖錢,而有四出道,連於邊緣,有識者尤之曰:「豈非京師破壞,此四出散於四方乎?」
 
27
錢幣上: 至董卓焚宮室,乃劫鑾駕,西幸長安,悉壞五銖錢,更鑄小錢,大五分。盡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飛廉之屬充鼓鑄。其錢無輪郭文章,不便時人,由是貨輕而物貴,穀一斛至錢數百萬。
 
28
錢幣上: 曹公為相,於是罷之,還用五銖。是時不鑄錢既久,貨本不多,又更無增益,故穀賤而已。
 
29
錢幣上: 魏文帝黃初二年,罷五銖錢,使百姓以穀帛為市買。至明帝代,錢廢穀用既久,人閒巧偽漸多,競溼穀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司馬芝等舉朝大議,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鑄五銖,於事為便。帝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蜀先主劉備攻劉璋,與士眾約:「若事定,府庫百姓,孤無取焉。」及拔成都,士眾皆捨干戈,赴諸庫藏取寶物,軍用不足,備甚憂之。西曹掾劉巴曰:「易耳,但當鑄錢,一直百錢,平諸物價,令吏為官市。」備從之,數月之閒,府庫充實。文曰直百,亦有勒為五銖者,大小秤兩如一焉。並徑七分,重四銖。吳孫權嘉平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徑一寸三分,重十二銖。而使吏人輸銅,計鑄畢,設盜鑄之科。赤烏元年,鑄一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六銖。故呂蒙定荊州,孫權賜錢一億。錢既太貴,但有空名,人閒患之。後權令曰:「往日鑄大錢,云以廣貨,故聽之。今聞人意不以為便,其省之,鑄為器物,官勿復出也。私家有者,並以輸藏,平畀其直,勿有所枉。」
 
30
錢幣上: 晉元帝過江,用孫氏赤烏舊錢,輕重雜行。大者謂之比輪,中者謂之四文。吳興沈充又鑄小錢,謂之沈郎錢。錢既不多,由是稍貴。
 
31
錢幣上: 孝武帝太元三年,詔曰:「錢,國之重寶,小人貪利,銷壞無已,監司當以為意。廣州夷人,寶貴銅鼓,而州境素不出銅,聞官私賈人皆貪比輪錢斤兩差重,以入廣州,貨與夷人,鑄敗作鼓。其重為禁制,得者科罪。」
 
32
錢幣上: 安帝元興中,桓玄輔政,立議欲廢錢用穀帛。孔琳之議曰:「洪範八政,貨為食次,豈不以交易之所資,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百姓用力於為錢,則是妨為生之業,禁之可也。今農自務穀,工自務器,各肄其業,何嘗致勤於錢。故聖王制無用之貨,以通有用之財,既無毀敗之費,又省運致之苦,此錢所以嗣功龜貝,歷代不廢者也。穀帛本充於衣食,今分以為貨,則致損甚多。又勞毀於商販之手,耗棄於割截之用,此之為弊,著於目前。故鍾繇曰:『巧偽之人,競溼穀以要利,制薄絹以充資。』魏代制以嚴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馬芝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錢之不用,由於兵亂積久,自致於廢,有由而然,漢末是也。今既用而廢之,則百姓頓亡其利。今計度天下之穀,以周天下之食,或倉庫充溢,或糧靡斗儲,以相資通,則貧者仰富,致之之道,實假於錢。一朝斷之,便為棄物,是有錢無糧之人,皆坐而飢困,此斷之又立弊也。且據今用錢之處不為貧,用穀之處不為富,又人習來久,革之怨惑。語曰:『利不百,不易業。』況又錢便於穀也。魏明帝時,錢廢穀用,四十年矣。以不便於人,乃舉朝大議,精才達政之士,莫不以宜復用錢,下無異情,朝無異論。彼尚捨穀帛而用錢,足以明穀帛之弊,著於已試也。代或謂魏氏不用錢久,積藏巨萬,故欲行之,利公富國。斯殆不然。晉文取舅犯之謀,而先成季之信,以為雖有一時之勳,不如萬代之益。於時名賢在列,君子盈朝,大謀天下之利害,將定經國之要術。若穀實便錢,義不昧當時之近利,而廢永用之通業,斷可知矣。斯實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張耳。近孝武之末,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驗之事實,錢又不妨人也。愚謂救弊之術,無取於廢錢。」朝議多同琳之,故玄議不行。沈約曰:「人生所資,曰食與貨,貨以通幣,食為人天。是以九棘播於農皇,十朋興於上代。昔醇人未離,情嗜疏寡,奉生贍己,事有異同。一夫躬耕,則餘餐委室;疋婦務織,則兼衣被體。雖貿遷之道,通用濟乏,龜貝之益,為功蓋輕。而事有訛變,姦弊大起。昏作役苦,故穡人去而從商。商子事逸,末業流而浸廣。泉幣所通,非復始造之意也。於是競收罕至之珍,遠蓄未名之貨。明珠翠羽,無足而馳;綵罽文犀,飛不待翼。天下蕩蕩,咸以棄本為事。豐衍則同多稔之資,饑凶又減田家之蓄。錢雖盈尺,且不療饑於堯年;貝或如山,信無救渴於湯代。其為疵病,亦已深矣。固宜一罷錢貨,專用穀帛,使人知役生之路,非此莫由。夫千疋為貨,事難於懷璧;萬斛為市,未易於越鄉。斯可使末伎自禁,遊食知反。而年代推移,人興事替,或庫盈朽貫而高廩未充,或家有藏鏹而良疇罕闢。若事改一朝,廢而莫用,交易所寄,朝夕無待。雖致乎要術,而非可卒行。先宜削華止偽,還醇返古,抵璧幽峰,捐珠清壑。然後驅一代之人,反耕桑之路,使縑粟羡溢,同於水火。既而蕩滌圜法,銷鑄無遺,立制垂統,永傳於後。比屋稱仁,豈伊唐代。桓玄知其始而不覺其終,琳之睹其末而不統其本,豈慮開塞,將一往之談可然乎。」前涼張軌太府參軍索輔言於軌曰:「古以金貝皮幣為貨,息穀帛量度之耗。二漢制五銖錢,通易不滯。晉泰始中,河西荒廢,遂不用錢。裂疋以為段數,縑布既壞,市易又難,徒壞女工,不任衣用,弊之甚也。今中州雖亂,此方全安,宜復五銖,以濟通變之會。」軌納之,立制准布用錢,錢遂大行,人賴其利。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食貨九

《食貨九》

《錢幣下》 
1
錢幣下: 宋 齊 梁 陳 後魏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2
錢幣下: 宋文帝元嘉七年,立錢署,鑄四銖錢,文曰「四銖」,重如其文。人閒頗盜鑄,多翦鑿古錢取銅,帝甚患之。錄尚書江夏王義恭建議,以一大錢當兩,以防翦鑿,議者多同之。何尚之議曰:「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數多。數少則幣重,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濟用不殊。況復以一當兩,徒崇虛價者也。凡刱制改法,宜順人情,未有違眾矯物而可久也。泉布廢興,議自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罷息,六貨潰亂,人泣於市。良由事不畫一,難用遵行。夫錢之形,大小多品,直云大錢,則未知其格。若止於四銖五銖,則文皆古篆,既非庸下所識,加或漫滅,尤難分明,公私交亂,爭訟必起,此最是深疑者也。命旨兼慮翦鑿日多,以致銷盡。鄙意復謂殆無此嫌,人巧雖密,要有蹤蹟,用錢貨銅,事可尋檢,直由糾察不精,致使立制以來,發覺者寡。今雖有懸金之名,竟無酬與之實。若申明舊科,擒獲即報,畏法希賞,不日息矣。」
 
3
錢幣下: 中領軍沈演之以為:「龜貝行於上古,泉刀興自周代,皆所以阜財通利,實國富人者也。但採鑄久廢,喪亂累仍,縻散湮滅,何可勝計。晉遷江南,疆境未廓,或土習其風,錢不普用。今封略開廣,聲教遐暨,金鏹布洽,爰逮邊荒,用彌廣而貨愈狹。加復競竊翦鑿,銷毀滋繁,刑雖重禁,姦弊方密。肆力之甿徒勤,不足以供贍。誠由貨貴物賤,常調未革。愚謂若以大錢當兩,則國傳難朽之寶,家贏一倍之利,不俟加憲,巧源自絕。」上從演之議,遂以一錢當兩,行之經時,公私非便,乃罷。
 
4
錢幣下: 時言事者,多以錢貨減少,國用不足,欲禁私銅,以充官鑄五銖。范泰又陳曰:「夫貨存貿易,不在多少。昔日之貴,今者之賤,彼此共之,其揆一也。但令官人均通,則無患不足。若使必資貨廣以收國用者,則龜貝之屬,自古而行。銅之為器,在用也博矣。鍾律所通者遠,機衡所揆者大。器有要用,則貴賤同資;物有適宜,則家國共急。今毀必資之器,而為無施之錢,於貨則功不補勞,在用則君人俱困,校之以實,損多益少。良由階根未固,意存遠略。伏願思可久之道,賒欲速之情,則嘉謨日陳,聖慮可廣。」
 
5
錢幣下: 先是元嘉中,鑄四銖錢,輪郭形制,與古五銖同價無利,百姓不資盜鑄。孝武孝建初,鑄四銖,文曰「孝建」,一邊為「四銖」,其後稍去「四銖」,專為「孝建」。三年,尚書右丞徐爰議曰:「貨薄人貧,公私俱罄,不有革造,將至大乏。宜應式遵古典,收銅繕鑄,納贖刊刑,著在往策。今宜以銅贖刑,隨罪為品。」詔可之。所鑄錢形式薄小,輪郭不成就。於是人閒盜鑄者雲起,雜以鉛錫,並不牢固。又翦鑿古錢,以取其銅,錢既轉小,稍違官式。雖重制嚴刑,人吏官長坐死免者相係,而盜鑄彌甚。百物踊貴,人患苦之。乃立品格,薄小無輪郭者,悉加禁斷。
 
6
錢幣下: 時議者又以銅轉難得,欲鑄二銖錢。顏竣曰:「議者將謂官藏空虛,宜更改變,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災弊,振國弔人。愚以為不然。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人姦巧大興,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空立嚴禁,而利深難絕,不過一二年閒,其弊不可復救。此其不可一也。今鎔鑄獲利,不見有頓得一二倍之理,縱復得此,必待彌年。又不可二也。人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閒,必生紛擾,富商得志,貧人困窮。又不可三也。況又未見其利,而眾弊如此。失算當時,取誚百代。」上不聽。
 
7
錢幣下: 廢帝景和元年,鑄二銖錢,文曰「景和」,形式轉細。官錢每出,人閒即模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無輪郭,不磨鑢,如今之翦鑿者,謂之來子,尤薄輕者謂之荇葉,市井通用之。永光元年,沈慶之啟通私鑄,由是錢貨亂改,一千錢長不盈三寸,大小稱此,謂之鵝眼錢。劣於此者,謂之綖環錢。入水不沈,隨手破碎,市井不復斷數。十萬錢不盈一掬,斗米一萬,商貨不行。
 
8
錢幣下: 明帝泰始初,唯禁鵝眼、綖環,其餘皆通用,復禁人鑄,官署亦廢工,尋又普斷,唯用古錢。
 
9
錢幣下: 齊高帝建元四年,奉朝請孔覬上書曰:「三吳國之關閫,比歲被水潦而糴不貴,是天下錢少,非穀穰賤,此不可不察也。鑄錢之弊,在輕重屢變。重錢患難用,而難用為無累;輕錢弊盜鑄,而盜鑄為禍深。人所盜鑄嚴法不禁者,由上鑄錢惜銅愛工也。惜銅愛工也者,謂錢無用之器,以通交易,務欲令輕而數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詳慮其患也。自漢鑄五銖錢,至宋文帝歷五百餘年,制度有廢興而不變五銖者,其輕重可法,得貨之宜也。以為宜開置錢府,方督貢金,大興鎔鑄,錢重五銖,一依漢法。府庫以實,國用有儲,乃量俸祿,薄賦稅,則家給人足。頃盜鑄新錢者,皆效作翦鑿,不鑄大錢也。磨澤淄染,始皆類故,交易之後,渝變還新。良人不習淄染,不復行矣。所賣鬻者,皆徒失其物。盜鑄者復賤買新錢,淄染更用,反復生詐,循環起姦,明主尤所宜禁而不可長也。若官錢已布於人,使嚴斷翦鑿,小輕破缺無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錢細小者,稱合銖兩,銷以為大。利貧良之人,塞姦巧之路。錢貨既均,遠近若一,百姓樂業,市道無爭,衣食滋殖矣。」時議者以為錢貨轉少,宜更廣鑄,重其銖兩,以防人姦。上乃使諸州大市銅,會上崩乃止。
 
10
錢幣下: 武帝時,竟陵王子良上表曰:「頃錢貴物賤,殆欲兼倍,凡在觸類,莫不如茲。稼穡艱劬,斛直數十,機杼勤苦,疋纔三百。所以然者,實亦有由。年常歲調,既有定期,僮卹所上,咸是見直。東閒錢多翦鑿,鮮復完者,公家所受,必須圓大,以兩代一,困於無所,鞭捶質繫,益致無聊。」
 
11
錢幣下: 梁初,唯京師及三吳、荊、郢、江、湘、梁、益用錢,其餘州郡則雜以穀帛交易,交、廣之域則全以金銀為貨。荊州,今巴東、夷陵、雲安郡地。郢州,今江夏、齊安、竟陵、漢陽、富水郡地。江州今潯陽、鄱陽、章郡、廬陵、臨川郡地。湘州,今湘川之地。梁州,今漢川之地。益州,今蜀川之地。交、廣,今嶺南道之地。武帝乃鑄錢,肉好周郭,文曰「五銖」,重四銖三參二黍,其百文則重一斤二兩。又別鑄,除其肉郭,謂之公式女錢,徑一寸,文曰「五銖」,重如新鑄五銖,二品並行。百姓或私以古錢交易者,其五銖徑一寸一分,重八銖,文曰「五銖」,三吳屬縣行之。女錢徑一寸,重五銖,無輪郭,郡縣皆通用。太平百錢二種,並徑一寸,重四銖,源流本一,但文字古今之殊耳,文並曰「太平百錢」。定平一百,五銖,徑六分,重一銖半,文曰「定平一百」。稚錢五銖,徑一分半,重四銖,文曰「五銖」,源出於五銖,但狹小,東境謂之稚錢。五朱錢,徑七分半,重三銖半,文曰「五朱」,源出稚錢,但稍遷異,以銖為朱耳,三吳行之,差少於餘錢。又有對文錢,其源未聞。豐貨錢,徑一寸,重四銖,代人謂之富錢,藏之令人富也。布泉錢,徑一寸,重四銖半,代謂之男錢,云婦人佩之即生男也。此等輕重不一。天子頻下詔書,非新鑄二種之錢,並不許用,而趨利之徒,私用轉甚。至普通中,乃議盡罷銅錢,更鑄鐵錢。人以鐵賤易得,並皆私鑄。及大同以後,所在鐵錢,遂如丘山,物價騰貴。交易者以車載錢,不復計數,而唯論貫。商旅姦詐,因之以求利。自破嶺以東,八十為陌,名曰東錢。江、郢以上,七十為陌,名曰西錢。京師以九十為陌,名曰長錢。大同元年,天子乃詔通用足陌,詔下而人不從,錢陌益少。至於末年,遂以三十五為陌。
 
12
錢幣下: 陳初,承梁喪亂之後,鐵錢不行。始梁末有兩柱錢及鵝眼錢,於時人雜用,其價同,但兩柱重而鵝眼輕,私家多鎔鑄,又間以錫鐵,兼以粟帛為貨。文帝天嘉五年,改鑄五銖。初出,一當鵝眼十。宣帝太建十一年,又鑄大貨六銖,以一當五銖之十,與五銖並行,後還當一。人皆不便,乃相與訛言曰:「六銖錢有不利縣官之象。」未幾而帝崩,遂廢六銖而行五銖,竟至陳亡。其嶺南諸州,多以鹽米布交易,俱不用錢。
 
13
錢幣下: 後魏初至太和,錢貨無所用也。孝文帝始詔天下用錢。十九年,公鑄粗備,文曰「太和五銖」,詔京師及諸州鎮皆通行之。內外百官祿,皆准絹給錢,疋為錢二百。在所遣錢工備爐冶,人有欲鑄,聽就鑄之。銅必精鍊,無所和雜。
 
14
錢幣下: 宣武帝永平三年冬,又鑄五銖錢。京師及諸州鎮或不用,或有止用古錢,不行新鑄,致商賈不通,貿遷頗隔。延昌三年,有司奏,長安驪山今昭應縣是。有銀礦,二石得銀七兩。其秋,恆州時恆州,今代郡安邊、馬邑。又上言,白登山今馬邑郡界。有銀礦,八石得銀七兩、錫三百餘斤,其色潔白,有踰上品。詔並置銀官,常令采鑄。又漢中今郡地。舊有金戶千餘家,常於漢水沙淘金,年終輸之。後臨淮王彧為梁州刺史,奏罷之。
 
15
錢幣下: 孝明帝熙平初,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夏殷之政,九州貢金,以定五品,周仍其舊。太公立九府之法,於是圜貨始行,定銖兩之楷。齊桓循用,以霸諸侯。降及秦始、漢文,遂有輕重之異。吳濞、鄧通之錢,收利遍於天下,河南之地,猶甚多焉。逮於孝武,乃造五銖,其中毀鑄,隨利改易,故使錢有小大之品。竊尋太和之錢,孝文留心刱制,後與五銖並行,此乃不刊之式。臣竊聞之,君子行禮,不求變俗,因其所宜,順而致用。太和五銖,雖利於京邑之肆,而不入徐揚之市。徐今彭城、瑯琊郡地。揚今壽春郡地。土貨既殊,貿鬻亦異,便於荊郢之邦者,則礙於兗徐之域。荊今南陽郡地,郢今汝南郡地,兗今魯郡、東平郡地。致使貧人有重困之切,王道貽隔化之訟。去永平三年,敕不行之錢,雖有常禁,其先用之處,權可聽行,至來年末悉令斷之。暨延昌二年,徐州人儉,刺史啟奏求行土錢,旨聽權依舊用。謹尋不行之錢,律有明式,指謂鵝眼、環鑿,更無餘禁。計河南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來繩禁,愚竊惑焉。又河北州鎮,既無新造五銖,設有舊者,而復禁斷,並不行使。專以單絲之縑,疏縷之布,狹幅促度,不中常式,裂疋為尺,以濟有無。至今徒成杼軸之勞,不免飢寒之苦。良由分截布帛,壅塞錢貨,實非救恤凍餒,子育黎元。謹惟自古以來,錢品不一,前後累代,易變無常。且錢之為名,欲泉流不已。臣之愚意,謂今之太和與新鑄五銖及諸古錢方俗所便用者,雖有大小之異,并得通行。貴賤之差,自依鄉價。庶貨環海內,公私無壅。其不行之錢及盜鑄、毀大為小、偽不如法者,據律罪之。」詔曰:「錢行已久,今東南有事,且可依舊。」
 
16
錢幣下: 澄又奏:「謹詳周禮,外府掌邦布之出入。布猶泉也,藏曰泉,流曰布。然則錢之興也,始於一品,欲令代匠均同,圜流無極。爰暨周景,降逮亡新,易鑄相尋,參差百品。遂令接境乖商,連邦隔貿。今謹重參量,以為太和五銖,乃大魏之通貨,不朽之恆模,寧可專貿於京邑,不行於天下!但今戎馬在郊,江疆未一,東南之州,依舊為便。至於京西京北域內州鎮未用錢處,行之則不足為難,塞之則有乖通典。何者?布帛不可尺寸而裂,五穀則有負擔之難,錢之為用,貫鏹相屬,不假斗斛之器,不勞秤尺之平,濟代之宜,便利於此。請並下諸方州鎮,其太和及新鑄五銖并古錢內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聽行之。鵝眼、環鑿,依律而禁。河南州鎮先用錢者,既聽依舊,不在斷限。唯太和、五銖二錢得用公造新者。其餘雜種,一用古錢。生新之類,普同禁約。諸方之錢,通用京師。其聽依舊之處,與太和錢及新造五銖並行。若盜鑄錢者,罪重常憲。既欲均齊物品,廛井斯和,若不繩以嚴法,無以肅茲違犯。」詔從之。而河北諸州,舊少錢貨,猶以他物交易,錢略不入於市。
 
17
錢幣下: 二年冬,尚書崔亮奏:「弘農郡銅青谷有銅礦,計一斗得銅五兩四銖。葦池谷礦,一斗得銅五兩。鸞帳山礦,一斗得銅四兩。河內郡王屋山今王屋縣礦,一斗得銅八兩。南青州苑燭山、齊州商山,並是往昔銅官,舊跡見在。謹按鑄錢方興,用銅處廣,既有冶利,並宜開鑄。」詔從之。自後所行之錢,人多私鑄,錢稍小薄,價用彌賤。建義初,重制盜鑄之禁,開糾賞之格。
 
18
錢幣下: 孝莊帝初,私鑄者益更薄小,乃至風飄水浮,米斗幾直一千。祕書郎楊尧奏曰:「昔馬援在隴西,嘗上書求復五銖錢,事下三府,不許。及援入為武賁中郎,親對光武,釋其趨向,事始施行。臣頃在雍州,亦表陳其事,聽人與官並鑄五銖錢,使人樂為而俗弊得改。旨下尚書八座。不許。以今況昔,為理不殊。求取臣前表,經御披析。」尧乃隨宜剖說,帝從之,乃鑄五銖錢。
 
19
錢幣下: 御史中尉高恭之又奏曰:「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自頃以來,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在今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造薄錢,斤踰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得罪者雖多,姦鑄者彌眾。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沈。此乃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失之,彼復何罪。昔漢文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至孝武復改三銖為半兩,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七十六文。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沙,縱復私營,不能自潤。直置無利,應自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後遂用楊尧計。
 
20
錢幣下: 永安二年秋,詔更鑄,文曰「永安五銖」。官自立鑪,亦聽人就鑄,起自九月至三年正月而止。官欲貴錢,乃出藏絹,分遣使人於三市賣之,絹疋止錢二百,而私市者猶三百。利之所在,盜鑄彌眾,巧偽既多,輕重非一,四方州鎮,用各不同。
 
21
錢幣下: 時鑄錢都將長史高謙之,即高恭之兄,字道讓。上表求鑄三銖錢曰:「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故錢之輕重,時代不同。太公為周置九府圜法,至景王時更鑄大錢。秦兼海內,錢重半兩。漢興,以秦錢重,改鑄筴錢,至孝文五年,復為四銖。孝武時,悉復銷壞,更鑄三銖,至元狩中,變為五銖。又造赤仄,以一當五。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五銖錢,至明帝復立。孫權江左鑄大錢,一當五百。權赤烏五年,復鑄大錢,一當千。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貽訓典文。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御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儲畜既盈,人無困弊,可以寧謐四極,如身使臂者矣。昔孝武外事四夷,遂虛國用。鹽鐵既興,錢幣屢改,少府遂豐,上林饒積。外闢百蠻,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壘,徵稅既煩,千金日費,資儲漸耗,財用將竭,誠楊氏獻說之秋,桑、兒言利之日。夫西京之盛,錢猶屢改,並行小大,子母相權。況今寇難未除,州郡淪沒,人物凋零,軍國用少,別鑄小錢,可以富益,何損於政,何妨於人也。且政興不以錢大,政衰不以錢小,唯貴公私得所,政化無虧,既行之於古,亦宜效之於今矣。昔禹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救人之困。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贖人之賣子者。今百姓窮悴,甚於曩日,欽明之主豈得垂拱而觀之哉!臣今此鑄,以濟交乏,五銖之錢,任使並用,行之無損,國得其益。」詔將從之,事未就,會卒。
 
22
錢幣下: 北齊神武霸政之初,猶用永安五銖。遷鄴已後,百姓私鑄,體制漸別,遂各以為名。有雍州青赤,梁州生厚、緊錢、吉錢,河陽生澀、天柱、赤牽之稱。冀州之北,錢皆不行,交貿者皆以絹布。神武乃收境內之銅及錢,仍依舊文更鑄,流之四境。未幾之閒,漸復細薄,姦偽競起。
 
23
錢幣下: 武定六年,文襄王以錢文五銖,名須稱實,宜秤錢一文重五銖者,聽入市用。計一百文重一斤四兩二十銖,自餘皆準此為數。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秤,懸於市門。私人所用之秤,皆準市秤以定輕重。凡有私鑄,悉不禁斷,但重五銖,然後聽用。若入市之錢,不重五銖,或雖重五銖而多雜鉛鑞,並不聽用。若輒以小薄雜錢入市,有人糾獲,其錢悉入告者。其薄小之錢,若便禁斷,恐人交乏絕,畿內五十日,外州百日為限。群官參議,咸以為時穀頗貴,請待有年,王從之而止。
 
24
錢幣下: 文宣受東魏禪,除永安之錢,改鑄常平五銖,重如其文。其錢甚貴,而製造甚精。其錢未行,私鑄已興,一二年閒,即有濫惡,雖殺戮不能止。乃令市增長銅價,由此利薄,私鑄少止。至乾明、皇建之閒,往往私鑄。鄴中用錢,有赤郭、青熟、細眉、赤生之異。河南所用,有青薄鉛錫之別。青、齊、徐、兗、梁、荊河等州,輩類各殊。武平以後,私鑄轉甚,或以生鐵和銅,至於齊亡,卒不能禁。
 
25
錢幣下: 後周之初,尚用魏錢。及武帝保定元年,乃更鑄布泉之錢,以一當五,與五銖並行。梁益之境,又雜用古錢交易。河西諸郡,或用西域金銀之錢,漢書西域傳,罽賓國以金銀為錢,文為騎馬,幕為人面。幕即漫也。烏弋山離國之錢,與罽賓國同,文為人頭,幕為騎馬,加金銀飾其仄。安息亦以銀為錢,文為王面,幕為夫人面,王死即更鑄。大月氏亦同。而官不禁。建德三年,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大收商賈之利,與布泉錢並行。四年,又以邊境之錢,人多盜鑄,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關。布泉之錢聽入而不聽出。五年,以布泉漸賤而人不用,遂廢之。初令私鑄者絞,從者遠配為戶。齊平以後,山東之人,猶雜用齊氏舊錢。至宣帝大成元年,又鑄永通萬國錢,以一當十,與五行大布、五銖,凡三品並用。
 
26
錢幣下: 隋文帝開皇元年,以天下錢貨輕重不一,乃更鑄新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銖」,而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斤二兩。後魏食貨志云「齊文襄令錢一文重五銖者,聽入市用」。計一百錢重一斤四兩二十銖,則一千錢重十二斤以上,而隋代五銖錢一千重四斤二兩,當是大小秤之差耳。是時,錢既雜出,百姓或私有鎔鑄。三年,詔四面諸關,各付百錢為樣,從關外來。勘樣相似,然後得過。樣不同者,則壞以為銅,入官。詔行新錢以後,前代舊錢,有五行大布、永通萬國及齊常平,所在勿用。以其貿易不止,四年,詔仍舊不禁者,縣令奪半年祿。然百姓習用既久,猶不能絕。五年,詔又嚴其制。自是錢貨始一,所在流布,百姓便之。是時見用之錢,皆須和以錫鑞,錫鑞既賤,求利者多,私鑄之錢,不可禁約。其年,詔乃禁出錫鑞之處,並不得私有采取。十年,詔晉王廣聽於揚州立五鑪鑄錢。其後姦猾稍多,漸磨鑢錢郭,取銅私鑄,又雜以鉛錫,遞相倣傚,錢遂輕薄,乃下惡錢之禁。京師及諸州邸肆之上,皆令立榜,置樣為准,不中樣者不入於市。十八年,詔漢王諒聽於并州立五鑪鑄錢。又江南人閒錢少,晉王廣又請於鄂州白紵山有銅礦處鑄錢,於是詔聽置十鑪鑄錢。又詔蜀王秀於益州立五鑪鑄錢。是時錢益濫惡,乃令有司檢天下邸肆見錢,非官鑄者皆毀之,其銅入官。而京師以惡錢貿易,為吏所執,有死者。數年之閒,私鑄頗息。
 
27
錢幣下: 大業以後,王綱弛紊,巨姦大猾,遂多私鑄,錢轉薄惡,初每千猶重二斤,後漸輕至一斤。或翦鐵鐷、裁皮、糊紙以為錢,相雜用之。貨賤物貴,以至於亡。
 
28
錢幣下: 大唐武德四年,廢五銖錢,鑄「開通元寶」錢。每十錢重一兩,計一千重六斤四兩,歐陽詢為文書,含八分及隸體。每兩二十四銖,則一錢重二銖半以下,古秤比今秤三之一也,則今錢為古秤之七銖以上,古五銖則加重二銖以上。輕重大小,最為折衷,遠近便之。後盜鑄漸起。
 
29
錢幣下: 顯慶五年,以天下惡錢轉多,所在官為市取,五文惡錢,酬一好錢。其年,又改以好錢一文,易惡錢二文。
 
30
錢幣下: 乾封元年,造「乾封泉寶」錢,直開元錢十。周年以後,舊錢並廢。二年詔,開元錢依舊施行,乾封錢貯。
 
31
錢幣下: 儀鳳四年四月,令東都出遠年糙米及粟,就市糶,斗別納惡錢百文。其惡錢令少府、司農相知,即令鑄破。其厚重合斤兩者,任將行用。時米粟漸貴,議為鑄錢漸多,所以錢賤而物貴,於是權停少府監鑄錢,尋而復舊。
 
32
錢幣下: 永淳元年五月敕:「私鑄錢造意人及句合頭首者,並處絞,仍先決杖一百。從及居停主人加役流,各決杖六十。若家人共犯,坐其家長;老疾不坐者,則罪歸其以次家長。其鑄錢處,鄰保配徒一年;里正、坊正、村正各決六十。若有糾告者,即以所鑄錢毀破并銅物等賞糾人。同犯自首免罪,依例酬賞。」
 
33
錢幣下: 武太后長安中,又令懸樣於市,令百姓依樣用錢。俄又簡擇艱難,交易留滯,又降敕,非鐵錫銅蕩穿穴者,並許行用。其熟銅、排斗、沙澀厚大者,皆不許簡。自是盜鑄蜂起,濫惡益眾。江淮之南,盜鑄尤甚,或就陂湖巨海深山之中鼓鑄。
 
34
錢幣下: 神龍、先天之際,兩京用錢尤甚濫惡。其郴、衡私鑄小錢,纔有輪郭,及鐵錫之屬,亦堪行用。乃有買錫,以錢模之,斯須盈千,便齎用之。
 
35
錢幣下: 開元五年,宋璟知政事,奏請一切禁斷惡錢。六年正月詔,又切禁斷天下惡錢,不堪行用者,并銷破覆鑄。由是四民擾駭,穀帛踴貴。二月又敕:「古者聚萬方之貨,設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輕重得中,則利可和義;若真偽相雜,則官失其守。頃者用錢,不論此道,深恐貧窶日困,姦豪歲滋,所以申明舊章,懸設諸樣,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
 
36
錢幣下: 十七年制曰:「古者作錢,以通有無之鄉,以平小大之價,以全服用之物,以濟單貧之資。錢之所利,人之所急,然絲布財穀,四民為本,若本賤末貴,則人棄賤而務貴。故有盜鑄者,冒嚴刑而不悔,藏鏹者非倍息而不出。今天下泉貨益少,幣帛頗輕,欲使天下流通,焉可得也。且銅者餒不可食,寒不可衣,既不堪於器用,又不同於寶物,唯以鑄錢,使其流布。宜令所在加鑄,委按察使申明格文,禁斷私賣銅錫。仍禁造銅器,所有采銅錫鉛,官為市取,勿抑其價,務利於人。」
 
37
錢幣下: 二十年九月,制曰:「綾羅絹布雜貨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關市肆,必須見錢,深非道理。自今以後,與錢貨兼用,違者准法罪之。」
 
38
錢幣下: 二十二年三月敕:「布帛不可以尺寸為交易,菽粟不可以抄勺貿有無。古之為錢,以通貨幣。頃雖官鑄,所入無幾,約工計本,勞費又多,公私之閒,給用不贍,永言其弊,豈無變通。往者漢文之時,已有放鑄之令,雖見非於賈誼,亦無廢於賢君。古往今來,代革時異。亦欲不禁私鑄,其理如何?」
 
39
錢幣下: 中書侍郎張九齡奏請不斷鑄錢。上令百官詳議。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黃門侍郎李林甫、河南少尹蕭炅等皆曰:「錢者通貨,有國之權,是以歷代禁之,以絕姦濫。今若一啟此門,但恐小人棄農逐利,而濫惡更甚,於事不便。」
 
40
錢幣下: 左監門衛錄事參軍劉秩上議曰:「古者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今之錢,即古之下幣也。今若捨之,任人自鑄,則上無以御下,下無以事上,其不可一也。夫物賤則傷農,錢輕則傷賈。故善為國者,觀物之貴賤,錢之輕重,夫物重則錢輕,錢輕由乎物多,多則作法收之使少;少則重,重則作法布之使輕。輕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於人?其不可二也。夫鑄錢不雜以鉛鐵則無利,雜以鉛鐵則惡,如不重禁,不足以懲息。且方今塞其私鑄之路,人猶冒死以犯之,況啟其源而欲人之從令乎!是設陷阱而誘之入,其不可三也。夫許人鑄錢,無利則人不鑄,有利則人去南畝者眾,去南畝者眾則草不墾,草不墾又鄰於寒餒,其不可四也。夫人富溢則不可以賞勸,貧餒則不可以威禁。故法令不行,人之不理,皆由貧富之不齊也。若許其鑄錢,則貧者必不能為,臣恐貧者彌貧,而服役於富室,富室乘之而益恣。昔漢文之時,吳濞,諸侯也,富埒天子;鄧通,大夫也,財侔王者:此皆鑄錢之所致。必欲許其私鑄,是與人利權,其不可五也。今必以錢重而傷本,工費而利寡,則臣願言其失,以效愚計。夫錢重者,由人鑄日滋於前,而爐不加於舊。又公錢重,與銅之價頗等,故盜鑄者破重錢以為輕錢,禁寬則行,禁嚴則止,止則棄矣。此錢之所以少也。夫鑄錢用不贍者,由乎銅貴,銅貴之由,在於采用者眾。夫銅之為兵則不如鐵,以為器則不如漆,禁之無害,陛下何不禁於人?禁於人則銅無所用,銅無所用則益賤,賤則錢之用給矣。夫銅不布下,則盜鑄者無因而鑄,無因而鑄則公錢不破,人不犯死刑,錢又日增,不復利矣。是一舉而四美兼也。」時公卿群官皆建議以為不便,事既不行,但敕郡縣嚴斷惡錢而已。
 
41
錢幣下: 至天寶之初,兩京用錢稍好,米粟豐賤。數載之後,漸又濫惡。府縣不許好錢加價迴博,令好惡通用。富商姦人,漸收好錢,潛將往江淮南,每一錢貨得私鑄惡錢五文,假託公錢,將入京私用。京城錢日加碎惡,鵝眼、鐵錫、古文、綖環之類,每貫重不過三四斤。
 
42
錢幣下: 十一載二月敕:「泉貨之用,所以通有無;輕重之權,所以禁踰越。故周立九府之法,漢備三官之制。永言適便,必在從宜。如聞京城行用之錢,頗多濫惡,所資懲革,絕其訛謬。然安人在於存養,化俗期於變通,法若從寬,事堪持久。宜令所司即出錢三數十萬貫,分於兩市,百姓閒應交易所用不堪久行用者,官為換取,仍限一月日內使盡。庶單貧無患,商旅必通。其過限輒敢違犯者,一事以上,並作條件處分。」是時京城百姓,久用惡錢,制下之後,頗相驚擾。時又令於龍興觀南街開場,出左藏庫內排斗錢,許市人博換,貧弱者又爭次不得。俄又宣敕,除鐵錫、銅沙、穿穴、古文,餘並依舊行用,久之乃定。
 
43
錢幣下: 乾元元年,有司以甲兵未息,給用猶費,奏鑄「乾元重寶」錢。每貫十斤,一文當開元通寶錢一十文。又鑄重稜錢,每貫重二十斤,一文當開通五十文。皆鑄錢使第五琦所奏也。姦猾之人,多破用舊錢,私鑄新錢,雖獲深利,隨遭重刑,公私不便,尋總停廢,還用開元通寶錢。人閒無復有乾元、重稜二錢者,蓋並鑄為器物矣。按天寶中,諸州凡置九十九鑪鑄錢。絳州三十鑪,揚、潤、宣、鄂、蔚各十鑪,益、鄧、郴各五鑪,洋州三鑪,定州一鑪。約每鑪役丁匠三十人。每年除六月七月停作,餘十月作十番。每鑄約用銅二萬一千二百一十斤,白鑞三千七百九斤,黑錫五百四十斤。約每貫錢用銅鑞錫價約七百五十文,丁匠在外。每鑪計鑄錢三千三百貫,約一歲計鑄錢三十二萬七千餘貫文。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禮八

《禮八》 

《諸侯大夫士宗廟》
1
諸侯大夫... : 庶人祭寢附○周 後漢 晉 宋 後魏 東魏 北齊 大唐
 
2
諸侯大夫... : 周制,諸侯五廟,於中門外之左,考工記曰「左祖右社」。二昭二穆,與太祖廟而五。太祖,始封之君。曰考廟,王考廟,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王肅曰:「諸侯五廟,又兩廟降於天子,不月祭也。」鄭玄曰:「王、皇,皆君也。顯,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也。享嘗,四時祭。」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廟而三。盧植云:「天子之大夫也。」鄭玄曰:「太祖,別子。始爵者亦然。」曰考廟,王考廟,皇考廟,享嘗乃止。王肅曰:「大夫無祖考廟,唯別子為宗者,有祖考廟。然有祖考廟者,無皇考廟也。」祭法云:「大夫三廟二壇。顯考祖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鄭玄曰:「大夫有祖考者,亦鬼其百代,不禘祫,無主耳。」適士二廟,曰考廟,王考廟,享嘗乃止。適士,上士。官師一廟,曰考廟。王肅曰:「官師,中、下士也。」
 
3
諸侯大夫... : 將祭,主人各服其服,筮於廟門外。五等諸侯皆服玄冕。二王後及方伯為上公者,與魯侯於周公廟服袞冕。大夫以朝服。士以玄冠玄端也。日用丁己,內事用柔日。必丁己者,取其令名,自丁寧,自變改,皆以為謹敬也。必先諏此日,明日乃筮也。筮旬有一日,旬,十日也。以先月下旬之己,筮來月上旬之己。曰「來日丁亥,用薦歲事」。丁者未必遇亥也,直舉一日以言之。則己亥、辛亥亦用之,苟有亥焉可矣。既得日吉,乃官戒,宗人命滌,宰命為酒,宿戒尸。先宿尸者,重所用,又將筮。明日,朝服筮尸,吉,乃遂宿尸,祝儐。筮吉又遂宿尸,重尸也。祝為儐者,尸神象也。明日,主人朝服,即廟門外東方位,南面。宰、宗人西面,北上。牲北首,東上。司馬刲羊,司士擊豕,宗人告備,乃退。刲、擊,皆殺也。此既省,告備乃殺。雍爨在門東南,北上。特牲饋食禮:「陳鼎於門外,北面。棜在南,實獸腊。牲在其西,北首東足。宗人視牲,告充,雍人作豕。」崔靈恩云:「二王後則自用其牲。」棜音於據反。司宮摡籩豆爵觶於東堂下。雍人陳鼎五。士禮:主婦視饎爨於西堂下,亨於門外東方,樽於戶東,實籩豆於房中。司馬升羊右胖。骨十一體。腸、胃、祭肺,各三。舉肺一。升,上也。髀不升,近竅,賤也。此據大夫也。若諸侯則太牢,士則特牲。胖音判。士升豕。如升胖之儀。雍人掄膚九,實於一鼎。掄,擇也。膚,脅革肉也。擇之取美。司士又升魚腊。司宮樽兩甒音武於房戶閒,有玄酒。小祝設槃匜餘之反於西階東。為尸將盥。主人朝服立於阼階東。司宮設筵於奧,祝設几於筵上,右之。布神座也。室中西南隅謂之奧。主人出迎鼎,主人先入。尊導。有司各升,實籩、豆、樽、俎。祝盥,升西階。主人盥,升阼階。祝先入,南面。主人從入戶內,西面。將納祭也。祝先,接神也。士禮則主婦、宗人、宗婦升,實籩豆等。主婦被鬄,他計反。衣侈袂,薦自東房。士禮:主婦纚笄宵衣,盥,自房中薦豆。崔靈恩云:「二王後夫人各以本國盛服,侯伯夫人則服揄狄,子男及三公大夫夫人闕狄。」佐食、司士序升西階,相從設俎。主婦設稷,興,入房。祝酌,奠,祝,主人再拜。祝出,迎尸。尸升西階,祝從。尸升筵,祝、主人皆拜妥尸。尸不言,答拜,遂坐。拜之使安坐也。尸自此答拜,遂坐而卒食。尸祭,卒食,告飽。主人酌酒酳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啐,卒爵。祝酌,授尸,尸酢主人,主人卒爵。祝與佐食盥手,取黍以授尸,尸執以命祝,祝受以東,嘏於主人。其辭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無疆於汝孝孫,來汝孝孫,使汝受祿於天,宜稼於田,眉壽萬年。勿替引之。」主人再拜稽首,受黍,嘗之,納諸內。嘗之者,重之至也。納,入也。主人獻祝,又酌,獻佐食。主婦酌,獻尸,受,主婦拜送。尸祭酒,卒爵,又酢主婦。主婦酌獻祝與上佐食,亦如之。及賓長獻尸,尸酢賓。主人出,立於阼階;祝立西階,告曰:「利成。」利,養也。成,畢也。孝子養禮畢。祝入,尸謖,主人降。謖,起也。謖音所六反。祝先,尸從,遂出於廟門。事尸之禮,訖於廟門。崔靈恩云:「二王後各得行其先王之禮,尸各服其君之服。尸、君、夫人入,皆作樂。殷人先樂降神,後酌鬱鬯以獻尸。方伯之祭,同服冕,行九獻之法,不得同二王後食前六獻,食後三,當食前四,至酳為五,更行四獻為九也。王之兄弟封為侯伯,時祭則尸坐,南面,主在東面。侯伯則行七獻之禮,子男則行五獻,皆依其命數。凡五等之爵,自祭皆用玄冕。未賜珪瓚者,不以鬱鬯,直以酒灌神也。凡諸侯灌,用黃目為上,齊則獻象以下。尸如君服以入,奏肆夏。君與夫人灌,各一獻。然後迎牲,麗於碑,鸞刀啟其毛血以授祝。祝入,詔於室。及殺,始行朝踐之事。尸南面,主在西,東面。取膟膋燎於爐炭,入,詔神於室。夫人酌盎齊以獻尸,為三獻。至薦熟時,先以羹告,設饌於堂,後迎尸於奧。君拜妥尸,酌清酒以獻,為四獻。至酳五獻,酬酢至七獻,禮成。」
 
4
諸侯大夫... : 庶人祭於寢。寢,適寢也。祭法曰:「庶人無廟,死曰鬼。」鄭玄曰:「庶人,府史之屬也。」
 
5
諸侯大夫... : 記曰:「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重先祖及國之用。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大夫稱家,始造事也。犧賦,以稅出牲。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祭器可假,祭服宜自有。「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廟新成必釁,尊而神之也。宗人先請於君曰:「請命以釁某廟。」君諾之,乃行。雍人拭羊,宗人視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居上者,宰夫也。宰夫,攝主也。拭,靜也。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如志反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室中室。自,由也。衈謂將欲割牲以釁,先滅耳旁毛薦之。耳,聽聲者也,告神,欲其聽之。有司皆向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有司,宰夫、祝、宗人也。既事,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告者,告宰夫也。反命於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於寢,君南向於門內,朝服。既反命,及退。君朝服者,不至廟也。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言路寢者,生人所居。不釁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設盛食以落之耳。晉獻文子成室,諸大夫發焉是。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宗廟名器,樽彝之屬。「凡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雞曰翰音,犬曰羹獻,雉曰疏趾,兔曰明視,脯曰尹祭,槁魚曰商祭,鮮魚曰脡祭,水曰清滌,酒曰清酌,黍曰薌合,粱曰薌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豐本,鹽曰鹹鹺,玉曰嘉玉,幣曰量幣」。此皆號牲物者,異於人用也。元,頭也。武,跡也。腯,肥。翰,長也。羹獻,食人之餘也。尹,正也。槁音考,乾也。商,量也。脡,直也。萁,辭也。嘉,善也。稻,菰蔬之屬。豐,茂也。大鹹曰鹺。「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稽首,頭至地。頓首,頭叩地。空首,頭至手,所謂拜手也。吉拜,拜而後稽顙,謂齊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與頓首相近,故云吉拜。凶拜,稽顙而後拜,謂三年服者。杜子春云:「振讀為振鐸之振。動音慟。奇讀為奇偶之奇。謂先屈一膝,今雅拜也。」或曰:「奇讀為倚。倚拜謂持節持戟拜,身倚之以拜是也。」鄭大夫云:「動讀為董,書亦或為董。振董,以兩手相擊也。奇謂一拜也。褒讀為報,報拜,再拜是也。」鄭司農云:「褒拜,今時持節拜是也。肅拜,但俯下手,今時怀是也。介者不拜,故曰『為事故,敢肅使者』。」鄭玄謂:「振動,戰慄變動之拜。書曰『王動色變』。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與尸也。」怀音於志反。
 
6
諸侯大夫... : 後漢獻帝封曹操為魏公,依諸侯禮立五廟於鄴。後進爵為王,無所改易。
 
7
諸侯大夫... : 晉安昌公荀氏進封大國,祭六代。荀氏祠制云:「今祭六代,未立廟,暫以廳事為祭室。須立廟,如制備。」
 
8
諸侯大夫... : 又張祖高問謝沈曰:「諸侯祭五廟,先諏日,卜吉而行事,為祭五廟諸畢耶?按儀,視殺、延尸,厥明行事,晏朝乃闋。五廟盡爾,將終日不了;若異日,未見其義。」沈答曰:「五廟同時,助祭者多,晏朝乃闋。季氏逮闇,繼之以燭,雖有強力之容,肅敬之心,皆倦怠也。子路為宰,與祭,室事交乎戶,堂事交乎階,晏朝而退。孔子聞之曰:『誰謂由不知禮。』」
 
9
諸侯大夫... : 賀循祭儀云:「祭以首時及臘,首時者,四時之初月。歲凡五祭。將祭,前期十日散齋,不御,不樂,不弔。前三日,沐浴改服,居於齋室,不交外事,不食葷辛,靜志虛心,思親之存。及祭,施位。范汪祀禮云:「凡夫婦者皆同席,貴賤同也。兄弟同席,謂未婚也。」牲,大夫少牢,士以特豕。祭前之夕,及腊鼎陳於門外,主人即位,西面。宗人袒,告充。主人視殺於門外,主婦視饎於西堂下。設洗於阼階東南,酒醴甒於房戶。牲皆體解。肩臂臑三骨,屬肱。肩次臂,臂次臑。膞骼二,屬股。不取髀,近竅不取。骼,股之本。膞次體,骼次膞。脊,以前為正。囱,旁中為正。周人尚右胖,俎以骨為主,貴者取貴骨。羊一俎:十一體,舉肺一,祭肺三。豕一俎:十一體,舉肺一,祭肺三。腊,大夫全鹿一俎,魚一俎。麷蕡白黑,四物已廢,今之俱出稻麥者代之。此朝事之籩,大夫有之。腶脩,大夫賓尸,主婦薦之。糗餌粉餈四物,羞籩。酏食糝食,羞豆也。自糗以下六物,少牢主人酬尸而薦。以上皆大夫所加於士也。凡新物皆隨時有而薦,不可逆載。從獻上炙,主人以肝,主婦以肉,謂之燔,隨酒而行禮祭。主婦視饎爨於西堂下,遂親設黍稷及葅醢及棗栗之薦。今飯果出房,明婦職也。骼音古白反。臑音奴到反。平明,設几筵,東面,為神位。進食,乃祝。祝乃酌,奠,拜,祝訖,拜退,西面立,少頃,酌酳。禮一獻畢,拜受酢,飲畢,拜。婦亞獻,薦棗栗,受酢如主人。凡獻皆有炙,主人以肝,主婦以肉。其次,長賓三獻,亦以燔從,如主人。次及兄弟獻,始進俎、庶羞。眾賓兄弟行酬,一遍而止。徹神俎羹飯為賓食,食物如祭。餕畢,酌酳一周止。佐徹神饋,饌于室中西北隅,以為厭祭。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改置於此,庶幾見饗。既設,閉牖戶。以為幽暗。宗人告畢,賓乃退。凡明日將祭,今夕宿賓。祭日,主人、群子孫、宗人、祝、史皆詣廳事西面立,以北為上。有薦新,在四時仲月。大夫士有田者,既祭而又薦;無田者薦而不祭。禮貴勝財,不尚苟豐,貧而不逮,無疑於降,大夫降視士,士從庶人可也。晉賀循云:「古者六卿,天子上大夫也,今之九卿、光祿大夫、諸秩中二千石者當之。古之大夫亞於六卿,今之五營校尉、郡守、諸秩二千石者當之。上士亞於大夫,今之尚書丞郎、御史及秩千石、縣令在官六品者當之。古之中士亞於上士,今之東宮洗馬、舍人、六百石、縣令在官七品者當之。古之下士亞於中士,今之諸縣長丞尉在官八品九品者當之。又不及,飯菽飲水皆足致敬,無害於孝。」
 
10
諸侯大夫... : 或問諸侯廟,博士孫毓議曰:「按禮,諸侯五廟,二昭二穆及太祖也。今之諸王,實古之諸侯也。諸侯不得祖天子,當以始封之君為太祖,百代不遷,或謂之祧。其非始封,親盡則遷。其沖幼紹位未踰年而薨者,依漢舊制不列於宗廟,四時祭祀於寢而已。」
 
11
諸侯大夫... : 又王氏問謝沈云:「祖父特進、衛將軍海陵亭恭侯應立五廟不?」沈答:「亭侯雖小,然特進位高,似諸侯也。」又問:「曾祖父侍御史,得入特進恭侯廟不?」答:「父為士,子為諸侯,尸以士服,祭以諸侯之禮。御史雖為士,應自入恭侯廟也。」
 
12
諸侯大夫... : 邵戢議桓宣武公立廟云:「禮,父為士,子為諸侯,祭以諸侯,則宜立親廟四。封君之子則封君高祖親盡廟毀,封君之孫則封君曾祖親盡廟毀,封君之曾孫則封君之祖親盡廟毀,封君之玄孫則封君之父親盡廟毀,封君玄孫之子則封君親盡廟宜毀,然以太祖不毀,五廟之數於是始備。至封君玄孫之孫則毀封君之子,封君之子玄孫之孫復毀封君之孫。如此隨代迭毀,以至百代。」
 
13
諸侯大夫... : 宋劉裕初受晉命為宋王,建宗廟於彭城,從諸侯五廟之禮。
 
14
諸侯大夫... : 後魏孝明帝神龜初,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太上秦公。太傅清河王懌議:「按禮記『二昭二穆與太祖而五』,並是後代追論備廟之文,皆非當時據立神位之事。今秦公初構國廟,追立神位,唯當仰祀二昭二穆,上極高曾,四代而已。何者?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將為不遷之祖。若以功業崇重,越居正位,恐以卑臨尊,亂昭穆也。如其權立始祖,以備五廟,恐數滿便毀,非禮意也。昔司馬懿立功於魏,為晉太祖,及至子晉公昭,乃立五廟,亦祀四代,止於高祖、曾祖。太祖之位,虛俟宣、文,待其後裔,數滿乃止。此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所殷鑒也。禮緯云:『夏四廟,至於孫五;殷五廟,至於孫六;周六廟,至於孫七。』明知當時太祖之神,仍依昭穆之序,要待子孫代代相推,然後太祖出居正位耳。」懌又議曰:「古者廟堂皆別,光武以來,異室同堂。是以相國構廟,惟制一室,周祭祖考。比來諸王立廟者,不依公令,或五或一,參差無准。相國之廟,已造一室,寔合朝令。宜即依此,展其享祀。」詔依懌議。
 
15
諸侯大夫... : 東魏靜帝武定六年,營齊獻武王廟,四室二間,兩頭各一夾室,匇頭徘徊鴟尾。開四門,南面開三門,餘面及外院四面皆一門。其內院墻,四面皆架為步廊。南出夾門,各置一屋,以置禮器及祭服。內外門墻,並用赭堊。廟東門道南置齋坊;道北置二坊,西為典祀廨並廚宰處,東為廟長廨并置車輅;其北為養犧牲之所。將營宮廟,崔昂等議:「按禮記,諸侯五廟,太祖及親廟四。今獻武王始封之君,便是太祖,既通在親廟,不容立五室。且帝王親廟,亦不過四。又按禮圖,諸侯廟止開南門,而二王後祔祭儀注云『執事者列於廟東門之外』。既有東門,明非一門。獻武禮數既崇,備物殊等。准據今廟,宜開四門。」
 
16
諸侯大夫... : 北齊,王及五等開國執事官、散從二品以上,皆祀五代。五等散官正三品以下,從五品以上,祭三代。三品以上,牲用太牢,以下少牢。執事官正六品以下,從七品以上,祭二代,用特牲。正八品以下,達於庶人,祭於寢。
 
17
諸侯大夫... : 大唐制,凡文武官二品以上,祠四廟。三品以上須兼爵,四廟外有始封祖,通祠五廟。五品以上,祠三廟。牲皆用少牢。六品以下,達於庶人,祭祖禰於正寢。縱祖、父官有高下,皆用子孫之牲,用少牢。如侍中王珪通貴漸久,而不營私廟,四時烝嘗,猶祭於寢。貞觀六年,坐為法司所劾。太宗優容之,因官為立廟,以媿其心。儀鳳三年正月,於文水縣置太原郡王廟,武太后父士璍。
 
18
諸侯大夫... : 天寶十年正月赦文:「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今三品以上,乃許立廟,永言廣敬,載感於懷。其京官正員四品清望官,及四品五品清官,並許立私廟。」其廟享儀制,各具開元禮。
 
《天子皇后及諸侯神主》
1
天子皇后... : 周 漢 晉 大唐
 
2
天子皇后... : 五經異義曰:「主者,神象也。孝子既葬,心無所依,所以虞而立主以事之。唯天子諸侯有主,卿大夫無主,尊卑之差也。卿大夫無主者,依神以几筵,故少牢之祭,但有尸無主。三王之代,小祥以前主用桑者,始死尚質,故不相變。既練易之,遂藏於廟,以為祭主。凡虞主用桑。桑,猶喪也。公羊傳曰:「既虞而作主,至祔,奉而祔於祖廟。」左傳:「於祔始作之,至練則祔。」練主,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白虎通曰:「魯哀公問主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所以自竦動。殷人以柏,所以自迫促。周人以栗,所以自戰慄。亦不相襲。廟主以木為之,木有終始,與人相似。題之,欲令後可知。』」春秋左氏傳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既葬反虞則免喪,故曰卒哭。卒,止也。以新死者之神祔於祖。尸柩已遠,孝子思慕,造木主立几筵焉,特用喪禮,祭祀於寢,不同之於宗廟也。言凡君者,謂諸侯以上,不通於卿大夫。烝嘗禘於廟。」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四時常祀自如舊。三年禮畢,大禘乃皆同於吉也。主之制,四方,穿中央達四方。天子長尺二寸,諸侯一尺,皆刻諡於背。集禮志云:在尸之南。
 
3
天子皇后... : 漢儀云:「帝之主九寸,前方後圓,圍一尺。后主七寸,圍九寸。木用栗。」
 
4
天子皇后... : 晉武帝太康中制,太廟神主尺二寸,后主一尺與尺二寸中間。木以栗。
 
5
天子皇后... : 大唐之制,長尺二寸,上頂徑一寸八分,四廂各剡一寸一分。上下四方通孔。徑九分。玄漆匱,玄漆趺。其匱,底蓋俱方,底自下而上,蓋從上而與底齊。趺方一尺,厚三寸。皆用古尺古寸。以光漆題諡號於其背。
 
《卿大夫士神主及題板》
1
卿大夫士... : 後漢 晉 後魏
 
2
卿大夫士... : 後漢許慎五經異義:「或曰:『卿大夫士有主不?』答曰:『按公羊說,卿大夫非有土之君,不得祫享昭穆,故無主。大夫束帛依神,士結茅為菆。』」菆,則牛反。慎據春秋左氏傳曰:「衛孔悝反祏於西圃。祏,石主也。言大夫以石為主。」鄭駮云:「少牢饋食,大夫祭禮也,束帛依神;特牲饋食,士祭禮也,結茅為菆。」鄭志:「張逸問:『許氏異義駮衛孔悝之反祏有主者何謂也?』答:『禮,大夫無主而孔獨有者,或時末代之君賜之,使祀其所出之君也。諸侯不祀天而魯郊,諸侯不祖天子而鄭祖厲王,皆時君之賜也。」
 
3
卿大夫士... : 晉劉氏問蔡謨云:「時人祠有板,板為用當主,為是神坐之榜題?」謨答:「今代有祠板木,乃始禮之奉廟主也。主亦有題,今板書名號,亦是題主之意。」安昌公荀氏祠制:「神板皆正長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書某祖考某封之神座,夫人某氏之神座,以下皆然。書訖,蠟油炙,令入理,刮拭之。」徐邈云:「左傳稱孔悝反祏。又公羊,大夫聞君之喪,攝主而往。注義以為攝斂神主而已,不暇待祭也。皆大夫有主之文。大夫以下不云尺寸,雖有主,無以知其形制,然推義謂亦應有。按喪之銘旌,題別亡者,設重於庭,亦有所憑,祭必有尸,想像平存。此皆自天子及士,並有其禮,但制度降殺為殊,何至於主,唯侯王而已?禮言重,主道也,埋重則立主。今大夫士有重,亦宜有主,主以紀別座位。有尸無主,何以為別?將表稱號題祖考,何可無主?」今按,經傳未見大夫士無主之義,有者為長。
 
4
卿大夫士... : 後魏孝明帝孝昌中,清河王懌議曰:「原夫作主之禮,本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展。今銘旌紀柩,設重憑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廟,皆所以展事孝敬,想像平存。上自天子,下達於士,如此四事,並同其禮。何至於主,唯謂王侯?若位擬諸侯者則有主,位為大夫者則無主,便是三神有主,一位獨闕,求諸情理,實所未安。宜通為主,以銘神位。」
 
《諸藏神主及題板制》
1
諸藏神主... : 追加易主附○周 魏 東晉 大唐
 
2
諸藏神主... : 周制,公羊說:主藏太廟室西壁中,以備火災。西方,長老之處,尊之也。春秋左氏傳說曰:「主祏於宗廟,言宗廟有祏室,所以藏神主。」
 
3
諸藏神主... : 魏代,或問高堂隆曰:「昔受訓云,馮君八萬言章句,說正廟之主,各藏太室西壁之中。遷廟之主,於太祖太室北壁之中。按逸禮,藏主之處,似在堂上壁中。」答曰:「章句但言藏太祖北壁中,不別堂室。愚意以堂上無藏主,當室之中也。」蜀譙周禮祭集志:「四時祭各於其廟室中神位,奧西牆下,東嚮。諸侯廟,木主在尸之南,為在尸上也。東嚮,以南為上。」
 
4
諸藏神主... : 東晉尚書符問太常賀循:「太廟制度,南向七室,北向陰室復有七。帝后應共處七室埳中,當別處陰室?」循上曰:「謹按后配尊於帝,神主所居,同太室。」循又按:「漢儀藏主於室中西牆壁埳中,去地六尺一寸。當祠則設座於埳下。禮,天子達嚮者牖也,謂夾戶之窗。古者帝各異廟,今者共堂別室,制度不同,疑室戶亦異。」又按:「古禮,神主皆盛以石函。餘薦藉,文不備見。摯虞決疑云:『廟主藏於戶之外西墉之中,有石函,名曰宗祏。函中笥,以盛主。』」
 
5
諸藏神主... : 又瑯琊王妃敬后前薨,而王後纂統,追加諡號,改神主,訪賀循云:「瑯琊典祠令孫文立議:『使者奉主及冊命詣中閤,中人受取入內,易著石函中。故主留於廟閤。新主出廟,國官拜送。』如文議,則非於行廟受冊。」循答曰:「崇諡敬后,宜立行廟。以王后之號,有加常尊,輕重不同,則宜禮有變改。既立行廟,則常主宜出居座位。臨加冊諡而並易以新主,則故主宜還埋故廟兩階之閒。」
 
6
諸藏神主... : 又穆帝永和二年,有司奏征西、章郡、潁川、京兆四府君毀主藏處。尚書郎徐禪議:「禮,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歲祫則祭之。今四祖遷主,可藏之石室,有禱則祭壇墠。」又遣禪至會稽訪處士虞喜。曰:「漢代韋玄成等以毀主瘞於園。魏朝議者云應埋兩階間。且神主本在太廟,若今別室而祭,則不如永藏。又四君無追號之禮,益明應毀而無祭。」於是會稽王昱等奏四祖同居而祧,藏主石室,禘祫乃祭。按賀循與王導書云:「代祖武皇帝初成太廟,時正神既七,而有楊元后之神,時亦權立一室。永熙元年,告世祖諡於太廟八室。」刁協按,元皇后於太廟東陰室中安神主,不增立一室。
 
7
諸藏神主... : 安昌公荀氏祠制,神板藏以帛囊,白縑裹盛,如婚禮囊板。板與囊合於竹箱中,以帛緘之,檢封曰「祭板」。
 
8
諸藏神主... : 大唐永徽中,禮部尚書許敬宗奏:「皇祖弘農府君廟應迭毀。謹按舊議,漢丞相韋玄成以為毀主瘞埋。萬國宗饗,有所從來,一朝埋藏,事不允愜。又按晉博士范宣欲別立廟宇,方之瘞埋,頗協情理,然事無典故,亦未足依。今謹准量,去祧之外,猶有壇墠,祈禱所及,竊謂合宜。今廟制與古不同,共階別室,西方為首。若在西夾之中,仍處尊位,祈禱則祭,未絕祗享,方諸舊儀,情實可安。弘農府君廟遠親殺,詳據舊章,禮合迭毀。臣參議遷奉神主,藏於夾室,本情篤教,在理為弘。」詔從之。
 
《兄弟相繼藏主室》
1
兄弟相繼... : 晉太常華恒被符,宗廟宜時有定處。恒按前議以為:「七代制之正也,若兄弟旁及,禮之變也。則宜為神主立室,不宜以室限神主。今有七室,而神主有十,宜當別立。臣為聖朝已從漢制。今聖上繼武帝,廟之昭穆,四代而已。前太常賀循等,並以為惠、懷、愍三帝別立寢廟。臣以為廟當以容主為限,亦無常數。據殷祭六廟,而有二祖三宗不毀。又漢之二祖,寢廟各異。明功德之君,自當特立。若繫之七室,則殷之末代,當祭禰而已。准之前議,知以七為正,不限之七室。故雖有兄弟旁及,至禘祫不越昭穆,則章郡、潁川宜全七代之禮。按周官有先公先王之廟,今宜為京兆以上,別立三室於太廟西廂。宣皇帝得正始祖之位,惠、懷二帝不替,而昭穆不闕,於禮為安。」
 
2
兄弟相繼... : 驃騎長史溫嶠議:「惠、懷、愍於聖上以春秋而言,因定先後之禮。夫臣子一例,君父敬同。故可以准於祖禰,然非繼體之數也。按太常恒所上,欲還章郡、潁川以全七代。愚謂是恒又求京兆以上三代在廟之西廂,臣竊不安。」
 
3
兄弟相繼... : 溫嶠為王導答薛太常書曰:「省示并博士議,今明尊尊不復得繫本親矣。先帝平康北面而臣愍帝,及終而升上,懼所以取譏於春秋。今所論太廟坎室足容神主不耳,而下愍帝於東序,此為違尊尊之旨。愍帝猶子之列,不可為父,與兄弟之不可一耳。魯閔公,僖公兄弟也,而傳云『子雖齊聖,不先父食』。如此無疑,愍帝不宜先帝上也。今唯慮廟窄,更思安處,宜令得並列正室。」
 
4
兄弟相繼... : 又荀松與王導書曰:「三年當大禘,愍帝以居子位,復居父位。且『子雖齊聖,不先父食』。此君即父也。此為愍帝是先帝之父,懷帝是愍帝之父,惠帝是懷帝之父,二代便重四代,所以為疑處也。」答曰:「意謂君位永固,無復暫還子位之理。惠帝至先帝雖四君,今亦不以一君為一代,何嫌二代之中重四君耶?今廟尚居上,祀何得居下!若暫下則逆祀也。」
 
5
兄弟相繼... : 孔衍議:「別廟有非正之嫌,似若降替,不可行也。」
 
6
兄弟相繼... : 博士傅純議云:「議者既欲據傳疑文,又欲安之陰室。據傳則所代為禰,陰室非禰所處,此矛盾之說。夫陰室以安殤主,北向面陰,非人君正位。更衣者,帝王入廟便殿,當歸盛位。漢明以存所常居,故崩以安神。而議者謂卑於陰室,實所未喻。惠、懷、愍宜更別立廟。」
 
7
兄弟相繼... : 元帝崩,溫嶠答王導書云:「近詔以先帝前議所定,唯下太常安坎室數。今坎室窄,其意不過欲定先神主,存正室,故下愍帝也。廟窄之與本體,各是一事,那何以廟窄而廢本體也?」
 
8
兄弟相繼... : 明帝崩,祠部以廟過七室,欲毀一廟;又正室窄狹,欲權下一帝。溫嶠議:「今兄弟同代,已有七帝。若以一帝為一代,則當不得祭於禰,乃不及庶人之祭也。夫兄弟同代,於恩既順,於義無否。至於廟室已滿,大行皇帝神主當登正室。又不宜下正室之主,遷之祧位。自宜增廟。權於廟上設幄坐,以安大行之主。若以今增廟違簡約之旨,或可就見廟直增坎室乎?此當問廟室之寬窄。」其廟室寬窄,亦所未詳。
 
《移廟主》
1
移廟主: 東晉孝武太元十六年,改新太廟,立行廟,移神主。祠部郎傅瑗問徐邈其儀。答曰:「禮,祫祭,祝迎四廟之主。又,國有大故,斂群廟之主於祖廟。尋文求旨,蓋並同時。既出坎而不殊,謂可同時告奠。奠訖,次引大駕鹵簿列於外。左右侍衛各從神輿,不復待一主入室迎一主也。其陪位者,每神輿出,輒遙拜致敬。遷引既畢,乃辭退。特遷主之晨,宜依告以設奠,而啟鼓嚴之節。」瑗又問:「今既啟嚴,復應奏解嚴不?」邈云:「吉凶有事,可相比方者。山陵每啟嚴而不解嚴。嚴是遷主之節,不可以不告。解嚴自為軍徒休息,何取於告神乎!」瑗又問:「四府君室狹,不容四座,可以戶外張幔不?」邈云:「室狹不容四座,戶外張幔,可謂禮從宜。」初,武帝咸寧三年,燕國遷廟主當之國,國子博士孫繁按:「禮,凡告事以特牲。又禮,盛主以簟笥,載以齋車,即古之金輅也。每舍奠焉。又禮,廟事考妣,同席共饌,一尸而祭,以神合為一也。今王之國,迎廟主而行,宜以發日,夙興,告廟迎主。今無齋車,當以犢車,二主同車共祠,合於古。宗祀國遷,掌奉主祏當侍從。主車在王鹵簿前,設導從。每頓止,傳主車於中門外,左,設脯醢醴酒之奠,而後即安之。」
 
《師行奉主車》
1
師行奉主... : 夏 周
 
2
師行奉主... : 夏啟與有扈氏戰於甘之野,誓師云:「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祖謂遷主。
 
3
師行奉主... : 周制,記曰:「『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狩,必以遷廟主行,載于齋車,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曾子問曰:『古者師行無遷主,則何主?』孔子曰:『主命。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于祖禰。遂奉以出,載于齋車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以脯醢禮神,乃敢即安也。所告而不以出,即埋。反必告,設奠。卒,斂幣玉,藏諸兩階閒,乃出。蓋貴命也。』」
 
《立尸義》 
1
立尸義: 夏 殷 周
 
2
立尸義: 尸,神象也。祭所以有尸者,鬼神無形,因尸以節醉飽,孝子之心也。夏氏立尸而卒祭。夏禮,尸有事乃坐。殷坐尸。無事猶坐。周坐尸,詔侑無方。其禮亦然,其道一也。言此亦周所因於殷也。方猶常也。告尸行節,勸尸飲食無常,若孝子之為也。孝子就養無方也。又云「旅酬六尸」。使之相酌也。后稷之尸,發爵不受旅。曾子問曰:「祭必有尸乎?言無益,無用為。若厭祭亦可乎?」厭時無尸。孔子曰:「祭成喪者,必有尸。尸必以孫。孫幼,則使人抱之。無孫,則使同姓可也。」人以有子孫為成人。子不殤父,義由此也。夫祭之道,孫為王父尸。所使為尸者,於祭者為子行戶郎反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子行猶子列也。祭祖則用孫列,皆取於同姓之嫡孫也。天子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戶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禮。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子不可以為父尸。以孫與祖昭穆同。為君尸者,大夫、士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尸者,則自下之。尊尸也。下,下車也。國君或時幼小,不能盡識群臣,有以告者,乃下也。尸必式,禮之也。乘必以几。尊者慎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別嫌也。尸在廟門外則疑於臣,在廟中則全於君。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入廟中則全於臣,全於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義。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廟中。人君之尊,出廟門則伸也。祝迎尸於廟門之外者,象神從外來也。天子宗廟之祭,以公卿大夫孫行者為尸。一云:天子不以公為尸,諸侯不以卿為尸,為其太尊,嫌敵君。故天子以卿為尸,諸侯以大夫為尸。周公祭太山而以召公為尸者,外神,賓主相見敬之道,不嫌也。卿大夫不以臣為尸,俱以孫者,避君也。天子諸侯雖以卿大夫為尸,皆取同姓之嫡也。夫婦共尸者,婦人祔從於夫,同牢而食,故共尸也。始死無尸者,尚如生,故未立也。檀弓云:「既封,主人贈,而祝宿虞尸。」贈,以幣送死者於壙也。於主人贈,祝先歸也。封,彼驗反。白虎通曰:「祭所以有尸者,鬼神聽之無聲,視之無形,升自阼階,仰視榱桷,俯視几筵,其器存,其人亡,虛無寂寞,思慕哀傷,無所寫洩,故座尸而食之,毀損其饌,欣然若親之飽,尸醉若神之醉矣。詩云『神具醉止,皇尸載起。』」
 
3
立尸義: 說曰:按鳧鷖詩,美成王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樂之也。其詩五章,每章有公尸。鄭玄以初章為宗廟,其二為四方百物,其三為天地,其四為社稷、山川,其五為七祀,則是周代大小神祀皆有尸也。至於周人輕重各因其象類。又按周公祭太山,以召公為尸,是三公之類也。又秋官職,祭亡國之社以士師為尸,是刑戮之義,則其餘亦可知矣。
 
4
立尸義: 議曰:古之人樸質,中華與夷狄同,有祭立尸焉,有以人殉葬焉,有茹毛飲血焉,有巢居穴處焉,有不封不樹焉,有手摶食焉,有同姓婚娶焉,有不諱名焉。中華地中而氣正,人性和而才惠,繼生聖哲,漸革鄙風。今四夷諸國,地偏氣獷,則多仍舊。具邊防序中。自周以前,天地、宗廟、社稷一切祭享,凡皆立尸。秦漢以降,中華則無矣。或有是古者,猶言祭尸禮重,亦可習之,斯豈非甚滯執者乎!按後魏文成帝拓跋濬時,高允獻書云:「祭尸久廢。今風俗則取其狀貌類者以為尸,祭之宴好,敬之如夫妻,事之如父母,敗損風化,黷亂情禮。」據文成帝時,其國猶在代北。又按周隋蠻夷傳巴、梁間俗,每秋祭祀,鄉里美鬢面人,送迎為尸以祭之。今郴、道州人,每祭祀,迎同姓丈夫、婦人伴神以享,亦為尸之遺法,有以知古之中華則夷狄同也。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禮九

《禮九》 

《時享》 
1
時享: 薦新附○虞 夏 殷 周 漢 後漢 魏 宋 齊 梁 陳 後魏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2
時享: 先王制禮,依四時而祭者,時移節變,孝子感而思親,故奉薦味,以申孝敬之心,慎終追遠之意。故禮記云:「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感。」皆以孟月,無常日,擇月中柔日,卜,得吉則祭之,敬之至也。
 
3
時享: 有虞氏四時之祭名:春曰禴,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其祭尚氣,郊特牲云「血、腥、爓祭,用氣也。」尚謂先薦之也。法先迎牲,殺之取血,告於室,以降其神,然後用樂而行祭事。其祭貴首。
 
4
時享: 夏氏時祭之名,因有虞。其祭貴心。
 
5
時享: 殷禴禘嘗烝,亦因虞夏之制。王制云「春禴,夏禘,秋嘗,冬烝」。鄭玄云「此夏殷之法」。其祭尚聲,郊特牲云:「臭味未成,滌蕩其聲,樂三闋,然後出迎牲,聲音之號,所以詔告於天地之間也。」滌蕩猶搖動也。其祭貴肝。
 
6
時享: 周祭,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嘗,冬曰烝。以禘為殷祭之名。其祭尚臭,郊特牲云:「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灌謂以珪瓚酌鬱鬯始獻神。已乃迎牲,於庭殺之。其祭貴肺。行九獻之禮。其禮備陳於下。
 
7
時享: 祭之日,王服袞冕而入廟,工則奏以王夏。王入,立於東序。后則副褘而入,立於西序,尸入之後,乃就於西房。轉就西房者,所以放陰陽之義。禮器云:「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尸服袞冕而入,工則奏肆夏。王反於室,而不迎尸。祭統云:「君迎牲而不迎尸,所以別嫌也。」於是王以珪瓚酌雞彝之鬱鬯以獻尸,尸以祼地降神,尸祭之,啐之,奠之。此為祼神之一獻也。后乃以璋瓚酌鳥彝之鬱鬯以獻尸,尸祭之,啐之,奠之。此為二獻也。王乃袒而迎牲於門,牲入門則奏昭夏。王親牽牲,公卿大夫執幣以從,入而告於庭云「博碩肥腯」。王乃麗牲於碑,親執鸞刀,啟其毛血以授於祝。祝入,告於幽全之義。遂乃殺牲,始行朝踐之事。凡牲,廟用一牢。公羊傳曰:「周公白牡,魯公騂剛,群公不毛。」朝踐之時,尸出於室,坐於戶西,南面。主在西,東面。郊特牲云:「詔祝於室,坐尸於堂。」鄭玄注云:「謂朝事時,迎尸於戶外。」時尸、主之前,薦以籩豆脯醢而已。乃取牲膟膋燎於爐炭,入以詔神於室。於時王親洗肝於鬱鬯而燔之,以隳於主。主人親制其肝,所謂制祭也。次乃升牲首於室中北墉下,尊首尚氣之義也。時又薦腥於尸、主之前,謂之朝踐。於時王乃以玉爵酌獻素何反,下同。樽中醴齊以獻。此三獻也。后於是薦朝事之籩,時堂上以夾鍾之調歌,堂下以無射之調作大武之樂。后於是亦以玉爵酌獻樽醴齊以獻尸。此四獻也。時堂下之樂亦作也。於時王自阼階而西酌獻,后從西階東酌獻。所謂「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至薦熟之時,謂之饋食。先薦熟於堂。視陳此設饌之禮,非謂即食。設饌之時,王及尸皆有倚住之處,設机於傍,故云變机也。設席之後,更設尸主之席於堂,在戶內西方,東面,尸在其北。布尸主席訖,乃遷所設於堂上之饌,置尸主坐前。時祝又以斝酌奠,奠於饌南,所謂天子奠斝。又取腸間脂概之蕭合羶薌,鄭云:「羶當為馨,字之誤。」燎於爐炭,所謂臭陽達於牆屋。乃迎尸主入室,即席,舉奠斝將祭之。時祝則詔王拜妥尸,郊特牲云「舉斝角詔妥尸」是也。拜訖,尸遂祭酒以菁茅,謂之縮酒。左傳云:「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尸遂啐之,奠之,尸乃坐。於是王以玉爵酌象樽盎齊以獻尸。此五獻也。時后薦饋食之籩,又以玉爵酌象樽醴齊以獻尸。此六獻也。王及后每獻,皆作樂如初。尸食訖,王以玉爵酌朝踐之獻樽醴齊以酳尸,謂之朝獻,亦樽相因。此七獻也。后薦加事之豆籩。尸飲七,王可以獻公。尸飲訖,授祝,祝酌清酒以授尸,尸以酢王,王及設酢席於戶內。尸少祭饌黍稷,并假福王,王乃以出,量人與鬱人受之。周禮宗伯職云:「量人與鬱人受舉斝之卒爵。」后以玉爵酌饋食象樽之盎齊以獻尸,曰再獻,亦樽之相因。尸酢后如王之法,后飲酢酒。此八獻也。尸飲八,王可以獻卿。諸侯為賓者以玉爵酌盎齊,備卒食三獻。合九獻,凡王及后各四,諸侯為賓者一也。尸飲九,王可以獻大夫、士。取惠均於下之義。尸飲訖,又酢諸臣,如后之法。自九獻之後,遂降,冕而撫干,舞大武之樂以樂尸。祭統云:「君執干戚就舞位,冕而總干,率其群臣,以樂皇尸。」九獻之後,更為嗣子舉奠,與諸臣進獻,更行三爵,皆謂之加爵,則用璧散璧角。明堂位云「加以璧散璧角」。即行旅酬無算之爵。樂作亦然。旅酬既訖,則尸出。尸出之後,則嗣子餕之。文王世子云:「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鄭玄注云:「上嗣,祖之正統。」厥明,更以一牢繹於祊。於廟門之外而行其禮。
 
8
時享: 其四時新物初登,皆先薦寢廟而後食。二月獻羔開冰。春分方溫,獻羔以祭司寒,而後開冰。左傳曰:「北陸而藏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先薦寢廟而後食。四月以彘嘗麥,麥之新,氣尤盛,以彘食之,散其熱。七月登穀,黍稷之屬,於是月始熟,而先薦。八月嘗麻,九月嘗稻,皆初熟而薦之。十二月嘗魚。此時魚得陽氣,潔美。
 
9
時享: 漢惠帝時,叔孫通曰:「古者有春嘗果。方今櫻桃熟,可獻。」遂獻宗廟。顏師古曰:「禮記,仲夏月,羞以含桃,先薦寢廟,即此櫻柧也。」諸果之獻由此興。
 
10
時享: 後漢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廟於雒陽,漢舊儀曰:「故孝武廟。」古今注曰:「於雒陽校官立之。」四時祫祀,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如舊。餘帝四時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臘,一歲五祀。靈帝時,京都四時所祭高廟五主,世祖廟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后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
 
11
時享: 古不墓祭,漢諸陵皆有園寢,承秦所為也。說者以為古宗廟前制廟,後制寢,以象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寢。月令有「先薦寢廟」,詩稱「寢廟奕奕」,言相通也。廟以藏主,以四時祭。寢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薦新物。秦始出寢,起於墓側,漢因而弗改,故陵上稱寢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寢之意也。建武以來,關西諸陵以轉久遠,但四時特牲祠;帝每幸長安謁諸陵,乃太牢祠。自雒陽諸陵至靈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伏臘及四時祠。廟日上飯,大官送用物,園令、食監典省,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嚴具。
 
12
時享: 魏初,高堂隆云:「按舊典,天子諸侯月有祭事,其孟,則四時之祭也,三牲、黍稷,時物咸備。其仲月、季月,皆薦新之祭也。大夫以上將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備三牲也。士以豚。庶人則唯其時宜,魚雁可也。皆有黍稷。禮器曰:『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羔豚則薦新之禮也,太牢則時祭之禮也。詩云:『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周之四月則夏之二月也。月令:仲春,天子乃獻羔開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仲夏之月,天子乃嘗魚。咸薦之寢廟。此則仲春季月薦新之禮也。」蜀譙周禮祭集志曰:「天子之廟,始祖及高、曾、祖、考,皆月朔加薦,以象平生朔食也,謂之月祭。二祧之廟,無月祭也。凡五穀新熟,珍物新成,天子以薦宗廟。禮,未薦不敢食新,孝敬之道也。其月朔薦及臘薦、薦新,皆奠,無尸。故群廟皆一朝之間盡畢。」
 
13
時享: 宋四時祭祀,將祭必先夕牲。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百官掌事者亦如之。致齋之日,御太極殿幄坐,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車駕出,百官應齋從駕留守填街先置者,各依宣攝從事。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龍袞服,升金根車,到廟北門。理禮、謁者各引太樂令、太常、光祿勳、三公等皆入在位。皇帝降車,入廟,脫舄,盥及洗爵,訖,升殿。初獻,奠爵,樂奏。太祝令跪讀祝文,訖,進奠神座前,皇帝還本位。博士引太尉亞獻,訖,謁者又引光祿勳終獻。皇帝不親祠,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太常亞獻,光祿勳終獻。
 
14
時享: 齊永明九年正月,詔太廟四時祭,薦宣皇帝麵起餅、鴨衮;孝皇后筍、鴨卵、脯醬、炙白肉;高皇帝薦肉膾、葅羹;昭皇后茗、粣、炙魚:皆所嗜也。此皆當時所尚,無典禮之制。先是,世祖夢太祖曰:「宋祖諸帝嘗太廟從我求食,可別為吾祠。」帝乃敕章郡王妃庾氏四時還青溪宮舊宅,處內合堂,奉祠二帝二后,牲牢服章,用家人禮。
 
15
時享: 梁武帝宗廟四時及臘,一歲五享。天監十六年,詔曰:「夫神無常饗,饗於克誠,所以西鄰禴祭,實受其福。宗廟祭祀,猶有牲牢,無益至誠,有累冥道。自今四時烝嘗外,可量代。」八座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八座又奏:「既停宰殺,無復省牲之事,請立省饌儀。其眾官陪列,並同省牲。」帝從之。又詔:「今雖無復用腥,猶有脯脩之類,即之幽明,義為未盡。可更詳定,悉薦時蔬。」左丞司馬筠等參議:「大餅代脯,餘悉用蔬菜。」帝從之。又舍人朱异議:「二廟祀,相承止有一鈃羹。蓋祭祀之禮,應有兩羹,相承止於一鈃,即禮為乖。請加熬油蓴羹一鈃。」帝從之。於是起至敬殿、景陽臺,立七廟座。月中再設淨饌。自是訖於臺城破,諸廟遂不血食。
 
16
時享: 陳制,一歲五祠,謂春夏秋冬臘也。每祭共以一太牢,始祖以三牲首,餘唯骨體而已。
 
17
時享: 後魏孝文皇帝太和六年十一月,將親祀七廟,有司依禮具儀。於是群官議曰:「昔有虞親虔,祖考來格;殷宗躬謁,介福攸降。大魏七廟之祭,依先朝舊事,多不親謁。今陛下孝誠發中,思親執祀,稽合古義,禮之常典。臣等謹按舊章,并采漢魏故事,撰祭服冠屨牲牢之具,罍洗簠簋俎豆之器,百官助祭位次,樂官節奏之引,升降進退之法,別集為親拜之儀。」制可。於是帝乃親祭。其後四時常祀,皆親之。十六年,詔曰:「夫四時享祀,人子常道。然祭薦之禮,貴賤不同。故有邑之君,祭以首時,無田之士,薦以仲月。況七廟之重,而用中節者哉!自頃烝嘗之禮,頗違舊義。今將仰遵遠式,以此孟月,特禴於太廟。但朝典初改,眾務殷協,無遑齋潔,遂及於今。又接神饗祖,必須擇日。今禮律未宣,有司或不知此。可敕太常令剋日以聞。」
 
18
時享: 北齊制,春祠、夏禴、秋嘗、冬烝,皆以孟月,凡四祭。每祭,室一太牢。武成帝始以皇后亞獻。河清中定令,四時祭廟及元日廟庭,並設庭燎二所。
 
19
時享: 後周之制,其四時祭,各於其廟,亦以皇后亞獻。其儀與北齊同。所異者,皇后亞獻訖,又薦加豆之籩,其實菱、芡,芹葅、兔醢,冢宰終獻訖,皇后親徹豆,降還版位,然後太祝徹焉。
 
20
時享: 隋四時之祭,各以太牢。四時薦新於太廟,有司行事,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禮,並准時享。
 
21
時享: 大唐四時各以孟月享太廟,室各用一太牢。若品物時新堪進御者,有司先送太常,令尚食相知,簡擇務令潔淨,仍以滋味與新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及少卿一人奉薦太廟。卿及少卿有故,即差五品以上攝。有司行事,不出神主。仲春薦冰,亦如之。
 
《祫禘上》 
1
祫禘上: 虞 夏 殷 周 後漢 魏 晉 東晉
 
2
祫禘上: 古者天子諸侯三年喪畢,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以生有慶集之懽,死亦應備合食之禮。緣生以事死,因天道之成而設禘祫之享,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
 
3
祫禘上: 虞夏先王崩,新王元年二年喪畢而祫。三年春特禴,夏特禘,秋特嘗,冬特烝。四年春特禴,夏祫禘,秋祫嘗,冬祫烝。每間歲皆然,以終其代。高堂隆云:「喪以奇年畢則祫亦常在奇年,偶年畢則祫亦常在偶年。」
 
4
祫禘上: 殷先王崩,新王二年喪畢而祫。三年春特禘,夏特禴,秋特嘗,冬特烝。四年春特禘,夏祫禴,秋祫嘗,冬祫烝。間歲奇偶如虞夏。按殷改虞夏春禴曰禘,又改禘為禴。按郊特牲「春禘秋嘗」,則殷祭。
 
5
祫禘上: 周制,天子諸侯三年喪畢,禫祭之後,乃祫於太祖,來年春禘於群廟。祫,毀廟未毀廟皆合升於太祖。禘則不及親廟,但文武以下毀主依昭穆於文武廟中祭之,王季以上於后稷廟祭之。知先祫後禘者,約春秋魯僖公、宣公、定公皆八年而禘,以再殷祭推之。爾後五年再殷祭,一禘一祫,所以喪必有此禘祫者,為後再殷之祭本也。喪畢之祫,祫之本;明年之禘,禘之本也。從此後各自數,每至三年,則各為之,故得五年再殷祭。因以法五歲再閏,天道大成也。禘以夏,祫以秋。詩閟宮傳云「諸侯夏禘則不礿,秋祫則不嘗,唯天子兼之」是也。崔靈恩云:「禘以夏者,以審諦昭穆,序列尊卑,夏時陽在上,陰在下,尊卑有序,故大次第而祭之,故禘者諦也,第也。祫以秋者,以合聚群主,其禮最大,必秋時萬物成熟,大合而祭之,故祫者合也。」
 
6
祫禘上: 將祫祭,前期十日之前夕,肆師告具,太宰、太宗、太史帥執事而卜日,既卜,司隸隸僕修除糞洒其廟。將祭前夕,於太廟南門之外展牲,庖人告牷。太宰擡滌濯祭器。掌次於廟門外之東,設主人及公卿以下次幕,其尸次兼設幄。掌次云:「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尸次。」鄭玄云:「旅,眾也。公卿以下即位所祭祀之門外,以待事,為之張大幕。尸則有幄。」鄭司農云:「尸次,尸所居,更衣帳。」次百司所供之物,皆至廟門外。司徒奉牛牲,司馬奉羊牲,司空奉豕牲,每廟各一牢。按公羊傳:「周公白牡,魯公騂剛,群公不毛。」是各牲也。司烜氏以夫燧取明火於日,以照饌;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加五齊。欲得陰陽之潔氣也。加謂於上陳之。籩人陳四籩之實。朝事之籩有麷,熬麥也。音豐。蕡,熬枲實。白,熬稻。黑,熬黍。形鹽,鹽之似虎形者。膴,●生魚為大臠。火吳反。鮑魚鱐。鮑者於●室中糗乾之魚。鱐者析乾之魚。鱐音所求反。饋食之籩:其實有棗,栗,桃,乾巣,乾梅也。音老。榛實。似栗而小。加籩之實:菱,芡,栗,脯。四物各二籩,凡八籩也。羞籩之實:糗餌,粉餈。謂粉稻米、黍米,合烝之為餌,餅之則為餈。恐餌餈粘,著籩,故以糗粉藉之。糗,熬大豆也。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葅、醓醢,醓音毯,肉汁也。昌本、麋臡,昌本,昌蒲根也。切之四寸為葅。醢之有骨者為臡,音泥。菁葅、鹿臡,茆葅、穈臡。菁,蔓菁。茆,鳧葵。饋食之豆,其實:葵葅、蠃音騾醢,脾摈、蠯蒲佳切醢,脾摈,牛百葉。蠯,蛤也。蜃、蚳醢,蜃,大蛤也。豚拍、魚醢。豚膊肩。加豆之實:芹葅、兔醢,深蒲、醓醢,深蒲,蒲始生水中子。箈葅、鴈醢,箈,箭萌。音臺。筍葅、魚醢。筍,竹萌也。羞豆之實:酏食,糝食。酏,夑也。小切狼臅膏,以與稻米為夑。糝,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與稻米二肉一,合以為餌,煎之。酏音嗣。臅音昌欲反。醯人共音供,下同五齏、七葅、醯醬等。鹽人共苦鹽、顆鹽。散鹽。今海鹽也。小史敘昭穆之俎簋。酒正共五齊三酒,以實八樽。司樽彝共斝彝、黃彝。司樽彝云:「秋嘗冬烝祼,用斝彝黃彝。」鄭玄注:「斝彝,畫禾稼。黃彝,黃目樽也。」謂以黃金為目,設於樽上,以祫在秋,故用。审人共畫布巾以审之。烹人共鼎鑊及大羹鈃羹。鑊,所以煮肉及魚腊之器。既熟,乃升於鼎。舍人共簠簋。甸師氏共齍盛及蕭茅。蕭茅則納於鄉師,鄉師得而束之,長五寸切之,以藉祭。凡后所陳薦玉齍、玉敦音對等物,皆九嬪共之。獻尸之瑤爵等,內宰共之。天府陳國之玉鎮大寶器,陳於東西序。即尚書顧命者是也。九服內諸侯及夷狄等來助祭,所貢方物珍異等,皆陳廟庭,其几筵,司几筵云:「吉事變几。」祼於室,饋食於堂,繹於祊,每事易几,神事文,示新也。席皆以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几。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繅席則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畫謂雲氣。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司服共,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則鷩冕,尸服亦然。凡百司所共之物,皆太史校數之,及教所當置處。太史職云「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是。王所乘輅,雞人呼晨,司樂宿懸等,一如圜丘。
 
7
祫禘上: 其日夙興,陳酒齊等室中,近北陳鬱鬯,鬱鬯之南陳明水,明水之南室戶之內陳泛齊、醴齊、盎齊,室戶之外堂上陳醍齊而已。次堂下陳沈齊,沈齊之南陳玄酒,玄酒之南陳事酒、昔酒、清酒。於是大宗伯出高祖以下木主,守祧出先王先公祧主,皆入太祖后稷廟中。於室中之奧西壁下,東面布太祖后稷位,尸在東,北面。太祖之子於席前之北,南面,為昭。次昭之子在南方北面相對,為穆。以次而東,孫與王父並列,直至禰。其尸各居木主之左,凡七尸。七尸者,逸禮文。按禮器云「周旅酬六尸」。鄭玄云「后稷尸發爵不受旅」是也。
 
8
祫禘上: 用九獻。王服袞冕而入,奏王夏;后服副褘從王而入,則奏齊夏;次尸入,奏肆夏。祭統云:「君迎牲而不迎尸,別嫌也。」王乃珪瓚酌斝彝鬱鬯以授尸,尸受之,灌地祭之以降神,乃啐之,奠之,此為求神之始也。此為一獻。樂章歌九功之德,詩用清廟。次后以璋瓚酌黃彝之鬱鬯以亞獻,尸亦祭之,啐之,奠之。此為二獻。次奏黃鍾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鍾為羽,路鼓路浅,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人鬼則主后稷。先奏是樂以致其神,然後合樂而祭焉。路鼓,四面鼓也。九德之歌,春秋所謂六府三事也。九功之德皆可歌樂。陰竹,生山北者。龍門,山名。九韶當為大韶。前祼及樂,皆為求神,謂之二始。以周人尚臭,故以鬯臭。次王出迎牲,入,奏昭夏。郊特牲云:「既灌然後迎牲。」王親牽牲,大夫贊,執幣而從。禮器注云:「納牲於庭時也,當用幣以告神而殺牲。」乃以牲告庭云:「博碩肥腯。」禮器云「納牲詔於庭」是也。王乃親執鸞刀,啟其血毛,謂耳傍毛也。以授於祝,祝入,告神於室,幽全之義也。禮器云「血毛詔於室」是也。幽謂血,全謂色純也。乃延太祖尸主,坐於室戶外之西,南面,主在其右,亦南面。昭在東,穆在西,相向而坐,主各在其右。王乃親射牲而殺之,以行朝事之禮。乃延尸於戶西,南面。取牲膟膋燎於爐炭,洗肝於鬱鬯而燔之,入,以詔神於室,又出,以隳於主。隳謂分減肝膋以祭主。隳音許規反。次乃升牲首於室中,置於北墉下。尊首尚氣。乃薦腥肉於尸主前,謂之朝踐之禮。王乃以玉爵酌泛齊以獻尸,謂之朝踐之獻。凡三獻也。后於是薦朝事之籩豆,時堂上以大呂之調歌清廟之詩,堂下以黃鍾之調作大武之樂。奏大武之時,則歌維清及大武之詩。詩序云:「維清,奏象舞也。武,奏大武也。」獻后稷尸時,樂同降神,樂章則歌思文。詩序云:「思文,后稷配天也。」獻先王先公,則大司樂云「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先王先公。樂章則歌天作。詩序云:「天作,祀先王先公。」獻文王尸,歌清廟,詩序云:「清廟,祀文王。」獻武王尸,歌執競,詩序云:「執競,祀武王。」樂同先王先公。凡歌,皆大司樂帥瞽人登歌之。將時,小師先擊拊。堂下管奏時,先鼓朄。音胤。后薦之後,遂以瑤爵酌著樽之醴齊以亞獻。凡四獻也。於是堂下樂亦作,時王從東階而西酌以獻尸,后則從西而東酌獻尸。按禮器云:「君西酌犧象,夫人東酌罍樽,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至將薦熟時,先以所薦之饌設於堂以告尸主。禮器云:「設祭於堂。」鄭玄云:「設饌於堂,人君禮。」時祝以斝爵酌奠於饌之右。鄭玄注郊特牲云:「天子奠斝。」此時又取膟膋及黍稷概於薌蒿,令臭陽達於牆室,既乃迎尸入室,各即席。祝取向時所奠斝爵將祭之,祝乃詔王拜尸以安之,尸遂坐,祭酒,啐之,奠之。於是王又以玉爵酌壺樽盎齊以獻尸,謂之再獻。凡五獻也。時后薦饋食之籩豆,薦訖,乃以瑤爵酌壺樽醍齊以亞獻。凡六獻也。每獻作樂如初。尸乃食,食訖,王以玉爵酌朝踐著樽之泛齊以酳尸。謂之朝獻。凡七獻也。司樽彝云:「朝獻用兩著樽。」鄭玄云:「變朝踐為朝獻,樽相因。」后乃薦加事豆籩,尸飲訖,授祝,祝酌清酒以授尸,尸以酢王,乃設酢席於戶內。司几筵云:「祀先王,酢席亦如之。」鄭玄注云:「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以酢王,於是席王於戶內。后及諸臣已下致爵乃設席。」於是后以瑤爵酌壺樽醍齊以獻尸,謂之再獻。凡八獻也。鄭玄注司樽彝云:「王酳尸之後,后酌亞獻。」尸乃酢后,后飲酢酒。次諸臣為賓酌壺樽沈齊,以備卒食三獻。凡九獻。司樽彝注:「王及后各四,諸臣一,祭之正也。」大祝乃設饌於廟門外之西室以索祭,名為祊。郊特牲云「索祭祝於祊」是也。緣此處生平待賓客之處,故廣求。既九獻,王乃冕而摠干戚,率群臣,王在東,舞大武樂皇尸。所謂八佾。又皮弁而舞大夏,兼作六代之樂,遂行加爵,為旅酬之始。禮器云「周旅酬六尸」是也。加爵者,謂太子所謂上嗣舉奠。及三公之長一人、九卿之長一人,用璧角酌沈齊,各行一加爵。按少牢、特牲之祭,加爵但止於三也,通前凡十二獻,亦得倣天數也。明堂位云「加以璧散璧角」也。然後煇、胞、上許眷反,下音炮。翟、閽等皆有所賜予。於來日又祭,名為繹,亦謂之祊。爾雅云:「繹,又祭也。」春秋云:「壬午猶繹。」杜注云「先日辛巳有事於太廟」是也。又鄭玄注禮器云:「祊,祭明日之繹祭也。謂之祊者,以於廟門之傍,因名焉。」其禮,先設饌於廟門外之西室,而事尸於堂。其祭室之禮簡,而事尸禮大,以孝子求神非一處也,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
 
9
祫禘上: 其禘祭,前期十日,肆師、太宰以下卜日之儀,如祫祭。其典祀糞洒,充人展牲,太宰擡濯,前夕告期,掌次設次,三公奉牲牢,司烜共明水,及籩人等共醯醢,审人共巾审,烹人陳鼎鑊,告人共簠簋,甸師氏共齍盛、蕭茅,九嬪、內宰共后玉齍、玉敦,典瑞共祼珪璋,天府陳國實,司几筵陳几席,司服共祭服,典輅出玉輅,司樂宿懸,王及牲尸等用樂,王后副褘九獻之節,廟堂之樂所用樂章,祼獻之儀,璧角之加爵,朱干玉戚之親舞,血腥爓熟之先後,告堂告室之差次,膟膋制祭,祊室繹堂,一如祫祭。所異者,但祭毀廟以上,不及親廟。詩周頌云「雍,禘太祖也。」鄭箋云:「禘,大祭也。大於四時而小於祫也。」又逸禮記禘於太廟禮云:「毀廟之主皆升合食,而立二尸。」又韓詩內傳云:「禘,取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廟。」是也。其神主位,按鄭玄禘祫志云:「太王王季以上遷主,祭於后稷之廟,其坐位與祫祭同。文武以下遷主,若穆之遷主,祭於文王之廟,文王居室之奧,東面。文王孫成王居文王之東而北面。以下穆主直至親盡之祖,以次繼而東,皆北面,無昭主。若昭之遷主,祭於武王之廟,武王亦居室之奧,東面。其昭,孫康王亦居武王之東而南面。亦以次繼而東,直至親盡之祖,無穆主也。」其尸:后稷廟中后稷尸一,昭穆尸各一;文王廟中,文王尸一,穆尸共一;武王廟中,武王尸一,昭尸共一。逸禮稱二尸者,據文武之廟及太祖昭穆而言也。其實太祖文武廟三尸也。故云「獻昭尸如穆尸之禮」。其五齊,自醴齊而下四齊而已,無泛齊。酒亦三酒。所陳設之處,所加之明水玄酒等,一如禘祭於文王之廟,無降神之樂。故大司樂云黃鍾為宮以下等樂云「若九變,人鬼可得而禮矣」。鄭玄云:「人鬼謂后稷也。先奏是樂以致其神,禮之以玉而祼焉,然後合樂而祭焉。」則不據文武也。其祼樽用雞彝、鳥彝,司樽彝云「春祠夏礿祼,用雞彝鳥彝」,以禘在夏故也。朝踐用兩犧樽,再獻用兩象樽。其迎尸出在堂之時,其后稷文武之尸,皆南向,餘尸主如室中之左右也。謂后稷以下昭穆,昭西面,穆東面,文王以下穆主在西,東面;武王以下昭主在東,西面也。合樂時,作四代之樂。其祭禮,后稷、文王、武王廟中,每廟各一日。凡祭之禮,質明行祼,謂之晨祼。次朝踐,次乃饋熟以下,是則每廟各行此禮。以其禮煩,難可一日而畢,又乖朝踐之義。繹祭則同一日。以其禮略,故可同日而畢。
 
10
祫禘上: 議曰:聖人制禮,合諸天道,使不數不怠,故有四時之祭焉。而又設殷祭者,因天道之成,以申孝敬之心,用盡事終之禮。禘祫二禮,俱是大祭,先賢所釋,義各有殊。馬融、王肅皆云禘大祫小;鄭玄注二禮,以祫大禘小;賈逵、劉歆則云一祭二名,禮無差降。數家之說,非無典據,至於弘通經訓,鄭義為長。嘗試論之。以禮經及春秋所書,皆祫大於禘。按春秋公羊傳云:「大事於太廟,大事者祫也,祫者,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至於禘,則云「禘於莊公」、「禘於僖公」。既不於太祖,則小於祫也。又按逸禮記祫於太廟之禮云「毀廟之主升合食而立二尸」,又按韓詩內傳云「禘,取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則禘小於祫也。祫則群廟之主悉升於太祖廟,禘者各於其廟而行祭禮,二祭俱及毀主。禘之時,文王以上毀主,自在后稷廟而祭;文王以下毀主,自在二祧之廟而祭。禘之以祫,用得為殷,禘則小於祫而大於四時也。曾子問主,夫子云:「自非祫祭,七廟五廟無虛主。」而不言禘,小於祫明矣。其祫則備五齊三酒,禘惟四齊三酒;祫則備用六代之樂,禘則四代而下,又無降神之樂,以示其闕也。
 
11
祫禘上: 後漢光武建安二十六年,詔問張純,禘祫之禮,不行幾年。純奏:「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之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元始中,始行禘禮。父為昭,南嚮;子為穆,北嚮。父子不並坐,而孫從王父。決疑要注曰:「始祖東面。父南面,故曰昭。昭,明也。子北面,故曰穆。穆,順也。」禘之為言諦也,是審諦之義。以夏四月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祫以冬十月,五穀成熟,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祖宗廟未定,且合祭高廟為常。」後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時,但就陳祭毀廟主而已,謂之殷。太祖東面,惠文武元四帝為昭,景宣二帝為穆。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時不祭也。
 
12
祫禘上: 魏明帝太和六年,尚書難王肅以「曾子問唯祫於太祖,群主皆從,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肅答曰,以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舉祫則禘可知也。」袁準正論曰:「先儒或為同,或為異,然『祫及壇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近遠之殺也。大傳曰:『禮不王不禘』。諸侯不禘,降於天子也。若禘祫同貫,此諸侯亦不得祫,非徒不禘也。」
 
13
祫禘上: 武宣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至六年三月,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告。王肅議曰:「今宜以崩年數。按春秋魯閔公二年夏,禘於莊公。是時縗絰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復禫,故譏其速也。去四年六月,武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晚葬,除服即吉,四時之祭,皆親行事。今當計始除服日數,當如禮須到禫月乃禘。」趙怡等以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後,乃得禘祫。
 
14
祫禘上: 王肅又奏:「如鄭玄言各於其廟,則無以異四時常祀,不得謂之殷祭。以粢盛百物豐衍備具為殷之者,夫孝子盡心於事親,致敬於四時,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無緣儉齊其親,累年而後一豐其饌也。夫謂殷者,因以祖宗並陳,昭穆皆列故也。設以為毀廟之主皆祭謂殷者,夫毀廟祭於太祖,而六廟獨在其前,所不合宜,非事之理。近尚書難臣以『曾子問唯祫於太祖,群主皆從,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臣答以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舉祫則禘可知也』。論語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所以特禘者,以禘大祭,故欲觀其盛禮也。禘祫大祭,獨舉禘,則祫亦可知也。於禮記則以祫為大,於論語則以禘為盛,進退未知其可也。漢光武時下祭禮,以禘者毀廟之主皆合於太祖,祫者唯未毀之主合而已矣。鄭玄以為禘者各於其廟。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然其殷祭亦名大禘。商頌長發,是大禘之歌也。至周改夏祭曰礿,以禘唯為殷祭之名。周公以聖德用殷之禮,故魯人亦遂以禘為夏祭之名。是以左傳所謂『禘於武宮』,又曰『烝嘗禘於廟』,是四時祀,非祭之禘也。鄭斯失矣。至於經所謂禘者,則殷祭之謂。鄭據春秋,與大義乖。」按太和八年用王肅議。
 
15
祫禘上: 袁準曰:「『祫及壇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遠近之殺也。大傳曰『禮不王不禘』,諸侯不禘,降殺於天子也。若禘祫同貫,此諸侯亦不得祫也,然則禘大而祫小。謂祫為殷祭者,大於四時,皆大祭也。國語曰:『禘郊不過繭栗,烝不過把握。』明禘最大,與郊同也。公羊傳曰:『大事者何?祫也。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乎太祖。』何謂也?曰:夫禘及壇墠,則毀廟也,俱祭毀廟,但所及異耳。所及則異,毀與未毀則同。此論者所惑。鄭謂不同是也,謂禘不及毀廟則非也。劉歆、賈逵同毀與未毀是也,不別禘祫遠近則非也。」
 
16
祫禘上: 晉武帝泰始中,尚書杜元凱議稱:「易曰『上古之代,喪期無數』。自殷高宗諒闇三年,不稱服喪三年,而稱諒闇三年,此釋服心喪之謂。大戴篇曰:『昔武王崩,成王十三而嗣立,周公居冢宰攝政。明年六月既葬,周公冠成王而朝於祖,以見諸侯,命祝雍作頌。』是三年之內時明矣,故今礿祠烝嘗於是行焉。昔仲尼之制春秋也,因魯史以明王法,喪中之祥祫,譏貶之文著焉。」徐禪按:杜議行武皇盛明之朝,其左傳解云亦三年之喪禮畢而禘。
 
17
祫禘上: 東晉升平五年五月,穆帝崩,十月殷。興寧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廢帝太和元年五月,皇后庾氏崩,廢帝海西公后也。十月殷。此哀皇帝再周之內,庾氏既葬之後殷也。太元二十一年十月應殷,其年九月孝武崩,至隆安三年,國家大吉,乃循殷事。元興三年夏,應殷,太常博士徐乾等議,應用孟秋,進用孟冬時。孔安國云:自太和四年已後,殷祭皆用冬夏。復詳徐乾議用孟秋,非失也。安帝義熙三年,當殷,御史中丞范泰議,以章后喪未一周,不應殷祠。時從太常劉瑾議「小君之喪,不以廢大禮」。泰議曰:「今雖既祔之後得以烝嘗,而無殷祭之禮,有喪則廢吉祭,祭新主於寢。今不設別寢,既祔遂祭於廟。故四時烝嘗,以寄追遠之思;三年一禘,以習昭穆之序。義本各異。三年喪畢,則合食太祖,過時而殷,無取於限三十月也。隆安之初,以喪而廢矣。」瑾議曰:「臣尋升平已後殷祭,皆在周內。永和十年至今五十餘載,三十月輒殷,是依禮五年再殷,而泰言非當。若臣啟不允,則責失奏彈。」往安帝元興三年四月,不得殷祀,進用十月。若計常限,今當用冬;若更起端,則應四月。時尚書奏從領司徒王謐議,反初四月為殷祠之始。謐議曰:「有非常之慶,必有非常之禮。殷祭舊准不差,至於義熙之慶,經古莫二,雖曰反正,理同受命。愚謂履運唯新,於是乎始,宜用四月。」太常劉瑾議:「殷無定日,考時致敬,且禮意尚簡。去年祠雖於日有差,而情典允備。宜仍以為正。」徐乾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經傳記籍,不見補殷之文。」著作郎徐廣議:「若用三十月,今則應用四月。於時有殷而遷在冬,從太元元年十月殷祠。若依常三十月,今則應用二年四月,是追計辛未歲十月,未合六十月而再殷。」劉澗之等議:「太元元年四月應殷,而禮官情失,逮用十月,本非正朝以失為始。」尚書奏從謐議。博士陳舒表:「三歲一閏,五年祭,八年又殷,兩頭如四,實不盈三。又十一年殷,十四年殷,凡間含二,則十年四殷,與禮五年再殷其義合矣。」博士徐禪議:「春秋左氏傳曰:『歲祫及壇墠,終禘及郊宗石室。』許慎稱舊說曰:『終者,謂孝子三年喪終則禘於太廟,以致新死者也。』」徐邈議:「禮五年再殷,凡六十月,分中,每三十月殷也。」太學博士曹述初難云:「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五月,則五年何必六十月。禮,天子特礿,三時皆祫。禘祫雖有定年,而文無定月。」按明堂位「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則今之四月。「七月日至,孟獻子禘其祖」,則今之五月。春秋文公二年「大事於太廟」,則今之六月。邈答曰:「五年再殷,象再閏,無取三年喪也。祫三時皆可者,蓋喪終則吉而祫,服終無常,故祫隨所遇,唯春不祫,故曰特礿,非殷祀常也。禮,大事有時日,故烝嘗以時,況祫之重,無定月乎!」今據徐邈議,每三十月當殷祀。賀循祫祭圖:太祖東向,昭北行,南向;穆南行,北向。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兵八

《兵八》 
1
兵八: 孫子曰:「銳卒勿攻。強而避之,避其所長也。彼府庫充實,士卒強盛,則當備避以待其虛。欲以弱制強,不若變也。少而逃之,高壁壘,勿與戰也。彼眾,我之師寡,不可敵,則當自逃,守匿其形。不若則能避之。引兵備之,強弱不敵,勢不相若,則引軍避,待利而動。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小不能當大也。言小國不量其力,敢與大邦為仇,雖權時堅城固守,然後必見擒獲。春秋傳曰:「既不能強,又不能弱,所以敗也。」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理變者也。正正者,整齊也。堂堂者,大也,威盛貌。正正者,孤特之象也。言敵前有孤特之兵,後有堂堂之陣,必有倚伏詐誘之謀,審察以待,勿輕邀截也。此理變詐。是故朝氣銳,晝氣墯,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墯歸,此理氣者也。」避其精銳之氣,擊其懈墯、欲歸,此理氣者。故曹劌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剋之。」
 
《避銳》
1
避銳: 戰國魏武侯問吳起曰:「暴寇卒至,掠吾田野,取吾牛馬,則如之何?」起曰:「暴寇之來,必精且強。善守勿應,潛伏路傍。暮去必卒,朝乘重裝。驍騎逐擊,勢必莫當。遇我伏內,如雪逢湯。」
 
2
避銳: 後漢末,袁尚據鄴,率兵圍擊兄譚於南皮,留蘇由、審配守。曹公圍鄴,尚還救鄴,諸將皆以為「此歸師,人自為戰,不如避之」。公曰:「尚從大道來,當避之;若循西山來者,此成擒耳。」尚果循西山來,臨滏音父水為營。夜遣兵犯圍,公逆擊破走之,城中崩潰。
 
3
避銳: 東晉末,宋武帝伐南燕慕容超,嶺南賊盧循、徐道覆乘虛襲建業。循多疑少決,每欲以萬全為慮,謂道覆曰:「大軍未至,晉吏部尚書孟昶便睹風自裁,大勢言之,自當計日潰亂。今決勝負於一朝,既非必定之道,且殺傷士卒,不如按兵待之。」宋武奔還拒守。宋武曰:「賊若新亭直上,且當避之;回泊蔡洲,乃成擒耳。」於是登石頭城以睹循軍,初見引向新亭,宋武顧左右失色。既而回泊蔡洲。道覆猶日日欲上,循禁之。使羸老悉乘舟艦向白石。宋武慮其從白石步上,乃率劉毅、諸葛長民北出拒之。賊遂率眾數萬屯丹陽郡。宋武率諸軍馳歸。眾慮賊過江,咸謂當逕還拒戰。宋武乃先引軍還石頭,眾莫之曉。是日大熱,三軍疲頓,既入城,解甲息士,洗浴飲食,久之,乃出列陣於南塘。參軍褚叔度、朱齡石率勁勇千餘人過淮。賊數千,皆長刀矛鋋,精甲耀日,奮躍爭進。齡石所領多鮮卑,善步桕,並結陣以待之。賊短兵弗能抗,死傷者數百人,乃退走。
 
《堅壁持久候隙破之》 
1
堅壁持久... : 蜀先主率大眾東伐吳,吳將陸遜拒之。蜀主從建平連圍至夷陵界,立數十屯,以金帛爵賞誘動諸夷,先遣將吳班以數千人於平地立營,欲以挑戰。諸將皆欲擊之,遜曰:「備舉軍東下,銳氣始盛,且乘高守險,難可卒攻,攻之縱下,猶難盡克,若有不利,損我大勢,非小故也。今但且獎勵將士,廣施方略,以觀其變。若此閒則是平原廣野,當恐有焱音標沛交馳之憂。今緣山行軍,勢不得展,自當疲頓於木石之閒,徐制其弊耳。」備知其計不行,乃引伏兵八千人,從谷中出。遜曰:「所以不聽諸君擊班者,揣之必有巧故也。」諸將並曰:「攻備當在初,今乃令入五六百里,相銜持經七八月,其諸要害已固守,擊之必無利矣。」遜曰:「備是猾虜,更嘗事多,其軍始集,思慮精專,未可干也。今住已久,不得我便,兵疲意沮,計不復生,犄角此寇,正在今日。」乃攻一營,不利。遜曰:「吾已曉破之之術。」乃令各持一把茅,以火攻拔之。俄爾勢成,遂率諸軍同時俱攻,破四十餘營。備升馬鞍山,陳兵自繞。遜督促諸軍四面蹙之,土崩瓦解,死者萬數。備因夜遁。
 
《堅壁挫銳》
1
堅壁挫銳: 春秋時,晉將欒書伐楚。將戰,楚晨壓晉軍而陣。壓窄其未備。軍吏患之。裨將范饨音蓋趨進,曰:「塞井夷灶,陣於軍中,而疏行戶郎反首。疏行首者,當陣前決開營壘,為戰道。晉、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書曰:「楚師輕窕,土凋反。固壘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擊之,必獲勝焉。」終敗楚師。
 
2
堅壁挫銳: 秦將王翦率兵六十萬擊楚,楚王悉國中兵以拒之。王翦至,堅壁而守之,不肯戰。楚兵數出挑戰,終不出。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飲食拊循之,親與士卒同食。久之,王翦使人問軍中戲乎?對曰:「方投石超距。」於是王翦曰:「士卒可用矣。」楚又數挑戰而秦不出,乃引而東。翦因舉兵追之,令壯士擊,大破楚軍鄿南,因而滅其國。
 
3
堅壁挫銳: 漢景帝初,吳王濞反,總兵渡淮,與楚戰,遂敗棘壁,乘勝前,銳甚。梁孝王恐,遣六將軍擊吳,又敗,梁兩將士卒皆還走。梁數使使報漢大將周亞夫求救,亞夫不許。又使使惡烏路反亞夫於帝,帝使人告之救梁,亞夫復守便宜,不行。梁使韓安國及楚死事相弟張羽為將軍,楚相張尚,諫吳王而死。乃得頗敗吳兵。吳兵欲西,梁城守堅,不敢西,即走亞夫軍,會下邑。吳師欲戰,亞夫堅壁,不肯戰。吳糧絕,卒飢。數挑戰,遂死奔亞夫壁,亞夫終不出。軍中夜驚,內相攻,擾亂至帳下,亞夫臥不起,頃之,復定。吳士卒多飢死,遂以叛散。
 
4
堅壁挫銳: 後漢更始初,光武在河北擊銅馬賊於鄡,吳漢將突騎來會清陽。賊數挑戰,光武堅營自守;有出鹵掠者,輒擊取之,鹵與虜同,掠奪取之。絕其糧道。積月餘日,賊食盡,夜遁去,追至館陶,大破之。受降未盡,而高湖、重連賊從東南來,與銅馬餘眾合,光武復與大戰於蒲陽,悉破降之。
 
5
堅壁挫銳: 魏末,吳將諸葛恪圍新城,司馬景王使鎮東將軍毌丘儉、揚州刺史文欽等拒之。儉、欽請戰,景王曰:「恪卷甲深入,投兵死地,其鋒未易當。且新城小而固,攻之未可拔。」遂命諸將高壘以弊之。相持數月,恪攻城力屈,死傷太半。景王乃令欽督銳卒趣合榆,要其歸路,儉帥諸軍以為後繼。恪懼而遁,欽逆擊,大破之,斬首萬餘級。
 
6
堅壁挫銳: 十六國前趙劉曜遣將討氐羌,大酋權渠率眾保險阻,曜將游子遠頻敗之。權渠欲降,其子伊餘大言於眾中曰:「往日劉曜自來,猶無若我何,況此偏師自欲降乎!」遂率勁卒五萬人,晨壓子遠壘門。左右勸出戰,子遠曰:「吾聞伊餘有專諸之勇,慶忌之捷,士馬之強,人百匪敵;其父新敗,怒氣甚盛;且西戎勁悍,其鋒不可擬也。不如緩之,使氣竭而擊之,此曹劌之勝也。」乃堅壁不戰。伊餘有驕色。子遠候其無備,夜分,誓眾秣馬蓐食;先晨,具甲掃壘而出;遲直吏反明,設覆而出戰,擒伊餘於陣,盡俘其眾。
 
7
堅壁挫銳: 宋桂陽王休範舉兵於潯陽,已發東下,宋朝惶駭。宋相齊高帝議曰:「昔上流謀逆,皆因淹緩,至於覆敗。休範必遠懲前失,輕兵急下,乘我無備。今應變之術,不宜在遠,若偏師失律,則大沮眾心。宜頓新亭、白下,堅守宮掖、東府、石頭以待。賊千里孤軍,後無委積,求戰不得,自然瓦解。請頓新亭以當其鋒。」休範果敗。
 
8
堅壁挫銳: 大唐武德中,太宗領兵征薛仁杲於折思曆反眏之恕反城。賊有十餘萬,兵鋒甚銳,數來挑戰。諸將咸請戰,太宗曰:「我士卒新經挫衄,銳氣猶少,賊驟勝,必輕進好鬥。我且閉壁以折之。待其氣衰而後擊,可一戰而破,此萬全計也。」因令軍中曰:「敢言戰者斬!」相持者久之。賊糧盡,軍中頗攜貳,其將翟長孫、梁胡郎率所部相繼來降。太宗知仁杲心腹內離,謂諸將曰:「可以戰矣。」令行軍總管梁實營於淺水原以誘之。賊大將宗羅赊自恃驍悍,求戰不得,氣憤者久之,及是盡銳攻梁實,冀逞其志。梁實固險不出,以挫其鋒,羅赊攻之愈急。太宗度賊已疲,復謂諸將曰:「彼氣將衰,吾當取之必矣。」申令諸軍,遲明合戰。復令將軍龐玉陣於淺水原南,出賊之右,以先餌之。羅赊併軍共戰,玉軍幾敗。太宗親御大軍,奄自原北,出其不意。羅赊回師相拒,我師表裏齊奮,呼聲動天。羅赊氣奪,於是大潰。
 
9
堅壁挫銳: 武德中,太宗率師往河東討劉武周,江夏王道宗時年十七,從軍。太宗登玉壁城睹賊,顧謂道宗曰:「賊恃其眾,來邀我戰,汝謂如何?」對曰:「群賊鋒不可當,易以計屈,難與力競。今深壁高壘,以挫其鋒。烏合之徒,莫能持久,糧運致竭,自當離散,可不戰而擒。」太宗曰:「汝意見暗與我合。」後賊果食盡夜遁,追及介州,一戰敗之。
 
《不戰挫銳》
1
不戰挫銳: 大唐武德中,李靖隨河閒王孝恭討蕭銑,師至於清江,剋銑,遣其將乘勝入北江,銑悉兵以拒之。孝恭將戰,李靖止之曰:「楚人輕銳,難與爭鋒。今新失荊門,盡兵出戰,此救敗之師也,非其本圖,勢不能久。一日不戰,賊必兩分,留輕兵以抗我,退羸師以自守,此即勢隳力弱,擊之必捷。」孝恭不從,遣靖按營,自以銳師水戰。孝恭果敗,奔於南岸。河閒違之而敗。
 
《敵飢以持久弊之》 
1
敵飢以持... : 後漢初,河南賊董憲招誘五校餘賊步騎數千人屯建陽,去昌慮三十里。光武親征,至蕃,音反。去憲所百里。諸將請進,帝不聽,知五校乏食當退,敕各堅壁以待其弊。頃之,五校糧盡,果引去。帝乃親臨,四面攻憲,三日,大破之。
 
2
敵飢以持... : 後漢王霸、馬武既破周建、蘇茂營,賊復聚眾挑戰,霸堅臥不出,軍吏皆曰:「茂前日已破,今易擊也。」霸曰:「不然。蘇茂客兵遠來,糧食不足,故數挑戰,以徼吉堯反一切之勝。徼,要也。一切,猶權時也。今閉營休士,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茂、建既不得戰,乃引還營。其夜,建兄子誦反,閉城拒之,茂、建遁去,誦以城降。
 
3
敵飢以持... : 後漢末,青州黃巾眾百餘萬入兗州界,刺史劉岱欲擊之,鮑信諫曰:「今賊眾百萬,百姓皆震恐,士卒無鬥志,不可敵也。觀賊眾群輩相隨,軍無輜重,唯以鈔掠為資。今不若畜士眾之力,先為固守,使彼欲戰不得,攻則不能,其勢必離散,然後選精銳據其要害,擊之可破也。」岱不從,遂與戰,果為所殺。劉岱違之而敗。
 
4
敵飢以持... : 後漢末,荀攸從曹公征張繡。攸言曰:「繡與劉表相恃為強,然繡以遊軍仰食表,表不能供也,勢必離。不如緩軍以待之,可誘而致也。」不從。表果救之,軍不利。曹公謂攸曰:「不用君言至是。」曹公違之而敗。
 
5
敵飢以持... : 隋煬帝征高麗,九軍已渡鴨淥水,糧盡,議欲班師。諸將多異同,又不測帝意。會高麗國相乙支文德來詣其營,都將宇文述不能執,文德逃歸。述內不自安,遂與諸將更進追擊。時文德見軍中多飢色,欲疲述眾,每鬥便北,述一日之中七戰皆捷,既恃驟勝,又內逼群議,於是遂進逼平壤城。文德偽降,述料攻之未可卒拔,因而班師,文德隨擊之,大敗。文德七戰七北,遷延令敵飢疲,亦同持久之義。
 
6
敵飢以持... : 隋末,宇文化及弒煬帝後,率兵來攻李密於黎陽。密知化及糧且盡,因偽與和,以弊其眾。化及弗之悟,大喜,恣其兵食,冀密饋之。會密下有人獲罪,亡投化及,具以告密情。化及大怒,其食又盡,乃渡永濟渠,與密戰於童山之下,自辰達酉。密為流矢所中,丁仲反。頓於汲縣。化及掠汲郡,北趣魏縣。其將陳知略、張童仁等率所部兵歸於密者,前後相繼。
 
7
敵飢以持... : 大唐武德初,劉武周據太原,使其將宋金剛屯於河東。太宗往征之,謂諸將曰:「金剛懸軍千里,深入吾地,精兵驍將,皆在於此。武周自據太原,專倚金剛,以為捍蔽。金剛雖眾,內實空虛,虜掠為資,意在速戰。我堅營蓄銳,以挫其鋒,分兵汾、隰,衝其心腹,彼糧盡計窮,自當遁走。當待此機,未宜速戰。」於是遣劉弘等絕其糧道,其眾遂餒,金剛乃遁。
 
《因敵飢乘其弊而取之》
1
因敵飢乘... : 漢王以項籍約中分天下,漢欲西歸,張良、陳平說曰:「漢有天下太半,而諸侯皆附之。楚兵疲食盡,此天亡之時也,不如因其飢而遂取之。今釋之不取,所謂養虎自遺患也。」從之,終滅羽。
 
《因敵三鼓氣衰敗之》 
1
因敵三鼓... : 春秋時,齊師伐魯。魯莊公將戰,曹劌請從,公與之同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剋之。」
 
2
因敵三鼓... : 晉將毌丘儉、文欽反,司馬景王遣鄧艾督太山軍屯樂嘉,欽將攻艾,景王銜枚徑造樂嘉。欽子鴦,年十八,勇冠三軍,謂欽曰:「及其未定,請登城鼓譟,擊之可破也。」既謀而行,三鼓譟而欽不能應,鴦退,相與引而東。景王謂諸將曰:「欽走矣。」發銳軍以追之。諸將曰:「欽舊將,鴦少而銳,引軍內入,未有失利,必不走也。」王曰:「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鴦三鼓而欽不應,其勢已屈,不走何待。」欽將遁,鴦曰:「不先折其勢,不得去也。」乃與驍騎十餘推鋒陷陣,所向皆披靡,遂引去。王遣驍騎八千翼而追之,欽父子與麾下走保項。儉聞欽敗,棄眾宵遁淮南。安風津都尉追儉,斬之。
 
《致敵力疲夾攻敗之》 
1
致敵力疲... : 後漢初,光武遣將王霸、馬武擊河南賊周建於垂惠。賊帥蘇茂將五校兵四千餘人救建,而先遣精騎遮擊馬武軍糧,武往救之。建從城中出兵夾擊武,武恃霸之援,戰不甚力,為茂、建所敗。武軍奔過霸營,大呼求救。霸曰:「賊兵盛,出必兩敗,努力而已。」閉營堅壁。軍吏皆諍之。霸曰:「茂兵精銳,其眾又多,吾吏士心恐,而馬武與吾相恃,兩軍不一,此敗道也。今閉營固守,示不相援,賊必乘勝輕進;馬武無救,其戰自倍。如此,茂眾疲勞,吾承其弊,乃可克也。」茂、建果悉出兵攻武。合戰良久,霸軍中壯士路潤等數十人斷髮請戰。霸知士心銳,乃開營後,出精騎襲其背。茂、建前後受敵,驚亂敗走。
 
2
致敵力疲... : 十六國前燕慕容俊已剋幽、薊,至於冀州,冉閔帥騎拒之,與俊將慕容恪相遇於魏昌。閔將董閏言於閔曰:「鮮卑乘勝氣勁,不可當也,請避之以溢其氣,然後濟師以擊之,可以捷也。」閔怒曰:「吾成師以出,將平幽州,斬慕容俊。今遇恪而避之,人將侮我矣。」閔威名素震,燕眾咸憚之。恪謂諸將曰:「閔勇而無謀,一夫之敵耳。雖有甲兵,不足擊也。吾今分軍為三部,掎角以待之。閔性輕銳,又知吾軍勢非敵,必出萬死衝吾中軍。吾今貫甲厚陣以俟其至,諸軍但勵卒,從傍須其戰合,夾而擊之,必剋。」閔與恪遇,十戰皆敗之。恪乃以鐵鎖連馬,簡善射鮮卑勇而無剛者五千,方陣而前。閔乘駿馬,左仗雙刃矛,右執鉤戟,順風擊之,斬鮮卑三百餘級。俄而燕騎大至,圍之數周。閔眾寡不敵,躍馬潰圍東走,行二十里,為恪所擒。
 
《陣久疲致敗》
1
陣久疲致... : 大唐武德中,太宗圍王充於東都,竇建德悉眾來救,太宗頓武牢拒之。建德陣於汜音祀水東,彌亙數里。諸將有懼色,太宗將數騎登高丘以觀之,謂諸將曰:「賊起山東,未見大敵,今渡險而囂,是軍無政令;逼城而陣,有輕我心也。我按兵不出,待彼氣衰,陣久卒飢,必將自退,追而擊之,何往不剋。」建德列陣,自卯至午,兵士飢倦,皆列坐,又爭飲水。太宗令宇文士及率三百騎經賊陣之西,馳而南,誡之曰:「賊若不動,止宜引歸。如其覺動,宜引東出。」士及纔過,賊眾果動。太宗曰:「可擊矣。」乃命騎將建旗列隊,自武牢城乘高入南山,循谷而東,以掩賊背。建德遽引其陣,卻上東原,未及整列,太宗率輕騎擊之,所向披靡。程沦音咬金等眾騎纏幡而入,直突出賊陣後,齊張旗幟,表裏俱奮,賊徒大潰,生擒建德。
 
2
陣久疲致... : 武太后初,徐敬業起兵於揚州,武太后令將軍李孝逸討之,敬業拒於高郵之下阿谿。敬業置陣既久,士卒多疲怠,皆顧瞻,陣不能整。孝逸遂率眾擊之,因風縱火,敬業懼燒而退,孝逸進擊,大破之。
 
3
陣久疲致... : 孫子曰:「出其不意。」攻其空虛,出其不意之塗也。故太公曰「動莫神於不意,勝莫大於不識」也。
 
《出其不意》
1
出其不意: 後漢初,光武遣將鄧禹西征,至河東,禹擊更始將王匡,禹軍不利。戰罷,明日癸亥,匡以六甲窮日不出,禹因得更整兵勒眾。明旦,匡悉軍出攻禹,禹令軍中無得輒動,既至營下,因傳發諸將鼓而並進,大破之。
 
2
出其不意: 魏末,遣將鍾會、鄧艾伐蜀,蜀將姜維守劍閣,鍾會攻維未能剋。艾上言:「請從陰平由邪徑經廣漢德陽亭趣涪,音浮。出劍閣西百里,去成都三百餘里,奇兵衝其腹心。劍閣之守必還赴涪,則會方軌而進;劍閣之軍不還,則應涪之兵寡矣。軍志有之曰:『攻其不備,出其不意。』今掩其空虛,破之必矣。」冬十月,艾自陰平行無人之地七百餘里,鑿山通道,造作橋閣。山高谷深,至為艱險,又糧運將匱,瀕於危殆。艾以观自裹,推轉而下。將士皆攀木緣崖,魚貫而進。先登至江由,蜀守將馬邈降。諸葛瞻自涪還綿竹,列陣相拒,大敗之,斬瞻及尚書張遵等首,遂進軍至成都。蜀主劉禪面縛舁櫬,詣軍門降。
 
3
出其不意: 晉將鎮南將軍杜元凱伐吳樂鄉城,晉牙門管定、周旨等伏兵樂鄉城外。吳都督孫歆先遣軍出拒晉將王濬於上流,大敗而還。旨等發伏兵,隨歆軍而入,敵不覺,直至帳下,虜歆。於是進逼江陵。吳督將伍延偽請降,而列兵登陴,晉師攻剋之。
 
4
出其不意: 晉末,河閒王顒在關中,遣將張方討長沙王乂。方率眾自函谷入屯河南,乂遣左將軍皇甫商拒之而敗,張方率兵入洛陽。乂奉惠帝討方於城內,方軍遙見乘輿,於是引退,方止之不得,眾遂大敗。方退壁於十三里橋,人情挫衄,無復固志,或勸方夜遁。方曰:「兵之利鈍是常,貴因敗以為成功耳。我更前作壘,出其不意,此用兵之奇也。」乃夜潛進逼洛陽城七里。乂既新捷,不以為意,忽聞方壘成,乂師乃出戰,遂大敗。
 
5
出其不意: 西晉末,石勒據襄國,晉將王浚遣督護王昌及鮮卑段就六眷、末柸等部眾五萬餘以討勒。時城隍未修,乃築隔城重柵以待之。就六眷屯於渚陽,勒分遣諸將連出挑戰,頻為就六眷所敗,又聞其大備攻具,勒顧謂其將佐曰:「今寇來轉逼,彼眾我寡,恐攻圍不解,外救不至,內糧罊絕,必敗不能固也。吾將簡練將士,大陣於野以決之,何如?」諸將曰:「宜固守以疲寇,彼師老自退,追而擊之,必剋。」張賓曰:「聞就六眷剋來月上旬送死北城,今以我軍勢寡弱,謂不敢出戰,意必懈怠。今段氏種眾之悍,末柸尤最,其卒之精勇,悉在末柸所,可勿復出戰,示之以弱。速鑿北壘為突門二十餘道,候賊列守未定,出其不意,直衝末柸帳,敵必震惶,計不及設,所謂迅雷不及掩耳。末柸之眾既奔,餘自摧散。擒末柸之後,王浚指辰而定。」勒納之,即以孔萇為攻戰都督,造突門於北城。鮮卑入屯北壘,勒候其陣未定,躬率將士鼓譟於城上。會孔萇督諸突門伏兵俱出擊之,生擒末柸,就六眷等眾遂奔散。萇乘勝追擊,枕屍三十餘里,獲鎧甲馬五千匹。就六眷收其遺眾,屯於渚陽,遣使求和,送鎧馬金銀,并以末柸三弟為質而請末柸。諸將并勸殺末柸以挫之,勒曰:「遼西鮮卑與我素無怨讎,為王浚所使耳。今殺一人,結怨一國,非計也。放之必悅,不復為浚用矣。」於是納其質,而遣末柸。就六眷等引還,終獲其用也。
 
6
出其不意: 東魏西荊州為梁將曹義宗所圍,東魏召人赴救,慕容儼應募赴之。東魏北淯音育太守宋帶劍謀叛,儼乃輕騎,出其不意,直至城下,語云:「大軍已到,太守何不出迎?」帶劍造次,惶恐不知所為,便出迎,儼即執之,一郡遂定。
 
7
出其不意: 東魏大將齊神武率兵伐西魏,屯軍蒲阪,造三道浮橋渡河,又遣其將竇泰趨潼關,高敖曹圍洛州。今上洛郡。周文帝出軍廣陽,召諸將謂曰:「賊今掎居綺反吾三面,又造橋於河,示欲必渡,欲綴吾軍,使竇泰得西入耳。久與相持,必得行其策也。且高歡用兵,常以泰為先驅,其下多銳卒,屢勝而驕。今出其不意,襲之必剋。剋泰,則歡不戰而自走矣。」諸將咸曰:「賊在近,捨而遠襲,事若差跌,徒結反。悔無所及。」周文曰:「歡前再襲潼關,吾軍不過霸上。今者大來,兵未出郊。賊顧謂吾但自守耳,無遠鬥意,又忸於得志,有輕我之心。乘此擊之,何往不剋。賊雖造橋,未能徑至。比五日中,吾取竇泰必矣。公等勿疑。」周文遂率騎六千還長安,聲言欲保隴右。辛亥,潛出軍。癸丑旦,至小關。竇泰卒聞軍至,惶懼,依山為陣,未及成列,周文縱兵擊破之,盡俘其眾,斬泰,傳首長安。高敖曹適陷洛州,聞泰沒,焚輜重棄城走。齊神武亦撤橋而退。周文初與諸將謀,咸難之。周文乃隱其事,佯若未有謀者,而獨問策於尚書直事郎中宇文深。對曰:「竇泰,歡之驍將也,亟勝而輕敵。今者大軍若就蒲阪,則高歡拒守,竇泰援之,內外受敵,取敗之道也。不如選輕銳之卒,潛出小關。竇泰性躁急,必來決戰,高歡持重,未即救之,則竇可擒也。既擒竇泰,歡勢自沮。慈呂反。迴軍禦之,可以制勝。」周文喜曰:「是吾心也。君即吾之陳平也。」
 
8
出其不意: 後周末,隋文帝為丞相,益州總管王謙舉兵拒命,隋文遣將梁睿討之,進至龍門。謙將趙儼、秦會擁眾十萬,據險為營,周亙三十里。睿令將士銜枚出自閒道,四面奮擊,破之。王謙又令高阿那瑰、達奚惎等以盛兵攻利州,聞梁睿將至,惎分兵據開遠。睿顧謂將士曰:「此虜據要,欲遏吾兵勢,吾當出其不意,破之必矣。」遣一將趨劍閣,一將詣巴西,一將水軍入嘉陵。睿遣將分道攻惎,自午及申,破之。惎奔歸於謙。睿進逼成都,謙令達奚惎城守,親率精兵五萬,背城結陣。睿擊之,謙不利,將入城,惎以城降,謙將麾下三十騎遁走,斬之。
 
9
出其不意: 大唐武德中,突厥突利、頡利二可汗到原州,太宗率兵拒之。雨甚,太宗乃召諸將謂之曰:「虜控弦鳴鏑,音的。弓馬是憑。今雨彌時,弧矢俱弊,突厥人眾,如鳥鎩所八反翮。我屋宿火食,槍槊侈利,料我之逸,揣敵所勞,此而不乘,夫復何待!今欲先令勁兵亂其陣,乃率突騎驅其後,虜俗進不相讓,退不相救,自此以北,澗谷深長,時有一道,魚貫以度,因而追之,彼十萬騎坑阱中物耳。追至黃河,縱不盡擒,必當十獲八九。此曉兵者所解,諸君勿疑。」於是潛師夜出,冒雨而進,醜徒震駭。因縱反閒於突利,悅而歸心焉,二可汗內離。頡利欲戰不可,因請和而去。
 
10
出其不意: 貞觀中,蘇定方率兵討突厥賀魯,大雪,平地二尺,軍中咸請停兵候晴。定方曰:「虜恃雪深,謂我不能前進,必當憩息,追之可及。若緩以縱之,則漸遠難追。省日兼功,在此舉也。」於是勒兵凌雪,晝夜兼進,所經收其人眾,遂至雙河,去賀魯所居二百餘里,布陣長驅,徑至金牙山賀魯牙所。時賀魯集眾欲獵,定方縱兵擊之,盡破其牙帳,生擒數萬人。賀魯脫走,投石國。定方於是悉命諸部歸其所居,埋瘞骸骨,存問疾苦,復其產業,賀魯所虜掠者悉檢責還之。於是西域諸國,安堵如故。令副將蕭嗣業往石國以追賀魯,遂擒,歸於京師。
 
11
出其不意: 貞觀中,突厥諸部離叛,朝廷將圖進取,以李靖為代州道行軍總管,率驍騎三千,自馬邑出其不意,直趣惡陽嶺以逼之。頡利可汗不虞於靖,見官軍掩至,相謂曰:「唐兵若不傾國而來,靖豈孤軍而至!」一日數驚。四年,靖進擊定襄城,破之。突厥諸部落並走磧北。突利可汗來奔。獲隋齊王暕之子楊正道及煬帝蕭后,送於京師。頡利可汗大懼,退保鐵山,遣使入朝謝罪,請舉國內附。又以靖為定襄道行軍總管,往迎之。頡利雖外請朝謁,而內懷持疑。靖揣知其意,是時詔遣鴻臚卿唐儉攝戶部尚書慰諭之,靖謂副將張公謹曰:「詔使到彼,虜必自寬。乃選精騎一萬,齎二十日糧,引兵自白道襲之。」公謹曰:「既許其降,詔使在彼,未宜討擊。」靖曰:「此兵機也,非君所及。如唐儉輩,何足可惜。」督軍疾進,師至陰山,遇其斥候千餘帳,皆俘以隨軍。頡利見使者大悅,不虞官兵至也。靖前鋒乘霧而行,將逼其牙帳七里,虜始覺,列兵未及行陣,頡利畏威先走,部眾因而潰散。靖斬首萬餘級,俘男女十餘萬,殺其妻隋義成公主。頡利乘千里馬將走投吐谷渾,西道行軍總管張寶相擒之以獻。遂滅其國,復定襄、恆安之城,斥土界自陰山北至於大漠。
 
12
出其不意: 貞觀中,吐谷渾寇邊,以李靖為西海道行軍大總管,統兵部尚書侯君集、刑部尚書任城王道宗等五總管征之。軍次伏俟城,吐谷渾燒去野草,以餒我師,退保大非川。諸將咸言春草未生,馬已羸瘦,不可赴敵。唯靖決計而進,深入敵境,遂踰積石山。前後戰數十合,殺傷甚眾,大破其國。
 
13
出其不意: 孫子曰:「攻其無備。」擊其懈怠不備之處。
 
《擊其不備》 
1
擊其不備: 春秋時,衛人燕師伐鄭,南燕姓姞。姞,巨乙反。鄭將祭側介反足、原繁、泄私列反駕以三軍軍其前,使曼伯、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人。鄭二將以制人敗燕師於北制。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2
擊其不備: 魏將李典與程昱等以船運軍糧,會袁尚遣將高藩將兵屯河上,絕水道,典與諸將議曰:「藩軍少甲而恃水,有懈怠之心,擊之必克。宜亟擊之。」昱亦以為然。遂北渡河,攻藩,破之,水道得通。
 
3
擊其不備: 十六國北涼沮渠蒙遜率兵伐南涼禿髮刿內沃反檀,至顯美,徙數千戶而還。刿檀追及蒙遜於窮泉,蒙遜將擊之。諸將皆曰:「賊已安營,不可犯也。」蒙遜曰:「刿檀為吾遠來疲弊,必輕而無備,及其壘壁未成,可一鼓而滅。」進擊,敗之,乘勝至於姑臧,夷夏降者萬數千戶。刿檀懼,請和而歸。
 
4
擊其不備: 隋末,李密破宇文化及還,其勁兵良馬多死。隋將王充守東都,欲乘其弊,練精勇兵得二萬人,馬千餘疋於洛水南,密軍偃師北山上。時密新得志於化及,有輕充之心,不設壁壘。充夜遣二百餘騎潛入北山,伏溪谷中;令軍士秣馬蓐食,既而宵濟,人奔馬馳,遲明而薄密。密出兵應之,陣未成列,而兩軍合戰,其伏兵蔽山而上,潛登北原,乘高而下,馳壓密營,營中亂,無能拒之者。即入縱火,密軍大驚而潰。
 
《攻其不整》
1
攻其不整: 春秋時,宋襄公及楚人戰于泓。烏宏反。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未盡渡泓水。司馬子魚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陣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擒二毛。頭白有二色。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不因阻隘以求勝。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宋,商之後,恥以詐勝。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成列,天贊我也。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陣列,天所以佐宋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也。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音苟。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今之勍者,謂與吾競者也。胡耇,元老之稱。明恥教戰,求殺敵也。明設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言尚能害己也。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也。三軍以利用也,為利興也。金鼓以聲氣也。鼓以佐士眾之聲氣。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儳巖,未整陣也。儳音讒。宋公違之而敗。
 
2
攻其不整: 後漢末,曹公討鮮卑,出盧龍塞,塞外道絕不通,乃塹山堙谷五百餘里,經白檀,歷平岡,涉鮮卑庭,東指柳城。未至二百里,虜乃知之,將數萬騎逆軍。登白狼山,卒與虜遇,眾甚盛。公登高,觀虜陣不整,縱兵擊之,使張遼為先鋒,虜大敗也。
 
3
攻其不整: 孫子曰:「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也,恃吾有能以待之也;無恃其不攻吾也,恃吾不可攻也。」安則思危,存則思亡,常有備。
 
《先設備而勝》 
1
先設備而... : 周末,荊人伐陳,吳救之,軍行三十里,雨十日,夜不見星。左史倚相謂荊大將子期曰:「雨十日,甲輯兵聚,吳人必至,不如備之。」乃為陣。而吳人果至,見荊有備,而反。左史曰:「其反覆六十里,其君子休,小人為食。我行三十里,擊之,必剋。」從之,遂破吳軍。
 
2
先設備而... : 魏大軍南征吳,到精湖,魏將滿寵帥諸軍在前,與賊隔水相對。滿寵謂諸將曰:「今夕風甚猛,賊必來燒營,宜為之備。」諸軍皆警。夜半,賊果遣十部來燒營,寵掩擊,破之。
 
3
先設備而... : 晉將羅尚遣廣漢都尉曾元、牙門張顯等潛率步騎三萬,襲蜀賊李特營。特素知之,乃繕甲厲兵,戒嚴以待之。元等至,特安臥不動,待其眾半入,發伏擊之,殺傷者甚眾,遂害曾元、張顯等。
 
4
先設備而... : 十六國北燕馮跋蒲撥反據遼東,其弟萬泥阻兵以叛,跋遣將馮弘與將軍張興討之。弘遣使諭之曰:「昔者兄弟乘風雲之運,撫翼而起。群公以天意所鍾,逼奉主上光踐寶位。列土疏爵,當與兄弟共之,奈何欲尋干戈於蕭牆,棄友于而為閼伯。過貴能改,善莫大焉。宜舍茲嫌,同獎王室。」萬泥不從,剋期出戰。興謂弘曰:「賊明日出戰,今夜必來驚營,宜備不虞。」弘乃密嚴備,仍人課草十束,蓄火伏兵以待之。是夜,萬泥果遣壯士千餘人斫營。眾火俱起,伏兵邀擊,俘斬無遺,遂平萬泥等。

※※※

漢代之後 -> 隋唐 -> 通典 -> 邊防八

《邊防八》 
1
邊防八: 西戎四
 
《焉耆》
1
焉耆: 焉耆,漢時通焉。王理員渠城,員,于君反。在白山之南七十里,去長安七千三百里。戶四千。西南至都護理所四百里,南去尉犁百里,北與烏孫接,東去交河城今郡九百里,西去龜茲九百里,皆沙磧。其國近海水,多魚鹽蒲葦之利。四面有大山,道險阨易守。海水曲入四山之內,周匝其城三十餘里。
 
2
焉耆: 後漢明帝永平末,有戶萬五千,與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至和帝永元六年,都護班超發諸國兵討之,殺其王。超乃立焉耆左候元孟為王。至安帝時,西域背叛。延光中,超子勇為西域長史,復討定之。
 
3
焉耆: 至晉武帝太康中,其王龍安遣子入侍,安夫人●胡之女,●,古邁反。妊身十二月,剖囱生子,曰會,立為世子。會少而勇傑,安病篤,謂會曰:「我嘗為龜茲王白山所辱,汝能雪之,乃吾子也。」及會立,襲滅白山,遂據其國,遣子熙歸本國為王。會有膽氣籌略,遂霸西域,蔥嶺以東莫不率服。
 
4
焉耆: 其俗丈夫翦髮,婦人衣襦,著大蔥。婚姻同華夏。兵有弓、刀、甲、桕。死亡者皆焚而後葬,其服制滿七日則除之。俗事天神。氣候寒,土田良沃,穀有稻、粟、菽、麥,畜有駝、馬、牛、羊。養蠶不以為絲,唯取綿纊。俗尚蒲萄酒,兼愛音樂。
 
5
焉耆: 其後張駿遣沙州刺史楊宣率眾疆理西域,宣以部將張植為前鋒,軍次其國,進屯鐵門,未至十餘里,熙又率眾先要之於遮留谷。植將至,或曰:「漢祖畏於柏人,岑彭死於彭亡,谷名遮留,殆將有伏。」單騎嘗之,果有伏發,植擊敗之,進據尉犁,熙降於宣。呂光僭位,熙遣子入侍。
 
6
焉耆: 至魏,遣成周公萬度歸討之,其王鳩尸卑那眾大潰,單騎走入山中。度歸進屠其城,四鄙諸戎皆降服。焉耆為國,斗絕一隅,不亂日久,獲其珍奇異玩,殊方詭譎難名之物,橐駝、馬、牛、雜畜巨萬焉。至後周武帝保定四年,其王遣使獻名馬。又,隋煬帝大業中,其王龍突騎遣使貢方物。
 
7
焉耆: 大唐貞觀六年正月,又遣使貢方物。今其王龍姓,即突騎之後。盡并有漢時尉犁、危須、山國三國之地,并鄯善之北界矣。
 
《于闐》
1
于闐: 于闐,漢時通焉。都蔥嶺之北二百餘里,去長安九千七百里。戶三萬二千。東北至都護理所三千九百里。南與婼羌接,北與姑墨接。東北去龜茲千四百里,東至鄯善千五百里,西通皮山國四百里,去朱俱波國千里,西北至疏勒國千五百里。其國之西,水皆西流,注西海。其東,水東流,注鹽澤。即蒲昌海。國有阿耨達山,據漢書,河源出焉。名首拔河,亦名樹拔河,或云即黃河也。北流七百里,入計戍水,一名計首水,即蔥嶺南河,同入鹽澤。或云阿耨達即崑崙山。耨,內屋反。風俗物產與龜茲略同。
 
2
于闐: 後漢建武末,莎車王賢強盛,攻并于闐,徙其主俞林為驪歸王,以莎車將軍居德為于闐王。明帝永平中,居德死後,于闐將休莫霸自立為王。休莫霸死,兄子廣德立後,遂滅莎車,其國轉強盛,從精絕西北至疏勒十三國皆服從。而鄯善王亦始強焉。自是南道自蔥嶺以東,唯此二國為大。
 
3
于闐: 後漢、魏、後魏、梁、後周、隋、大唐貞觀中,並遣使通焉。今王姓尉遲。國西五百里有比摩寺,俗云是老子化胡成佛之所。初老子至此,白日昇天,與群胡辭訣,言我暫遊天上,尋當下生。其後出天竺國,化為胡王太子,自稱曰佛,因立此寺焉。其王錦帽,金鼠冠,妻戴金花。其王髮不令人見,俗云若見髮,年必儉。
 
4
于闐: 其地多水潦砂石。氣候溫,土良沃,宜稻麥,多蒲萄。有水出玉,曰玉河。國人善鑄銅器。其居曰西山城,有屋室市井蓏蔬,與中國同。蓏,力果反。王所居加以朱畫。其人恭敬,相見則跪,其跪一膝至地。書則以木為筆札,以玉為印。國人得書,先戴於首,而後開封。自高昌以西,諸國人多深目高鼻,惟此一國,貌不甚胡,頗類華夏。
 
5
于闐: 自漢孝武帝至今,中國詔令、書冊、符節,悉得傳以相付,敬而存焉。今并有漢戎盧、杆彌、渠勒、皮山、精絕五國之地。
 
《疏勒》
1
疏勒: 疏勒,漢時通焉。王理疏勒城,去長安九千三百里。戶千五百。都白山南百餘里。東至都尉理所二千二百里。南有河,西帶蔥嶺,亦名雪山,在國西北百餘里,河所出。東去龜茲千五百里,西去撥汗國撥汗一名判汗。千里,當大月氏、大宛、康居道。南去莎車五六百里,北去朱俱波八九百里。隋史云:「東北去突厥牙帳千餘里,東南去瓜州四千六百里。」在于闐國北千五百里。土多稻、粟、蔗、麥、銅、鐵、綿、錦、雌黃。
 
2
疏勒: 後漢明帝永平中,龜茲王建攻殺疏勒王成,自以龜茲左候兜題為疏勒王。漢遣班超劫縛兜題,而立成之兄子忠為疏勒王。忠後反叛,超擊斬之。耿恭為戊己校尉,屯車師後王金蒲城,為匈奴所攻,恭引眾入疏勒。城中乏水,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整衣冠向井拜,拔刀刺山,飛泉湧出。賊遂退。安帝元初中,疏勒王安國死,舅臣盤立為王,漸以強盛,戶至二萬一千。順帝永建二年,遣使奉獻。至靈帝建寧初,為季父和得所殺,自立為王。其後連相殺害,漢不能復禁。
 
3
疏勒: 至後魏孝文末,貢獻,隋煬帝大業中又通焉。其王手足皆六指,產子非六則不育。王戴金師子冠。
 
4
疏勒: 唐貞觀中朝貢。今其國王姓裴,并有漢時莎車、捐毒、休循三國之地,侍子常在京師。杜環經行記云:「拔汗那國在怛邏斯南千里,東隔山,去疏勒二千餘里,西去石國千餘里。城有數十,兵有數萬。大唐天寶十年,嫁和義公主於此。國主有波羅林,林下有毬場。又有野鼠,遍於山谷。偏宜蒲陶、馣羅果、香棗、桃、李。從此國至西海,盡居土室,衣羊皮、疊布,男子婦人皆著闪。婦人不飾鉛粉,以青黛塗眼而已。」馣音諳。
 
《烏孫》
1
烏孫: 烏孫,漢時通焉。大昆彌理赤谷城,烏孫於西域諸戎其形最異。今之胡人,青眼赤髭鬢,狀類彌猴者,本其種也。其國謂王曰昆彌,亦曰昆莫。去長安八千九百里。戶十二萬。東至都護理所千七百里,西至康居蕃內地五千里。地平。多雨,寒。山多松樠。其心似松。音武元反。不田作種樹,樹,殖也。隨畜逐水草,與匈奴同俗。國多馬,富人至四五千疋。東與匈奴、西北與康居、西與大宛、南與城郭諸國接。本塞地也,大月氏西破走塞王,塞王南越懸度,大月氏居其地。後烏孫昆莫擊破大月氏,大月氏徙西,臣大夏,而烏孫昆莫居之。昆莫、昆彌,皆王號也。故烏孫國有塞種、大月氏種焉。
 
2
烏孫: 始張騫言烏孫本與大月氏共在燉煌閒,今烏孫強大,可厚賂招,令東居故地,妻以公主,以制匈奴。武帝即位,令騫齎金幣往,昆莫於是始獻馬,願尚公主。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公主別理宮室而居,歲時一再與昆莫會,置酒飲食,昆莫年老,語言不通,公主悲愁,自作歌以述意,天子聞而憐之。昆莫死,孫岑陬立。岑陬者,官號也,名軍須靡。公主死,漢復以楚王戊之孫解憂為公主,妻之。岑陬死,季父子翁歸靡立,號曰肥王,復尚解憂公主。宣帝初,公主及昆彌翁歸靡上書,言「匈奴連歲侵擊,欲發國半精兵,自給人馬五萬騎,盡力擊匈奴,唯天子出兵以救」。本始二年,漢發十五萬騎,五將軍分道並出。遣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昆彌將五萬騎從西方入,至匈奴右谷蠡王庭,谷音鹿。蠡音黎。獲四萬級,馬、牛、羊、驢、橐駝七十餘萬。
 
3
烏孫: 宣帝時,都護鄭吉請分烏孫為大昆彌、小昆彌。後段會宗為都護時,烏孫兵圍,驛騎上書,願發城郭、燉煌兵以自救。丞相王商、大將軍王鳳及百僚議數日,不決。上召陳湯問。對曰:「臣以為此必無可憂。夫胡兵五而當漢兵一。何者?兵刃朴鈍,弓弩不利。今聞頗得漢工,然猶三而當一。又兵法曰:『客倍而主人半然後料敵。』今烏孫人眾不足以勝會宗,惟陛下勿憂。且兵輕行五十里,重行三十里,今會宗發城郭、燉煌,歷時而至,所謂報讎之兵,非救急之用也。烏孫瓦合,不能久攻,不過五日,當有吉語聞。」居四日,軍書至,言已解。會宗招還亡畔,安定之。
 
4
烏孫: 歸靡死,烏孫貴人共立岑陬子泥靡,代為昆彌,號狂王,復尚解憂,生一男鴟靡,王不與主和,又暴惡失眾。漢使衛司馬魏和意、副候任昌送侍子,公主言狂王為烏孫所患苦,易誅也。遂謀置酒會,罷,使士拔劍,旁下,狂王傷,上馬馳去。其子細沈瘦會兵圍和意、昌及公主於赤谷城。數月,城中困急。都護鄭吉發諸國兵救之,乃解去。初,肥王翁歸靡胡婦子烏就屠,狂王傷時驚,與諸臓音翕侯俱去,居北山中,揚言母家匈奴兵來,故眾歸之。後遂襲殺王,自為昆彌。宣帝詔立肥王之子元貴靡為大昆彌,烏就屠為小昆彌。後元貴靡孫雌栗靡立,國亂,段會宗立其季父伊秩靡為大昆彌。哀帝元壽二年,伊秩靡與匈奴單于烏珠留,名囊知牙斯,呼韓邪之子。並入朝,漢以為榮。自烏孫分立兩昆彌後,漢用憂勞,且無寧歲。言或鎮撫,或威制之,故多事。其後無聞。
 
5
烏孫: 至後魏時,亦朝貢。其國數為蠕蠕所侵,西徙蔥嶺。
 
《姑墨》 
1
姑墨: 姑墨,漢時通焉。王理南城,去長安八千一百里。戶三千五百。東至都護理所二千里,南至于闐馬行十五日,北界接烏孫。出銅、鐵、雌黃。東通龜茲六百里。王莽時,其王丞殺溫宿王,并其國。至後魏時,役屬龜茲。
 
《溫宿》
1
溫宿: 溫宿,漢時通焉。王理溫宿城,今京兆府醴泉縣北有山名溫宿嶺者,本因漢時得溫宿國人令居此田牧,因名也。去長安八千三百餘里。戶二千二百。東至都護理所二千三百餘里,西至尉頭三百里,北至烏孫赤谷六百餘里。土地物類所有與鄯善諸國同。東通姑墨二百餘里。至後魏時,亦役屬龜茲。
 
《烏秅》 
1
烏秅: 烏秅,上一加反。下直加反。漢時通焉。王理烏秅城,去長安萬里。戶五百。東北至都護理所四千九百里,北與子合、蒲黎,西與難兜接。山居,田石閒。有白草。累石為室。人接手飲。自高山下溪澗中飲水,故接連其手,如猿飲。出小步馬,小,細也。細步,言其能蹀足,所謂百步千跡。有驢無牛。西有懸度,石山也,溪谷不通,以繩索相引而渡。去陽關五千九百里,去都護理所五千里。其國後魏又通,謂之於摩國。
 
《難兜》
1
難兜: 難兜,漢時通焉。去長安萬一百里。戶五千。東北至都護理所二千八百里,西南至罽賓三百里,南與婼羌、北與休循、西與大月氏接。種五穀、蒲陶諸果。有銀、銅、鐵,作兵與諸國同。屬罽賓。
 
《大宛》
1
大宛: 大宛,漢時通焉。王理貴山城,去長安萬二千五百里。戶六萬。東至都護理所四千里,北至康居卑闐城千五百里,西南至大月氏七百里。北與康居、南與大月氏接。土地風氣物類人俗與大月氏、安息同。
 
2
大宛: 大宛左右以蒲陶為酒,富人藏酒至萬餘石,久者至數十年不敗。人嗜酒,馬嗜苜蓿。多善馬,汗血,言其先天馬子。大宛國中有高山,其上有馬,不可得,因取五色母馬置其下與集,生駒,皆汗血,因號曰天馬子。始張騫為武帝言之,帝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馬,以請宛善馬。宛王以漢絕遠,大兵不能至,遂殺漢使。於是太初元年拜李廣利為貳師將軍,期至貳師取善馬。率數萬人至其境,攻郁城不下,引還。往來二歲,至燉煌,士卒存者十不過一二。帝怒其不剋,使遮玉門不許入,貳師因留屯燉煌。又遣貳師率六萬人,負私從者不與焉,牛十萬,馬三萬,驢橐駝萬數,天下騷然。益發戍甲卒十八萬,置居延、休屠今武威、張掖郡界以衛酒泉。貳師至宛,宛人斬王毋寡首獻焉。漢軍取其善馬數十匹,中馬以下牝牡三千匹,而立宛貴人昧蔡為王,約歲獻馬二匹,遂採蒲陶、苜蓿種而歸。貳師再行,往返凡四歲。
 
3
大宛: 自宛以西至安息,雖頗異言,然大同,自相曉知也。其人皆深目,多髭髯。善賈。其俗貴女子,女子所言,丈夫乃決正。其地無絲漆,不知鑄鐵器。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兵器。漢使治其國及亡卒降其國者,皆教之。
 
4
大宛: 後漢明帝時,宛又獻汗血馬。至後魏文成帝和平六年,孝文太和三年,並遣使獻馬。隋時蘇對沙那國,即漢大宛也。宋膺異物志:「大宛馬有肉角數寸,或有解人語及知音、舞與鼓節相應者。」隋西域圖記云:「其馬,騮馬、烏馬多赤耳,黃馬、赤馬多黑耳。唯耳色別,自餘毛色與常馬不異。」又云:「王姓蘇色匿,字底失槃陀,積代承襲不絕。」按今王即底失槃陀之後也。
 
《莎車》 
1
莎車: 莎車,漢時通焉。王理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里。戶二千三百。東北至都護理所四千七百里,西至疏勒五百里,西南至蒲犁七百里。有鐵山,出青玉。
 
2
莎車: 宣帝時,莎車王呼屠徵殺漢使者,約諸國叛漢。會衛候馮奉世使大宛,以便宜發諸國兵擊殺之,傳其首詣長安,諸國悉平,威振西域。奉世至大宛,宛聞其斬莎車王,敬之異於他使,得其名馬象龍而還。馬形似龍。帝甚說,下議封奉世。少府蕭望之以奉世擅制發諸國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關內侯,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爭逐發兵,要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不宜授封。帝善其議,以奉世為光祿大夫。
 
3
莎車: 元帝時,奉世死後二年,西域都護甘延壽以誅郅音質支單于封為列侯。於是杜欽上疏,追訟奉世前功曰:「前莎車王殺漢使者,約諸國背叛,而奉世以便宜發兵誅莎車王,冊定城郭,功施邊境。議者以奉世奉使有指,春秋之義亡遂事,漢家之法有矯制,故不得侯。今匈奴郅支單于殺漢使者,亡保康居,都護延壽發城郭兵屯田吏士四萬餘人以誅斬之,封為列侯。臣愚以為比罪則郅支薄,量敵則莎車眾,用師則奉世寡,計勝則奉世為功於邊境安,慮敗則延壽為禍於國家深。其違命而擅生事同,延壽則割地封,而奉世獨不錄。臣聞功同賞異則勞臣疑,願下有司議。」帝以先帝時事,不復錄。後漢荀悅論曰:「成其功,義足封,追錄前事可也。春秋之義,毀泉臺則惡之,舍中軍則善之,各由其宜也。夫矯制之事,先王之所慎也,不得已而行之。若矯大而功小,有罰可也;矯小而功大,有賞可也;功過相敵,如斯而已可也。權其輕重而為制宜。」
 
4
莎車: 至王莽時亂,匈奴略有西域,唯莎車不附屬。
 
5
莎車: 後漢光武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乃承制立其王康為漢莎車建功懷德王、西域大都尉,五十五國皆屬焉。康死,弟賢代立。賢攻破拘彌、西夜國,皆殺其王,而立其兄康兩子為拘彌、西夜王。於是西域始通,蔥嶺以東諸國皆屬賢,諸國號賢為單于。賢後攻殺龜茲王,遂兼其國。媯塞王自以國遠,遂殺賢使,賢擊滅之,立其國貴人駟鞬為媯塞王。鞬,檢言反。塞,蘇得反。賢又自立其子則羅為龜茲王。其烏壘、大宛、于闐、姑墨、子合等國,悉被賢改易其王。莎車相且運等且,子餘反。下同。患賢驕暴,密謀反城降于闐。反音幡。于闐王廣德乃將諸國兵三萬人攻莎車。賢乃輕騎出,廣德遂執賢,殺之。匈奴聞廣德滅莎車,遣兵將賢質子不居徵立為莎車王。章帝時,長史班超發諸國兵擊破之,由是遂降漢。
 
6
莎車: 班固論曰:「孝武之代,圖制匈奴,患其兼從西國,結黨南羌,乃表河西,列四郡,開玉門,通西域,以斷匈奴右臂,隔絕南羌、月氏。單于失援,自是遠遁,而幕南無王庭。因文景玄默,養人五代,天下殷富,財力有餘,士馬強盛,故能睹犀布、玳瑁則建珠崖七郡,感蒟音矩醬、竹杖則開牂牁、越嶲,聞天馬、蒲陶則通大宛、安息。自是之後,萬里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至於用度不足,乃搉酒酤,筦鹽鐵,鑄白金,造皮幣,筭至車船,租及六畜,人力屈,財貨竭,屈音其物反。因之以凶年,群盜並起。是以末年,遂棄輪臺之地,而下哀痛之詔,豈非仁聖之所悔哉!且通西域,近有龍堆,遠則蔥嶺,身熱、頭痛、懸度之阨。淮南、杜欽、楊雄之論,皆以為此天地所以界別區域、絕外內也。書云『西戎即序』,禹貢之辭。序,次也。禹就而序之,非上威服致其貢物也。西域諸國,各有君長,兵眾分弱,無所統一,雖屬匈奴,不相親附。匈奴能得其馬畜旃罽,而不能統率與之進退。與漢隔絕,道里又遠,得之不為益,棄之不為損。盛德在我,無取於彼。故自建武以來,西域思漢威德,咸樂內屬。唯其小邑鄯善、車師,界迫匈奴,尚為所拘。而其大國莎車、于闐之屬,數遣使置質,願請都護。聖上遠覽古今,因時之宜,羈縻不絕,辭而未許。雖大禹之序西戎,周公之讓白雉,太宗之卻走馬,義兼之矣,亦何以尚茲!」
 
《罽賓》
1
罽賓: 罽賓在懸度山西,漢時通焉。王理循鮮城,去長安萬二千二百里。不屬都護。戶口勝兵多,大國也。東北至都護理所六千八百里,東至烏秅國二千二百里,東北至難兜國九日行,西北與大月氏、西南與烏弋山離接。昔匈奴破大月氏,大月氏西君大夏,而塞王南君罽賓。塞種分散,往往為數國。自疏勒以西北,休屠、捐毒之屬,皆故塞種也。顏師古曰,即釋種也。
 
2
罽賓: 罽賓地平,溫和,有苜蓿,雜草奇木,檀、櫰、梓、竹、漆。櫰音懷,槐之類,葉大而黑。種五穀、蒲陶諸果,糞理園田。地下濕,生稻,冬食生菜。其民巧,雕文刻鏤,理宮室,織罽,刺文繡,好理食。有金銀銅錫,以為器。市列。市有列肆,如中國。金銀為錢,文為騎馬,幕為人面。錢文面作騎馬形,漫面作人面目也。今所呼幕皮,謂其平而無文也。出犎牛、水牛、象、大狗、沐猴、孔雀、犎牛,項上高起。大狗,如驢,赤色。珠璣、珊瑚、琥珀、璧琉璃。琉璃,青色如玉。魏略「大秦國出赤、白、黑、黃、青、綠、縹、紺、紅、紫十種琉璃」。孟康言青色,不博通也。此自然之物,彩澤光潤,踰於眾玉,其色不常。今俗所用,皆銷冶石汁,以眾藥灌而為之,尤虛脆不貞,實非其物也。他畜與諸國同。
 
3
罽賓: 自漢武帝時始通,其王自以絕遠,大兵不至,雖遣使貢獻,屢殺漢使。至成帝時,又遣使者奉獻。漢欲遣使者報送其使,杜欽說大將軍王鳳曰:「凡中國所以為通厚蠻夷、轺快其求者,為壤比而為寇也。比,近也。為其土壤接近,能為寇也。轺音苦頰反。今懸度之阨,非罽賓所能越也。其嚮慕,不足以安西域;雖不附,不能危城郭。城郭,總謂西域諸國也。今遣使皆行賈賤人,欲通貨市買,以朝獻為名,故煩使者送至懸度,恐失實見欺。凡遣使送客者,欲防護寇害也。起皮山南,更不屬漢之國四五,言經歷不屬漢者凡四五國。斥候士百餘人,五分夜擊刁斗自守,尚時為所侵盜。驢畜負糧,須諸國廩食,得以自贍。國或貧小不能食,或桀黠不肯給,擁強漢之節,餒山谷之閒,離一二旬則人畜棄捐曠野而不反。又歷大頭痛、小頭痛之山,赤土、身熱之阪,令人身熱無色,頭痛嘔吐,驢畜盡然。又有三池、盤石阪,道骥者尺六七寸,長者徑三十里。臨崢嶸不測之深,行者騎步相持,繩索相引,二千餘里乃到懸度。險阻危阨,不可勝言。聖王分九州,制五服,務盛內,不求外。今遣使者承至尊之命,送蠻夷之賈,勞吏士之眾,涉危難之路,罷弊所恃以事無用,非久長計也。」於是鳳白從欽言。罽賓實利賞賜賈市,其使數年而一至。自後無聞。
 
4
罽賓: 至後魏始通之,都善見城。
 
5
罽賓: 至隋時,謂之漕國,在蔥嶺之西南。隋史曰「即漢時罽賓國」其王姓昭武,康國之宗族。勝兵萬餘人。國法嚴整,殺人及賊盜皆死。其俗淫祀。蔥嶺山有順天神者,儀制極華,金銀鍱為屋,以銀為地。祠前一魚脊骨,其孔中通,馬騎出入。國王戴金魚頭冠,坐金馬座。土多稻、粟、豆、麥,饒象,馬,犎牛,金,銀,鑌音賓鐵,氍橸,始盧反。硃砂,青黛、安息、青木等香,石蜜,半蜜,黑鹽,阿魏,沒藥,白附子。北去帆延七百里,東去劫國六百里,東北去瓜州六千六百里。大業中,遣使貢物。
 
6
罽賓: 大唐貞觀十一年,其國遣使,又號罽賓,獻俱物頭花,丹紫相閒,其香遠聞。
 
《烏弋山離》 
1
烏弋山離: 烏弋山離,漢時通焉。去長安萬二千二百里。不屬都護。戶口多,大國也。東北至都護理所六十日行,東與罽賓、北與撲桃、西與犁靬、條支接。犁靬,即大秦也。犁讀與驪同。靬,巨連反。行可百餘日,乃到條支。魏時其國名排持。
 
《條支》 
1
條支: 條支,漢時通焉。去陽關二萬二千一百里,在蔥嶺之西。城在山之上,周迴四十餘里。臨西海,海水曲環其南及東、北,三面路絕,唯西北隅通陸道。土地暑熱下濕,田宜稻。出犎牛、孔雀,有大鳥,卵如甕。人眾甚多。往往有小君長,安息役屬之,以為外國。安息以條支為外國,如言蕃國。善眩。
 
2
條支: 其草木、畜產、五穀、果菜、食飲、宮室、市列、錢貨、兵器、金珠之屬皆與罽賓同,而有桃拔、獅子、犀牛。桃拔,一名符拔,似鹿,長毛,一角者或為天鹿,兩角者或為辟邪。師子似大蟲,正黃有签耏,尾端茸毛大如斗。爾雅亦謂之狻猊。拔音步葛反。耏,亦頰旁毛也。髯音而占反。耏音而。其錢獨文為人頭,幕為騎馬。絕遠,漢使希至。自玉門、陽關出南道,歷鄯善而南行,至烏弋山離,南道極矣。轉北而東,復馬行六十餘日至安息。
 
3
條支: 後和帝永元中,班超遣掾甘英使大秦,抵條支,臨大海欲渡,而安息西界船人謂英曰:「海水廣大,往來者逢善風,三月乃得渡,若遇惡風雨,亦有三歲者。」英聞而止。
 
《安息》 
1
安息: 安息國,漢時通焉。王理番兜城,番音盤。去長安萬一千六百里,在蔥嶺之西,大宛之西可數千里,不屬都護。北與康居、東與烏弋山離、西與條支接。
 
2
安息: 土地、風氣、物類、人俗與烏弋、罽賓同。亦以銀為錢,文獨為王面,幕為夫人面,王死輒更鑄錢。有大馬大爵。大爵,頸及膺身、蹄似橐駝,色蒼,舉頭高八九尺,張翅丈餘,食大麥。地方數千里,最大諸國。地臨媯水,今謂烏滸河。商賈車船行旁國。書革,旁行為書記。今西方胡書皆橫行,不直下。革謂皮不柔者。
 
3
安息: 武帝始遣使至安息,其王令騎迎於東界木鹿城,號為小安息,去王都數千里,行比至,過數十城,人戶相屬。屬,連也。因發使隨漢使,以大鳥卵及犁靬眩人獻。至後漢章帝時,理和犢城。遣使獻師子、符拔。符拔形似麟而無角。
 
4
安息: 自安息西行三千四百里至阿蠻國。從阿蠻西行三千六百里至斯賓國。從斯賓南行渡河,又西南至于羅國九百六十里,安息西界極矣。自此南乘海,乃通大秦,其土多海西珍奇異物。
 
5
安息: 至後周武帝天和二年,其王理蔚搜城,遣使貢獻。
 
6
安息: 至隋大業五年,安息國遣使朝貢。隋史云,即漢時安息國,王姓昭武,與康國王同族。都在那密水南,城有五重,環以流水。宮殿皆為平頭。王坐金駝座,高七八尺。風俗同於康國,唯妻其姊妹,及母子遞相禽獸,此為異也。
 
《大夏》
1
大夏: 大夏,漢時通焉。在大宛西南二千餘里,媯水南。其俗土著,有城屋,與大宛同俗。去漢萬二千里,居漢西南。本無大君長,城邑往往置小君長。其兵弱,畏戰。善賈市。及大月氏西徙,攻敗之,皆臣畜,共稟漢使者。同受節度。大夏人多,可百餘萬,有市販賈諸物。其東南接身毒國,皆屬大月氏。
 
《大月氏》 
1
大月氏: 大月氏,漢時通焉。理藍氏城,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媯水北,其南則大夏,西接安息四十九日行,北則康居,去長安萬一千六百里。不屬都護。戶十萬。東去長史所居六千五百里。土地、氣候、物類、風俗、錢貨與安息同。出一封橐駝。脊上高起。
 
2
大月氏: 其國本行國也,隨畜移徙,與匈奴同俗。控弦十餘萬,故恃強輕匈奴。本居燉煌、祁連閒,祁連在今張掖郡之西北。至冒頓單于攻月氏,而老上單于殺月氏王,以其頭為飲器,乃遠去,過大宛,西擊大夏而臣之,都媯水北為王庭。其餘小眾不能去者保南山羌,號小月氏。於大夏分其國五部臓侯。後百餘歲,貴霜臓古翕字侯丘就卻攻滅四臓侯,自立為王,因號貴霜王。又滅僕達、罽賓,悉有其國。復滅天竺。月氏自此之後,最為富盛。
 
3
大月氏: 至後魏代,北與蠕蠕接,數為所侵,遂西徙都薄羅城,去弗敵沙二千一百里。弗敵沙在藍氏城東。後其王寄多羅勇武,遂興師越大山,南侵北天竺,自乾陀羅以北五國盡役屬之。國人乘四輪車,或四牛、六牛、八牛輓之,在車大小而已。太武時,其國人商販到京師,自云能鑄石為五色琉璃,於是採礦山中,於京師鑄之。既成,光澤美於西方來者。乃詔為行殿,容百餘人,光色映澈,觀者驚以為神明所作。自此琉璃遂賤,人不復珍之。玄中記:「瑪瑙出大月氏。又有牛名為日及,今日取其肉,明日瘡愈。」宋膺異物志云:「月氏國有羊,尾重十斤,割之供食,尋生如故。」
 
《小月氏》
1
小月氏: 小月氏,理富樓沙城。其王本大月氏王寄多羅子也。寄多羅為蠕蠕所逐,西徙,後令其子守此城,因號小月氏焉。在波路西南。後魏史云,去漢萬六千六百里。先居西平、張掖之閒,並今郡。被服頗與羌同。其俗以金銀錢為貨。隨畜牧移徙,亦類北狄。

http://ctext.org/tongdian/zh

※※※

 
童安格 - 愛與哀愁

作詞:黃慶元
作曲:童安格
編曲:李正帆

*走在風雨中我不曾回頭
只想讓自己習慣寂寞
如果在夢中沒有你沒有我
能不能夠讓自己不再難過
#愛並不會是一種罪過
恨也不會是一種解脫
+愛與哀愁對我來說像杯烈酒
美麗郤難以承受
點一根煙喝一杯酒能醉多久
醒來後 依然是我
重唱 *,#,+,+
走在風雨中我不想回頭
能不能夠讓自己不再難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Qh9QcjNM4Y


蔡小虎+翁立友-一生只有你

作詞:張燕清
作曲:張燕清
編曲:張振杰

我ㄟ淚因為你 變成最金那粒星
我ㄟ心因為你 才有溫暖ㄟ冬天
你ㄟ情為著我 甘願吃苦不受甜
你一生我一生回頭越過去攏是這呢美
你一張我一張退色ㄟ相片
有美麗ㄟ記志
誰人甘先離開
一生只有你會凍原諒我ㄟ脾氣
一生只有你會凍體貼我ㄟ傷悲
為什麼為什麼等到你沒喘氣
一句我愛你 才甘願說出嘴
為什麼為什麼未凍呼我的命換你
地獄天堂我先去

我ㄟ淚因為你變成最金那粒星
我ㄟ心因為你才有溫暖ㄟ冬天
你ㄟ情為著我甘願吃苦不受甜
你一生我一生回頭越過去攏是這呢美
你一張我一張退色ㄟ相片
有美麗ㄟ記志
誰人甘先離開
一生只有你會凍原諒我ㄟ脾氣
一生只有你會凍體貼我ㄟ傷悲
為什麼為什麼等到你沒喘氣
一句我愛你 才甘願說出嘴
為什麼為什麼未凍呼我的命換你
地獄天堂我先去
一生只有你會凍原諒我ㄟ脾氣
一生只有你會凍體貼我ㄟ傷悲
為什麼為什麼等到你沒喘氣
一句我愛你 才甘願說出嘴
為什麼為什麼未凍呼我的命換你
地獄天堂我先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22WbP5-sc8


黃妃.葉勝欽 - 雨中情

作曲:黃俊銘  編曲:Sebas  作詞:竹間也 

(男) 雨中散步 舉一支小雨傘啊
愛的小路 有兩人同齊的tampo

(女) 綿綿小雨 有你陪伴照顧呼
阮的幸福 只對著你的腳步

(男) 我有你合奏心跳的速度
(女) 我感覺你乎我 甜甜的幸福

(男) 我要將你將你攬入阮心房
實現我一生的願望
(女) 我要愛你愛你愛你一世人
阮的心交乎你保管

(男) 你的手阮來牽 (女) 阮的手你來牽

(合) 牽你行過每一天 兩人一路到永遠


(男) 雨中散步 舉一支小雨傘啊
愛的小路 有兩人同齊的tampo

(女) 綿綿小雨 有你陪伴照顧呼
阮的幸福 只對著你的腳步

(男) 我有你合奏心跳的速度
(女) 我感覺你乎我 甜甜的幸福

(男) 我要將你將你攬入阮心房
實現我一生的願望
(女) 我要愛你愛你愛你一世人
阮的心交乎你保管

(男) 你的手阮來牽 (女) 阮的手你來牽

(合) 牽你行過每一天 兩人一路到永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4AygMUMqzk


尹子維 - 鐵了心

你眼角掛著眼淚
要我再給次機會
你總是說得天花亂墜
差一點又要被你欺騙

愛他就好好對他
用掉你所有辦法
這一次你就放了我吧
你愛我又愛他這樣不好吧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一定無情
你別想再用無辜的淚
軟弱我的決定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絕對放棄
這沉重的心啊
卻重覆一句 對不起

過去我一直裝傻
等著被恨意壓垮
這一次我終於明白啊
多情的女人比無情更可怕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一定無情
你別想別想再用無辜的淚
軟弱我的決定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絕對放棄
這沉重的心啊
卻重覆一句 對不起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一定無情
你別想再用無辜的淚
軟弱我的決定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絕對放棄
這沉重的心啊
卻重覆一句 對不起

鐵了心 忘記 鐵了心 傷害你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一定無情

你別想再用無辜的淚
軟弱我的決定

我就是鐵了心
鐵了心 絕對放棄
這沉重的心啊
卻重覆一句 對不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4Xo-khQO-U


謝祖武 - 讓我靠近你的心

我總是小心翼翼掩飾自己的真心
我以為我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愛你
於是我把自己的心托付給天地
我想我可以遠遠地遠遠地看著你
你總是說我的心不應該帶著面具
即使我並沒有你想像那樣地愛你
其實我不是不在意就怕傷了你
我多麼希望把你緊緊地擁在懷裡
也許就讓我靠近你的心 讓我飛向你
飛向最接近你的那一顆星星
不管還有很遙遠的距離
我還是可以感覺你感覺愛情
也許就讓我靠近你的心 讓我飛向你
飛向最接近你的那一顆星星
如果你還依然站在那裡
我想我會把整個自己都給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2XYNIN7nFA


庾澄慶 - 葉子

作詞:陳曉娟
作曲:陳曉娟

葉子 是不會飛翔的翅膀
翅膀 是落在天上的葉子
天堂 原來應該不是妄想
只是我早已經遺忘 當初怎麼開始飛翔

孤單 是一個人的狂歡
狂歡 是一群人的孤單
oh~愛情 原來的開始是陪伴
但我也漸漸地遺忘 當時是怎樣有人陪伴

我一個人吃飯 旅行 到處走走停停
也一個人看書 寫信 自己對話談心
只是心又飄到了哪裡 就連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僅僅是失去妳

孤單 是一個人的狂歡
狂歡 是一群人的孤單
oh~愛情 原來的開始是陪伴
但我也漸漸地遺忘 當時是怎樣有人陪伴

我一個人吃飯 旅行 到處走走停停
也一個人看書 寫信 自己對話談心
只是心又飄到了哪裡 就連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僅僅是失去妳

我一個人吃飯 旅行 到處走走停停
也一個人看書 寫信 自己對話談心
只是心又飄到了哪裡 就連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僅僅是失去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5Ifpb1H1zc&index=7&list=PLE72967928D80390C


余帝-蒼白的記憶

作詞:成鳳
作曲:黃仁清
演唱:余帝

你我繽紛的過去了 已變成蒼白的記憶
這樣的傷害我來不及迴避 就要面對無助的自已

昨天已經過去 今天雖然仍是愛你
明天還是要繼續 永遠不要再提起

你我無奈的結局 不必再問什麼道理
因為明天妳是別人的情侶 我將回到原來的自己

昨天已經過去 今天雖然仍是愛你
明天還是要繼續 永遠不再提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y3So35gua4


楊子黎-愛人好難

作曲:方文良  編曲:屠穎  作詞:姚若龍 

像迷路 在荒野 星星也沒有出現
夜太黑 看不見 明天
你堅決 想揮別 除了抱歉 其他全省略
甚至我 問理由 都被拒絕

*我拉著你 望著你 欲哭無淚 你淡淡的 冷冷的 那麼絕對
 話越說 越讓自己 顯得狼狽 人何苦要愛到自尊都被摧毀

 抬頭看 低頭想 欲哭無淚 你飄的心 散的髮 在風中飛
 我忽然間 放開手 再無所謂 跌坐在街頭 覺得愛人好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UuziEv0A9c


游鴻明-王彥博 -戀上另一個人

作詞:李焯雄
作曲:游鴻明

忽然一場陣雨 世界縮為屋簷

你熟悉的側臉 回頭就在眼前

一分神 丟了手裡煙

墜落了 燃燒的歲月

讓畫面 再接回從前

省略了 昨天的昨天

後來的你好嗎 有比較快樂嗎

我應該高興吧 卻又說不上話

雨打濕 你右邊的肩

淚滑過 我左邊的臉

這就是 唯一的關聯

當愛是 倉促的句點

你曾是 我吻過 我愛過 也傷過 擁有過 卻錯過 的情人

這樣太殘忍 你現在 總是刻意 保持陌生

你吻過 你愛過 也恨過 擁抱過 卻犯錯 的情人

我不能過問 沒權利再問 他是否 對的人

後來的你好嗎 有比較快樂嗎

我應該高興吧 卻又說不上話
 
我們是 兩條平行線

再沒有 任何交叉點

只留下 心酸的感覺

當愛是 倉促的句點

你曾是 我吻過 我愛過 也傷過 擁有過 卻錯過 的情人

這樣太殘忍 你現在 總是刻意 保持陌生

你吻過 你愛過 也恨過 擁抱過 卻犯錯 的情人

我不能過問 沒權利再問 他是怎樣的人

非要等到愛遠走 分兩頭

才知道 多不捨你走

留在午夜夢迴醉 掏了心 傷心對自己說

非要等到愛遠走 分兩頭

才知道 誰都怕寂寞

一直有句話要說 你是我 今生今世的守候

你曾是 我吻過 我愛過 也傷過 擁有過 卻錯過 的情人

這樣太殘忍 你現在 總是刻意 保持陌生

你吻過 你愛過 也恨過 擁抱過 卻犯錯 的情人

我不能過問 是我先轉身 愛上了 錯的人

戀上一個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J3WbWhxozg


※※※

西村由紀江 -明日を信じて -鋼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_9Z_R_UlS8

 

揮著翅膀的女孩 -鋼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Ftw2mCCj8

 

楊惟 - 陽春白雪 - 琵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oWajhLTVI

 

王鵬 -陽關三疊 - 古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3ZB5Pb7XkI

 


Ave Maria -郎朗 鋼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wtoFRl0VsA&list=PL0743A1C73CB32545&index=9

※※※

 11186

48042fe2a2ad998b44c

224225m8lmhzlirh8g15pa

8B6D2B09-8E2A-4C3A-9360-F14D3D744767_o

54936334

2008061716255558

638601256888189894

2057004052945389235

u=944145439,1110786083&fm=21&gp=0

u=2198632530,1618939112&fm=21&gp=0

u=3949675366,1172592880&fm=21&gp=0  

哈利波特 消失的密室/ 網路的ˊ圖

※※※

 8644ebf81a4c510fe16dc3ce6159252dd52aa5bc

bc4c4d0177276b1d1c958344

top-824772  u=38487513,2254434586&fm=21&gp=0

u=357034686,4083907421&fm=21&gp=0

  6376

/ 網路的ˊ圖

※※※

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7101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